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融資租賃合同詐騙罪如何認定
融資租賃合同詐騙罪的認定:1、合同詐騙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2、詐騙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使對方當事人產生錯誤認識;3、對方基於這種錯誤認識處分了財產;4、所騙財物數額較大。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㈡ 車貸融資租賃合同屬於詐騙嗎
車貸融資租賃合同是屬於詐騙的,合同詐騙罪有這樣幾個法定的構成要件:
1、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詐騙人有故意通過欺騙的手段來非法佔有受害人的財物。這種非法佔有,不是挪用、也不是借用,而是有據為己有的意思。
2、在簽訂合同時使用了欺騙手段
詐騙人利用了一些欺瞞的手段,掩蓋真實的情況,騙取受害人簽訂合同,並履行合同。
3、騙取財物並數額較大
騙取的財物達到了法律規定的量刑標准。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合同詐騙財物價值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合同詐騙財物價值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屬於「數額巨大」。合同詐騙財物價值100萬元以上,則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㈢ 融資租賃合同詐騙罪的認定
法律分析:融資租賃合同詐騙罪的認定:1、合同詐騙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2、詐騙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使對方當事人產生錯誤認識;3、對方基於這種錯誤認識處分了財產;4、所騙財物數額較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㈣ 融資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無效的融資租賃合同有: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㈤ 愛駿惠民融資租賃詐騙案能還受害者公道嗎
答:愛駿惠民融資租賃詐騙案事實應該能受害者公道。
㈥ 鑒了購買合同又被騙鑒了融資租賃合同請問融資租賃合同還有效嗎
合同是否有效,應該是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是平等自願協商的,是否是各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如果是被騙而簽訂的合同,就是違反了《合同法》,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原則,被騙一方可以申請法院依法撤銷合同。注意的是,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申請法院撤銷或者變更的,應當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否則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㈦ 融資租賃的車輛出售給他人是否構成詐騙
告人租賃的車輛屬於「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其用合法的方式取得對被害人車輛的暫時佔有權,故意拒不退還,變合法持有為非法所有,且數額較大,構成侵佔罪
㈧ 融資租賃只還了幾期後不還,可不可以立詐騙罪
這個的話應該就是沒有信用這種吧。
㈨ 融資租賃費逾期屬於詐騙嗎
這個的話不能算作是詐騙,只能算做,沒有履行合同屬於違約,而已詐騙的話應該是以欺詐的手段捲款潛逃之類的才能。
㈩ 融資租賃合同中雙方串通,標的物價格與實際交易價格不符屬於欺詐合同嗎
如果你有證據,那就是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這個月在辦這方面的研討會,可以去交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