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資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
縣區級3000萬就可以的,市級5000萬,省級10000,全國30000
Ⅱ 融資擔保公司注冊需要什麼條件
融資擔保公司需要的條件有:
1、注冊融資擔保公司需要具備較大經濟實力的企業及個人;
2、注冊融資擔保公司需要具有符合企業經營條件的辦公場所;
3、企業發起人持續經營3年以上,最近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盈利,近三年累計凈利潤在1000萬元以上;凈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凈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實施項目投資後長期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60%。持股比例不低於30%,兩個企業作為發起人的,各持股比例不低於20%;
4、自然人作為注冊融資擔保公司的主發起人的,應有實力背景、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力、無不良記錄;
5、擬任董事、監事應從事金融類相關專業3年以上,並持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6、高級管理人員需從事金融類相關專業5年以上,並持有本科以上學歷;
7、注冊融資擔保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
Ⅲ 哪裡可以注冊融資擔保公司
目前廣州可以注冊融資擔保公司,但是對於股東的要求非常的高。
Ⅳ 融資擔保公司注冊需要哪些條件,什麼價位
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具備持續出資能力的股東。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合格的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七)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辦法由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另行制定。
監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注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
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向監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等事項。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權結構。
(五)股東出資的驗資證明以及持有注冊資本5%以上股東的資信證明和有關資料。
(六)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
(七)經營發展戰略和規劃。
(八)營業場所證明材料。
(九)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Ⅳ 注冊擔保公司,需要哪些手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90號)、《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1]77號)等規定
擔保機構登記注冊如下:
一、申請新設立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工商部門予以辦理,企業經營期限核定一年,經營范圍可核定為:「為自然人和企業提供擔保(不含融資性擔保)」,待國家、省有關政策明確後再辦理相關手續。
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對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貸款、票據貼現、融資租賃等融資方式提供擔保和再擔保,不得從事存、貸款金融業務及財政信用業務等。
二、新設立、申請增資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超1億元(含1億元)的,以及已經審批並登記注冊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申請增設分支機構的,工商部門暫不受理,待國家、省有關政策明確後再辦理相關手續。
三、已登記的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申請變更登記(含增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備案的,工商部門依法辦理。
四、自省金融辦正式受理審批之日起,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應當先經省金融辦審批方可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
國家、省有關審批登記政策出台後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5)全國融資擔保公司注冊擴展閱讀:
資金要求
投資擔保公司一般要求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如果跨地區擔保,則需達1億以上。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48號)。
「跨省區或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審批」修改為「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批」。
實施機關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上述政策措施的出台將有一段時間。
從了解的其它省市登記情況來看,如今各地操作存在差異:北京市工商局對擔保公司登記不做限制;上海市工商局暫緩登記擔保類公司。
浙江省工商局僅對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的擔保公司進行登記;江蘇省工商局登記「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企業經營范圍核定「非融資性擔保」等。
為統一規范我省操作,支持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矛盾,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6]90號)、《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1]77號)等規定,現就過渡時期內擔保機構登記注冊的有關問題建議如下:
一、申請新設立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工商部門予以辦理,企業經營期限核定一年,經營范圍可核定為:「為自然人和企業提供擔保(不含融資性擔保)」,待國家、省有關政策明確後再辦理相關手續。
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對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貸款、票據貼現、融資租賃等融資方式提供擔保和再擔保,不得從事存、貸款金融業務及財政信用業務等。
Ⅵ 融資擔保升級全國經營10億的注冊資金如果一定要實繳的話,那麼我營業執照辦下來之後,可不可以抽走呢
融資擔保公司成立之後 ,公司注冊資本可以用於經營。除了政策要求的擔保金之外,別的資金可以用於對外投資或經營。說抽走,太直接了
Ⅶ 擔保公司注冊條件
《融 資性 擔 保公 司管 理暫 行辦 法全 文》第 九 條規定,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 華人 民共 和 國 公 司 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具備持續出資能力的股東。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合格的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七)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辦法由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另行制定。
第十條 監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人民幣500萬元。
注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
需要注意的是:發放貸款的人是不可以在擔保公司中擁有股份的,包括銀行的工作人員也不可以在擔保公司中兼職。
這都是為了避免擔保公司內部人員與銀行工作人員互相串通,有時會有欺瞞借款人的情況發生。所以,為避免這種情況,在內部還應該設立一些監督機構來負責監督內部人員的工作。
Ⅷ 全國融資性擔保公司牌照收購流程,多少錢
這種交易都沒有統一的價格,具體價格得看供求關系和買家以及賣家之間的談判和博弈了。牌照交易切忌輕信合同,最好是簽訂三方合同,然後資金託管在第三方擔保交易平台。牌照成功過戶或者牌照和牌照持有的公司過戶到買家名下的時候,再由第三方擔保交易平台,講買方託管在第三方平台的交易資金支付給賣方。這樣才能公平公正,交易才安全靠譜,買賣雙方都不用承擔風險。
Ⅸ 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可以認繳嗎
不可以。
根據《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二款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000萬元,且為實繳貨幣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