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融資本身並不是違法的,但融資行為不當有可能造成違法和犯罪內,例如非法集資容、貸款詐騙等就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特徵和危害: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有以下四點;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準的集資。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2. 企業融資合法嗎真正懂法律的高人解決問題
民間融資是為滿足企業、居民家庭的生產生活需要或其他合法的特定目的的融資活動,它是游離於國家正規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之外的以資金籌借為主的融資活動。
企業向民間融資對社會經濟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一是優化資源配置。企業民間融資盤活了社會閑置資金,拓寬了居民投資渠道,緩解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實現了企業規模擴張和效益的提高,促進了民營經濟的發展。
二是補充正規金融的不足,緩解了銀行業貸款壓力。
三是促進中小金融機構服務水平的提高。民間融資的活躍和發展必然與中小金融機構爭奪信貸市場,加大其經營壓力,因此會促進其改善服務,加大信貸營銷力度,提高競爭力。
四是支持了生產、活躍了流通,促進了社會經濟發展。
企業向民間融資也存在不利影響:
一是不利於國家產業政策的全面落實。如一些國家限制發展的產業,正規金融部門不貸或少貸。在利益驅動下,這些企業往往通過民間融資擴大生產經營,邊緣化國家信貸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
二是干擾金融秩序,影響中央銀行宏觀調控效果。
三是企業民間融資潛在風險。按規定,民間融資利率最高不得超過人民銀行發布的基準利率的4倍,但個別融資利率遠超此限。依靠高成本融資支撐的企業必須有高利潤回報才能維持正常的經營活動,否則長此將難以為繼。企業民間融資多採取信用無擔保方式,還要背負較高利息成本,一旦經營不善,將導致企業無力按時還本付息。
企業向民間融資處在法律的邊緣,可打擦邊球。
李總理說了,法不禁則可為。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是禁止的,明顯是違法;公民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法是不禁的,則是合法的。同時有政策和法理可依。
「十二五」規劃和《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都明確提出促進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方針,為確立民間借貸的法律地位提供了政策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中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用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護,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
由此可見,企業的民間融資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既不會一棒子「打死」不讓開展,也不能任其無序去發展,只要操作上掌握好尺度則不會違法。
3.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
你好,如果你個人是按照法律允許的正規渠道進行融資,那麼你的個人融資行為就是合法行為。
4. 融資犯法嗎
從狹義上講,融資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公 司籌集資金的動機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通過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進行。我們通常講,企業籌集資金無非有三大目的:企業要擴張、企業要還債以及混合動機(擴張與還債混合在一起的動機)。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
融資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直接融資是不經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政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直接以最後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其融通的資金直接用於生產、投資和消費。
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機構的媒介,由最後借款人向最後貸款人進行的融資活動,如企業向銀行、信託公司進行融資等等。
5. 融資是違法的
融資不違法。但是禁止民間融資(國內禁止企業之間的互相拆借行為,但對民間借貸予以有條件的保護。所稱民間借貸是指以公民作為借款方或者貸款方而發生的借貸關系,包括公民之間的借貸、公民與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
以下是正確的融資渠道: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帳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帳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帳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帳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帳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6. 實體企業不能直接融資嗎
over and keep house in it for a fortnight
7. 實體經濟企業融資到底合不合法的最新報道
目前銀行的流動性緊張問題,隨著央行逐步開閘放水,已得到一定程度緩解。然而,問題並未得到徹底解決,因為銀行其實並不缺流動性,之所以鬧「錢荒」,原因在於它們把資金拿去從事套利交易了。而對中國經濟來說,最要緊的是發展實業。但銀行卻對放貸給實體經濟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興趣不大。這才是問題所在。
目前,造成最有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得不到來自銀行的授信貸款,可能出自以下幾個因素:
首先,中小企業的資金回報率不高,銀行對其放貸的積極性也就不高。
其次,目前銀行的風險管理體制基本上還是計劃經濟時代那一套。中國的銀行基本都屬國有企業,五大商行不用講,地方商行也多為國企。這使得銀行不願冒風險貸款給那些沒有抵押物的成長型中小企業,而願意貸給有政府背景的大項目,一來是因為風險小,二來也是因其經營活動受政府影響大。
再次,缺乏多層次的金融體系。目前的金融體系仍然是由大銀行主導,過去計劃經濟時代的城鄉信用社如今成了城商行或農商行,而基於成本問題,後者也不願服務城市和農村的小微企業。近年來雖然成立了一些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但覆蓋面有限。
因此,要讓資金流入實體經濟,其投資回報率須具備吸引力。理論上講,由於有效益的企業手中的錢具有較高的生產力,只要中小企業的收益率提高,就能吸引資金流。當前,一個辦法是,政府通過減稅來引導資金流入實體經濟,因為減免中小企業稅收,能提高中小企業的收益率,銀行的資金自然會分流一部分貸給中小企業。
不過,政府的減稅幅度總是有限的,何況企業資金回報率的提高還受其他市場因素的影響。因此,根本上說還是要從改革金融體繫上做文章。在現有金融機制下,大型企業和銀行體系都沒有太多問題,缺少的是能夠合理保障資金提供者權益,又能使資金使用者便宜便捷拿到資金的金融創新。從這個角度看,當務之急是要放開對縣市一級中小民營銀行開辦的管制,包括探索設立民間資金管理公司,在條件成熟的縣市區開展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試點,以及推進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和小貸公司的開辦。這些金融機構是最貼近中小企業的。這就需要適當放寬金融機構的准入制度,在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鼓勵多種形式的社會資本進入農村,搭建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體系。
除此之外,也需要探索解決小微企業和農戶缺乏貸款抵押物的問題。目前可以借鑒一些地方的「三權」抵押模式,在全國范圍內探索林權、養殖權、漁權等多種貸款抵質押方式創新,有效滿足實體企業信貸需求。
實體經濟關繫到中國經濟的轉型質量和就業數量。盡管實體經濟融資難是一個老問題,但這一次的銀行「錢荒」再次提醒我們,對此不能掉以輕心。
8. 融資違法嗎
融資本身並不是違法的,但融資行為不當有可能造成違法和犯罪,例如非法集資、貸款詐騙等就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9. 融資合法嗎
融資過程應該是合法的,就是看你能不能找到願意的合作者了
說句老實話,像服裝這種傳統行業,技術和品牌(新品牌)似乎值不了多少錢,以20萬的小規模廠子要融資500萬,很難。而且,在股份配置問題上你的條件也比較苛刻,這事恐怕有點懸。
雖然你的預期未來收益很高,但是不確定性太大,在投入巨額資金又沒有取得控股權的條件下,別人的合作積極性可能不高哦。
假如你真的對自己的計劃那麼有信心,你可以來個折衷啊。比如:
一,將廠子以50萬折算入股,讓他們去控股。但是簽協議,規定在公司營利達到一定比例的情況下,將來你可以以自己的紅利向他們置換股權。就是說,公司總股本為500萬(你所說的情況好像是550萬)不變,一年後你預期可分紅24萬,你用這24萬去置換他們手中4.8%的股份,以此類推
二,將廠子以50萬折算入股,讓他們控制。但是簽協議,保證公司增長率達到一定比例。如果增長率達到這一數字,或更高,你的占股比例就相應地增長,如果增長率低於約定目標,你的占股比例就相應縮紙。
當然,這兩個法子都是把控股權交給他們。到時候的經營管理就由不得你做主了,你必須約定公司的經營管理中得有你的話語權才是。
而且,找十個五十萬的合作者很驗,不如去找個搞風險投資的投500萬哈
創業艱難,祝你成功!
PS:樓主所提的方案也有很高的可行性,不過樓主是否算過以後每年收購他們手中5%的股權需要多少資金?這個資金靠你所得的公司分紅似乎很不夠。而且,公司怎麼估值?公司成立後實物資產要折舊啥的不好算不說,到時候還有無形資產了,很不好算,容易與合作者形成大的分歧。至於你所說的他們聯合廢除條約,從法律上來講他們應該做不到。你與他們簽的條約不是他們單方面說廢就能廢的。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