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充電樁納入新基建,百億投資加持,風口之上如何走向成熟
[億歐導讀]?新基建按下的加速鍵,會如何催熟市場?
電動汽車充電/Pexels
不過,「新基建」地位的確立,並不意味著充電樁未來的發展就能一帆風順。十三五期間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顯示,到2020年底,中國要實現車樁比1:1的目標。截至到2020年2月,這一數字僅達為3.2:1。雪上加霜的是,新冠疫情還在拖累著行業的發展速度。因此,2020年實現這樣的目標恐怕並不容易。
雖然當下的行業發展遠未達2015規劃的目標水平,但億歐汽車對於充電基礎設施行業未來5年的發展仍有巨大的信心。近年來,全球汽車企業開始走向電動化、CTP等動力電池技術走向量產、更多高效的充電場站完成建設、新能源汽車成本逐漸下探、V2G技術距離量產越來越近……充電基礎設施行業的活力也將不斷提升。
在今年1月舉辦的第五屆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論壇上,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執行副理事長歐陽明高預計,在2025年之前,鋰離子電池和燃料電池相關技術都會全方位成熟,電動化拐點來臨;同時,新能源發電價格拐點也將到來。
億歐汽車預計,在2025年左右,隨著新能源汽車的競爭力逐步超越燃油車,充電基礎設施市場的發展期也將結束,正式邁向成熟階段。
因此,基於新能源汽車的良好發展前景,充電樁作為其配套補能設施也必將隨之成長,不管是出於主動還是被動。
新基建按下了加速鍵之後,充電樁的快速布局成為推動新能源車發展的關鍵因素,但它卻不是制約消費者購買的唯一原因。
(近期,億歐汽車正在推進《2020-2025中國充電基礎設施發展預期研究報告》,歡迎大家交流探討。)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貳』 有人被騙160萬,充電樁投資是一種怎樣的騙局
這是一種新型的騙局,希望人們引以為戒,擦亮眼睛,不要因為高額收獲的誘惑,而沖動投資,造成損失。如今網路發展迅速,希望人們不要盲目的相信所謂的投資,因此造成資金的損失。目前有不少人在推銷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投資項目,宣稱只要你認購共享充電樁、投資建設充電站,就會有高回報、高返利。
現在有一些人,打著“響應政府號召,提倡節能減排”的旗號,製造高額充電的樁,進行招搖撞騙,這些早有人被騙,希望人們引以為戒,吸取經驗教訓。
最後,提醒廣大人們,所有高額投資時,都要理智對待。千萬不要頭腦一時發熱。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充電樁屬於基礎設施。目前能多項目都是國家在牽頭。不要輕信相信網路上哪些高收益,低投入的項目。賺錢有腳踏實地。不要想著暴富。天上不會掉餡餅。
『叄』 百億投資充電樁:產業從野蠻生長向精細化進軍
5月12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電動汽車與儲能分會的 「新基建 充電板塊在行動」新聞發布會,又一次將充電樁行業推上輿論關注的焦點。其中,最惹人關注的莫過於各企業的投資計劃。
國家電網27億元、南方電網12億元、特來電10億元、星星充電10億元……自今年3月充電樁產業被納入新基建范疇之後,充電樁企業的投資熱情空前高漲,僅國內四家領頭企業的自身投資就已接近60億元,再加上資本的押注以及其他企業的投入,有業內人士預測,2020年充電樁全行業的投資或將輕松破百億元。
不僅是企業,輿論層面對充電樁的關注度也遠高於任何時期。「新基建催生新動能」「新基建提振特高壓概念股」「新基建和在線新經濟帶來巨大投資機會」等與新基建有關的各種新聞,明顯多了起來。
這是充電樁產業從未擁有過的高光時刻。盡管充電樁是新能源汽車發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相比於純電動汽車產銷量的超高速增長,充電樁市場過去一直處於不溫不火的狀態。
如今,在這一輪新基建建設潮中,充電樁企業終於站上了風口。從整個市場的動態來看,充電樁企業對未來的發展也有了更多的思考,逐漸開始從過去的野蠻生長向精細化運營轉變。
新基建的1/7
「充電樁產業的春天來了」,這是今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務會議召開後,行業內普遍存在的觀點。在這場會議中,區別於此前「修橋鋪路」的傳統基建概念,國家用了「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即「新基建」,來形容未來針對5G通信技術、特高壓、城市軌道交通、新能源充電樁、大數據中心、人工智慧、工業互聯網等七大科技端的市場建設。
其中,針對充電樁市場,相關預測顯示,未來十年,中國充電樁建設存在6300萬台的缺口。借勢「新基建」,該行業有望激活萬億元級別的市場。
大好的前景加上國家政策的推動,中國的充電樁企業真正動了起來。以四家充電樁頭部運營企業的國家電網為例,2020年計劃安排充電樁建設投資27億元,新增充電樁7.8萬個。其中,居住區充電樁5.3萬個,公共充電樁1.8萬個,專用充電樁0.7萬個,岸電設施150個。
根據中國電動汽車充電促進聯盟統計,國家電網現在運營的充電樁是8.78萬個。這意味著,如果今年的建設任務達成,國家電網的充電樁數量將接近翻番。
在5月12日「新基建 充電板塊在行動」發布會上,南方電網電動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浩舟也公開了他們的最新數據:「截至2019年12月,南方電網充電設施建設的投資累計已經達到31.8億,累計建成充電樁3.16萬個。」
根據陳浩舟的介紹,未來4年內,南方電網將投資251億元建設充電設施,建成大規模集中充電站150座、充電樁38萬個,為現有數量的10倍以上。
盡管特來電和星星充電沒有國企的背景,但在投資上也毫不遜色。特來電董事長於德翔表示,特來電潛心投資6年,到今年年底總投資會不低於70億元。而根據此前於德翔透露的已往投資金額來看,2020年特來電的直接投入將超過10億元。
星星充電董事長邵丹薇也透露,今年將投入10億元建設充電網路。她強調,這只是自營部分,未來還將拿出30億元的預算,助力城市合夥人的聯營創業。
向精細化發展
從10億元、50億元再到上百億元,充電樁企業的投資熱情空前高漲。但值得注意的是,這並不是充電樁行業的第一次建設熱潮。在2015年新能源汽車市場開始爆發之際,充電樁建設就迎來過一次建設大潮。然而,時至今日,我國在新能源充電樁方面仍存在巨大缺口。
中國充電聯盟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月底,全國已建成公共充電樁53.1萬台、私人充電樁71.2萬台,車樁比約為3.5:1,遠低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規劃的1:1。
「過去充電樁行業發展不起來有多方面原因。以北京地區為例,大多數北京小區的私人車位無法安裝個人充電樁,而在公用充電樁建設方面,有部分企業盲目擴張追求速度,導致大量場站閑置、充電樁分布不均衡的情況出現。」一位來自充電樁行業的專家告訴本報記者。
對於這些問題,充電樁企業也進行了重新的思考。就各頭部企業發展計劃來看,在本輪建設熱潮中,他們無疑吸取了教訓,改變了此前憑借資金野蠻生長的模式,而是轉為對質量、運營效果的精細化追求。
本報記者從南方電網官方了解到,今年南方電網的建設重點在大規模的集中式充電站建設上。「這種有穩定客戶需求的充電站,將會帶來更加清晰可見的投資回報。」南方電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數據顯示,南方電網目前在深圳集中開工的三個項目中,光明公常路充電站共有84個240kW直流充電樁,可以滿足周邊600輛重型的純電泥頭車充電。
此前,國網電動汽車公司董事長全生明在談到國家電網2020年充電樁投建計劃時表示:「新一輪新基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不能像過去那樣大面積推出公共充電樁,而要以社區為主、公共為輔,避免重復投建,要提高建設效率和使用率。因此,國家電網今年新增的7.8萬個充電樁建設,重點會放在社區。」
特來電的規劃顯示,2020年其自身投資加上社會資本合夥人投資或將超過20億元,這將大部分用於充電樁建設,計劃投建公共充電樁50000個。
但在私人充電樁投建方面,無論是國企還是像特來電這樣的民企,都沒有對外公布更詳細的規劃。在業內專家看來,這主要是受限於部分老舊小區的環境,「私人充電樁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因此充電樁企業的私人充電樁建設工也作更加謹慎」。
企業間的「合縱連橫」
不僅投資熱情空前高漲、建設更加精細化,「合縱連橫」也成為本輪充電樁建設的一大特徵,而這一變化背後體現出企業在運營模式領域的一種探索。
3月12日,國家電網「尋找合夥人」活動正式上線,不論個人充電樁主、樁群用戶、場地所有人、充電樁生產企業和資金方,都可以加入國網管理平台。
在業內看來,國家電網的「合夥人」制度,既能極大地調動社會資源,如激發設備製造商參與充電樁投建,也能讓國家電網發揮長處,避免選址等短板。
與國家電網一樣,南方電網日前也公布了尋找合作夥伴的消息,面向場地資源、車隊資源、已建充電場站和銷售代理商尋求合作。
在尋找合夥人之外,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特來電和星星充電四大頭部運營企業之間也進行了「合縱連橫」,其共同創建的聯行科技或將於6月份發布充電樁互聯互通產品。
一位來自其中一家企業的高管對記者表示:「聯行科技將發揮各個充電運營商之間的樞紐作用,未來,車主無論是使用e充電、順易充、特來電或星星充電APP,都將支持查詢並使用其他運營商的充電樁。充電樁互聯的問題將很快得到解決,真正做到全國一張網。」
對於這種模式,業內專家表示:「充電樁建設對於技術和資金的要求都比較高,在多重機遇面前,往往是行業的龍頭企業直接參與的機會更大。而經過第一輪洗牌後,在新一輪建設熱潮中,新能源充電樁的市場格局已現端倪,巨頭之間的共建聯贏將有利於整個市場的打通,進一步推動產業的向上。」
「但這種模式也存在著極大的問題。」在肯定聯行科技的作用後,該專家也指出了「合縱連橫」可能帶來的後果:充電樁運營企業大多不願意將數據展示給其他充電運營企業,在合作中,如何把握分享的程度將是企業遇到的第一個問題。而在後續的合作中,若由某家運營商主導,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將不利於公平競爭,平台上充電樁的信息推送可能有所傾斜。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肆』 恩澤動力充電樁融資是騙局嗎
摘要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疑問,
『伍』 新能源充電樁融資租賃的收益能做到15%嗎
充電樁作為智能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是能源變現的渠道,也是能源數據流量的導入埠。雖然現在這個行業還依然享受政府補貼並受制於商業模式的不成熟, 但隨著電動汽車的上量和普及,充電樁發展前景可觀。在數據為王的互聯網時代,率先對充電...
『陸』 恩澤動力充電樁融資是騙局嗎
摘要 投資充電樁是騙局騙局!!正規的公司不會拉普通用戶去投資,線下的投資可以了解,網上不見面的充電樁投資一律不要信,百分百的騙局。投資需謹慎,您得查詢一下該公司的具體經營誠信情況。
『柒』 對未來的汽車充電樁投資可行嗎但是都有自己的專用充電樁啊!怎麼辦
目前看,投資充電樁還不成熟。
你說的「自己的專用充電樁」是一個原因。但隨著發展,各大電動汽車廠商一定會聯合推出一種充電標准,包括電池、充電介面、快充、時間控制等等。
就像現在的高速公路加油站一樣,不論什麼樣的汽車,進站就可以加油,這才是加油站存在的意義。充電樁也一樣,無論哪家的電動汽車,充電程序千變萬化,電壓可調,充電介面只有一種,這才是充電樁的意義。
但是等這個標准制定出來,再投資可能就晚了。所以,投資是一個有風險、需要技術的活兒。你可以多學習這方面的知識,多了解電動車行業的動向,制定自己的計劃。
『捌』 充電樁國家發改委是否有貸款政策
以下由專業生產充電樁的企業「易事特( www.eastups.com )」提供:
目前沒有關於貸款方面的政策,但是有資金補貼方面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
見》(國辦發〔2015〕73號)等文件要求,為加快推動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車應用環境,2016-2020年中央財政將繼
續安排資金對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給予獎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補對象
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是對充電基礎設施配套較為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規模較大的省(區、市)政府的綜合獎補。
二、獎補條件
獲得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的各省(區、市)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能源汽車推廣規模較大。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要具備一定數量規模並切實得到應用:
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和重點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蘇、浙江、山東、廣東、海南),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
數量分別不低於3.0萬輛、3.5萬輛、4.3萬輛、5.5萬輛、7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2%、3%、4
%、5%、6%。
中部省(包括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福建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
1.8萬輛、2.2萬輛、2.8萬輛、3.8萬輛、5.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1.5%、2%、3%、4
%、5%。
其他省(區、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標准車)推廣數量分別不低於1.0萬輛、1.2萬輛、1.5萬輛、2.0萬輛、3.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1%、1.5%、2%、2.5%、3%。
新能源標准車推廣數量以純電動乘用車為標准進行計算,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照相應比例進行折算(折算關系見附件1)。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公共機構實行屬地化考核,即相關單位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納入所在省(區、市)統一計算。
(二)配套政策科學合理。各省(區、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各職能部門參加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推進機制;要按照國務院
及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編制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切實履行政府應承擔的職責,制定出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
和地方鼓勵政策,並向社會公布,加快形成適度超前、布局合理、科學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2016年4月底前,各省(區、市)應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門(以下統稱五部門)備案。未按要求制定出台的地區不得享受中央財政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
(三)市場公平開放。要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采購外地品牌車輛;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外地充電設施
建設、運營企業進入本地市場;要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不得自行制定地方標准;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進行重復檢測、強制
要求汽車生產企業在本地設廠、強制要求整車企業采購本地生產的電池、電機等零部件。經有關部門認定存在上述地方保護行為的省(區、市),中央財政將視情節
嚴重程度對獎補資金進行相應扣減。
三、獎補方式和標准
(一)獎補方式。中央財政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省(區、市)安排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獎補資金由中央財政切塊下達地方,由各省(區、市)統籌安排用於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等相關領域。
(二)獎補標准。獎補標准主要根據各省(區、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確定,推廣量越大,獎補資金獲得的越多,具體標准見附件2。
四、獎補資金使用范圍
獎補資金應當專門用於支持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充換電服務網路運營監控系統建設等相關領域。地方應充分利用財政資金杠桿作用,調動包括政府機
關、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企業、物業服務等在內的相關各方積極性,對率先開展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升級、解決充電難題的單位給予適當
獎補,並優先用於支持《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確定的相關重點任務。
獎補資金不得用於平衡地方財力,不得用於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新能源汽車運營補貼。納入獎補范圍的充電設施應符合相應國家和行業相關標准。
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公共機構應同等享受地方政府對本地區公共機構的獎補標准。
五、資金申請和下達
(一)每年2月底前,各省(區、市)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能源等部門,編制獎補資金申請報告,聯合上報至五部門。申請報告應包括:各省
(區、市)上年度各車型實際推廣情況,並按要求折算成標准車;車輛推廣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車輛銷售發票、車輛注冊登記信息、相關技術參數等。
(二)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專家對各省(區、市)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復核並將結果提交至財政部,財政部按程序撥付獎補資金。
六、監督管理
(一)各省(區、市)財政、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能源等部門要對本地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負責,並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獎補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對弄虛作假、違規使用資金的地區,將追繳扣回獎補資金。
(二)各省(區、市)要加大充電基礎設施支持力度,結合本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情況研究制定具體支持措施;鼓勵創新投入方式,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建設運營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三)建立信息上報和公示制度。各省(區、市)要建立車輛推廣和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上報制度,按月報送新能源汽車推廣、充電設施數量情況等信息,並於
月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逐級上報至五部門。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各省(區、市)應將上一年度車輛推廣情況、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使用
情況自查報告上報至五部門,五部門將對各省(區、市)進行綜合考核,並向社會公示。
本政策執行期限為2016-2020年。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將根據產業發展情況適時調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