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安財險信託違約的資金能追回嗎
天安財險認購新時代信託發行的信託產品共計284.44億元,其中60.40億元信託產品於2020年6月到期,至今逾期未收回,存在到期不能兌付的風險。
天安財險,新時代信託,都屬於「明天系」爆雷也是這個資本系內部輾轉騰挪的結果。
資本系的發展,多為拿多張金融牌照,集齊七龍珠,然後通過多個金融牌照,實現資金的募集。然後再投資。每當資本系出問題的時候,我們看到的報道多為「XX資本系,掏空XX銀行,掏空XX保險」,此次天安財險的信託違約,其實對於個人投資人來講,是可以規避掉的。資金池類的信託產品,一直是打擊的重點,就怕錢被借新還舊,沒法做到專款專用,達不到不同信託產品之間風險相互隔離的作用。現在問題比較大的四川信託和安信信託都有這方面原因。不過安信要好一些,起碼安信信託的項目還是有些不錯的底層資產,目前也是陸續處置資產兌付中,四川信託那就難說了。
關於天安財險信託違約的資金能否追回,很難說。不過天安已經被中央接管了。對正常的理賠業務不會有任何影響。而且保險公司不允許倒閉。對於天安的客戶來講,沒有影響。
錢能不能追回,要看高層態度,明天系是一個很大的資本系,牽扯的很多,不能那麼短時間就梳理清楚。
❷ 安信信託,是怎麼回事。信託是保證每月有收益嗎
信託起點是比較高的,一般說事100萬起,但事實上是300萬才能做呢,而且也有風險,不是很透明,還是選一款適合自己的產品比較好
❸ 信託承諾剛兌,卻被法院判無效,這件事會有什麼影響
安信信託迎來首個因法院認定「剛性兌付」承諾無效而勝訴的案件。但據安信信託2019年年報顯示,安信信託作為高有28宗涉及提供保底承諾的問題,涉訴本金105.39億元。
來源 | 不良資產頭條綜合中國基金報等
12月26日,安信信託公告稱,12月25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上述案件的二審判決書,湖南高院經審理認為,安信信託與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湖南高速)簽署的相關協議系違規剛性兌付行為,應屬無效。湖南高院支持安信信託上訴請求,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湖南高速其他訴訟請求。
安信信託為綠地外灘中心發行信託
湖南高速4億本金踩雷
此前,湖南高速起訴安信信託,與其認購的「安信安贏42號」產品預期有關。根據安信信託披露,湖南高速為安信信託發行的信託計劃受益人,涉及信託資金4億元。此前雙方簽訂了《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下稱「涉案協議」),約定自2019年5月4日起安信信託每季度向湖南高速支付信託資金不低於1億元,但安信信託並未履行協議。
據了解,安信安贏42號對應的底層資產為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項目(現更名「綠地外灘中心」),安信信託持有該項目開發公司中民外灘45%的股權,這是安信信託於2017年6月從中民投接手的,計劃發行系列信託產品募資不超過240億元以受讓這部分股權。
截至2019年12月12日,安信安贏42號存續規模172.0094億元,其中優先順序信託收益權129.0029億元,劣後級信託受益權43.0064億元,而優先順序的認購人中有5家銀行、1家財務公司與部分個人投資者,分別為中信銀行60億、大連銀行24.7億、雲南紅塔銀行8億、朝陽銀行20億、樂山銀行3億、湖南高速4億。
2020年1月,湖南高速將安信信託告上法庭。8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安信信託向原告湖南高速支付信託受益權轉讓價款本金4億元及信託資金及收益(收益按年利率 7.5%支付)、違約金(按年利率 10%,限定總額不超過1.25億)、代理律師費98萬元、律師咨詢費60萬元、差旅費9萬元。
此後安信信託提起上訴。湖南高院二審認為,安信信託公司和湖南高速雙方依據《信託合同》建立的信託法律關系,而通過其後簽訂的《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改變了《信託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原受託人安信信託受讓了原由湖南高速享有的信託利益並承擔了因信託計劃所產生的全部投資風險。而湖南高速則從《信託合同》中脫離出來,通過收取固定的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價款來獲取利益。
湖南高院:據《九民紀要》 承諾剛兌無效
湖南高院認為,如果《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實際履行,會達到委託人從受託人處得到了本息固定回報、保證本金不受損失的結果。其法律關系是名為信託受益權轉讓,實為保本保收益的承諾安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三十四條「受託人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託利益的義務」的規定,應屬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審理過程中,湖南高院就《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的簽訂是否為剛性兌付行為向信託公司的主管部門進行了征詢,主管部門對安信信託進行相關調查後認為,安信信託與湖南高速簽署的涉案協議屬於違規剛性兌付行為。
此外,最高院2019年11月4日發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下稱九民紀要)第 92 條規定,信託公司、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資產管理產品的受託人與受益人訂立的含有保證本息固定回報、保證本金不受損失等保底或者剛兌條款的合同,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條款無效。受益 人請求受託人對其損失承擔與其過錯相適用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實踐中,保底或者剛兌條款通常不在資產管理產品合同中明確約定,而是以「抽屜協議」或者其他方式約定,不管形式如何,均應認定無效。
湖南高院援引此條法規認為,本案中雖然沒有在《信託合同》中直接約定保本保收益的條款,但在《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補充協 議》的約定顯然是保本保收益的約定,如前如述,屬於剛性兌付的約定,故該兩協 議應認定無效。
二是繼續加大投資者教育,無論是機構投資者還是個人投資者,希望都深化對信託法律關系以及信託產品特徵的認識,信託財產是具有獨立性的,信託的受益人在受託人履職盡職的情況下,是以信託財產為限來獲得信託收益的,所以擔保、兜底、剛兌承諾都是不受保護的,都是無效的。
勝訴利好安信信託重組
此次湖南高院的二審判決是安信信託首次取得的勝訴案件,或具有轉折意義。
此案進展對於正在進行重組的安信信託無疑是重大利好。此前在12月16日晚間,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公司向控股股東函證確認,截至目前,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等企業及相關方(簡稱重組方)已基本完成對安信信託的盡職調查工作,相關各方正就本次重組開展商務談判。
另外,這已經是安信信託近期在訴訟方面取得的第二次勝利。12月3日,安信信託發布公告稱,近期公司收到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就「安信穩贏株洲電商產業園項目股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涉案信託計劃」)項下兩位自然人投資者訴安信信託營業信託糾紛案作出的兩份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安信信託在管理涉案信託計劃中並無重大過失行為,未違背受託人的信義義務,駁回兩名原告的訴訟請求,並稱商事信託是高風險、高收益的商事行為,遵循「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各方當事人均應遵循商事行為的原則及法律規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❹ 安信信託股票未來怎麼樣啊
安信信託是一款很好的理財產品,您之前把錢存在銀行的話是比較安全但是年收益率比較少,而安信信託呢年收益率高也安全
❺ 有人統計過信託公司歷史違約事件嗎
2021年2月,有違約記錄的非標資產風險產品有51個,包括信託計劃、私募基金、債券計劃、基金賬戶等,涉及30名產品經理。在非標爆發性增長中,信託產品違約較多,佔比較高,這與信託監管政策日趨嚴格、再融資壓力加大有關。保監會以電話、視頻等形式召開2021年信託監管年會,要求行業在2021年繼續開展“兩壓一減”:縮小信託渠道業務規模、縮小非法融資業務規模、縮小金融同業渠道業務規模,加大風險處置力度。2017年以來,信託監管政策日趨嚴格,再融資壓力加大,疊加的信貸資格分層加大了信託違約風險。風險管理是信託業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新時代信託、安信信託、四川信託等高風險機構出現危機後,市場對信託業真實的風險狀況憂心忡忡。
2020年2月4日,中國司法文書網公布一審判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交通銀行國際信託公司與小營農牧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湖北省作出判決,小營農牧業向交銀國際信託支付轉讓價款本金6億元和約定返還款3141.37萬元,並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罰款1.36億元。目前,交銀國信·小鷹農業產業並購基金單一基金信託計劃違約金額為7.67億元。過去,雛鷹農牧業的“養豬第一股”曾經十分繁榮。但2016年後,雛鷹農牧業業績大幅下滑,公司債務持續增加。2019年10月,小營農牧業正式退市。
❻ 湖南高速集團買信託產品出問題,打官司卻敗訴,敗訴的原因是什麼
回湖南高速集團買信託產品出問題,打官司卻敗訴,敗訴的原因是什麼?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制度,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湖南高院這個判決之後,雙方不服的就不能再上訴了,但是後面還有個再審程序,不過這個程序就比較難了,除非有重大錯誤。像這個判決,估計很可能就是最終結果,也就是說湖南高速這個錢,90%以上的概率,是要不回來了。
那麼這個事,可不光是湖南高速一家倒霉,這個判決有著重要的司法意義,他為現在正在進行當中的,還有以後所有的同類事件都打了個模板,而且這個絕對不光是法院的表態,相關監管部門也多次表態。銀保監會的相關領導,對於信託產品對付問題的表態用了12個字,一單一策,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對於有的信託公司出具兜底函,監管態度一直是非常明確的,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因為這不符合信託法律關系的本質特徵,也違背了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履職的基本要求。所以此次湖南高院,必然是跟監管溝通之後,才做出的改判。所以雖然不合理但卻合法,有著積極的引導作用。
湖南高速的背景其實並不弱,他是湖南省交通廳下屬的事業單位,湖南高速集團財務公司相當於湖南高速集團的內部銀行,可謂是掌上明珠,這次也是動用了全集團的資源,甚至是全湖南的資源,在打這場官司。但最後還是敗訴了,可見此次從監管到司法的態度之堅決,那麼一個這么大的事業單位都要不回錢了,普通的投資者還能要回錢嗎?
所以,小編建議買信託的投資者可長點心吧,未來信託這塊,可能會出大問題,不要再對剛性兌付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無論信託公司告訴你兜底,還是他找的擔保方承擔兜底責任,一概全都不能相信。買者自負之前是監管的精神,現在已經變成了司法精神。以後恐怕一審你都不過去。打官司也是輸。還白白承擔訴訟費用。信託雖然暴雷的概率要比P2P小得多,甚至風險只是P2P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但是他的殺傷力極強,因為起購門檻高,動輒就是100萬,300萬,很多家庭甚至把一輩子的積蓄都壓在了一個信託一隻產品上,那麼即便他有10%的概率收不回來,你也是無法承受的。所以千萬千萬要小心,最好的辦法就是什麼信託都不投。
固收是個火葯桶,他會一層一層的爆炸,最外面那層就是P2P,已經炸過一輪了,這東西自然也是遵循買者自負的原則,而且基本都刑事立案,即便人抓到了,也攥不出多少錢了,投資者也只能自認倒霉。第二層就是信託了,信託資產很多也都是垃圾債性質的,你想想他給那麼高的收益,一定是做不了貸款,也發不了債的資產,才會去搞信託,承擔高成本,否則有5-6%的錢不借,為啥要借10%以上的錢,那麼自然他資產質量肯定不如債券。前幾年經濟擴張,再加上金融擴張,信託行業風生水起掩蓋了很多問題,並不是他能夠還錢,而是很多信託都是借新還舊,通過資金池的滾動在遮遮掩掩,現在要控制信託規模,那麼他資產質量不足的問題,馬上就會暴露出來。後面很快你就能看到,很多信託暴雷的新聞了。有這個判決在,以後投資者,也就再也別想打官司的事了,即使去告,也是白白承擔訴訟費用。
趕緊告訴你的父母家人,不光是信託,以後買任何理財產品,也千萬別相信,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息承諾,可以說除了存款產品之外,其他的保本保息都是違規的。最後自然也就在法律上無效。那有人說,這些孫子騙人,難道沒人管嗎?肯定有人管,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都是少不了的,讓他們丟掉工作,甚至蹲監獄,但問題是,處罰了他,你的錢也回不來了。就像當時P2P一樣,大家都以為大機構不會有風險,說大平台沒事,結果大家都看到了。投資需謹慎。
❼ 信託不斷「暴雷」,該如何挑選信託產品呢
雪松開了220億的空頭支票?
9月22日,雪松控股針對當日網上流傳的528億債務壓頂等新聞,在其官網上正式發布了澄清公告,公告中對公司的債務等情況做出了詳細闡述。
據公開報道,已有數位國內頂級富豪將資產轉移至離岸信託,其中包括京東的劉強東、阿里巴巴的馬雲、小米的雷軍、融創的孫宏斌以及移民新加坡的海底撈創始人張勇。
而大佬們所選擇的海外信託則側重於傳承,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保護,目的是保障家族資產的世代傳承。
相比於大佬們所選擇的海外信託,國內的信託更加偏向於一種金融產品,通過信託公司發行金融產品及募資。簡單來說,信託公司將具有融資需求的項目方包裝成一個信託產品,進而賣給投資人,項目需求方在獲得資金的同時亦需還本付息。
當然,既然是投資、是項目,承擔風險便不可避免。因此,考驗普通投資者的不僅僅是投資理念,還有心臟夠不夠強大。
❽ 安信信託安贏23號可以如期兌付嗎
目前來說應該是能按期支付,不能兌付的話會有公告出來
❾ 四川藍潤破產了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23
❿ 關於挑選信託,投資組合如何分散風險
今年以來,資管市場頗不平靜
從年初的頭部網路借貸平台,到260多家私募的跑路,再到信託產品的接連違約,上半年可謂是轟轟隆隆,雷聲不斷;
當下一個時期屬於經濟增速的換擋期,金融供給側結構改革步入深水區;加上復雜的外部經濟環境和《資管新規》的大限,金融業風險在近半年的時間得到了集中的釋放和爆發,不光是私募和網路借貸,甚至連信託公司發行的主動管理產品和券商的資管計劃,紛紛出現暴雷和違約,讓人猝不及防。
現實中表現為引入第三方公司,進行一個資金差額補助和擔保,考察擔保措施要著力考察擔保人公司的實力,這個和之前考察交易對手實際是一個性質,這里便不再贅述。
寫在最後信託風險持續,且行且珍惜。
本文在簡要介紹了當前信託業風險現狀,然後梳理了信託投資存在哪些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管理和操作風險的諸多方面。同時針對這次的風險,列出了投資者重點關注的幾個方面。
交易對手的實力,第一還款來源和用途,抵押質押情況,交易結構以及擔保措施等。這五個方面,能夠幫助投資者構建一個基本的觀察信託的一個維度和視角。當然本文只是一個引子,每一個風險點和每一個判斷標准之後,都是一篇文章,連起來就是一本教科書式了,這里只是做一個概括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