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內部的融資方案
公司內部的融資方案有以下幾要素:
1、 背景資料:
正值公司對內部管理機制和行內業及產品業容務結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和重組創新,企業結構發生了較大的調整。
2、業績股票計劃內容:
1)授予對象: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
2)授予條件:根據年度業績考核結果實施獎罰。。
3、激勵
1)激勵模式:要根據公司模式制定出相對應的模式
2)激勵對象:方案的激勵對象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既是對管理層歷史貢獻的補償,又能激勵管理層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而努力,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業務骨幹,保持公司在核心人力資源方面的優勢。
3)激勵作用:如果公司的主營業務以傳統產品為主的時候,由於傳統行業的企業對人才的競爭不像高科技企業那麼激烈,因此激勵力度偏小對股權激勵效果的影響不會太明顯。但近年來,公司已逐步向基礎設施公用事業轉移,並在原有產業中重點投資發展一些技術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場潛力較大的高科技產品,實現產品的結構調整和高科技創新,而高科技企業對人才的爭奪將會比傳統企業激烈得多,此時的激勵力度應隨之調整。
Ⅱ 企業向員工融資合法嗎
企業向員工融資合法。
通常情況下,公司向職工借錢融資的,屬於民間借貸行為,不是非法融資。
《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集資與民間融資的界定:
民間融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前提下發生的借貸行為,是為了生產經營需要,解決資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為;非法集資犯罪則是破壞金融秩序或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刑事犯罪行為,兩種行為性質截然不同,決不能混為一談。
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區分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重要界限。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闡法釋理,形成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的共識,堅決防止將非法集資犯罪等同於民間借貸,堅決防止非法集資活動蔓延發展。
公司向職工融資是非法融資嗎?公司如果要想職工融資,必須要符合融資的規定,職工面對公司融資的要求,有權拒絕,不一定非得遵循公司規定。對於非法融資確認情況自己無法確定,現在點擊華律網在線咨詢系統就能夠讓專業的律師為你服務。
Ⅲ 運城億適家超市搞內部員工融資,到年底可反百分之三十,大家覺得可行嗎安全嗎
首先考慮發起人是誰,如果是超市經理,那就風險太大,建議不投資。
如果是東星老闆,那就可以考慮。二樓說的有道理,但是放到東星企業全局來看,那麼也有可能老闆現在急需要錢搞其他投資,所以也有可能,畢竟東星企業在運城發展還不錯。建議投資。
同時,投資有風險是必然的,收益與風險成正比,自己量力而行吧,錢也不多,可以試入。
Ⅳ 公司可以向內部員工融資嗎
可以,我司有專門針對企業內部融資的工資福利卡系統
Ⅳ 企業向企業內部職工集資到期不還違法嗎
可以起訴要求返還。或者以非法集資報案。內部集資其實只是一個不同說法的問題,如果有人告他,那就是非法集資。如果員工都是自願的可以說成是民間借貸,那就是合法的。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集資特點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Ⅵ 企業向自己的員工融資合法嗎
以前我有朋友做過類似的, 當時廠房是老闆租的, 當時很多打工的主管拿了錢出來,有些人見情況不好就退回了款,有些人想賺的應為沒事,後來老闆跑了.欠了很多人工資.我有一個老同事就有十萬元沒拿回.氣暈了.
你要看公司的實力而定,有人融資賺了,也有很多人虧了.
Ⅶ 內部融資是怎麼回事
內部融資與「外部融資」相對。公司利用內部自有資金,即累積未分配利潤籌集投資項目所需要的資金的行為。
內部融資是企業依靠其內部積累進行的融資,具體包括三種形式:資本金、折舊基金轉化為的重置投資和留存收益轉化為的新增投資。
內部融資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風險性等特點。相對於外部融資,它可以減少信息不對稱問題及與此相關的激勵問題,節約交易費用,降低融資成本,增強企業剩餘控制權。但是,內部融資能力及其增長,要受到企業的盈利能力、凈資產規模和未來收益預期等方面的制約。
(7)企業內部員工融資回報擴展閱讀
內部融資的優點
1、自主性
內部融資來源於自有資金,上市公司在使用時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只要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准即可,基本不受外界的制約和影響。
2、融資成本較低
公司外部融資,無論採用股票、債券還是其他方式都需要支付大量的費用,比如券商費用、會計師費用、律師費用等。而利用未分配利潤則無需支付這些費用。因此,在融資費用相對較高的今天,利用未分配利潤融資對公司非常有益。
3、不會稀釋原有股東的每股收益和控制權
未分配利潤融資而增加的權益資本不會稀釋原有股東的每股收益和控制權,同時還可以增加公司的凈資產,支持公司擴大其它方式的融資。
4、使股東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如果公司將稅後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相反,少發股利可能引發公司股價上漲,股東可出售部分股票來代替其股利收入,而所繳納的資本利得稅一般遠遠低於個人所得稅。
Ⅷ 內部員工融資收益,企業有義務完成代扣代繳嗎
主要針對的是個人所得稅;企業為員工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計入了公司的成本、費用。
但個人所得稅是員工負擔的,按理說應不是公司的成本、費用,公司只是從員工資中扣除,代員工向稅局交稅。
Ⅸ 內部員工集資方案範本
時下,一些企業因資金緊張,銀行貸款手續繁瑣等原因,經常以職工集資方式籌措資金,以解燃眉之急。但《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說,納稅人經批准集資的利息支出,凡不高於同期、同類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同時,《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對於支付給個人的利息支出還要按20%扣繳個人所得稅。因此,企業可採取降低利率提高職工待遇的方式,對屬於限制性費用實行「間接轉換」,達到節稅的目的。
假設某企業職工人數200人,人均月工資700元,當地計稅工資標准為每人每月800元。企業當年度向職工集資人均10000元,年利率10%,假定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率為6%。當年度稅前會計利潤總額為150000元。因為借款利率超過可扣除標准,超支利息應調整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200×(10%-6%)=80000(元),該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為75900元,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為40000元。
有什麼辦法避免這種支出?如果將職工集資利率降為6%,將降低的利息通過提高職工獎金或工資的方式來解決,那麼,職工的個人收入不但沒有減少,而且降低了利息所得項目應納的個人所得稅。而企業集資利息未超過同期同類銀行貸款利息,可以獲得全額扣除。
將利息超支部分80000元按人按月分攤,每人每月增加工資或獎金33.33元,增加後人均月工資達到733.33元,仍未超過計稅工資標准。將利息費用轉移為工資費用後,企業職工集資利息可全額扣除,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減少了26400元,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減少了16000元。
顯而易見,通過稅收籌劃,不僅使企業達到了節稅的目的,企業職工也因此得到了一定的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