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託公司破產後,家族信託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信託公司破產後,家族信託由新的受託人接管信託財產。
法律依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信託公司終止時,其管理信託事務的職責同時終止。清算組應當妥善保管信託財產,作出處理信託事務的報告並向新受託人辦理信託財產的移交。信託文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 信託公司破產以後,受託資金怎麼辦
下面是法律摘選,一看就明
受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職責終止: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資格喪失;
(五)辭任或者被解任;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受託人職責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監護人、清算人應當妥善保管信託財產,協助新受託人接管信託事務。
第四十條受託人職責終止的,依照信託文件規定選任新受託人;信託文件未規定的,由委託人選任;委託人不指定或者無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選任;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監護人代行選任。
原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的權利和義務,由新受託人承繼。
3. 萬一信託公司破產了,那我們的資金是怎麼折算的
信託公司不會破產的吧,這么大的機構,而且銀監會在把關怎麼會破產呢。
4. 信託項目破產了怎麼辦我的本金能拿回來嗎
信託財產破產隔離保護機制是指委託人或受託人因為出現破產原因而依法被宣告破產後,信託財產並不被劃入破產財產范圍而進行分配。這一概念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對委託人的破產隔離和對受託人的破產隔離。
信託破產隔離功能的意義:
(1)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保護信託受益人、委託人利益的必然需求。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不能低於3億元人民幣,但對其可以管理的信託財產規模沒有限制。從理論上講,信託公司破產風險絕對不能說小,而我國政府對金融機構的保護政策不會一直延續,如果上述信託公司經營不善破產,在不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下,信託財產受到沖擊,那麼彼時受損的必將是也只能是受益人、委託人。
(2)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維護信託行業長遠發展的需要。 信託行業發展的趨勢必然是信託的長期化和規模化。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才能保障信託財產的超然獨立性,只有消除了委託人對於信託公司破產可以危害信託財產的疑慮,委託人才會產生設立長期、大規模信託的需求,信託行業健康發展也就有了制度基礎與市場基礎。
(3)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需要。發達國家在其資產證券化操作中頗為廣泛地運用了破產隔離職能。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委託人將其資產出售給一家特殊目的載體(SPV),並以這些資產為支持發行證券。
5. 信託公司倒閉和銀行倒閉,資產怎麼處理處理,方式有區別嗎
有區別。
1、處理方式不同。
銀行存款屬於銀行的一般資產,破產的話計入破回產財產,儲答戶只能作為一般債權人申報債權。
根據《信託法》規定信託公司需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自有資產,不參與清算。信託公司如經營不善、倒閉、破產,信託財產應移交給其它公司,使得信託財產的管理連續有效。
2、破產程序不同。
商業銀行破產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頓、破產宣告、清算、注銷登記和注銷公告等階段。
信託公司破產需要經過清收破產企業債權; 清算破產財產;組織破產財產拍賣;編制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分配破產財產; 代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注銷登記等。
3、賠付程序不同。
破產財產是商業銀行依法享有所有權的一切財產,是破產債務清償的物質來源和依靠。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信託公司倒閉以後,其託管的信託資金不受影響,其自有資產進入清算程序,優先支付拖欠的員工工資,國家稅費,然後償債,最後支付股東分紅。
6. 信託公司 破產財產如何處理
信託破產有隔離保護機制,也就是委託人或受託人因為個人出現破產等原因,依法被宣告破產後,信託財產並不被劃入破產財產范圍而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等情況出現後,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
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主要關懷的是受益人,這種制度設計明顯向受益人的利益傾斜。凡事有利則有弊,破產隔離保護機制使得第三人,也就是受託人的債權人的利益保護大大減弱。
這類問題比較復雜,不是簡單一兩個法條就能解決的,對律師的專業要求也比較高,碰到這類問題,最好問問專業人士,以免留下後遺症。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團隊,北京的田淑麗律師團隊,都是破產清算方面做的比較好的律師團隊,他們在公司破產清算處理方面比較有經驗,算是國內比較專業的破產清算律師團隊。
7. 什麼是廣國投事件
廣國投---首宗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終結
2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呂伯濤宣布,歷時4年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廣信破產案是中國第一起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也是全國法院迄今為止受理的最大一宗破產案件。
經廣東高院、廣州中院和深圳中院審理,廣信及其3個全資子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投深圳公司的破產債權清償率分別為12.52%、28%、11.5%和19.48%,均超過了目前國內破產債權清償率8%的記錄。
據了解,廣信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後,廣東高院已同意保留清算組,負責追收可以追收的破產財產和追加分紅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法院對清算組的工作仍將依法進行指導監督,並及時提供有關司法保障。
廣信事件
1999年1月11日,廣信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破產申請書。
與此同時,廣信屬下的三家全資子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投深圳公司因出現嚴重的資不抵債,也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廣信等四家企業破產案件在國內外引起了強烈震撼,當年被稱為「廣信事件」。
廣信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廣信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當時四家破產企業共有494家境內外申報債權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總額達467億多元。僅廣信一案申報債權金額便達人民幣387億元,其中境外債權佔83%;申報債權人320人,其中境外的佔了52%。
無力重組
廣信曾是一家擁有外匯經營權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於1980年經廣東省政府批准成立,到上個世紀80年代末期,經營規模不斷擴大,逐漸從單一經營信託業務發展成為以金融和實業投資為主的企業集團,並憑借其「窗口公司信用」在世界范圍融資。
但進入90年代,特別是1997年下半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以後,由於經營管理混亂,出現了嚴重的外債支付危機。199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其實行關閉清算。經過行政關閉清算,發現其負債狀況驚人,行政手段已無可挽回,遂決定對其實施破產。
1998年,當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清算廣東國投時,廣信破產時的資產總額214.71億元,負債361.65億元,資產負債率168.23%,資不抵債146.94億元。
如果不實施破產,廣信是否還有重組再生的可能性呢?
據了解,當時如果要重組廣信,所付出的代價將是307億元的「天文數字」:廣信能短期內變現的資產只有24.7億元,但償還1年內到期的內外負債需115.4億元,需凈增資金90.7億元。同時,廣信還有因提供擔保而引起的40.64億元欠款。另外,廣信需注入175.8億元以補充能盈利的資產和完成手頭上的房地產項目。
8. 信託公司倒閉或破產,政府會接管嗎
信託公司如果來發生經營性危自機,會按照市場經濟的運作體制進行。
鑒於信託公司的牌照非常稀缺,比銀行的牌照還要少,所以如果信託公司發生經營性危機,一般來講,會由政府牽頭成立資本性財團,置換原信託公司股東,有時候還會增資擴股,通過資本化運作能有效降低信託公司的經營性風險!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如若還要其他問題,可以私信我哦~~
9. 信託公司會破產嗎
原則上來說,信託公司是可以倒閉的。
其次信託基金由於具有封閉式管理的特點,因此是不會受信託公司倒閉的影響。除此之外,信託基金是存管在銀行專戶中,即便是信託公司倒閉了,委託人有權選擇新的機構進行管理。
一般信託公司出現違法違規的情況時,處罰流程基本是:通報批評、罰款、業務暫停。
在2021年資管新規及去杠桿政策發布,越來越多的信託公司出現處罰情況。更嚴重者會處以業務暫停處置,在規定的一段期限內信託公司進行內部整改,不過此項處罰對投資者不會有資產上的損失。
破產概率小
關於這一點,選信託網也可以明白地告訴投資者:信託公司破產、倒閉的可能性仍然是很小,幾乎是不存在的。
原因也很簡單,信託公司除了正常的經營、投資獲得收益外,信託公司所持有的的【信託牌照】本身就是價值很高的資產。
信託牌照涵蓋金融各個領域,全國僅有68家信託公司,且銀監會已經停發新的信託牌照,比銀行牌照還要稀缺。信託公司出現資金困難後,通常會採取置換股權等方式獲得新的增量資金入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