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金融資產的
你做錯了!
賣掉時的分錄是錯的!
應該是:
借:銀行存款 33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4
投資收益 24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354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54
補充,那5.5和5元之間的30萬,不是投資收益,只是公允價值變動而已。如果非要把他寫出來,就應該是這樣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 (之前減少了54,現在回轉了30,所以,整體下降了24)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 (之前減少了54,。。。)
接著以上分錄,賣的時候就是:
借:銀行存款 33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4
投資收益 24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354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4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變動不會計提減值的,所以,雖然以公允價值計量,但最後賣的時候,成本是原始成本,和賣價(銀存)的差額就是投資收益(賺錢在貸方,賠錢在借方),公允價值變動的兩個科目要攤為0,全部就看投資收益了。
『貳』 金融資產有四大分類,是哪些
『叄』 金融資產包括哪些
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是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企業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回型金融資產,貸款和答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及持有到期投資。個人的金融資產包括:個人存款、股票、債券、基金、證券集合理財、銀行理財產品、第三方存款保證金、保險、黃金、信託等。
『肆』 金融資產有哪些
如今金融資產按照業務模式收取合同現金流量還是出售金融資產還是兩者兼而有之劃分為三分類。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一、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在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的業務模式下,企業管理金融資產旨在通過在金融資產存續期內收取合同付款來實現現金流量,而不是通過持有並出售金融資產產生整體回報。例如貸款、應收賬款、債權投資等,這些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的金融資產被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會計科目為「債權投資」。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在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為目標的業務模式下,企業的關鍵管理人員認為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資產對於企業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例如,企業的目標是管理日常流動性需求同時維持特定的收益率,或將金融資產的存續期與相關負債的存續期進行匹配。會計科目為「其他債權投資」。 該金融資產還有種特殊情況,企業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該類型金融資產業務模式並非為本金+利息,而是不關系價格波動,長期持有獲得穩定分紅。該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時到終止確認,除了分得的現金股利計入損益,其他自始至終不得影響損益,全部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終止確認時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留存收益。科目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如果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資產來實現其目標,該金融資產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於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作出決策並對其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目標是通過出售金融資產以實現現金流量。即使企業在持有金融資產的過程中會收取合同現金流量,企業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資產來實現其目標,因為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對實現該業務模式目標來說只是附帶性質的活動。該金融資產為兜底分類,會計科目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拓展資料:
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1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攤余成本後續計量,其發生減值時,應當在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2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並考慮相關擔保物的價值(取得和出售該擔保物發生的費用應當予以扣除)。
3原實際利率是初始確認該金融資產時計算確定的實際利率。對於浮動利率貸款、應收款項或持有至到期投資,在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可採用合同規定的現行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 即使合同條款因債務方或金融資產發行方由於發生財務困難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確認減值損失時,仍用條款修改前所計算的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計算。
總結:
金融資產包括企業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如:企業的外匯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入投資款等)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伍』 金融資產劃分為哪三類
金融資產一般劃分為以下三類:
1、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指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
金融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陸』 有關金融資產
也就是非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貨幣、債券、可轉換債券等等。
現實生活中,處處可見金融工具。比如說,你很容易想到市場上的那些債券或股票等投資工具,你甚至還會想到金融工具投資風險或被「套牢」。但是,從金融工具會計規范的角度分析,還是有必要給金融工具下一個定義的。正因為人們看到金融工具這個詞容易想到股票或債券投資,因此曾有人簡單地將金融工具界定為企業持有的一些金融資產。事實上,如果你站在金融工具的發行那一方看,在金融工具持有方為資產的情況下,發行方往往是負債或列在所有者權益中的股本等。A商業銀行發債券,B保險公司去買,對A商業銀行來說債券是負債,而對B保險公司來說卻是債券投資(金融資產)。如此延伸開來,從會計規范角度,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企業的金融資產,並形成其他單位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為什麼金融工具的定義落腳在「合同」?這是因為金融工具最初的存在一定涉及發行方和接受方,雙方是以一種契約的方式達成交易的,而且這個契約的終止時點恰為對應的金融工具「消亡」的時點。按照上述金融工具定義分析,大抵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基本金融工具,另一類是衍生金融工具。
先說說基本金融工具。貨幣(現金)就是基本金融工具,而且對持有的一方來說,還是金融資產。它代表交換的媒介,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持有方與政府(發行方)之間的一種合同。在銀行或類似金融機構中的存款也是基本金融工具(資產),代表著存款人的一種合同權利,即存款人有權從該機構中取得現金,或者根據其存款余額簽發支票或類似工具用以償付金融負債。其次,還可以找到成雙成對出現的基本金融工具,比如,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應收債券和應付債券、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長期股權投資和股本等。除此之外,也會遇到一些基本金融工具難判斷的情況。比如,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是否都是基本金融工具?融資租賃合同基本上被視為出租方獲得連續收入的權利,同時也是承租方需連續支付的義務,這一系列的支付實質上與貸款協議下本金和利息合起來支付是一樣的:出租方對租賃合同中應收款項的投資進行核算而不是對租賃資產本身進行核算。經營租賃有些不同,它基本上被認為是一項沒有完成的合同,要求出租方在未來期間提供資產給承租方使用,以換取類似勞務費的對價,出租方繼續核算的是其租賃資產。因此,融資租賃被認為是一項金融工具而經營租賃則不是一項金融工具(已到期的應收或應付款項除外)。又比如,財務擔保是否是金融工具?它代表著借出方向擔保人收取現金的一種合同權利,也是當借入方違約時擔保人應支付現金給借出方的一種對應的合同義務;合同權利和義務因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承當擔保)而存在,即使借出方是否能夠行使這一權利以及擔保人是否必須履行這一義務都取決於借款人未來是否有違約行為,也是如此。由此說來,財務擔保也是金融工具。
『柒』 會計上如何劃分各種金融資產
1.會計上如何劃分各種金融資產這個問題太大了,分4大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計量問題太大了,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都是有說法的,這個得單獨學習,因為兩句可說不清楚。
2.當然歸類時必須謹慎,因為一旦確定類別,不得隨意變更。准則這樣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調節利潤,因為同一金融資產劃分為不同的類別,對企業的損益影響是不同的,比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和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交易費用計入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資採用攤余成本計量,交易費用也計入成本,可見它們對企業損益的影響是不同的。
拓展資料:
一、在現實的金融市場中並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說法,為何在會計上有這樣的分類?其實這是近年來,我國的金融工具交易,尤其是衍生工具交易有了較快的發展,為了如實地反映企業的金融工具交易,便於投資者更好地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這對相關會計准則的制定提出了迫切要求,由此《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順應而生。會計上的金融資產分為以下四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其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這里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應該結合企業自身的情況,管理的要求以及投資的策略等,但概括來講,這四類的劃分應該體現管理者的意圖,根據管理者的意圖對金融資產做出不同的分類。 如果管理者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短期出售獲利,則應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如果管理者的意圖為持有到3年後再出售,則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果管理者持有意圖不是很明確(即既不是短期出售,也不準備持有到期),則可以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此不能認為某項金融資產一定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或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必須看管理者的意圖。
『捌』 金融資產包括什麼
在網路上出現的信息是非常多的,現在有很多人對於金融行業都是比較感興趣的,但是大家都知道金融行業的門檻非常高,而且有關金融行業的相關信息也是比較多的。金融資產的相關問題其實也受到了大家的關注,金融資產也包含了很多部分。
金融資產包含的因素
金融資產主要是包括了庫存現金和貸款以及股權投資等等,其實金融資產包含的因素是非常多的,金融資產就是實物資產的一種稱呼,金融資產是以價值形態而存在的,金融資產指的是單位或者是個人所擁有的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所以金融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權利。
具體的分析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並且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組成。金融資產有一個非常大的特徵的,金融資產最大的特徵,就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盡管金融市場的存在並不是金融資產創造和交易的必要條件,但是現在很多國家經濟中的金融資產還是在商業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其實金融資產就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的一種種的稱呼,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面的金融工具。
有關於金融行業的相關知識還是非常多的,如果大家還有詳細的信息想要進行了解,其實完全可以在網路上進行搜索,網路上有關於金融資產的詳細信息還是非常多的。金融工具對於持有者來說其實就是一種金融資產,但是不管是實在的資產還是金融資產,當持有者擁有的時候才能叫做資產,持有者無法擁有的話,又不能夠叫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