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樣的P2P涉及非法集資
第一,資金池模式
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此類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第二,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
一些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未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信息,即借款標。
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投資房地產、股票等市場,有的甚至直接將非法募集的資金以放高利貸的方式賺取利差,這些借款人的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第三,龐氏騙局
個別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並採用在前期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後用於自己生產經營,有的經營者甚至捲款潛逃。此類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
Ⅱ 什麼情況下P2P網路借貸平台涉嫌非法集資
1、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即借款人通過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房地產、股票、債權等投資,而P2P平台沒有盡到審慎核查的義務,不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幫助借款人實施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2、P2P平台自融模式:P2P平台設立者或運營商在網路借貸平台上通過虛構交易、增加借款數額等方式發布虛假借款信息以獲取投資者資金,將獲得資金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在這種模式下,P2P平台僅僅是非法集資活動的偽裝形式,沒有改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性質。
3、P2P平台資金池模式:平台利用對資金有管理許可權的便利條件,採取發布虛假標的、設置特殊理財項目的方式提前聚攏資金,或者擅自改變借款的期限、金額以實現資金和項目的錯位,歸集一定數量的資金形成資金池,用以出借或者投資甚至捲款潛逃。
(2)p2p網路借貸非法融資擴展閱讀:
特點:
1、因P2P網路借貸平台的交易流程主要在網上進行,所以和傳統的非法集資犯罪相比,衍生的非法拘禁、綁架、故意傷害等直接侵犯人身健康安全的衍生犯罪較少,但投資人為籠絡、獲取資金而誘發的洗錢、詐騙、貪污賄賂等犯罪頻發。
2、在伺服器選擇上,有從事網路非法集資的P2P公司為了逃避打擊,選擇使用境外伺服器實施跨地域、跨國界作案。這都使得以物理空間中的地域劃分為基礎的傳統刑事管轄規在應對網路非法集資犯罪時出現了矛盾,給偵查破案帶來新的挑戰。
3、在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偵查中,電子數據成為主要的證據形式。借貸雙方多使用網上銀行、支付寶、財付通等金融支付工具進行交易,資金往來主要依靠網上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劃撥,而且個別網站為吸引用戶而專門設計了模擬貨幣、電子貨幣交易系統,所以電子證據成為偵查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的取證重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P2P網路借貸平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法集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涉嫌
Ⅲ 什麼情況下p2p網路借貸平台涉嫌非法集資
簡單來說就是無正當的投資項目,利息過高。
Ⅳ P2P網路借貸平台是屬於非法集資嗎
不是,雖然目前法律法規還有待完善,但是整個行業已經呈現改頭換面的趨勢;在國外已經很深入民心,LendingClub今年5月獲得1.25億的谷歌入股,LC也進入國內,跟東方資產這種國內金融巨頭共同創立點融網,將整個行業往前推動~
Ⅳ 聽朋友說了p2p網路借貸,我投資了,結果是非法集資,朋友有責任嗎
網路貸款現在主要的模式有很多,你投資給別人,錢是直接打到別人公司,你不會有任何的保障。p2p正規公司可以賺錢,但是一但出現一點問題,全崩盤就費了。
Ⅵ P2P網貸為什麼不是非法集資
事實上,P2P並不等同於非法集資,二者存在著本質的差別。正規P2P以信息中介加線下擔保結合為主,非法集資則是資金歸集和資金池。主要區別是,P2P是有項目通過平台找資金,非法集資是歸集資金後再去找項目,甚至去消費揮霍。所以說P2P網貸不是非法集資。
Ⅶ P2P網路借貸平台是不是非法集資
不是非法集資。
他就是,給企業還有投資人的一個整合平台,國家是不允許搞資金池的。
Ⅷ p2p網貸與非法集資有什麼不同
公司推出的P2P即「個人對個人」小額信用借款服務管理平台(以下簡稱「公司平台」),為平台兩端的客戶,即一端是有富餘閑散資金的人群,另一端是急需資金用於發展生產、改善生活而又不能從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獲得資金的有信用的人群,公司為他們搭建服務平台,在公司平台與借款人和出借人各自簽署的服務協議中,公司平台分別為他們提供信息咨詢、信用借款咨詢與管理服務、公司平台基於兩端客戶的委託,為平台兩端客戶分別匹配借款人與出借人信息、並盡力撮合其民間借款關系成立等,並最終促成簽署《借款協議》,而該協議的簽署主體均是出借人和借款人。公司不吸納資金,不發放貸款,不涉嫌任何「非法集資行為」。
「非法集資」,是指未經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而公司平台既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也不從債權受讓人處吸收或募集任何貸款資金。公司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資金運作,除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服務協議約定收取服務費外,並不從借款人或出借人處收取任何其他款項,且不向出借人保證任何收益,出借人的出借資金及借款人的還款資金均不會進入公司的公司銀行賬戶或由公司進行實際控制,公司作為一個提供專業P2P信用借款服務平台的公司,其提供的每項服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和現行法律法規沒有任何違背的地方,公司不涉嫌任何非法集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