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合信託的集合信託類型
按照其信抄托計劃的資金運用方向,集合襲資金信託可分成以下類型:
證券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證券市場的信託。它可分為股票投資信託、債券投資信託和證券組合投資信託等。
組合投資信託,即根據委託人風險偏好,將債券、股票、基金、貸款、實業投資等金融工具,通過個性化組合配比運作,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房地產投資信託,即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信託資金按照雙方的約定,投資於房地產或房地產抵押貸款的信託。中小投資者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以較小的資金投入間接獲得了大規模房地產投資的利益。
Ⅱ 什麼是集合類信託什麼是單一信託
集合資金信託指信託投資公司接受二個或二個以上委託人委託、依據委託人確版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投資權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行為。
再來理解「集合類信託」吧 .集合類信託主要是指受託人把多個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財產(動產或不動產或知識產權等等)加以集合地管理、運用或處分的方式。
單一信託就是受託人接受單個委託人的委託,單獨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的方式.
Ⅲ 什麼是集合投資類信託
集合投資類信託,目前在我國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證監會的券商理財計劃、銀監會的集版合資金信託計權劃、商業銀行理財計劃、央行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投資計劃、保監會的保險資金投資計劃、銀行間債券交易協會目前力推的資產支持商業票據(abcp)或資產支持票據(abn),以及證監會和央行目前力推的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
從這些基金和計劃等名稱和主管機構來看,主要是由我國「一行三會」下的各類金融機構作為集合投資類信託的受託人,從所有規範文件來看,主要規范的是受託人的資質和管理制度。因此,集合投資類信託,就是指具有資質的受託人發起的,按信託責任要求對投資者投資設立的特殊目的載體進行依法管理。
Ⅳ 集合信託計劃的特點
從上述法規中可以看出,集合信託計劃具有如下特點:
(1)委託人為二人或二版人以上;
(2)每個委託權人分別與受託人人簽訂《信託合同》;
(3)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資金由受託人集中管理、運用和處分;
(4)每個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資金具有相同運用范圍。
從上述第(2)個特點來看,由於每個委託人分別與受託人簽訂《信託合同》,各委託人之間沒有意思聯絡,似乎應認定為每個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分別成立信託關系,即一個集合信託計劃項下存在多個信託。第(3)、第(4)個特點可以歸結為各個信託項下的信託資金由受託人集合在一起在相同的運用范圍內集中管理、運用和處分。因此,集合信託計劃可概括為「共同運用信託」(按台灣學者的定義為「多數委託人基於同一信託條款,個別與受託人簽訂信託契約,交付信託基金」)。
Ⅳ 信託真集合和假集合的區別
集合資金信託指信抄托投資公司接受二個或二個以上委託人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投資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行為。
再來理解「集合類信託」吧 .集合類信託主要是指受託人把多個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財產(動產或不動產或知識產權等等)加以集合地管理、運用或處分的方式。
單一信託就是受託人接受單個委託人的委託,單獨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的方式。
Ⅵ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基金 信託三者的區別
1、形式和發行抄方式不同襲
集合理財也叫券商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信託產品、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分別由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管理、運作。
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以將所持份額贖回或轉讓。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信託產品不得公開發行,因而也不能在證券交易場所流通。
2、投資者定位以及投資風格不同
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80%。
3、范圍不同
資產管理業務的范圍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託業務和委託理財業務。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 營業信託的受託人在法律上要求較為嚴格,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專門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Ⅶ 集合資金信託有哪些種類
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有三種:貸款類集合資金信託業務、投資類集合 資金信託業務和融資租賃類集合資金信託業務。貸款類集合資金信託業 務分為兩類:一類是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按照全體委託人的意願,用 集合資金信託募集的資金,以信託公司的名義發放貸款。貸款的對象、 用途、項目、期限利率等均由委託人設定。另一類是委託人將自己無能力親自管理或者國家限制其親自管理的資金通過集合資金信託的方式委 托給信託公司,指定用於發放貸款,並由受託人代委託人選定借款人, 受託人以貸款人的名義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及辦理有關貸款手續,並 行使貸款人的各項權利。投資類集合資金信託是指信託公司作為受託 人,通過集合資金信託募集的資金,投資於優質項目、企業、法人股收 購業務,或其他成長性好、風險可控、預期收益有保障的領域,為委託 人獲取較高的投資收益。投資類集合資金信託業務體現了風險收益對等 原則,適合於預期收益要求較高,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融資 租賃類集合資金信託是指信託公司作為出租人,利用集合資金信託募集 的資金,應承租人的要求購買其所需設備並租給其使用,承租人按期支 付租金。出租人通過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投資成本。
Ⅷ 什麼是集合式信託
先理解一下「集合資金信託」吧。
集合資金信託指信託投資公司接受二個版或二個以上委託權人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投資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行為。
參見《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詳見http://www.trustlaws.net/law/List.asp?SelectID=10&ClassID=14&SpecialID=
再來理解「集合式信託」吧
集合式信託主要是指受託人把多個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財產(動產或不動產或知識產權等等)加以集合地管理、運用或處分的方式。
Ⅸ 集合信託和單一信託的區別
1、本質不同來
集合信託,信託投源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可以按照要求,為委託人單獨管理信託資金,也可以為了共同的信託目的,將不同委託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這種資金信託方式稱為集合資金信託。
單一信託,信託公司接受單個委託人的資金委託,依據委託人確定的管理方式,或由信託公司代為確定的管理方式,單獨管理和運用貨幣資金的信託。
2、性質不同
單一信託性質:差異性:單一資金信託的委託人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和收益率要求,因此也就具有不同的期限要求,這些個體性問題都可以體現在不同的信託合同上,因此,單一資金信託合同的差異性特徵非常明顯。私密性:單一信託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集合信託性質:投資於集合資金信託的中小投資者人數眾多,社會影響面廣,而抗風險和承擔損失的能力較弱,因此,保護投資者利益是集合資金信託的首要設計原則。
3、私密性不同
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在進行產品推介的時候,均通過信託公司的網站、銀行的櫃台等發布公開信息,而單一資金信託業務的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
Ⅹ 銀信合作和集合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本質上有很大差別復的哦
銀信合製作的資金來源於銀行理財產品以信託公司為過橋,以信託貸款的形式發放給需資企業,是一種銀行繞過政策限制的一種模式。
集合信託信託的資金來源相對就廣泛一些了,銀行,三方等都是資金募集來源,有些項目甚至和銀行沒有關系,是信託的自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