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間接融資領域中的金融中介有什麼
市面上的融資方式大多為間接融資,如銀行貸款、信託貸款、融資租賃、保理等。
金融中介機構的定義:
是指從資金的盈餘單位吸收資金提供給資金赤字單位以及提供各種金融服務的經濟體。
可以分為兩類:
非存款貨幣機構 :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
存款機構 :包括商業銀行、專業銀行與基層合作金融中介機構、中央信託局等。其中,專業銀行包括中小企業銀行、工業銀行與農業銀行等,而基層合作金融中介機構則包括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
⑵ 金融中介機構都包括什麼
金融中介機構指對資金供給者吸收資金,再將資金對資金需求者融通的媒介機構。為達成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機構通常發行各種次級證券,如定期存單、保險單等,以換取資金,而因為各種金融中介機構所發行次級證券的差異很大,因此,經濟學家即以這些差異做為對金融中介機構分類的依據。一般而言,發行貨幣性次級證券如存摺、存單等的金融中介機構稱為存款貨幣機構,而這些由存款貨幣機構發行的次級證券不但占存款貨幣機構負債的大部份,一般而言,也是屬於貨幣供給的一部份;至於非存款貨幣機構所發行的次級證券如保險單等,則占非存款貨幣機構負債的一大部份,而且這些次級證券也不屬於貨幣供給的一部份。
金融中介機構依是否發行貨幣間接請求權,可區分為:
(一) 存款貨幣機構 (Deposit Monetary Institutions):包括商業銀行、專業銀行與基層合作金融中介機構、中央信託局等。其中,專業銀行包括中小企業銀行、工業銀行與農業銀行等,而基層合作金融中介機構則包括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
(二) 非存款貨幣機構 (Non-deposit Monetary Institutions):包括郵政儲金匯業局、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
⑶ 中小企業集合信託貸款為什麼得到中小企業的青睞
資金是中小企業的生命線。但中小企業卻時常面臨資金鏈緊張、融資困難的問題。究其原因,一是抵押物不充足,中小企業資產由於資產金額較小、或者變現存在一定難度等問題,導致抵押物很難滿足銀行風險控制的要求;二是融資成本偏高,如民間融資可達3%/月,對中小企業造成了較大的壓力。
中小企業集合信託貸款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一條有效途徑。中小企業集合信託貸款由擔保機構、信託公司和融資企業三方共同運作,擔保機構及信託公司分別對融資企業進行審核,將符合要求的企業組成項目包,由擔保機構對項目包內企業統一擔保,信託公司發行信託計劃,向社會募集資金並對包內企業統一發放貸款。
目前,廣東粵財信託有限公司聯合廣東省融資再擔保公司前後已發行十四期中小企業集合信託貸款產品
一是覆蓋面廣。該產品以地區為單位,分別向廣州、佛山、順德、南海、肇慶等地企業打包發放貸款,貸款企業所屬細分行業達10個以上。
二是成本較低。該產品融資成本與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掛鉤,在基準利率上上浮一定比例,遠低於民間融資所獲得的資金成本。
三是抵押物方式多樣。該產品要求中小企業提供的抵押物較為靈活,除中小企業自身的資產外,還可接受企業主、關聯方自身擁有的公司股權、房屋、汽車、生產設備等資產、應收賬款等權益的抵質押,以及實際控制人的個人連帶責任擔保等。
四是貸款期限以需定製。該貸款期限依據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期限來確定,目前多為1-3年。
五是投資者保障更強。該系列貸款由廣東省融資再擔保公司與商業性擔保機構聯合提供擔保,資金安全更有保障。
可以預見,中小企業集合信託貸款將在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過程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⑷ 信託有哪些保證方式
個人信託理財的風險主要是由信託業本身帶來的風險。總體而言,主要面臨著以下五種風險:
信用風險。在我國信託業中,使得信託機構的經營狀況發生惡化,不能按信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信託受益和償還信託資金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對融資者、承租人、被擔保人的資信情況,項目的技術、經濟和市場情況缺乏必要的調查研究;二是對擔保、抵押、反擔保的各項要件審查不細,核保不嚴,抵押物不實,缺少法律保護措施;三是在政府幹預下產生的非市場化業務。
流動性風險。我國信託業的流動性風險,一方面是由缺乏穩定的負債製成,信託機構不能比較方便地以合理的利率介入資金以應付資金周轉不靈,從而發生的支付困難;另一方面是指一些信託投資公司用信託資金投資房地產、股票、基金,由於大量資金被套牢而產生的流動性風險。
投資風險。信託投資公司往往在投資中追求高回報,管理又缺乏風險控制,造成由於投資項目和合作對象選擇不當使投資的實際收益低於投資成本,或沒達到預期收益以及由於資金運用不當而形成的風險。
道德風險。道德風險在信託業中主要是指受託人的不良行為給委託人或受益人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在目前的情形下,大多數的信託投資公司都能在主觀上避免發生此類風險。
合規性風險。從目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託產品看,多數為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那麼對於比較大型的投資項目,就不可避免的碰到數量和金額上的限制。為了規避這種限制,許多信託投資公司在進行產品創新的過程中,所用的方法就可能存在一定的政策監管風險。
⑸ 我國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公司各自提供的理財服務有哪些
一、信託業與銀行業相互關系的歷史發展
信託業與銀行業雖同屬信用范疇,但兩者有很大區別,不能混淆。表現在: 1、所體現的經濟關系不同:信託體現的是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則多屬於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基本職能不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於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3、業務范圍不同:信託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除信託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同資金,范圍較小。 4、融資方式不同:信託機構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起間接金融作用。 5、承擔風險不同: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託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6、收益獲取方式不同:信託收益是按實績原則獲得,即信託財產的損益根據受託人經營的實際結果來計算。而銀行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7、意旨的主體不同;信託業務意旨的主體是委託人,在整個信託業務中,委託人佔主動地位,受託人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業務的意旨主體是銀行自身,銀行自主發放貸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約。
盡管上述的信託業與銀行業之間有很大的區別,但是它們之間卻有著密切的歷史淵源關系。
1、從信託業近代的發展看,信託業一直是銀行業兼業的范圍。 隨著現代化產業的發展,財產形式的貨幣化、多樣化,信託公司日益具備了金融機構的性質,開始接受貨幣和有價證券的委託,從事投資和融資活動,履行長期金融職能。正是因為這種職能上的重合,使銀行開始大量從事信託業務,比如,全美14000多家銀行中,有4500家銀行兼營信託業務。到1970年,美國的信託財產總計達2885億美元,佔全部商業銀行總資產5049億美元的57.1%。凡是規模較大的銀行,都設有信託部。除銀行兼營的信託機構外,專業的信託機構在美國也相當強大。在日本,還允許成立信託銀行,以信託業務為主兼營少量銀行業務。而其信託業務和銀行業務嚴格分開。但無論是美國還是日本,在銀行的信託部和銀行部之間業務實行嚴格的分開,本著各自的經營目標,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2、進入20世紀80年代之後,信託業與銀行業出現了趨同化的現象。 這種現象表現為: (1).信託的融資職能、金融職能得到發展,開始向銀行業趨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管理,包括對個人、法人、團體等各類有形及無形財產的管理和處理。發達國家在繼續強調信託的管理基本職能的同時,對信託的其他職能也愈加重視。如融資職能,日本的信託銀行加大了吸收社會游資的力度,成立了國內大眾的重要的儲蓄機構;在投資職能發揮方面,除將所吸收的資金用於中長期貸款業務,還為產業部門提供設備資金,為個人購買住宅提供融通資金等;在金融職能方面,在傳統的代理證券業務、代收款項業務的基礎上,一些發達國家的信託機構將金融服務推廣到納稅、保險、保管、租賃、會計、經紀人及投資咨詢服務等領域。信託職能的多元化,使信託投資滲透到國家的一切經濟生活之中。 (2).信託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同性化。無論是美國還是日本,盡管在銀行內部或信託機構內部,銀行與信託的兩個部門是明確分開的,但信託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卻與銀行所提供的無明顯區別。相反,在美國銀行的幾乎每一家分支機構都開展信託業務,銀行把信託業務和其他銀行產品分開交易,重新組合,以向客戶提供更新的金融服務也日益成為時尚。 (3).商業銀行信託投資業務的國際化。70年代中後期,發達國家的經濟出現了衰退跡象,國內金融也競爭激烈,盈利水平下降,於是積極開拓國際新業務,使金融國際化的進程大大加快了。1984年5月,美國與日本達成協議,允許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銀行參與日本的信託業務。不久,美國花旗銀行、摩根信託公司、紐約化學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瑞士聯合銀行等被批准在日本開展信託業務。與此同時,西方國家也允許日本的銀行到其國內經營信託業務。信託投資業務的國際化,刺激了各國同行業新業務的開發,各國信託業的經營經驗日益成為共享的財富,同時信託業的國際競爭也日益加劇。
縱觀信託業與銀行業關系的歷史發展,趨同化一直是一個主題。
二、中國信託業過去的發展沒有處理好與銀行業關系的根本原因
中國信託業經過近20年的發展,已成為我國金融業中的一支生力軍,為我國金融機制的轉換與金融工具的創新提供了重要的組織形式和操作方式。然而,中國的金融信託業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就是許多專家說的:在業務經營范圍上難以處理好與銀行的關系。 應該說金融信託公司作為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主體其產生和發展正是適應了金融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但是之所以金融信託業之所以難以處理好與銀行的關系,關鍵原因在於其治理結構。
在我國,信託公司並不是作為獨立的投資主體而存在的。它的投資傾向和方式體現了地方政府,企業主管部門或企業利益和意志,其活動空間和成就也與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的能量存在著相當密切的關系。金融信託業已成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企業主管部門、專業銀行等投資主體實現其投資意願的主要手段。由於金融信託業存在著與生俱來的治理結構缺陷,必然導致以下弊端:
1、信託機構數量多、規模小、資本金不足,缺乏必要的財產實力和資信度。 我國的信託機構不是根據經濟發展需要按經濟區域合理布局設置的,這導致了機構設置的分散化、小型化,雖經多次清理整頓,到目前全國仍有200多家信託機構,且大部分亂拆借、亂投資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資產,存在著支付危機。
2、信託業的行業特徵不明顯,業務范圍較窄,管理銀行化。 長期以來,我國對信託機構資金來源實行嚴格限制,造成信託資金來源單一,尤其是缺乏可以提供長期穩定資金來源的信託品種,嚴重製約了信託業務的開展,信託業作為一種特色行業,在信託財產需求有限的條件下,真正意義上的信託業務尚未普遍開展起業,自下而上的壓力和獲利的沖動迫使信託機構向准銀行化的融資機構轉化,融資動力代替為民理財動機,致使經營是扭曲變形。
3、 信託法規不健全,立法滯後,對信託業的業務范圍設有明確的界定,政策缺乏連續性。 信託業務涉及很復雜的權力義務關系,而且這種權利關系需要專門的法律予以調整確認。我國信託業走過20年的發展,至今沒有建立起規范的信託制度,所賴以發展的法制基礎十分脆弱,客觀上影響了信託業的發展。長期以來,信託業採取的是一種「流浪漢」式的經營方式,一方面開展資本市場業務,一方面仍以高息吸存、高息拆借等方式和銀行搶飯吃。其結果必然是嚴重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遭到整頓。
4、我國信託公司的股東結構所必須帶來的行政干預。 由於當時的政策限制,早期(1988年前)的信託公司只有金融機構(主要是銀行)和各級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才可成為信託公司的股東,因而信託公司在資金使用上基本上端誰的飯碗,歸誰管,也就自然聽誰的話。地方政府辦的信託公司包括國際信託、財政信託等,在資金使用上表現出來的是大量資金投資天實業項目,短期資金長期佔用,尤其是大部分項目是按地方政府旨意進行投資的,經濟效益低下,形成過多、過濫的實業資產。各銀行辦的信託公司則是銀行信貸功能的補充機構,對企業發放了相當數量的貸款,其中大部分是專業銀行的指定貸款,有些銀行還將不良貸款直接劃給信託公司,以逃避責任,從而使銀行辦的信託公司雖然不良投資少,亂拆借少,但卻存在大量的不良貸款。 正是由於上述原因,重視理順金融秩序,尋求信託業的發展方向,探討信託機構的重組和市場定位,顯得尤為重要。
三、中國信託業的重新定位必須處理好與銀行經營的關系
1、信託業要擺脫「銀行化」經營的嫌疑必須確定自身的業務發展方向 隨著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應該說中國金融信託業的發展需求是很大的。如:產權流動的服務需求、國有企業優化資本結構和緩解過度負債的服務需求、企業改革的服務需求、企業託管的服務需求、資金信託、投資信託和投資顧問的需求、證券市場的服務需求、基礎和企業改造的融資服務需求、直接投資的服務需求等等,為我國金融信託業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因此,金融信託業今後的發展方向,則應是告別一般貨幣業務,向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發展。 我國信託業定位於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是有其資源條件的。首先,信託投資公司有著雄厚的資金實力。雖然目前來講,一些信託投資公司面臨著資金壓力,但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上的制約造成的,在《信託法》出台打破政策藩籬之後,信託公司就可以獲得固定的信託資金市場。這是作為金融機構得天獨厚的優勢。其次,信託投資公司有著豐富的人才資源和專業背景。最後,信託投資公司有著廣泛網路的優勢。較大的信託投資公司都有著眾多的分支機構,可以構成一個信息和資源的網路,為客戶提供更廣泛的信息服務。這就使信託業從目前的以銀行業務為主,向資本和資產業務轉化成為可能。 所以,信託投資公司向資本業務和資產業務轉化無疑是一條非常可行性的出路,這對信託公司來說,既是一個挑戰,也是一個曠世難逢的歷史機遇。
2、金融信託要處理好與銀行業的關系必須堅持以直接金融業務為主 國外的信託業務是從民事信託發展到金融信託,而我國目前民事信託尚缺乏業務基礎,因此信託業務的重點必然是放在金融信託上。在金融信託中屬於間接金融領域的業務,有來自強大的銀行體系的競爭,所以,在金融信託業務中,要處理好與銀行業之間的關系,應以直接金融為主,即資本市場業務領域。 在資本市場領域,開展金融信託業務與投資銀行的許多業務是相通的,如證券承銷和交易,資產重組,並購等。在這個領域雖然有證券分司競爭,但他們目前所經營的只是少部分投資銀行業務,還有很多業務尚未開拓,因而存在著廣闊的業務空間。
3、要處理好與銀行業之間的關系,信託投資業必須回歸本業,以受託理財投資為主。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頒布了《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新頒布的《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今後信託投資公司以手續費或傭金方式收取報酬,是以受託人的身份接受信託財產和處理信託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包括: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動產和不動產及其它財產的信託業務、國家有關法律允許從事的投資基金業務;作為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中介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國債、企業債券承銷業務;代理財產的管理、運用與處分;代保管業務、信用見證、資信調查及經濟咨詢業務;以自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等。信託投資公司還可以接受為了公益目的而設立的公益信託。 這一新的辦法首次從法規上把信託投資公司定位為真正從事受託理財業務的金融機構。這一定位體現了信託投資公司回歸本業的要求,解決了長期困擾信託投資公司的定位問題,有利於信託業健康發展。
四、對信託業和銀行業未來關系的展望棗金融集團化趨勢
中國金融業近幾年選擇推行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制度。這種制度安排有利於打破權力的過度集中和壟斷,集中專門人才,提高監管水平,同時分業經營使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更加專業化,這樣就既便於內部管理又有利於貨幣當局的外部監控,可以從總體上提高金融機構的運營質量,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
但自1998年以來的金融狀況卻顯示,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實際上把國內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限制在一個更狹窄的范圍內,其業務風險實際更加集中和擴大:對商業銀行來說,由於只能在狹小的存貸款領域主要面對國有企業從事基本的業務活動,而國有企業普遍效益低下,致使商業銀行或是因放款使不良資產比例持續上升,或是為安全起見少發放貸款,致使存差過大、資金浪費、業務收入無法抵補業務支出,出現大面積虧損。而中國的信託業在分業模式下不得不從可盈利的證券投資、證券代理業務中撤出,而單純的「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業務開發也要有一個過程。
中國即將成為WT0成員國並逐步開放金融服務業。外資金融機構將逐步進入中國,最終可以在任何地點經營任何金融業務。它們的業務投向絕不會像中國的金融機構那樣被限制在一個狹小的范圍內,這樣事實上的不平等將使中國的金融機構在激烈的競爭中面臨極為不利的處境。
要改變上述狀況,唯一的出路就是順應國際金融改革的趨勢,著手進行業務自由化改革,由分業經營走向混業經營。可以說,混業經營及由此產生的金融集團化是中國加入WT0後金融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結果。 1998年5月13日,美國眾議院以一票的優勢通過了《1998年金融服務業法案》,該法案在涉及銀行控股組織結構的條款中,創造了「金融控股公司」(FHC)這一新的法律范疇。自此以後,金融集團化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國金融集團化的嘗試者。它目前擁有光大銀行、光大證券和光大信託3家金融機構,同時持有申銀萬國證券19%左右的股權,成為其最大的股東。光大集團同時還擁有在香港上市的3家上市子公司棗光大控股、光大國際和香港建設公司。1999年12月15日,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宣布組建中加合資人壽保險公司。「光大模式」為中國未來金融混業經營探索了一條方向。 可以預言,一旦我國有關金融控股公司的規定獲得實施,中國的金融業將再一次面臨重新洗牌,現有的業務格局和競爭態勢將重新定位。中國信託業必須面對面對金融集團化挑戰的對策。 面對金融集團的出現,首先應該認識到:全能化金融集團的出現是中國金融業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結果;而對中國的信託公司來說,與全國性商業銀行相比,即使在經過增資擴股以後資本金規模依然偏小,必將會被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組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所收購;同時,從長遠來看,中國的信託公司也只有融入全能化的金融集團中去才能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中國的信託公司應主動順應趨勢,積極參與到金融集團的組建中去。
具體來說,目前應尋找合適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尤其是股份制商業銀行作為業務合作夥伴,通過同業拆借、抵押融資、客戶信用資料、過橋貸款等業務合作逐步建立起全面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積極探索銀信合作的新方式、新途徑。在政策成熟的條件下,在戰略合作夥伴的基礎上,爭取以商業銀行、信託公司的股東群組成金融控股公司,實現雙贏。應該說,對那些股份制的商業銀行來說,一方面可能會在組建金融控股公司方面先行一步;另一方面,它們也迫切需要利用信託公司的業務優勢實現跳躍性發展。
同時,中國的信託經營機構要繼續壯大自己的實力,包括資本金規模和市場份額,以在將來的金融業洗牌中搶佔一個相對有利的地位。在增資擴股過程中,應拋棄目前普遍存在的分散股權、均衡持股的做法,應尋找有實力的企業集團作為自己的大股東,這樣在未來的重組過程中能夠得到這些大股東的有力支持,保持業務、人員、管理體系的相對穩定。對一些大的企業集團來說,目前也在積極進入金融領域,並力圖形成自己的金融集團。如山東電力集團公司,目前已成功控股了英大信託、蔚深證券、魯能金穗期貨,並且是湘財證券的第一大股東和華夏銀行的第二大股東,基本具備了組成一個金融集團的雛形。
信託公司同時也應積極尋求業內的聯合重組,組建航空母艦型的信託公司。我認為,針對中國加人WT0和金融集團的出現,作為監管機構將會鼓勵業內間的兼並、聯合重組,並將利用一些政策工具有意識地對業內的重組進行引導。
⑹ 金融行業標准化產品和非標准化產品的區別和特點
1、業務不同:
非標准化產品有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類似於一種債權資產的一種OTC轉化業務;
標准化產品是銀行傳統業務的金融產品比如貸款、債券、證券、貿易融資等就是標准化產品。
2、在國家級交易所的管理不同:
標准化產品是在國家級交易所可以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非標准化產品不可以在國家級交易所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
特點:
非標准化產品:這類資產一般不公開發行,風險較高,流動性也低,缺乏標准化的證券特徵,但名義收益率會高很多。
標准化產品:公開發行、流動性高,安全等級最高,但利率偏低。
(6)包商銀行信託中小企業擴展閱讀:
金融業標准化工作的四項主要任務:
1、建立新型金融業標准體系,全面覆蓋金融產品與服務、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統計、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等領域;
2、強化金融業標准實施,發揮政府、行業協會、認證機構、企業等各方面的作用;
3、建立金融業標准監督評估體系,分類監督強制性標准和推薦性標准實施;
4、持續推進金融國際標准化,在移動金融服務、非銀行支付、數字貨幣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口專家排出力度,爭取主導1-2項國際標准研製。
⑺ 我看書說銀行是金融中介機構,為什麼不是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有哪些類型列,謝謝啊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
金融中介機構指對資金供給者吸收資金,再將資金對資金需求者融通的媒介機構。為達成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機構通常發行各種次級證券,如定期存單、保險單等,以換取資金,而因為各種金融中介機構所發行次級證券的差異很大,因此,經濟學家即以這些差異做為對金融中介機構分類的依據。一般而言,發行貨幣性次級證券如存摺、存單等的金融中介機構稱為存款貨幣機構,而這些由存款貨幣機構發行的次級證券不但占存款貨幣機構負債的大部份,一般而言,也是屬於貨幣供給的一部份;至於非存款貨幣機構所發行的次級證券如保險單等,則占非存款貨幣機構負債的一大部份,而且這些次級證券也不屬於貨幣供給的一部份。
金融中介機構依是否發行貨幣間接請求權,可區分為:
(一) 存款貨幣機構 (Deposit Monetary Institutions):包括商業銀行、專業銀行與基層合作金融中介機構、中央信託局等。其中,專業銀行包括中小企業銀行、工業銀行與農業銀行等,而基層合作金融中介機構則包括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等。
(二) 非存款貨幣機構 (Non-deposit Monetary Institutions):包括郵政儲金匯業局、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
總結:從很大程度上說,兩者是沒區別的,很多文獻都混用兩個概念。當然也有些說兩者是不同的概念。我是學金融的,感覺意思就是一樣的。
⑻ 中小企業私募債合格投資者必須是金融機構嗎
5月2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宣布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營業試點辦法中小企業私募債均採取立案制發行交易地點接收立案材料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立案。立案後可在6個月內擇期發行。1交易平台不合:債券發行後上交所發行債券可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台或證券公司進行私募債券讓渡。深交所則在其綜合協定交易平台為私募債券供給讓渡辦事。2在投資者范圍方面兩所規矩略有不合深交所不接收小我投資者。 上交所許可的投資者范圍則在此基本上增長了資產總額不低於500萬元人平易近幣的小我投資者並請求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且懂得並接收私募債券風險。 深交所規定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人應為銀行和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和信任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及上述金融機構發行的理家當品和注冊本錢不低於人平易近幣1000萬元的企業法人和合股人認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平易近幣5000萬元實繳出資總額不低於人平易近幣1000萬元的合股企業。
⑼ 金融機構為什麼不願意為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目前的全球經濟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不少中小企業因為缺乏資金,面臨著即將倒閉的困境,而且從更長遠的角度來看,融資難問題已經成為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原因。目前在我國包括金融租賃,信託投資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內的各類金融機構中,民生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和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比重較高,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除中國農業銀行向中小企業貸款比重較高外,其餘三家銀行貸款份額均較小,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性業務服務比例更低。所以選擇資質好的金融機構會有好的機會,香港實德金融的資質就很好。
⑽ 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公司嗎
不包括…主要的金融抄機構分為四大襲類:
1、銀行類,典型的就是我們所謂商業銀行;
2、保險類,這個不用過多解釋吧;
3、證券類,比如國內的證券公司,在美國叫投資銀行,簡稱投行;
4、信託類,信託是一種金融制度安排,最典型的是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