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談談信託公司是如何運作的呢
信託公司和P2p都是管理人,都受銀監會監管 2、信託公司主要從事大額回理財,100萬起步,需答要配合公司的相應合規要求,信託公司的管理經驗豐富,出現兌付危機後,信託公司一般會採取先行墊付的措施(俗稱「剛兌」)
『貳』 最近有什麼創新的信託產品么
中航信託有一款浮動收益的信託,浮動年化收益15%,封閉期6個月,每季度有可贖回,收益情況按周發送到認購者。
『叄』 私募基金為什麼走信託通道的根本原因
受監管政策收緊的影響,一些資質強的私募機構也不得不通過萬能的信託通道,間專接開展融資業務。你證監會屬不讓我在私募基金合同中寫明預期收益,你商業銀行也不接受私募產品作為委託人,那好,我就去找信託公司,我可以在信託合同中約定預期收益。私募可以去私募排排網了解。
『肆』 信託業的制度創新
1、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信託投資公司發展的基礎。產權單元化及政企不分等體制性缺陷曾使信託投資公司的發展徘徊不前。為從根本上解決這種長期困擾我國金融業發展的體制性弊端,就必須加快以產權多元化、多樣化為代表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步伐,吸收社會各種經濟成分加盟,並在此基礎上形成產權清晰、責權利統一的公司治理機制,共同推進我國信託投資業的發展。
2、恰當的市場定位是信託投資公司發展的前提。《辦法》將信託投資公司定位為以收取手續費或傭金為目的,以受託人的身份接受信託財產和處理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這種定位,完善了現行金融體系,承認了信託是我國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從《辦法》規定可以看出,信託投資公司以「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為主業,是專業化的資產管理機構、貨幣市場上的資金經營機構和資本市場上的機構投資者。信託投資公司可以受託經營所有財產經營業務,其經營范圍遠遠大於現有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甚至還可以接受銀行、證券公司等的委託代理這些企業經營。
3、合格的經營管理人才是信託投資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保證。信託有信任與委託兩重含義,有信任才會有委託。信託投資公司只有樹立令客戶信賴的信譽,有令客戶滿意的資金實力、管理水平、抗風險能力和盈利能力,客戶才會有足夠的信心來進行委託,信託投資公司才能發展。要建立良好的信譽,一是要有足夠的實力和完善的機制保證能夠防範抵禦金融風險,使客戶的利益有保障;二是要有高超的理財能力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使客戶能夠得到滿意的收益。要達到以上目的,就需要一批合格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理財專家和金融工程專家。這是信託投資公司生存發展的根本保證,也是信託投資公司人力資本和核心競爭力所在。
『伍』 誰能通俗的解釋一下「信託」如何運作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范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5)信託創新的乏力擴展閱讀:
信託作用
信託的作用是信託職能發揮的結果,包括:
① 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其特點:一是規模效益,信託將零散的資金巧妙的匯集起來,由專業投資機構運用於各種金融工具或實業投資,謀取資產的增值;二是專家管理,信託財產的管理的運用均是由相關行業的專家來管理的,他們具有豐富的行業投資經驗,掌握先進的理財技術,善於捕捉市場機會,為信託財產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證。
② 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的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③ 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④ 促進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
⑤ 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持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⑥ 信託制度有利於構築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場規則的基礎,而信用是信託的基石,信託作為一項經濟制度,如沒有誠信原則支撐,就談不上信託,而信託制度的回歸,不僅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對構築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陸』 信託的特點是什麼
信託的特點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①受託人不承擔無過失的損失風險。②信託具有融通資金的職能。③信託經營方式靈活、適應性強。④信託財產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⑤信託管理具有連續性(信託財產的運作一般不受信託當事人經營情況和財務關系的影響)。⑥信託是以以信任為基礎的財產管理制度。⑦信託利益分配、損益計算遵循實績原則。在受託人按信託合同規定盡職盡責管理信託財產的前提下,信託財產的損益計算和利益分配是根據受託人經營的實際結果,而不是根據事先確定的損益標准來計算。⑧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想了解更多關於信託的詳情,推薦選擇越好咨詢。越好咨詢核心團隊長期從事銀行、信託、資管等專業領域,具有豐富的投資經驗和較強的風險把控能力,依靠專業的理財師團隊和風險控制團隊,與多家金融機構達成良好的合作關系。歡迎點擊咨詢!
『柒』 信託制度在中國本土化特點和出現的問題
信託是英美法系的獨特產物,是英國人對世界法律體系作出的重大貢獻。英國的法學家梅特蘭曾說,「如果有人要問英國人在法學領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麼,那就是歷經數百年發展起來的信託理念,我相信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答案了。」他還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僅僅是因為信託的發明,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在滿足新的需求和解決新問題的前提下不斷發展和變化的信託制度。[1]信託作為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獨特的制度功能「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對「受益人切實保障」[2]使其成為了一種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如美國、日本、韓國、台灣等。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
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時光的指針撥回到亞洲金融危機嚴酷肆虐的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鑒於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下稱「廣東國投」)不能夠支付到期債務,從即日起實施行政關閉。
在舉世矚目下,旋即又發生了一系列震動全球金融市場的事件:進入11月,廣東國投在香港的兩家子公司因資不抵債分別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盤;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廣東省高院和廣州、深圳中院分別作出裁定,廣東國投本部及其在境內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
廣東國投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廣東國投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
在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朱鎔基總理會見中外記者並回答記者的提問時強調,廣東國投破產是中國金融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個別事件,但是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發出一個信息:中國政府不會為一個金融企業還債,如果這個債務不是由各級政府所擔保的話。
「我們如果象以前那樣,把廣東國投的債全部背起來也不是說完全沒有可能,但那樣做的後果將是極其危險的。廣東國投的債政府背了,廣東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國不少地方的企業外債,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憶往事,時任廣東省省長的盧瑞華感慨萬端。
時任廣東省常務副省長的王岐山 (現任海南省委書記)說:「廣東國投的債務並沒有像過去那樣由政府包下來,而是『誰的孩子誰抱走』,這一決定預示著一個重大變化,哪級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級政府解決,國家主權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業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廣東國投破產這一重大決策比喻作「揭房頂,開窗戶」之舉。事實證明,廣東國投破產,使得陰雲密布、危機四伏的金融界開始出現了松動,為全面化解我國金融風險「殺開了一條血路」。
廣東國投關閉直至破產事件,直接觸動了全國信託業的「脫韁野馬」開始「收韁」。1998年底,根據中央要求,對信託業的全行業整頓從中央到地方相繼啟動了。
廣東國際信託破產案說明, 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起因在於對當時法律的規避,而後逐漸地演變成為一種融資工具。那麼,我國要引進的是信託制度的哪個方面,是首先應當明確的。在財產管理制度方面,我國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遺產繼承製度等,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並發揮作用。作為財產管理的功能,信託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為融資工具的功能,信託制度對於促進流通、加快資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間。另外,我國在信用管理、產權登記、訴訟證據的確認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還不完善,把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功能全盤引進將會造成制度的混亂。實踐證明,信託制度在我國財產管理方面沒有產生積極的效果。諾斯認為,所有經濟理論的基礎都是貿易收益。全球經濟一體化對於貿易規則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貿易和商業領域,信託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實現。
信託制度不是要置換原來的制度,而應當是補充,同時填補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說的本土化,就是在這個基礎上的制度創新。
『捌』 信託公司如何創新發展 經營的幾點思考
理財信託產品規模不宜過大 信託投資公司主要職能需要各方面先明確,是受託理財,活動范圍主要與資本市場相 關。狹義的理財為證券投資理財,信託公司主要可通過兩個途徑從事受託理財:1)發起或控股證券基金管理公司,發行基金產品;2)自行發售理財信託產品。為吸引更多客戶,信託投資公司應同時提供這兩類理財產品,控制好兩類產品的比例,理財信託產品的規模目前似乎還不宜過大。雖然理財信託具有某種靈活性,但整體來看還不如基金,因為在投資人眼裡它缺乏流動性、安全性、標准性,導致信託公司只能以收益性來吸引客戶,從而自身承擔了信用風險。
必須保持一定的主營業務規模 各公司在培育有潛力的信託業務(如員工持股、租賃、託管等)的同時,必須保持一定的主營業務規模,以維持穩定的業務收入。從經濟學原理分析,佔有相當市場份額的公司具備較強的定價能力,這一點在我國部分行業龍頭的上市公司身上得到充分體現(如中集集團、雲南白葯等)。但目前信託公司在主營的理財業務上飽受競爭和擠壓,談不上有多少市場份額,從而缺乏定價能力,難以提高利潤率。所以信託公司要保證一定的業務收入,離不開一定的業務規模。各方應盡早就此達成共識並促進之。 提高手續費收入的佔比 信託公司要提高手續費收入在業務收入中的佔比。這也是境內外金融機構的共同追求。在資本市場相對發達的美國,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主體的營業信託頗具發展規模,其大型信託經營機構(如北方信託公司)的非息收入佔到業務收入的相當比重。由於我國目前信託產品流動性欠缺,所以短期內房地產信託和資產證券化難以貢獻較多的手續費。相比之下,年金業務由於年金規模預計逐年增長且信託公司可充當多種角色,而有望成為信託公司手續費收入來源之一。 風險控制與風險管理雙促進 既要創新求發展又要完善風險控制並實行全面風險管理,兩者相互促進。銀監會借鑒國際經驗,對國內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和風險控制的規定日趨細致。商業銀行在其督導下,在風險管理上已經走在金融業的前列。成熟的風險管理貫穿業務的始終,通過定量手段識別、監測和控制各種風險。前面提到的保持一定的業務規模以及提高手續費收入佔比,可以說也都與風險管理有關,風險管理不完全是風險管理部門一個部門的事情。適當的業務規模能起到分散風險的作用。增加手續費收入的比重一般來說能降低風險。
『玖』 目前信託產品有失敗的案例嗎
有很多。現在最出名的就是國民信託-天鋼國貿的項目。由於這兩年鋼鐵市場的劇烈內變動。導致項容目還不上錢。現在還在處理過程中。所以作為投資人,選項目要找熟悉行情的人。不能一味聽業務員說。還要自己下功夫去了解融資方實力和背景。產品結構,還款來源之類的情況。畢竟不付出就想收獲的事情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