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託法中的受益人為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的第三節對受益人有明確定義:受益人第四十三條回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答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委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② 信託的錢離婚分嗎
法律分析:判定如下: 在夫妻以共同財產設立信託的場合下,夫妻雙方是委託人,信託財產如何處置主要看受益人是誰。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則信託財產仍由受託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處置的問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之外的第三人(如子女),則情況相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雙方,則離婚影響到的是收益的分派,對信託財產本身並沒有影響,因為共同受益人的離婚與受益人死亡、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等主體消滅的法定情形不同,不影響信託財產的處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③ 家族信託受益人包括哪些
受益人:限於包括委託人在內的家庭成員,但委託人不得為唯一受益人
一、家族信託業務有哪些主要類型?
根據劃分依據的不同,家族信託業務可進行不同的分類。
(1)根據家族信託受託人的許可權不同,家族信託可以分為全權信託(Discretionary Trust)和固定信託(Fixed Trust)。在全權信託模式下,受託人可以在委託人的意願指導下自行決定信託財產的分配方式、財產的運作管理方式,受託人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同時承擔更多的責任。在固定信託模式下,委託人對家族信託的具體設計、資產投資管理以及財產分配做了更多的約定,受託人擁有的許可權相對有限。
(2)根據在設立後可否撤銷,家族信託可以分為可撤銷家族信託和不可撤銷家族信託。可撤銷信託是指委託人可以隨時將信託撤銷拿回信託財產,這使可撤銷信託在選擇針對性財產和針對性受益人問題上更為靈活,但信託撤銷後信託財產將不能免於委託人的債權人的追索,並在稅務方面被視為委託人的財產。不可撤銷信託是指家族信託不能隨意撤銷,資產只能通過分配等方式轉移給受益人。一旦委託人設立了家族信託,信託財產就獨立於委託人的財產,沒有受益人的同意,委託人不得修改和撤銷家族信託。
二、族信託與一般的資金信託主要有哪些不同?
家族信託與一般的資金信託不同在於:
(1)信託設立目的不同。根據《信託部關於加強規范資產管理業務過渡期內信託監管工作的通知》,家族信託需以「家庭財富的保護、傳承和管理」為主要目的。目前大部分集合信託是作為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存在的,即以取得投資回報為主要目的。
(2)受益人范圍不同,根據《信託部關於加強規范資產管理業務過渡期內信託監管工作的通知》,受益人應包括委託人在內的家庭成員,但委託人不得為惟一受益人,單純以追求信託財產保值增值為主要信託目的,具有專戶理財性質和資產管理屬性的信託業務不屬於家族信託。而目前大部分的集合類資金信託為「自益信託」,即投資人與受益人必須為同一人。這就把二者很容易地區分開來。
(3)認購門檻不同,「家族信託財產金額或價值不低於1000萬元」;而目前集合類信託起點大多為100萬元。
(4)適用監管條例不同,資管新規出台後,對於信託、資管業務新增了諸多限制,特別是對於多層嵌套類和投資非標類業務有了嚴格規定,信託規模也應聲縮水
④ 婚後購買信託產品離婚怎麼算
只有當受益人主體資格消滅時,信託關系才終止,才須對信託財產進行重新處置。在夫妻以共同財產設立信託的場合下,夫妻雙方是委託人,信託財產如何處置主要看受益人是誰。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則信託財產仍由受託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處置的問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之外的第三人(如子女),則情況相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雙方,則離婚影響到的是收益的分派,對信託財產本身並沒有影響,因為共同受益人的離婚與受益人死亡、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等主體消滅的法定情形不同,不影響信託財產的處置。根據我國《信託法》第54條信託財產如何分割,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的歸屬次序是:信託文件規定的人、受益人及其繼承人、委託人及其繼承人。
總而言之,信託財產收益如何分割,受益人的事先確定可以被視為是對財產收益的一種約定安排,因此,在離婚分割信託收益時,必須以此約定為准。
離婚時財產的分配本來就是十分棘手的問題,如果涉及信託收益如何分割,那麼問題將更為復雜,《婚姻法》、《信託法》將同時調整這種財產關系,因此,我們建議您在遇到這類問題時,咨詢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將幫助你確定受益人的主體資格,並對信託受益的分割給出建議,以專業知識為您提供幫助,更安全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⑤ 保險金信託受益人可以為非婚生子女嗎
當然可以了,我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和婚生子地位一樣。
⑥ 信託 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意思是:一個信託可以設定多個受益人,其中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之一,但不能說別人把財產信託給你管理,而你作為受託人同時又是唯一的受益人,這不行。
⑦ 婚前財產信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婚前就買了的財產信託屬於受益人自己。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資產。
⑧ 婚後信託是老公姓名離婚後老婆可以分財產嗎
根據《婚姻法》規定,有價證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只有資本證券具有較好的流通性,通常是營業信託中常見的信託財產。
信託收益如何分割?
只有當受益人主體資格消滅時,信託關系才終止,才須對信託財產進行重新處置。在夫妻以共同財產設立信託的場合下,夫妻雙方是委託人,信託財產如何處置主要看受益人是誰。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則信託財產仍由受託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處置的問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之外的第三人(如子女),則情況相同;如果受益人是夫妻雙方,則離婚影響到的是收益的分派,對信託財產本身並沒有影響,因為共同受益人的離婚與受益人死亡、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等主體消滅的法定情形不同,不影響信託財產的處置。根據我國《信託法》第54條信託財產如何分割,信託終止的,信託財產的歸屬次序是:信託文件規定的人、受益人及其繼承人、委託人及其繼承人。
總而言之,信託財產收益如何分割,受益人的事先確定可以被視為是對財產收益的一種約定安排,因此,在離婚分割信託收益時,必須以此約定為准。
離婚時財產的分配本來就是十分棘手的問題,如果涉及信託收益如何分割,那麼問題將更為復雜,《婚姻法》、《信託法》將同時調整這種財產關系,因此,我們建議您在遇到這類問題時,咨詢資深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將幫助你確定受益人的主體資格,並對信託受益的分割給出建議,以專業知識為您提供幫助,更安全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⑨ 家族信託受益人可以是本人嗎
家族信託受益人可以是本人。
家族信託受益人范圍是根據當事人的自主意願來確定受益人,但是不能夠在我們國家強制性規定。信託更多的是個人意志的體現,同樣的信託的受益人范圍是非常靈活的,只要沒有違反國家的強制性規定,都可以根據信託設立人的意願來設立受益人。
信託受益人可以是親人,包括近親屬、家庭成員、遠親;可以是友人,比如保姆、司機、同性、伴侶;還可以是法人,甚至還可以把一些慈善基金會作為信託的受益人。
委託人可以成為受益人;受託人也可以成為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上述的規定也反映出,信託的設置比法律的規定更為寬松,其已經完全超出了近親屬的范疇,與委託人無任何血緣關系的人也可以作為受益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四十三條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委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第四十六條 受益人可以放棄信託受益權。
全體受益人放棄信託受益權的,信託終止。
部分受益人放棄信託受益權的,被放棄的信託受益權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
(一)信託文件規定的人;
(二)其他受益人;
(三)委託人或者其繼承人。
第五十一條 設立信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可以變更受益人或者處分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一)受益人對委託人有重大侵權行為;
(二)受益人對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權行為;
(三)經受益人同意;
(四)信託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人可以解除信託。
⑩ 家族信託的受益人可以是一個稱謂,這種說法對嗎
不對。家族信託的設立要求很嚴格,對於受益人的資料肯定是越詳細越好,甚至名字簡寫都不行,更不能用稱謂了。要是受益人寫成(兒子、女兒)。那萬一到時候跳出來一堆私生兒女那該如何分配。所以肯定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