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倉單質押融資的流程是怎樣的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庫動產倉單質押融資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與物流企業簽訂《倉儲協議》,明確貨物的入庫驗收和保護要求,並據此向物流企業倉庫交付貨物,經物流企業審核確認接收後,物流企業向借款人開具專用倉單。借款人同時向指定保險公司申請辦理倉儲貨物保險,並指定第一受益人為銀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業開出的倉單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向物流企業核實倉單內容(主要包括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
(3)銀行審核通過後,借款人、銀行、物流企業三方簽訂《倉單質押貸款三方合作協議書》。倉單出質背書交銀行。
(4)物流企業與銀行簽訂《不可撤消的協助銀行行使質押權保證書》,確定雙方在合作中各自應履行的責任。
(5)借款人與銀行簽訂《銀企合作協議》、《賬戶監管協議》,規定雙方在合同中應履行的責任。借款人根據協議要求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
(6)倉單審核通過,在協議、手續齊備的基礎上,銀行按約定的比例發放貸款到監管賬戶上。
(7)貨物質押期間,物流企業按合同規定對質押品進行監管,嚴格按三方協議約定的流程和認定的進出庫手續控制貨物,物流企業只接收銀行的出庫指令。
(8)借款人履行約定的義務,將銷售回收款存入監管賬戶。
(9)銀行收到還款後開出分提單,物流企業按銀行開出的分提單放貨。直至借款人歸還所有貸款,業務結束。
(10)若借款人違約或質押品價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時追加保證金的,銀行有權處置質押物,並將處置命令下達給物流企業。
(11)物流企業接收到處置命令後,根據貨物的性質對其進行拍賣或回購,來回籠資金。
⑵ 什麼是倉單質押
倉單是倉庫業者接受顧客(貨主)的委託,將貨物受存入庫以後向存貨人開具的說明存貨情況的存單。倉單的直接作用是提取委託寄存物品的證明文件,間接作用則是寄託品的轉讓及以此證券委擔保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的證書,因此,倉單是一種公認的「有價證券」。 倉單質押是以倉單為標的物而成立的一種質權。倉單質押作為一種新型的服務項目,為倉儲企業拓展服務項目,開展多種經營提供了廣闊的舞台,特別是在傳統倉儲企業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的過程中,倉單質押作為一種新型的業務應該得到廣泛應用。 關於倉單質押的性質,即倉單質押為動產質押還是權利質押,學說上有不同的看法。有的認為倉單系表彰其所代表物品的物權證券,佔有倉單與佔有物品有同一的效力,因而倉單質押屬於動產質權。有的認為倉單質押是權利質押。
⑶ 倉單質押融資的基本概念
倉單,在學理解釋上是指倉儲方簽發給存儲人或貨物所有人的記載倉儲貨物的惟一合法的物權憑證,倉單持有人可以憑倉單直接向倉儲方提取倉儲貨物。我國現行合同法以及物權法還沒有對倉單給予明確的法律定義,但《合同法》第386條規定了倉單的內容要件。因此,現實中倉單格式與內容多自行設計,且容易與傳統的入庫單、提貨單混淆。
倉單質押的法律依據是我國物權法第223條以及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內容,是以倉單為標的物而成立的一種質權,多為債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手段。當前,銀行的倉單質押融資業務就建立在倉單的質押擔保權能之上,其核心在於擔保人以在庫動產(包括原材料、產成品等)作為質押物擔保借款人向銀行的借款,倉儲物流企業經銀行審核授權後,以第三方的身份對擔保人倉單項下的在庫動產承擔監管責任,受銀行委託代理監管服務,對質押物進行庫存監管。比如中信銀行東莞分行將與大易有塑合作推出一種新型產業鏈金融理財產品——倉單質押貸款,也是屬於這種類型。
⑷ 對於倉單質押,有沒有通俗易懂一點的解釋
貸款按照有無擔保一般分為信用貸款和擔保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一般來說,銀行認可的抵押物主要是不動產如房屋、廠房、機器設備等,質押物主要是銀行存單、國債等有價證券。盡管生產企業或商業企業的存貨也具有一定的價值,理論上也可以進行抵押,但是由於銀行難以對存貨進行有效的監管,同時缺乏對存貨市場價值的評估,一般銀行不願意接受存貨抵押借款的方式。這樣,對於那些缺乏合適抵押品的企業,盡管其擁有大量的存貨,卻難以從銀行獲得貸款支持。大多數中小企業都存在這種尷尬的局面。倉單融資實質是一種存貨抵押融資方式,通過銀行、倉儲公司和企業的三方協議,引入專倉儲公司在融資過程中發揮監督保管抵押物、對抵押物進行價值評估、擔保等作用,實現以企業存貨倉單為抵押的融資方式。倉單融資適用於流通性較高的大宗貨物,特別是具有一定國際市場規模的初級產品,如有金屬及原料、黑色金屬及原料、煤炭、焦碳、橡膠、紙漿以及大豆、玉米等農產品。任何特製的商品、專業機械設備、紡織服裝,家電等產品,一般難以取得銀行倉單融資的機會。
⑸ 非標准倉單質押和動產質押的區別
質押必須以抵押物的佔有為外觀!動產質押應轉移佔有,而權利質押無法轉移佔有,沒有質押的權利外觀!
⑹ 倉單質押和存貨質押的區別,哪種使用的多
倉單質押。
質押范疇不同:存貨質押模式下,融資方將有形的貨物交由監管企業代資金方保管並設定質押,屬動產質押范疇,倉單質押模式下,融資方將記載倉儲貨物所有權的倉單直接交由資金方進行佔有並質押,屬權利質押范疇。
資信要求不同:存貨質押業務下,監管企業承擔的是監管責任,即按資金方要求妥善保管庫存貨物並監督其變動情況,資金方可隨時知曉庫存貨物的相關情況,對庫存貨物的控制力較強,因此對監管企業的信用要求相對要低,倉單質押業務下,資金方控制的僅是倉單憑證,因此對倉儲公司的違約償付能力有較高要求,須對其核定相應的額度。
接受動態模式不同:存貨質押業務下,如融資方採用動態質押/總量控制模式,則融資方只要符合相關要求即可自由換貨,倉單質押業務下,由於倉單已質押資金方,且倉單的部分分割難度較大,因此資金方不接受動態模式的倉單質押業務。
⑺ 供應鏈金融用得上動產質押第三方監管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
⑻ 什麼叫倉單質押
質押分: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權利質押: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⑼ 倉單質押融資的基本流程
以借款人使用自身在庫動產倉單質押融資為例,基本流程如下:
(1)借款人與物流企業簽訂《倉儲協議》,明確貨物的入庫驗收和保護要求,並據此向物流企業倉庫交付貨物,經物流企業審核確認接收後,物流企業向借款人開具專用倉單。借款人同時向指定保險公司申請辦理倉儲貨物保險,並指定第一受益人為銀行。
(2)借款人持物流企業開出的倉單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向物流企業核實倉單內容(主要包括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
(3)銀行審核通過後,借款人、銀行、物流企業三方簽訂《倉單質押貸款三方合作協議書》。倉單出質背書交銀行。
(4)物流企業與銀行簽訂《不可撤消的協助銀行行使質押權保證書》,確定雙方在合作中各自應履行的責任。
(5)借款人與銀行簽訂《銀企合作協議》、《賬戶監管協議》,規定雙方在合同中應履行的責任。借款人根據協議要求在銀行開立監管賬戶。
(6)倉單審核通過,在協議、手續齊備的基礎上,銀行按約定的比例發放貸款到監管賬戶上。
(7)貨物質押期間,物流企業按合同規定對質押品進行監管,嚴格按三方協議約定的流程和認定的進出庫手續控制貨物,物流企業只接收銀行的出庫指令。
(8)借款人履行約定的義務,將銷售回收款存入監管賬戶。
(9)銀行收到還款後開出分提單,物流企業按銀行開出的分提單放貨。直至借款人歸還所有貸款,業務結束。
(10)若借款人違約或質押品價格下跌,借款人又不及時追加保證金的,銀行有權處置質押物,並將處置命令下達給物流企業。
(11)物流企業接收到處置命令後,根據貨物的性質對其進行拍賣或回購,來回籠資金。
⑽ 我國目前倉單質押的現狀究竟是怎樣的
倉單的鏈上流通和交易應該先標准化。新標准大多是在參考交易所的標准基礎上,再藉助智能合約等技術,讓倉單模板上鏈。倉單主要用於融資,但目前倉單的質押活動不多。據調研報告顯示,倉單參與銀行融資的金額占質押融資的比例不到5%。比例低的原因是大多數倉庫缺乏金融屬性,開出的倉單難以滿足質押和交易的要求。
全球疫情的不斷蔓延和安全環保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得整個行業的運營成本不斷提高,石化企業的資金壓力與日俱增。然而,長期以來,"看人(看融資主體信用)不看貨 "的傳統信貸風險控制體系,使得規模小、動產價值高的企業難以滿足金融機構的信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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