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託受益權轉讓要不要經營場所
信託受益權轉讓,要辦登記。信託機構需要在變動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的變更登記,並提交信託變更登記申請書、轉讓協議等要求提交的文件。
【法律依據】
《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信託登記是指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信託登記公司)對信託機構的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信息、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信息及其變動情況予以記錄的行為。
第十二條
信託存續期間,信託登記信息發生重大變動的,信託機構應當在相關事項發生變動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就變動事項申請辦理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變更登記(簡稱信託變更登記)。
申請辦理信託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信託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文件;
(三)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⑵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範本
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範本
協議編號:
轉讓人:
(自然人)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受讓人:
(自然人)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轉讓人是信託合同(合同編號: )項下的受益人,持有信託受益權對應的信託資金為 。信託合同中約定的信託受託人為:平安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受託人」)。轉讓人、受讓人經雙方友好商討,就本信託受益權轉讓,達成協議如下:
1、 轉讓人轉讓該信託合同項下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的信託受益權對應的信託資金為 ;受讓人同意受讓。
2、 轉讓人須將信託合同及其相關法律文件原件交付受讓人。
3、 轉讓人的保證:
a) 其出讓的信託受益權是其合法所有的財產,而不受任何權利的限制;
b) 如轉讓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轉讓人保證其出讓行為已獲相關充分的授權。
4、 受讓人的保證:
a)受讓人因受讓受益人的權利、義務所支付的對價是受讓人的合法財產;如受讓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受讓人須保證其支付對價的行為已獲相關充分的授權;
b)保證履行信託合同項下受益人的權利、義務。
5、 受讓人在簽署本協議前,須詳細閱讀本信託計劃的相關信託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 清晰了解其中的投資風險。
6、 受讓人承諾已對本信託計劃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加入本信託計劃後的所有權利、義務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並在簽署本轉讓協議時簽署風險申明書。
7、 受讓人受讓信託合同項下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的轉讓對價為人民幣
元(小寫: 元),由受讓人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天內支付。
8、 本協議生效的當天,轉讓人和受讓人應向受託人申請進行受益權的轉讓登記。登記完畢後,信託合同項下受益人的權利、義務即刻轉移到受讓人名下,受讓人享受信託合同賦予的受益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轉讓人作為原受益人尚未支取的全部信託財產)並履行合同規定的受益人的義務。
9、 雙方同意由轉讓人承擔向受託人繳納信託轉讓手續費 元。
10、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本協議自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12、本協議可由轉讓人、受讓人共同向受託人提交,受託人憑轉讓人、受讓人在受託人處面簽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申請》辦理信託受益權轉讓登記;受託人對本協議的條款及轉讓交易的履行情況無任何責任和義務。
13、本協議正本肆份,轉讓人、受讓人執壹份,交受託人持貳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為簽名頁,無正文)
轉讓人: (自然人簽字或機構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章):
受讓人: (自然人簽字或機構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⑶ 信託受益權轉讓價款如何確定
平安信託根據客戶持有不同類型信託計劃的信託受益權的情況確定可內支付客戶的最高轉讓價款容金額(即最大融資額度),客戶可在該最大融資額度范圍內於財富寶APP確認當次信託受益權轉讓與回購交易的轉讓價款金額(即融資金額)
⑷ 什麼叫做信託受益權轉讓
信託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託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專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屬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信託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託人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託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託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託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託人違反信託的處分權、受託人的解任權。信託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徵:其一,信託受益權屬於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信託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託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其二,信託受益權屬於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託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
⑸ 信託受益權轉讓要不要辦登記
信託受益權轉讓是要依法辦理相關登記的。信託機構需要在變動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的變更登記,並提交信託變更登記申請書、轉讓協議等要求提交的文件。
【法律依據】
《信託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信託登記是指中國信託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信託登記公司)對信託機構的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信息、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信息及其變動情況予以記錄的行為。
第十二條
信託存續期間,信託登記信息發生重大變動的,信託機構應當在相關事項發生變動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就變動事項申請辦理信託產品及其受益權變更登記(簡稱信託變更登記)。
申請辦理信託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信託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文件;
(三)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求的其他文件。
⑹ 對「財產權信託+受益權轉讓」是否受《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調整
集合管理辦法針對的是集合資金的項目,財產權和受益權轉讓項目若是單一不受調整,集合是調整的。
⑺ 關於信託受益權轉讓銀監有幾號文
根據我國《信託法》第46條的規定:「受益人可以放棄信託受益權。」但是,全體回受益人棄信託受答益權的,信託終止。同時,第47條規定:「受益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其信託益權可以用於清償債務,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尤其重的是,第48條規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但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的除外。
所需材料:賬戶變更申請書、面簽聲明書、賬戶變更確認書*2份、承諾函、變更後銀行卡、身份證復印件、合同掃描件、新卡銀行開戶證明(500萬以上客戶)
⑻ 信託收益權可以轉讓嗎
信託收益權是可以轉讓的,根據我國《信託法》第48條規定:「受益人的信託專受益權可以依法轉屬讓和繼承,但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信託受益權是可以放棄、償還債務、依法轉讓或繼承的。
信託受益權轉讓後手續完成後,受讓人在15個工作日左右會收到《資金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書》,成為新受益人。
⑼ 信託受益權的收益轉讓
信託受益權轉讓的可轉讓性
根據我國《信託法》第46條的規定:「受益人可以放棄信託受益權。」但是,全體受益人棄信託受益權的,信託終止。同時,第47條規定:「受益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其信託益權可以用於清償債務,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尤其重的是,第48條規定:「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但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的除外。」由此可見,我國的信託受益權是可以放棄、償還債務、依法轉讓或繼承的。基信託受益權的可轉讓性,受益人可以委託信託投資公司轉讓信託受益權。國內通行模式是由信託投資公司代理受益人(即自益信託中的委託人)向投資者轉讓信託受益權,以特定財產(包括財產權)設立信託後產生的受益權再進行轉讓,具體是由財產(權)信和集合資金信託進行組合,二者之間由信託投資公司(受託人兼代理人)進行運作。首先信託投資公司擔任財產(權)信託的受託人;其次,信託投資公司擔任集合資金信託的受人;再次,信託投資公司擔任財產(權)信託中受益人(委託人)的代理人;最後,由信投資公司運用集合資金與財產(權)信託的受益權進行交易。必須強調的是,財產(權)托是自益信託,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
信託受益權轉讓的程序
I.信託受益權依法可以轉讓,辦理信託受益權轉讓時,應由原委託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持有效證件,個人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前往代理網點辦理。
II. 在代理網點審核有關證件後,委託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填寫《資金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書》,代理網點審核無誤後,委託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在協議書上簽字。
III. 辦理受益權轉讓時,代理網點會收取受益權轉讓金額0.1%作為轉讓手續費,付款方式為現金付款。
IV.信託受益權轉讓後的新受益人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於辦理轉讓之日後20日後到代理網點領取中信信託蓋章後的《資金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書》。
⑽ 為什麼信託受益權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的解釋
我國《信託法》對於抄信託收益權拆分有嚴格的內容規定:
《信託法》第47條:受益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其信託受益權可以用於清償債務 ,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信託法》第48條: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 ,但是信託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2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信託計劃),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辦法第29條: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信託單位。...信託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辦法第52條:兩個以上(含兩個)單一資金信託用於同一項目 的,委託人應當為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使用本辦法規定
辦法第53條: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以及其他財產和財產權信託 進行受益權拆分轉讓的,應當遵守本辦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