Ⅰ 融資租賃會計怎麼處理
一、具體會計處理
1、承租人對融資租賃的處理:租賃期開始日: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孰低)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付款額)
2、初始直接費用的處理——手續費、律師費、差旅費、印花稅等
計入租入資產價值: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初始直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未確認融資費用
3、分攤的處理——按實際利率法分攤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二、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1、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1)融資租賃公司會計政策擴展閱讀: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技術設備或其他物資,作為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取得租賃物的長期使用權,在承租期間,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滿按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置租賃物。
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處理有下列三種形式:
一、退租法
商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按租賃合同約定的要求將租賃物退還給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處理出租物,由於租賃物在出租期滿內一般均已達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後難以再租或轉讓,所以,對租賃物期限屆滿後的處理,一般不採用這種方式法。
二、續租法
商在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前的合理時間內,承租人應通知出租人,就租賃物的繼續租用進行協商,確定續租期限﹑租金等內容,在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時簽訂續租合同法。
三、留購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義貨價後獲得出租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這種方法對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資租賃合同期間屆滿後,對租賃物的處理一般多採用這種方式法。
Ⅱ 會計准則變動會對融資租賃業務造成什麼影響
一、 無論融資租賃還是經營性租賃,承租人均須確認使用權資產和租賃負債
二、 經營性租賃業務首當其沖
首先,承租人的償債指標受到不利影響,資產、負債雙升導致資產負債率提高,確認負債導致應付利息增加,進而導致利息保障倍數下降;其次,運營指標受到不利影響,確認使用權資產使總資產變大,進而導致資產周轉率下降;再次,在租賃初期,凈資產及每股收益也受到不利影響,主要原因是使用權資產計提折舊一般使用直線法,但常見的等額租金模式下,租賃初期負債本金償還較少,而利息支出較多,資產的減少高於負債的減少,租賃初期將導致凈資產下降,利息支出沖減利潤,將導致每股收益下降。
三、 融資租賃業務也受沖擊
四、 租賃公司難以應用會計處理豁免
五、 存量租賃業務也須按新准則調整
六、 相對於銀行信貸,租賃業務依然優勢明顯
七.、新准則為經營性租賃承租人帶來延遲納稅好處
Ⅲ 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融資租賃公司會計處理
執行企業來會計制度的的融資租自賃公司會計處理。
融資租人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企業,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
按期支付融資租賃費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設備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當進行轉賬,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人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Ⅳ 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的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租入時按租賃費加利息記
借:
在建工程
貸:
長期應付款
----應付
融資租賃
費
支付運費和調試費時記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如果運費和調試費是租賃方先出,計入租賃費的話,這一項也列入第一步核算
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按期支付租賃費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Ⅳ 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
小企業會計准則中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租賃期開始日,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等,借記「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等科目。
你這樣處理,等於是分三年,折舊完了,也沒有殘值
你們是核定徵收還是查賬徵收呢,核定的,就不用管了,車子過戶到你們的單位,發生的費用正常入賬
如果是查賬徵收的話,你就當折舊過多,明年匯算清繳調增你稅前多折舊的部分
Ⅵ 融資租賃行業的四大支柱 1:監管 2:稅收 3:會計 4:法律 的相關文件有哪些
與融資租賃業有關的交易規則、會計准則、行業監管和稅收政策,業內習慣稱其為支持融資租賃的四大支柱。所謂四大支柱,實際上是指支持融資租賃交易的最低限度的法律
Ⅶ 新准則下融資租賃的會計與稅務處理
1.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費用全部資本化,進入該固定資產帳面價值,進入後就與企業自有固定資產折舊是一樣的,稅法只規定了折舊的最低年限,以及加速折舊的條件,並沒有其他與會計不一樣的地方
2.你的基本建設項目,你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後,也是與你購入固定資產的折舊是一樣的,該進在建工程,進在建工程,該入其他的入其他的,跟什麼竣工決算的沒關系
3.售後回租的方式,雖然你進行了售後回租,但你租賃固定資產的實質還是融資租賃,因此是否租出與你使用什麼方法折舊無關,因為你在售後回租的時候,那部分收益如果在融資租賃前有合同的話,就應該已經入過帳;如果未入帳,那應該算做當期的收益,也與該期間折舊無關
4.我覺得你進入一個誤區,因為這只是簡單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處理,與什麼在建工程,竣工決算什麼的沒關系,售後回租也是融資租賃的一種方式而已,不需要想得那麼復雜,該怎麼折舊怎麼折舊.
最好看一下中級財務會計固定資產那一章,上面有很詳細的介紹以及例題
附註:稅法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最低年限,可以看一下網路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Ⅷ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的區別如下:
1、使用前帳務處理
相對來講,融資租賃的賬務處理復雜得多,首先是在對融資租賃按上述標准進行判斷,當然,在會計實務中因為有目的的去購置,就不需要判斷,但在是否引進該項資產時同樣要進行財務分析和判斷。一經分析判斷確認後,即按融資租賃財務原則進行,首先,根據該項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資產總額大於承租企業資產總額30%,則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應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帳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的現值中較低者入帳,購進時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對最低租賃付款額與融資租賃原帳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如果融資租入的資產總額小於或等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也可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經營租賃資產不需要進入承租人固定資產帳目,只需要在承租企業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2、使用中的帳務處理
在使用過程中,融資租賃資產的日常維護由承租企業負責,即承租企業對該資產進行必要的維護後,維護費用進入承租企業當期費用,數額巨大進入長期待攤費用,發生時借記「製造費用」、「長期待攤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承租企業按與企業自有應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提取折舊,借記「製造費用」,貸記「累計折舊」,對折舊年限的選擇《會計准則——租賃》中有規定,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即可以以該項資產全部使用年限為折舊年限,如果無法確定租賃期滿承租人能否取得該項資產的所有權,則以該項資產的全部使用年限與租賃期限兩者較短者作為折舊期限。另外,在使用過程中,承租企業按一定攤銷率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經營租賃資產承租企業只履行該資產的日常維護,並將日常維護的相關費用進入當期費用,而不能對其提取折舊,但承租企業根據合同約定的租賃費,均勻在各月提取,借記「製造費用」,貸記「其他應付款——應付經營租賃款」,
3、租賃期滿後的帳務處理
融資租賃資產租賃期滿後,根據承租企業意願或購買,或續租;如果是購買,根據合同約定支會如前所述很小一筆資金進行購買,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租賃款」,貸記「銀行存款」。如果承租企業退回該項資產,則借記「累計折舊」,貸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經營租賃資產的承租企業對經營期滿後則不作任務帳務處理,只要承租企業支付約定的最後一筆租賃費用,將租賃資產歸還出租方,其合同便宣告結束。
Ⅸ 融資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
下面用一個事例來說明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應該注意的地方。
企業租賃業務主要包括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對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的判別及租賃期現金流量核算方法的准確掌握是租賃核算的核心問題。本文通過對兩類租賃實質的分析,提出租賃業務處理三部曲,即: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會計處理入賬。
一、分析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時應注意的問題
1.期初現金流:對於承租人來說,通過租賃業務可以使其避免一次性購買資產而支付較多現金引起企業資金不足問題,避免的資金支出相對於承租人而言是一部分資金流入,所以將其視為資金節約流入。
2.租賃期現金流:在此環節要仔細分析租賃業務實質,區別對待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現金流核算方法。因為經營租賃相對於承租人而言,由於其沒有購買資產而失去了資產折舊抵稅收益並付出了租金,所以將這兩部分均視為企業現金流出。融資租賃相對於承租人而言,也存在失去折舊抵稅與租金支付情況,但是企業會計准則與財務准則明確規定,這兩部分不能夠直接抵稅,只能夠通過利息費用進行抵稅,所以企業在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的情況下,應通過利息費用抵稅進行現金流量的調整。
3.租賃期屆滿現金流量:在租賃期屆滿時,企業應根據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資產的變現價值與資產會計賬面價值不一致進行應納稅額調整處理,變現價值大於會計賬面價值時增加的應納稅額直接從變現價值中抵扣,變現價值小於會計賬面價值時兩者差額與所得稅稅率乘積視為喪失的現金流流出。此環節的分析也可以單純地從數學思維來理解,即不區分租賃期屆滿時變現價值與會計賬面價值是否一致,此時的現金流量均可以按照「期末現金流量=變現價值-(變現價值-會計賬面價值)×所得稅稅率」公式來理解。
4.折現率選擇:在租賃期內,因為承租企業或出租企業的現金流量穩定可靠且風險較低,所以折現率採用的是等風險的有擔保的債務稅後資本成本。在租賃期屆滿,因為此時的資產變現價值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且風險較高,所以折現率採用的是投資項目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5.利息抵稅額:在融資情況下,每期利息額是根據期初未歸還的本金攤余成本與租賃內涵報酬率乘積計算的。
二、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處理三部曲
第一步: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此步驟是核算現金流量數據的前提依據,目的在於說明在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怎麼核算,喪失折舊與付現成本能否進行抵稅。根據規定,經營租賃業務情況下失去的設備或資產的折舊額與付現租金均可直接抵稅,然而在融資租賃業務情況下,失去的設備或資產的折舊額與付現金額是絕對不可以抵稅的,只能以租賃資金的利息進行抵稅,所以此環節的理解掌握是後續第二環節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的基礎與前提。在判別具體能否進行抵稅時,判別內容核心為租賃業務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具體依據為會計准則的規定。
第二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該步驟是根據第一步判別結果來進行現金流量的分析。在租賃開始日與租賃期屆滿終結點,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現金流量核算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租賃期的現金流量核算,此部分也是現金流量核算的重中之重,核心之核心。在經營租賃情況下:對承租人而言,此步驟的現金流量主要包括三部分:①初始現金流量(避免設備購買支出,視為現金流入)②租賃期現金流量,稅後租金支付[租金×(1-所得稅稅率)]與喪失的折舊抵稅(折舊×t)兩部分,均視為現金流出。③租賃期屆滿現金流量,依據「期末現金流量=變現價值-(變現價值-會計賬面價值)×所得稅稅率」計算,注意該公式的本質意義在於收益納稅損失抵稅的理解。在融資租賃情況下:對承租人而言,第①環節與第③環節相同,不相同的是第②環節即租賃期現金流量,稅前支付租金視為現金流出且不可抵稅與利息抵稅視為現金流入兩部分。
第三步:會計處理入賬。在經營租賃情況下,因為企業並不把租賃資產確認為資產,所以不需要進行資產的入賬確認,只需要在合理的租賃期間內,將支付的總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計入當期損益。例如,在租賃期內,將實際支付的租金計入企業的當期損益,而初始避免設備購買支出部分現金流量並不是企業真實的現金支出,此部分僅僅作為評價租賃業務是否具有可行性給予的考慮。在融資租賃情況下,因為企業會計准則明確規定該項租賃資產應該確認為企業自身資產且在租賃期間內應該合理地進行折舊計提,所以在租賃開始日就需要將其進行入賬處理。按照企業將要支付租金總額現值確認為資產(固定資產),而將支付的租金總額確認為企業的負債(長期應付款),二者差額確認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將其按照內涵報酬率進行攤銷。
三、案例分析
例:甲公司欲購置某設備,預計購置成本為8 000萬元,折舊年限為20年,法定殘值率為購置成本的5%,預計5年後變現價值為400萬元。現如果以租賃方式取得該設備,乙公司需每年支付租金1 989.88萬元,租期5年,租金於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40%,乙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同期有擔保貸款的稅前利息率為8.5%,項目要求的報酬率為14%.合同同時約定,在租賃期屆滿該資產歸承租人所有,但承租人必須支付400萬元價款。
第一步: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對租賃業務實質判斷「租賃期間屆滿時,租賃資產所有權歸承租人情況下為融資租賃」依據可知,該項業務屬於融資租賃,故在租賃期間該項租賃業務的喪失設備折舊與租金付現成本均不可以直接抵稅,只能以利息進行抵稅。
第二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首先,根據該項目購置成本、租金支付及期末補價支付數額計算該項業務內涵報酬率為9%(8 000-1 989.88×(P/A,I,5)-400(P/F,I,5)=0,i=9%)然後,依據因租賃而避免設備購買支出、租賃期付現成本與利息抵稅、租賃期屆滿時現金流出,計算租賃期租金償還與利息金額以及編制現金流量表,目的在於分析該項目的經濟可行性,為會計核算提供依據,數據如下表所示。
第三步:會計處理入賬。根據融資租賃支付租金額按照內涵報酬率折現的現值8 000萬元確認為「固定資產」,將要支付的租賃資金及租賃期屆滿的補價10 349.4萬元確認為「長期應付款」。二者差額2 349.4萬元記入「未確認融資費用」並且在以後租賃期間逐步攤銷,在攤銷時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金額按照用資費用支付利息計算。
四、結論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
1.租賃業務理論實質在於企業能否把租賃資產確認為自有資產,能否在租賃期間內將喪失的折舊與支付租金進行抵稅:若為經營租賃,則可以進行抵稅;若為融資租賃,則不可以進行抵稅。
2.無論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二者都在租賃期間有四部分現金流量:避免設備購買而引起的現金流入,期末購買支付補價或不購買引起的喪失變現價值與納稅調整,租賃期間考慮所得稅的付現成本與折舊或不考慮所得稅但考慮利息抵稅的付現成本與折舊。
3.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均需要三階段流程分析: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業務實質判別——租賃期間現金流量核算——會計處理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