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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告融資谷查封的

發布時間:2022-02-14 06:05:48

⑴ 山東陽谷法院借貸調解中心是真的嗎電話多少

陽穀人民法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這個是真實存在的,該地方的聯系電話是0635-6363887。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陽谷縣城黃山路中段,是一個很人性化的調解中心。
一、山東陽谷法院借貸調解中心是真的嗎?電話多少?
被陽谷縣人民法院借貸調解中心發來的簡訊是真還是假呀,JD白條逾期一萬快一年了【陽谷縣人民法院借貸調解中心】先生,陽穀人民法院已收到京東平台與你合同糾紛一案的起訴材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完善委派調解機制的指導意見》等規定,本案於正式立案登記前啟動訴前委派調解程序,為維護您的訴訟權利,我院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理。特此告知。陽穀人民法院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聯系電話:0635-6363887。查看碼A973H6,請點擊鏈接查看訴前調解通知書:http://ll.ncredit.com/ml?cn=8dihe。
二、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人民法院
山東省聊城市陽谷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陽谷縣城黃山路中段,為2004年11月搬遷的新址,法院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佔地15畝,分為審判區和辦公區,全院共27個內設機構,包括工業園法庭、景陽岡法庭、城關法庭、壽張法庭、西湖法庭五處人民法庭。
山東陽谷法院借貸調解中現有正式幹警197名,78人具有審判資格,人民法庭有正式幹警45人,27人具有審判資格,全院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幹警達82%。

⑵ 寧波梅山保稅港區珪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寧波梅山保稅港區珪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2017-10-27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梅山梅中路35號北樓A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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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蘭世立公司破產清算內幕誰知道

如果把東星航空比作一棟大廈,2008年到來的金融危機就是一場地震。在這場突如其來的地震中,東星航空這棟大廈被震得搖搖欲墜。人們發現,這原本就是一棟「豆腐渣」工程……
2010年12月23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終結東星航空破產清算程序,東星航空消失。
然而,圍繞東星航空破產的是與非卻並沒有平息。東星航空的停飛、重整、破產清算以及蘭世立的判刑,等等,仍是爭論不休,質疑不斷。
透過清算,拂去塵埃,事實真相顯露出來。
東星航空與中航集團股權重組是「城下之盟」?
在蘭世立的敘述中,他與中航集團合作的破裂是由於「不平等」條約,是政府主導下的「城下之盟」,激起了他的強烈反抗。
然而,客觀事實是:主動「投懷送抱」的恰恰是蘭世立自己,他主動拋出「橄欖枝」,隨後又導演了自己的「變臉」。
之前,東星航空因欠債已是四面楚歌,與高盛談判的破裂,讓蘭進退失據。
當2008年下半年美國通用電氣商業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簡稱GECAS)因東星航空拖欠租金欲扣押東星航空租賃的飛機後,蘭世立沉不住氣了。在此之前,他採用了很多方法吸納資金,以維持東星航空的運轉。
原蘭世立旗下的東盛房地產公司於2003年開始建造的光谷中心花園,後來成為了武漢江南最大的爛尾樓。當時湖北省農行江南支行2006年向東盛發放了1億元貸款,後來被查出有9000萬用在了東星航空身上,而且由於按揭不在農行操作,導致貸款難以收回,農行的9位責任人均遭撤職或調離,蘭世立也因此被收監了一段時間。
2008年2月,蘭世立在武漢掀起所謂「房價下降旋風」,光谷中心二期原價8000元/平方米的住宅樓降為6000元/平方米,他拋出「房價暴利論」,稱自己要做武漢房價「雪崩的導火索」!當時武漢地區媒體都進行了大量報道。
面臨巨大資金壓力的蘭世立,想立刻從房產中套現。於是光谷中心花園的商鋪、住宅被一房兩賣甚至多賣,這些案件到蘭世立被判入獄之時還未完全平息。
據接觸這些案件的武漢易斯創律師事務所劉晉律師介紹,僅通過武漢市、區兩級法院訴訟處理的一房多賣糾紛、重復抵押糾紛、工程欠款糾紛就有203起案件,訴訟標的額高達3.22億。
銀行有關人士說,這件事後,武漢銀行界再沒人願意向蘭融資。
這一點在東星航空破產時得到佐證。記者獲知,東星所欠外債中銀行貸款極少,銀行信譽不佳,這可以算是東星航空最終破產極為重要的原因之一。
東星國旅是蘭世立的招牌,前幾年,在武漢的街頭總能看到綠色的漆著東星國旅標識的旅行巴士。自打辦航空以來,蘭世立就從國旅拿錢往東星航空投資。
據破產管理人介紹,當時審查債權時,管理人對此也大惑不解,曾問過當時東星集團的一位王姓財務高管,她這樣回應:「我跟他(蘭世立)說,這樣不行的,再這么下去旅遊就垮了。」蘭世立聽不進去,國旅一直在向航空「輸血」。
2008年12月,蘭世立跑到北京,向中航集團提出通過收購、兼並的方式加入中國航空集團。此時,東星航空的確已是巨額債務纏身,難以為繼了。
根據武漢市交委周智余副巡視員的記載,2008年12月11日,中航集團給湖北省政府來函,表示應東星航空股東要求,擬重組東星航空。省人民政府復函支持中國航空集團重組東星航空。
2009年1月7日,中航集團和東星航空簽訂重組意向書。隨後,中航集團展開了積極的收購行動:中航集團領導多次主持會議研究重組東星航空;成立了資產收購組、運營接管組,常駐武漢開展工作;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組織了50多人的工作班子進駐武漢開展盡職調查;春節前夕,抽調5000萬元資金到漢,擬用於為東星航空支付員工工資、償還部分應急債務等。
然而中航集團預付5000萬資金後,蘭世立的態度立即發生轉變,對盡職調查設置重重障礙,重組工作進展緩慢。面對這種狀況,中航集團多次向省、市領導反映,並要求協調推進重組工作。
2009年2月8日,市政府成立了工作專班,協調推進重組工作:一是協調省市區相關部門特事特辦,妥善處理了東星航空股權質押、賬戶查封等問題;二是協調中航集團和東星航空在重組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三是妥善解決飛行員恢復薪酬、維護穩定問題。
蘭世立為何突然翻臉,破產管理人成員、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張傑律師給予了回答:蘭就是希望通過重組來獲得資金,因為通過銀行他得不到錢了。
翻臉要找借口,於是蘭通過漫天要價故意提出了讓政府難以滿足的條件。
3月11日, 國航樊澄副總經理來漢,作接收東星航空的全面部署。13日,蘭世立突然向市政府提出了涉及土地開發等四個條件(其中包括將武漢龜山腳下洗馬長街交給東星開發,而且容積率在4以上;以每畝20萬元的低價,劃撥東星300畝進行房地產開發),地方政府以龜山風景區不允許建高密度建築,以及根據國家規定,任何涉及房地產開發的土地交易都需實行公開招拍掛為由斷然拒絕了這幾個要求。蘭世立當即表示拒絕簽署重組協議。
當天晚上,蘭世立在網站上單方面發布《關於拒絕與中航集團合作的嚴正聲明》,指責中航集團在政府的干預下,強行收購東星航空。至此,重組工作被迫中止。
蘭世立為何要秘密出走?
蘭世立是新加坡國籍,按理可依法正常出入國境,可是蘭世立為何要秘密出走?破產管理人成員彭國元分析說,實際上他是通過秘密出走將爛攤子甩給地方政府從而要挾政府來滿足他提出的4個條件。
當時,蘭世立已經從中航集團獲得5000萬元的預付款,這是中航集團提前打給蘭世立給職工發工資的錢。但蘭世立拿到錢後,就玩起了「蒸發」。此時,國航有50多人在武漢,卻找不到蘭的人,工作專班無數次打蘭的電話,不是關機,就是轉移到他的秘書接,他始終不露面。
此外,當時東星已向近3萬多名旅客預售票款,如果他走,東星航空的爛攤子就歸地方政府來收拾和買單。
周智余是後續工作的主要協調者。他介紹,3月14日晚,東星航空停飛後,經中國民用航空局批准、民航湖北安監局協調,連夜從國航、南航、深航、海航等4家航空公司調集8.5架飛機執飛東星航空每日48個航班,集中代飛了5天(後又代飛部分客流大的航班、東航也參加),共組織代飛航班234班,運送19358人,支付代飛費用1289.6萬元。專班對3月20日以後已售票旅客,全面啟動退票工作,其中對少部分不肯退票的旅客,組織在漢運營的航空公司進行簽轉。共處理退票旅客9688人、簽轉旅客2607人。
3月14日上午11時,蘭世立從珠海闖關,試圖出境,被邊防人員發現,通知武漢公安押回武漢。
事後,中國航空集團領導十分氣憤地說:「蘭世立就是通過巨額債務和公共安全來綁架政府,要挾政府,是明顯的欺詐行為。」
午夜停飛
今年春節,東星集團在廣州白雲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民航中南局此前作出的東星航空停飛的行政行為無效。
「暫且不論東星集團是否具備原告資格,不停飛,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及時停飛這是對公共安全負責任的行為。」周智余說。
在東星航空債務危機時,從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9日,東星航空拖欠GECAS的飛機租金,累計達7412.16萬元。該公司數次催款,蘭世立不予理會;後該公司向東星航空下達停飛通知書,蘭世立仍置之不理。在屢次催要無果的情況下,GECAS正式向中國政府提出外交照會,並向有關部門報告此嚴重違約事件,在2008年12月向武漢市中級法院申請東星航空破產清算。
此時,東星航空於2008年12月起停發飛行員、乘務員飛行小時費,於2009年1月起停發全體員工工資。截至2009年3月13日,員工已有2-3個月未領到工資。部分員工陸續離開東星航空,在崗職工情緒極不穩定。
蘭世立玩「蒸發」後,其公司法人代表、常務副總經理汪彥錕被蘭勸說已不在公司上班,同時他強行要求總經理周永前以養病為由離崗休息。
此時,東星航空的關鍵航材極為短缺,其租賃的9架飛機,有8架投入正常運營,另外一架則停放在停機坪內,一旦其他飛機出故障,則從這架飛機上拆卸零件,主要零部件已基本拆卸完。
蘭世立還按個人喜好,將航空機組成員分為聽話和不聽話兩類,隨意調配飛行員,打亂了原來配合默契的機長和副駕駛,導致飛行安全關鍵崗位缺員,對飛行安全造成極大影響。這些引起了民航局和中南管理局對飛行安全的嚴重擔憂。
2009年,破產管理人在回答記者的詢問時說,市政府也不願意看到東星航空破產,一直通過法院給申請破產的GECAS等做工作。當GECAS看到重組困難重重,繼續履行飛機租賃協議無望後,於2009年3月10日,再次向武漢市中級法院申請東星航空破產清算,這也是重要原因。
根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在重組談判期間所進行的審計,截至2008年12月31日,東星航空公司虧損5億元,欠繳稅金4770.6萬元,甚至截留飛行員和職工個人已上交的個人所得稅。
蘭世立的「聲明」和試圖闖關,震撼了武漢市的領導班子。3月1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認真評估東星航空公司的安全現狀,為避免發生航空安全事故,向民航中南局發出了緊急報告,後者經評估,報經國家民航局同意,於3月15日零時起暫停東星航空航線航班經營許可。
破產是最後的選擇
為何不重整,選擇破產清算?彭國元說:「這是別無選擇」。
在法院作出清算裁定後,先是油料公司、多家機場公司等向武漢中院提出對東星航空進行重整的申請。但民航有明文規定,現行法律是不允許機場、航油公司參股航空公司的。
6月22日,東星國旅向法院遞交申請,引進上海某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進行重整。
據悉,上述以東星國旅名義所進行的活動,該公司的執行董事居然不知情。在沒有得到東星國旅合法授權下,為了讓重整繼續下去,部分重整申請人不惜違法操作。有人以東星航空的名義對外談判,有人持已作廢的公章對外發布聲明,有人擅自編制資產負債表等等。
即使如此,法院還是給予了高度重視。
武漢市中院承辦此案件的法官對記者說,當時合議庭還專門前往上海、北京調查上海某公司、北京某公司等重整參與人的注冊資本、年納稅額等主要財務數據,非常遺憾的是,這些公司的注冊資本才十幾萬,最多的注冊資本也不過1000萬,年納稅額還未超過100萬。這些公司參與東星航空重整,顯然實力遠遠不夠。
破產管理人成員張傑律師分析說,經反復分析研究,確認東星航空已經完全不具備重整的客觀條件:第一,東星航空已嚴重資不抵債,失去重整價值,對東星航空實施重整需要耗費巨額成本,投資風險巨大。第二,依照《開普敦公約》及其《議定書》,破產管理人已依法解除了飛機租賃合同,飛機出租人已經依法行使了全部飛機的取回權,東星航空沒有一架飛機。第三,東星航空在飛飛行員只有64人,已經離開36人,機務人員也大多另謀職業,航線、時刻作為禁止轉讓的資源也依法已被或者即將被其他航空公司無償使用或間接使用,東星航空已無飛行的基本條件。第四,東星航空在暫停經營之後,飛行安全條件並未改善,相反,更加惡化,目前飛行員管理機構和飛行安全機構都不存在。第五,東星航空嚴重缺乏流動資金,且嚴重喪失商業信譽。
正是基於這些考慮,破產重整的申請都被一一駁回。2009年8月26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東星航空有限公司破產。
從過程看,破產清算其實也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第三次債權人會議以90.37%的同意率通過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似乎也印證了此點。
悲情「東星」
「蘭世立筆下的自己是一個悲情英雄:所有失敗都是時運不濟或是遇人不淑,所有的官司糾紛都是遭人誣告。這或許是蘭世立人生的一面,但還有一些蘭世立沒寫到或不願意寫到的一些原因:他的想像力常常超越了制度現實和自己的資金能力;他賭性很強,但願賭卻不服輸,甚至不惜破壞誠信的商業規則。」——摘自三聯生活周刊,記者陳曉。
蘭世立稱自己是悲情英雄,他建立的東星航空,僅用了不到3年時間就折戟沉沙,則顯得有點悲壯了。
東星成立之初,蘭世立描繪出的這個旅遊產業鏈是航空+旅行社+車隊+景區+ 95151呼叫平台。
從一開始,蘭世立的航空公司就建立在一個「空中樓閣」上,這是東星航空一名原高管最形象的比喻。
民航是一項燒錢的行業,必須有充足的資金作為支撐。但東星航空公司最初的注冊資本只有8000萬,9架飛機全為租賃,租金壓力巨大。
「事實上,從2007年開始,東星航空資金狀況就開始惡化,拖欠GECAS的飛機租金已成常事。」
飛行員一直是稀缺資源。東星航空成立後,只有從其他航空公司中挖飛行員。為了從某航空公司挖走三名年齡已經過了45歲的機長,開出了300萬的高價,這遠遠超出了民航總局規定的210萬的最高流動費用。
破產管理人負責飛行員流動事宜的朱道坤律師解釋說,蘭世立為了趕快將飛行隊伍建立起來,開出了中國民航的最高工資,甚至是其他航空企業的雙倍,這也給東星航空帶來了很大的資金壓力。同時,蘭世立也發現了這批飛行員的「桀驁不馴」。飛行員與蘭世立長期就待遇問題進行談判,而蘭世立又無法解僱這些飛行員,只有將飛行員的工資一漲再漲,他只有靠漲工資留住飛行員了。
東星航空到處欠錢,從數千萬元到幾萬元,共有200多家。「我從來就沒想過有這種事情。」一位塑料玩具廠的浙江老闆說,「東星航空當時說欠著貨款,我想這么大公司怎麼會跑的?沒想到一拖就是兩年多時間。」
有同樣遭遇的是湖北鍾祥市4位小老闆,他們從2006年起為鍾祥市客店鎮櫟樹灣的東星國際大酒店供應菜品、油料、大米等。一位叫夏宏義的老闆說:「我們一直受東星集團表面現象迷惑,低價供應,賺點微薄利潤。但幾年下來,東星欠我們4個供貨商150多萬元,我們無錢還給上游供貨商,嘗盡了苦頭,每到了年關四處躲藏,有家不能回。」
1996年,孝感分行支持孝感市經委在澳門開發房地產,後因市經委無法歸還貸款,便將澳門的房產抵償貸款。孝感工行不知何故竟委託蘭世立管理,但他卻暗地裡把房產賣了,錢揣在自己的腰包里。後孝感分行向孝感法院起訴,張傑作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雖打蠃了官司,但至今尚未收回分文。
不講信用,也從不按游戲規則出牌,這些伎倆,在低端服務領域,或許短時間內有效,但在高端行業,特別是涉外的高風險行業中,就玩不轉了。
「無論是空客還是通用,在這次破產過程中都沒有蒙受太大損失。他們有風險控制,東星航空出現拖欠,他們就啟動了緊急避險機制,把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再者是迅速啟動法律程序。不像國內的公司,不會想到航空公司會不還錢。」
「飛機要飛起來,總是要加油,要找機場降落的吧!航油公司也好、機場也好,並不在意航空公司拖欠費用,反正總是要秋後算賬的,他們已經習慣接受賒賬了。」東星航空的一位前周姓高管說。
東星集團的所有借款都來自資產抵押。為了避免資產被查封,東星集團經常要變更旗下的資產,甚至會由東星的一個子公司去起訴集團下的另一個子公司,搶先查封資產,避免債權人追債。
蘭世立雖然100%控股公司,但他從來不擔任公司法人,他這樣做的目的,一是為了「避免被法律問責」,二是所有欠債的人都找不到他。「他是把法律用盡了,把可以玩的游戲和漏洞都用盡了」。——摘自三聯生活周刊,記者陳曉。
建立在「空中樓閣」上的東星王國,在金融危機到來時被震得原形畢露。
「東星航空本已病入膏肓,與國航的重組,是蘭扳回危局的最佳機會,但他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張傑律師說。

⑷ 2017 ALB十五佳訴訟律師榜,誰是最牛大狀」

2017年2月20日,《亞洲法律雜志》(ALB)的年度最佳訴訟律師榜單新鮮出爐,本次共有15位知名律師獲此殊榮。

01 包偉 中倫律師事務所

2016年,包律師代表SOHO處理外灘8-1地塊相關糾紛;代表喜力控股公司處理其與大富豪商業糾紛;代表上海洛克菲勒集團外灘源綜合開發有限公司處理其與中行借款合同糾紛等。

2014年,榮獲湯森路透ALB 2014「中國十五佳訴訟律師」稱號。

2015年,榮獲錢伯斯「全球2015領先律師」稱號。

本科:上海大學文學院法律學士學位

江湖地位

現任中倫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合夥人,兼任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員、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先後任上海市傅玄傑律師事務所和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特長:訴訟仲裁、破產重整與清算

起點:1991年上海市第一律師事務所,1993年獲得律師執業證。

02 封映輝 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

在過去一年裡,封律師代理了數起樂天超市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新時代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海上污染損害責任糾紛上訴案等。除了律師的本職工作外,封映輝律師還將多年來形成的辦案經驗及教訓傳授給年輕人,曾在河北律協主辦的律師初任及中央民族大學的法律診所授課。

從業26年之久,其經辦典型案例被錄入最高人民法院編著的《經濟審判指導與參考》。

本科:中國政法大學

碩士:清華大學法學院

江湖地位

現任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在2006年加入天達前,曾供職於太平洋律師事務所。

特長:訴訟及仲裁法律事務,尤其擅長民商事訴訟及仲裁

起點:1986年河北省司法廳

03 傅鋼 協力律師事務所

2016年,傅鋼律師全程參與大眾點評網訴網路不正當競爭案、上海壯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與廣州碩星等公司「奇跡MU」網路游戲侵害著作權、侵害商標權;代理北京樂動卓越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昆侖萬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等。

曾主辦上海反壟斷第一案「書生公司訴盛大網路」壟斷糾紛案、「龍之谷」確認不侵權案、土豆系列著作權糾紛案等知名案例。

學術造詣

1、國內第一本有關創意產業知識產權管理的專著《創意產業知識產權管理》副主編。

2、個人專著《動漫產業知識產權管理》。

3、發表專業論文《商標合理使用及其實務判斷》、《困境與出路—DVD專利糾紛的法律思考》等數十篇,並參與多項知識產權課題。

江湖地位

現任協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任上海市創意產業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上海知識產權研究所研究員。中共市委宣傳部、上海盛大網路發展有限公司、上海全土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滬江網等多家知名公司常年法律顧問。

特長: 知識產權、IT法律、網路法、電子商務

04 黃滔 金杜律 師事務所

2016年,黃律師代理過的重要案件包括:代表中國新聞紙產業申請對美國、加拿大、韓國的進口新聞紙產業進行反傾銷調查;代表現代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訴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再保險合同爭議案等。

具有近20年處理國際商事、海事訴訟和仲裁案件執業經驗,曾先後在國際商會仲裁院、倫敦國際仲裁中心等機構代理國際商事、海事仲裁案件逾百起。

2015年,黃滔律師被《法律500強》評選為中國爭議解決領域「領先律師」。

本科: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碩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江湖地位

現任金杜事務所爭議解決與訴訟組合夥人。曾擔任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法律顧問工作組的主要負責人。北京2022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申辦委員會法律主題陳述人。曾作為訪問律師在紐約Wachtell, Lipton, Rosen & Katz律師事務所工作。

特長:國際和涉外民商事訴訟和仲裁

起點:北京環中律師事務所,1994年取得中國律師資格。

05 劉炯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過去一年裡,劉炯律師成功代理了國內第一起由消費者提起的民事反壟斷訴訟,中國民事判決在加拿大的首起承認與執行案,系爭金額高達數億美元的合同糾紛,多個跨境中英雙語商事仲裁案件等案件。

劉律師有著近20年的從業經驗,在上海高院、廣東高院、貿仲、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等各級法院和仲裁機構均有優異的出庭表現。曾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政府私募股權基金相關政策起草出具專業指導意見。

2016年,劉律師被湯森路透評選為「中國律師新星」。此外,還曾被評為全國涉外律師領軍人才和上海市浦東新區十大傑出青年律師。

本科:華東政法大學

碩士:復旦大學法學院

江湖地位

現任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兼任倫敦國際仲裁院(LCIA)和吉隆坡區際仲裁中心(KLRCA)的仲裁員以及上海國際仲裁中心(SHIAC)調解員。

特長:爭議解決、外商投資、房地產及公司並購

起點:2000年上海市共同綜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06 劉艷鋒 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

2016年,劉艷鋒律師成功代理了采蝶軒和慶豐包子鋪最高院再審案、非誠勿擾案、嘀嘀打車案、恆大冰泉案、雷軍電動小米案、中國黃金系列案等大量具有影響的案件。

此外,還曾代理包括「網路」避孕套商標搶注行政訴訟案(2012年十佳知識產權案例)、混淆認定標準的典型案例—巨人公司訴北京銀行「小巨人」商標侵權案(2013年十佳知識產權案例)等著名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劉律師在成功完成2008年奧運會場館水立方知識產權保護、運營項目後,又再次中標2022年冬奧會場館知識產權保護項目。

學術造詣

1、多次應司法部、全國律協、伊利、網路等政府、企事業邀請開展知識產權方面的講座。

2、發表《服務商標混淆可能性的實證分析——以齊魯證券案與北京銀行「小巨人」案為視角》、《2008年奧運會場館「水立方」品牌保護及運營》等多篇優秀論文,並參與編寫多部書籍。

江湖地位

現任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商標訴訟部主任,兼任北京市朝陽律協知識產權研究會副主任。長期擔任「中國黃金集團」、「網路」、「國家游泳中心」、「萬達集團」、「華誼兄弟」等公司常年或專項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特長:知識產權法、公司法

07 孫敬澤 國浩律師事務所

世行和IMF中國金融評估約談的唯一律師。孫敬澤律師擅長引入創新的訴訟思維和策略,多次破除地方保護主義,綜合運用債轉股、債務重組等非訴與訴訟手段,涉案金額數百億元。代理香港拉律達南公司與邱維廉的民事糾紛申訴案,歷時十年,八次再審,均勝訴。

本科: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中國金融學院金融學學士

江湖地位

現任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任北京市律師協會不良資產處置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

曾供職律師事務所:北京中倫和中嘉。曾服務過的金融機構: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銀行總行、中國農業銀行總行、香港南洋商業銀行北京分行等。

特長:不良資產處置、合同糾紛、房地產糾紛、疑難的二審、再審

起點:華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法律部經理

08 孫彥 天元律師事務所

孫彥律師曾多次代理當事人處理各類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如微軟公司在國內獨立提起訴訟第一案—美國微軟公司訴北京民安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軟體著作權侵權案、中國第一例軟體最終用戶侵權案—美國微軟公司訴北京亞都科技集團軟體著作權侵權案等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糾紛案件。

2010年被評為京城首屆「十大版權維權律師」。

2013年被北京市律師協會評選為「十佳知識產權律師」。

本科:北京大學法學院

碩士:華中科技大學民商法學

江湖地位

現任天元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管理合夥人、知識產權團隊負責人,兼任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實驗班碩士聯合導師、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聯合導師、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特長:知識產權訴訟及爭議解決

09 楊銘 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

近年來楊銘律師代理的國內外客戶百餘起訴訟及仲裁案件,不乏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力和關注度的案件。如在被稱為中國商標爭議第一案的「王老吉」商標許可合同案仲裁案中,楊律師作為主辦律師代理廣州醫葯集團有限公司,獲得勝訴,成功收回「王老吉」商標使用權;在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速騰」汽車產品質量糾紛案中,楊律師代理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在全國十餘城市參與法院審理320餘案,均取得勝訴結果。

本科: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加拿大聖克萊爾學院國際貿易管理專業

江湖地位

現任北京市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任中國致公黨北京市委法律委員會委員。在加入競天公誠之前,楊銘律師曾在四通集團公司法務部工作,擔任公司法律顧問。

起點:2002年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

特長:爭議解決

10 楊培明 通力律師事務所

楊律師在爭議解決領域具有20年的執業經驗,近年來代理了各類訴訟、仲裁案件數百件, 如四川省高院一審的涉及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糾紛案件,尤其是代理了十餘家公募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處理其與投資者之間的數十起資產管理合同、基金合同糾紛, 取得了令人滿意的結果。

2014年和2016年,兩次榮獲湯森路透ALB 「中國十五佳訴訟律師」稱號.

本科:復旦大學國際經濟法

江湖地位

現任通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曾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選派至英國高偉紳香港分所接受培訓及工作。多次參加律師辯論比賽,並獲得最佳辯手等各項榮譽稱號。

特長:金融、外商投資、涉外經貿合同、股權投資

起點:1997年開始執業

11 姚克楓 德和衡律師事務所

姚律師帶領的業務團隊為超過一百家大中型公司提供過法律服務,代理的多個案件獲得權威機構評選為優秀或典型案例,如首例惡搞標識構成不正當競爭案、首例網路劇與綜藝節目同名不正當競爭案、首例機頂盒網路版權糾紛案、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譽權案等。

具有律師執業資格、專利代理人執業資格、拍賣從業資格、多家仲裁機構仲裁員資格。先後於《人民日報》、《方圓律政》等雜志上發表《利於信息安全流動》 、《娛樂作品名稱撞車的分析和應對》等數十篇優秀多篇論文。

2016年,榮獲「湯森路透ALB2016年客戶首選20強律師」大獎。

2015年,被湯森路透ALB評選為「中國十五佳知識產權律師」。

此外,姚律師還獲得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2016年十佳優秀案例獎,並入選北京專利代理機構等級評定專家(43人)。

本科:北京理工大學工學學士學位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第二學士學位

江湖地位

現任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兼任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知識產權業務研究會主任、北京律師協會競爭與反壟斷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新浪網、奇虎360、優酷網、土豆網、今日頭條、酷我音樂等多家知名網站、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特長:公司法、投融資與並購、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知識產權

12 臧洪亮 環球律師事務所

臧律師在公司改制購並、境內外上市、航空器購租等領域均有代表性的法律服務項目,如華潤集團醫葯板塊境內外重組項目、南水北調一期主體工程銀團貸款項目、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仲裁案件等。

2014年—2016年,曾作為北京市律師協會指定的馬航MH370中國乘客家屬索賠談判團的副團長,為中國乘客家屬提供索賠談判公益法律服務。

本科:廈門大學法學院

碩士:中國政法大學

江湖地位

現任環球律師事務所,兼任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特長:航空法、建築與工程、投資並購、重組上市與爭議解決

起點:1994年任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北京)法律顧問,1994年獲得中國律師執業資格

13 趙淑洲 敬海律師事務所

國內外公認為中國頂尖的商事律師之一。從業至今,趙律師處理了大量的訴訟和仲裁業務,成功承辦了多宗爭議標的大、案情復雜的案件,在處理海洋工程、國際貿易、國際物流、外商投資及公司法律事務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

2013年,在《亞洲法律雜志》舉辦的「中國法律大獎」評選中榮獲中國「十佳訴訟律師」。

本科:上海海事大學國際海運管理與海商法

碩士:中國政法大學

江湖地位

現任敬海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海商部負責人,兼任中國海商法協會法律法規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同時還是中國首家國際油、油籽和油脂協會(FOSFA)和穀物與飼料貿易協會(GAFTA)的專業性會員。

特長:海洋工程、國際物流、國際貿易、航運投資、海商海事、保險

起點:1992年獲律師執照執業至今

14 鄭艷麗 君合律師事務所

鄭律師處理的案件標的大都在億元以上。

擁有20年執業經驗的鄭艷麗律師,其擅長於處理各種復雜的境內外民商事爭議,主要涉及國際貿易、外商投資、公司治理結構和其它民商事領域的復雜糾紛,以及證監會、葯監局等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反腐敗調查。

鄭律師在擔任法官期間獲得三等功兩次(最高法院授予),並連續三年獲得「北京市法院學術討論先進個人」稱號。

本科:中國政法大學

碩士:北京大學民商法&倫敦大學國際比較法

博士:北京大學民商法

江湖地位

鄭律師現任君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律師學院兼職教授及兼職研究生導師、全美律師協會(ABA)中國法律委員會執行理事。曾供職於美國眾達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英國EVERSHEDS律師事務所、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

特長:境內外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境內外仲裁決和判決的承認和執行

起點:1997年北京第一中級法院法官

15 鄒佳銘 京都律師事務所

鄒律師是該榜單中唯一一位專職刑辯律師。

曾作為辯護律師代理李佳明涉嫌故意殺人案,擔任曾有煥涉嫌受賄罪一案二審辯護律師。

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0多篇,專著一部。多次接受《人民網》《財新》《新京報》《法治晚報》等媒體采訪,為《財新網·觀點》專欄作家。

2015年,榮獲ALB評選的「ALB2015年最佳女律師」稱號。

博士:武漢大學刑法學博士。

博士後: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

江湖地位

現任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京都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兼任高校刑法學碩士導師。

特長:刑事辯護

起點:1996年取得律師資格,1997年開始執業。

⑸ 劉強東:「一定要從銀行貸款,千萬不要拿風投的錢」,為什麼這么說

「從銀行貸款和從風投拿錢,如果這兩個選擇擺在你面前,你會如何去選呢」,劉強東來告訴你答案。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劉強東,在一次會議演講中,給大家捋清了思路與答案。「你所拿到的融資,並不是你最終的財富,到後面你需要10倍甚至20倍地去償還它」,這段話來自於演講的內容之一,值得深思。劉強東告訴大家,在能從銀行貸款的情況下,千萬別去拿風投的錢,這裡面都是有一定道理的。

只要是貸款借錢,都是有風險的,只能取決於最後的想法與結果了。但劉強東給大家做出來的分析與總結,都是有一定道理的,好與壞都擺在大家眼前,如果兩者都可以不需要用到,誰又不希望呢?

⑹ 兩位創始人逃亡美國,比賈躍亭更狠!有人拿國資66億只賣出27輛

「2019年將是造車新勢力的倒閉年。」

去年3月,基石資本董事長張維直言,沒有一家造車新勢力值得投資,中國這一批新興的造車企業數量早就超過了100家,大部分都活不到2020年。

這話雖有些過激,但當下發生的一切都在印證他所說的話。

據央視財經報道,拜騰汽車陷入經營危機,拖欠員工薪資4個月之久。上海辦公室4月撤租,北京辦公室6月17日撤租,南京工廠近日也因欠費停水斷電關廠。自2017年成立以來,拜騰共進行4輪融資,總金額約84億元。

此外,近日賽麟汽車被國資股東訴至法院,資產凍結高達66億元;博郡汽車因經營困難最終宣告「放棄造車」;「PPT造車鼻祖」游俠汽車,工廠已經爛尾。

今日,創業邦向賽麟汽車和博郡汽車求證公司目前運營狀況,但截止發稿均未得到回復。而拜騰汽車首席事務官丁清芬則回復稱:「謝謝關心」,拜騰公司內部人士則證實了工廠休假與拖欠工資的傳聞。

對於造車新勢力迭遭不順,有業內人士稱,這是一項昂貴的燒錢運動,缺錢幾乎是所有造車新勢力都要面對的難題。拿到錢的公司或許還能再撐一撐,拿不到錢的只會陷入絕境。

理想汽車創始人李想去年曾公開表示,新勢力的融資窗口只剩不到一年,一年後大批企業將會被淘汰出局,90%的投資人將血本無歸。

現在,正是造車新勢力們的生死存亡之際。

寫在最後

「市場的調整,可能讓某些企業遇到一點困難,而不是說這個方向(新能源汽車)是錯誤的。而且我也相信這是很正常的,因為原來這么多家新勢力,不可能所有的企業都會成功。」此前拜騰CEO戴雷在專訪中向創業邦如是說道。

當時,戴雷認為在傳統車企轉型間隙中,包括拜騰在內的新造車勢力們,只有「2-3年的窗口期」。

顯然,它們能否活過2020都是個疑問。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⑺ 收取加盟費算是非法融資嗎

收取加盟費不算非法融資。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並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⑻ 有限責任公司融資時是怎麼分配股權的

股權安排抄是一個動態過程,即使公襲司已經上市,也會因發展需要而調整股東結構。但無論哪個階段,股權分配都遵循三個原則:公平、效率、控制力。 公平是指持股比例與貢獻成正比,效率是指有助於公司獲得發展所需資源,包括人才、資本、技術等,控制力是指創始人對公司的掌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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