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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源市場化改革要點

發布時間:2022-03-06 22:27:22

① 迄今為止,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都經歷哪些階段越詳細真好,謝謝大家了!

一、我國利率市場化的提出

黨和國家非常重視我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1993年,黨的十四大《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我國利率改革的長遠目標是:建立以市場資金供求為基礎,以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為調控核心,由市場資金供求決定各種利率水平的市場利率體系的市場利率管理體系。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提出,中央銀行按照資金供求狀況及時調整基準利率,並允許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在規定幅度內自由浮動。

2003年,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黨的第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進一步明確「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市場利率。」

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據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我國經濟金融發展和加入世貿組織後開放金融市場的需要,人民銀行將按照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存款先大額長期、後小額短期的基本步驟,逐步建立由市場供求決定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調控和引導市場利率,使市場機制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發揮主導作用。

三、利率市場化的改革進程

自1996年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正式啟動以來,經過7年的發展,利率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並取得了階段性進展。

1996年6月1日人民銀行放開了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 1997年6月放開銀行間債券回購利率。1998年8月,國家開發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首次進行了市場化發債,1999年10月,國債發行也開始採用市場招標形式,從而實現了銀行間市場利率、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發行利率的市場化。

1998年,人民銀行改革了貼現利率生成機制,貼現利率和轉貼現利率在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加點生成,在不超過同期貸款利率(含浮動)的前提下由商業銀行自定。再貼現利率成為中央銀行一項獨立的貨幣政策工具,服務於貨幣政策需要。

1998年、1999年人民銀行連續三次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幅度。2004年 1月1 日,人民銀行再次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到[0.9,1.7],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擴大到[0.9,2] ,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性質、規模大小分別制定。擴大商業銀行自主定價權,提高貸款利率市場化程度,企業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擴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變。在擴大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同時,推出放開人民幣各項貸款的計、結息方式和5年期以上貸款利率的上限等其他配套措施。

進行大額長期存款利率市場化嘗試,1999年10月,人民銀行批准中資商業銀行法人對中資保險公司法人試辦由雙方協商確定利率的大額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額3000萬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 年),進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嘗試。2003年11月,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可以開辦郵政儲蓄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3000萬元,期限降為3年以上不含3 年)。

積極推進境內外幣利率市場化。 2000年9月,放開外幣貸款利率和300萬美元(含300萬)以上的大額外幣存款利率;300萬美元以下的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銀行統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銀行統一了中、外資金融機構外幣利率管理政策,實現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外幣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開了英鎊、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幣小額存款利率管理,由商業銀行自主確定。2003年11月,對美元、日元、港幣、歐元小額存款利率實行上限管理,商業銀行可根據國際金融市場利率變化,在不超過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確定。

回顧1996年以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中國人民銀行累計放開、歸並或取消的本、外幣利率管理種類為119種,目前,人民銀行尚管理的本外幣利率種類有29種。今後,隨著金融機構改革和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人民銀行將不斷擴大金融機構的利率定價自主權,完善利率管理,並通過中央銀行的間接調控,引導利率進一步發揮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和調控宏觀經濟運行的作用。

② 什麼是金融市場化改革

金融市場改革是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穩步推進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2013年,中國金融改革悄然而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將允許投資者做空股票的試驗方案的規模擴大了3倍;採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發行債券;暗示允許更多私人資本進入銀行領域;將嚴密管制的資本賬戶略微放鬆。這些舉措表明,中國的新任領導層正在努力建立更加市朝的金融系統。
1、做空機制
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宣布,2013年9月18日周三起,將擴大轉融券業務試點范圍,試點證券公司將由原有的11家增加至30家,標的證券數量將由原有的87隻股票增加至287隻股票。據估算,這287隻股票的總市值相當於中國股票市場總市值的2/3。業內認為,這將滿足市場發展需求和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2、民營銀行
在銀行業領域,官方信息暗示,中國政府將擴大私有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渠道。此外,那些非金融機構型公司進軍銀行業的動作,也引發了不小喧囂。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官媒《求是》上著文稱:中國將給予私有公司更多空間來建立銀行。在周小川發表該文之前兩天,中國兩大互聯網巨頭阿里巴巴和騰訊,均提交了申辦銀行執照的申請。蘇寧電器也表示其想設立銀行。
3、市政債券
9月16日,社科院與中債資信在京簽署中國地方政府評級合作框架協議,並首次公開發布了前期合作研究成果。其中,中債資信還發布了地方政府主體評級方法和模型,這將為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券提供先決條件。中國地方政府尚不允許直接發行市政債券。然而實際情況是,地方政府利用融資平台或其他途徑,實際已舉借了大量政府性債務。
此外,中國政府還給全球對沖基金在中國融資打開了綠燈。6家被選中的對沖基金,分別被允許在中國融資5億美元。這一規模雖然不大,但卻是中國放開資本管制的重要一步。

③ 學術論文劉光溪《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進金融縱向改革的步伐

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進金融縱向改革的步伐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我國金融業深受大一統管理體制的影響,這一體製造成高度的金融壟斷、高度的金融壓抑、高度的金融監管,嚴重製約了地方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導致地方金融監管與調控的缺失,國家高度壟斷了金融資源。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各種專業性、管理性金融機構先後從人民銀行和財政部門分離出來,並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金融業的主要特點,從而奠定了近30年來我國金融制度演進的內在基礎。
中國入世後,金融業逐步對外開放承諾形成剛性的制度約束,我國金融業掀起新一輪橫斷層面的改革與對外開放。由於改革主線是在分業監管體制和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上做文章,沒有在縱向層面進行放權讓利,打破金融壟斷,而是中央金融部門進一步集中了各方面的金融資源,成為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金融資源壟斷者;地方作為資金支撐項目的落腳點,中小微企業、三農經濟、縣域經濟等實體經濟成為金融服務的薄弱領域,地方金融資源稀缺進一步加劇,存在嚴重的金融壓抑。近幾年來,為了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地方政府大力發展地方金融,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的配置作用,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各種新興金融機構、小微金融機構提升了地方金融的服務能力,拓展了地方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成為我國地方金融業重要的補充。在我國地方金融機構中,各種游離於體制之外的民間金融長期以來是中小微企業重要的資金供給者,民間金融活躍但缺少約束的現實狀況,無疑加大了民間金融的脆弱性。
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不一致,中央金融部門與地方政府存在重重的博弈,導致金融運行成本增加。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成為當前社會各階層和民間大眾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和焦點,建立國家與地方分層有序的金融監管體系成為必要。國家「十二五」規劃第一次提出「強化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責任」,明確指出地方金融發展和管理體系建設的問題,十分符合我國經濟金融在縱向結構及橫向結構均存在巨大差異的現狀。2012年1月6日,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意識和責任,有利於堅持發揮中央監管部門指導、協調和監督作用,維護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金融宏觀政策、監管規則與標準的一致性和權威性,又能引導和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大力改善金融環境,促進經濟和金融健康發展。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調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務、預警提示風險、完善抵質押登記、宣傳普及金融知識等方面,抓緊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切實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咨詢)公司、股權投資企業等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懲處力度;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地方金融市場秩序。
中央金融業的高度集中壟斷、地方正規金融的高度壓抑以及民間金融的高度脆弱交疊存在,是近30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的現實狀況。本文擬從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存在10個方面的不匹配問題,探討如何構建和完善分層有序的金融管理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推動金融業市場化改革與發展,進一步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為地方經濟金融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金融支撐和保障。
一、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存在的不匹配問題
(一)我國金融體制縱向層面的不匹配問題
1.國家金融政策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權和經濟差異化發展需求不匹配。金融政策是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范圍內,在金融市場上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或者金融手段,調節政府與非政府之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內與國外之間金融資產的流量與存量的各種行政性行為。金融政策主要通過利率、匯率等價格機制以及存款准備金、公開市場業務等數量供求機制,調節微觀經濟主體行為,實現市場供求平衡,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此外,通過行政管理手段對金融法規進行完善和補充,實現一定政策傾斜突破和差異化管理手段是金融政策的重要補充職能。金融政策一般根據經濟目標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要具有可控性、可測性、靈活性和可變性,才能適應市場調節需求和經濟形勢的變化,充分發揮配置資源的作用。
國家各金融部門高度集中了金融政策的制定權與操作權,有利於確保國家金融政策的權威性與統一性,然而卻忽視了金融政策靈活性、可變性的本質特徵。實際上,我國幅員遼闊,各個省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消費習慣、教育水平、文化傳統、信用狀況、民族特性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這種地域的差異性、經濟發展不平衡對高度集中高度統一的金融政策形成制約,間接抵消了金融政策特別是緊縮性金融政策的操作效應。在我國金融政策操作實踐中,擴張性和緊縮性金融政策呈現出嚴重的不對稱效應。近10年來,我國緊縮性金融調控政策很難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
顯然,國家相關部門統一制定的金融政策不可能充分考慮各個地方對金融政策差異化的需求,比較難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從而導致國家金融政策的有限性與不對稱性。地方經濟作為金融資源供給主要落實地和金融政策主要調控對象,它的發展需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政策制定權與調控權,形成國家金融政策為主導,地方差異化金融政策為補充的金融政策體系,才能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現實狀況,滿足地方經濟差異化、多元化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
2.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法律法規是金融發展的制度基礎,主要規范規定各種金融市場活動主體具有長效性行為以及相關經營交易活動。不同的法律法規體系決定了金融業發展的不同路徑。作為單一制國家,我國金融領域的立法權主要集中在全國人大。國務院辦公廳、一行三會、外管局、財政部以及發改委等部委分別從各自監管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上述的法律法規基本上涵蓋了我國金融業發展的方方面面,並詳細規定了各行業在市場准入、持續監管、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市場行為,成為金融改革、金融發展的制度基礎。金融法律法規與金融政策相比較,在較長時期內具有相對穩定是其主要特點。
然而,高度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保證中央立法權的權威性,卻對金融業發展形成種種制度性約束:一是全國高度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必然造成金融資源的高度壟斷集中,形成金融機構大而不倒的局面,不利金融風險的防範與金融市場化改革發展,其結果必然是銀行捆綁財政,中央財政部門成為金融風險最後承擔者;二是形成金融資源配置馬太效應,加劇了東部、中部、西部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落後地區、農村地區很難獲得金融資源的支持;三是間接影響到金融機構經營機制,各大金融機構很難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造成所謂地方正規金融高度壓抑,發展嚴重滯後;四是地方民間金融作為地方經濟差異化發展主要資金供給者,只能向地下化、灰色化發展,進一步加劇了民間金融發展的不規范和脆弱性。
我國現行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省級人大的金融立法權和地方政府的金融監管權,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監管空白、缺失與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金融服務縣域經濟、「三農」經濟、小微企業、民生經濟等實體經濟質量的提升。結果,發展地方特色金融,成為地方政府被動被逼被迫的選擇。地方政府發布各種指導性文件支持地方金融發展,這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家金融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的難度,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金融管理混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和地方金融機構培育和發展,國家應賦予地方省人大一定的金融立法權和地方政府金融調控權和監管權,以此推動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建立與完善,加快市場化改革發展。
3.國家金融業垂直監管與地方金融監管權缺失的不匹配。金融法律法規決定了金融業監管模式與金融機構組織結構。我國金融機構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是我國金融業主要特點。國家相關部門集中了我國金融業主要監管權,一行三會一局、財政部金融司、發改委財金司是我國金融業的主要監管者。
由於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分業垂直、高度集中的金融監管體系導致監管條條分割,監管鏈過長,不能及時反映地方金融信息,導致監管成本增加,經營風險、道德風險的出現不可避免。以國有銀行改革為例,金融資源供需失衡導致巨額的三角債與銀行不良資產的出現,特別是四大國有銀行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第二次剝離不良資產,其規模遠遠超過了第一次剝離水平。同時,由於受到金融監管成本與監管效率的制約,外匯管理局、證監會、保監會大多在州(市)一級設立監管機構;銀監會只在經濟發達縣級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辦事處;人民銀行作為縣級唯一健全金融監管機構,由於部門職能限制,很難發揮扶持地方金融發展的作用。顯然,高度集中、分業垂直金融監管體系很難真正實現有效監管,還造成了地方金融監管真空、監管弱化、監管滯後的出現。
近年來,隨著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特別是貼近基層、貼近社區、貼近民生等小型微型金融機構的培育和發展,國家相關監管部門已無力激發地方各類金融市場主體的活力,難以完善對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的管理。各種游離於正規金融之外的民間金融活躍但缺少約束,在存貸利差過高情況下,加重了民間金融經營的投機性與風險性,違約破產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加大,容易引發社會動盪。因此,參照我國分稅制放權讓利的改革措施,實施下行、下沉、下放、下移、下調的金融改革,讓渡部分金融管理權給地方政府部門,增加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話語權,是健全地方各項金融監管制度,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責任,優化金融監管資源配置,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有效途徑。
4.國家金融資源統一供給與地方金融資源缺失和差異化需求不匹配。金融資源只有發揮市場基礎性配置功能,為實體經濟提供服務,才能實現金融資源價值最大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是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實際控制者,然而與消費、投資、出口以及政府公共支出相聯系的金融資源需求主要來自地方項目單位,這就造成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的不一致。在過去30年金融制度變遷過程中,中央金融資源供給導向和地方金融資源需求導向雖然交替存在,但從總體上看,金融資源需求導向占據了主導地位。事實上,國家金融部門並沒有真正掌握金融資源配置的主導權,而是受到地方政府投資主導型經濟增長方式的巨大壓力所趨使。
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普遍存在非均衡性現象,導致國家與地方之間、各金融機構總行與分行之間存在層層委託代理關系,導致金融資源配置的社會成本增加,不利於我國經濟金融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廣。金融資源的過渡集中,國家以權力配置金融資源成為必然,各個地方政府只有通過跑(步)部進京,尋求金融資源分配的政策傾斜。結果,權力干預有形之手代替市場無形之手配置金融資源,造成資源浪費和效率低下,同時,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加強對地方金融資源的調控配置,以滿足貼近市場、貼近基層的金融資源差異化需求。
5.國家信用資金指導性配額與地方項目市場化資金需求的不匹配。1998年,我國取消了信貸計劃指標,對銀行機構信貸規模採取存貸比例控制,但事實上還存在變相的信用資金計劃分配問題。在過去10多年信用資金指導性分配過程中,人民銀行主要通過直接信用控制如信用配額、存貸比控制以及選擇性貨幣政策如消費者信用控制、證券市場信用控制等手段控制社會信用總規模。以信貸資金分配為例,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信貸額度發放指導性計劃對各大商業銀行進行調節;各大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規定計劃限額范圍內在內部層層分解,下達各級分行年度信用資金分配計劃,實現了通過信貸分配計劃對各省級分行進行二次控制。同時,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還監控轄區內信貸資金分配計劃,加強對地方金融控制。
信用資金計劃分配的制度安排造成落後地區信用資金流出不可避免,而金融機構分支式的組織結構則為信用資金流出提供了便利。由於地方實體經濟的各種落地項目是按照風險收益的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在利率管制、匯率管制的情況下,金融市場上的價格機制還不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這就促使各金融機構總部通過信用資金跨省市調動,主動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結果導致地方金融發展的長期非理性,金融資源從中西部地區向東部地區流動,從縣、州(市)兩級向中心城市集中。全國各地金融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更加突出,使得貼近基層、貼近市場以及經濟落後地區的金融資源更加稀缺。顯然,作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關系依然是一種以政府為主體的配額交易關系,使得落後地區風險較大或者收益較低的項目很難獲得正規金融支持。
(二)我國金融體制橫斷層面的不匹配問題
1.金融分業垂直監管與金融資源橫向共享不匹配。在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演進路徑中,金融業基本上形成了分業監管模式。由於受到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國金融監管不僅形成條條分割式的監管體系,還存在「九龍治幣」的問題,造成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監管效率低下,金融監管弱化、金融監管真空、金融監管滯後成為不可避免現象,這不利於金融風險及時防範與化解,同時還留下了大量金融政策、金融法制的空白。各個監管部門之間難以實現金融信息共享,這不利於金融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金融資源的作用。以債券發行監管為例,發改委、證監會、人民銀行分別負責非上市公司債券、上市公司債券以及中期商業票據發行的監管權,財政部則代理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為此,溫家寶在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我國債券市場管理不統一,市場互聯互通不順暢,不利於完善債券市場管
理體制,建立統一準入制度和監管標准,落實監管責任,擴大債券市場規模,營造良好的市場制度環境。
分業垂直金融監管體制與「九龍治幣」金融監管模式容易形成監管真空,存在監管套利,導致監管成本過大,監管缺乏效率。在全球金融業普遍實行混業經營的大背景下,金融監管邊界越來越模糊,這從一定程度上需要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橫向聯系。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金融機構逐步實現綜合經營,地方作為資金支撐項目的落腳點和金融資源主要需求者,更需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信息資源的優勢,主動優化配置金融監管資源,為金融業發展提供良好制度環境。
2.我國金融高貨幣化與金融發展低效率不匹配。經濟落後國家和地區,其經濟增長需要積累一定貨幣資金。貨幣資金積累越多,計劃投資的規模就越大,經濟增長也就越快。M2是用來度量貨幣資金供應重要指標,它與名義GDP比值(貨幣化指數)反映了一個國家金融發展程度。西方發達國家貨幣化指數接近1左右時,普遍存在一個倒U的拐點,此時,一個國家金融發展建立了相對成熟、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貨幣化指數全面超過歐美發達國家水平,接近日本水平,貨幣化指數並沒出現歷史性拐點,而是繼續保持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貨幣化指數創下歷史新高,攀升到1.8左右,此後一直保持相對較高水平,並沒出現所謂的貨幣化拐點。
高貨幣化是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金融高度集中壟斷的結果,這也是我國經濟增長奇跡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高貨幣化是國家通過對貨幣供應量控制滿足消費、投資、出口等方面貨幣資金需求,獲得了巨額的貨幣紅利,促進了經濟增長。然而,高貨幣化沒有真正反映我國金融發展的實際狀況,還從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國金融業運行效率十分低下,計劃的貨幣資金與信貸資金供給仍然是我國信用資金主要供給手段。中央金融存在高度壟斷、地方正規金融存在高度壓抑以及民間金融存在高度脆弱相互交疊,造就了我國金融的高貨幣化現象。結果,我國貨幣政策不對稱效應出現了,地方各種游離於體制之外的民間金融作為縣域金融的重要補充,間接地抵消了縮緊性貨幣政策的效應,緊縮性貨幣政策在我國是低效甚至是無效的,中央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有限。
探索建立統一規范的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可以代替目前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部門聯系會議,形成穩定固定的監管機制,實現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推動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結合我國國有金融機構的現實狀況,組建金融國資委是實現超級監管的有效途徑。金融國資委不僅將管理財政部、匯金所持中央級國有金融資產,還將使中國人民銀行逐步從管理出資人職責及部分金融監管職責中退出,銀監會、保監會及證監會三家監管機構將從出資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監管職能。
在探索地方金融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各省市可以借鑒中央金融國資委以及上海市、成都市等地方成立金融國資委的管理經驗,組建地方金融國資委,改變地方金融機構由國資委、金融辦等部門多頭管理而不統一的現狀。成立地方金融國資委有利於理順地方金融機構出資人管理職能,實現地方金融機構之間管理信息的橫向共享,促進金融資產保值與增值,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推動地方金融發展。

④ 談談我國金融市場改革的情況 以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為重點求解答

背景
近五年來,金融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獲得了重大進展,國有商業銀行重組上市日漸完成,證券市場結構性問題最終得到解決,保險投資領域大幅放開,利率市場化、外匯體制改革亦取得了長足進步。在這一背景下,2007年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深化改革、理順結構的意味,則更為強烈。人們期許,此次會議將在政策性銀行改革、農村金融體制設計、國有金融管理框架重構、企業債市場建設、外匯投資管理等諸多領域,展開更為實質性的動作。
中國主要商業銀行和金融企業的行政級別
目前,中國的主要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企業都有一定的行政級別。比如,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都是副部級單位,這些銀行的主要領導都是由中組部管理的「中管幹部」。與總行的行政級別相對應,這些銀行的省級分行行長都是廳局級幹部,地市級分行的行長都是處級幹部,縣級支行的行長都是科級幹部。
農業銀行股改工作難題在哪
農行改革既要考慮與其他三家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基本要求相符,又要考慮到農行與農村金融體制千絲萬縷的聯系。現在,國家有時把農行當作商業銀行看待;有時又把農行當成了政策性銀行。這種經營目標的多重性,使得改革錯綜復雜。
國家開發銀行的定位
國家開發銀行於1994年3月成立,直屬國務院領導。目前在全國設有32家分行和4家代表處。據悉,國家開發銀行(下稱國開行)、中國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將根據各自條件,按照一行一策的方針進行商業化改革,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目前財務指標最為優良的國開行將被率先打造成商業銀行,改革方案將在會後正式啟動。
企業發行債券的管理機關
現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頒布於1993年8月2日。根據這一條例,當時的國家計委是企業發行債券的管理機關。2003年,國家計委、經貿委、國務院體改辦合並而成國家發改委,企業債的發行管理工作由發改委財政金融司承擔。
迄今,全國企業債券發行的年度規模和規模內各項指標,都必須報國家發改委批准,「任何地方、部門」不得突破企業債券發行的年度規模,也不得調整年度規模內的各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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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如何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


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對於金融資源配置來說同樣重要。金融資源要高效配置,離不開市場手段。對市場規律,供求關系,必須要有充分的敬畏與尊重。

從中可以看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的必要性重要性及時性。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市場導向,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完善市場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健全市場規則。」金融是高度市場化的產物,金融是高端服務業,是現代經濟的樞紐與核心。這里主要表現在金融對實體經濟以及其他經濟業態的支持上。經濟決定金融,金融反作用於經濟。這種反作用主要反映在金融資源對經濟的助推作用上。這就要求,金融資源配置要比經濟其他資源配置更加高效,而市場經濟手段與計劃經濟手段相比較,市場經濟手段顯然更加有效率。因此,發揮市場在配置金融資源中的決定性的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

同時,必須處理好政府與市場在配置金融資源中的關系。金融是高風險行業,金融的風險無處不在,金融風險裂變度高,金融風險傳染性強。很早在基層當銀行高管時,我曾經屢次告誡員工,我們的每一個崗位都是高風險的,安全性都是第一位的。金融這種高風險野性,依靠市場機制自身是難以解決的。因此,市場機制是一個不惜一切保效率的機制,在公平訴求強烈與風險凸顯時,市場機制無能為力。而市場經濟體制的強大修復功能,針對破壞性極強的金融風險的裂變性往往慢半拍。怎麼辦?這就需要政府該出手時就出手。遇到大的金融風險時,市場往往失靈,就需要政府來利用強勢手段調節。這時,政府必須發揮作用。

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發揮市場的決定性的作用,但政府之手不是無所作為,而是始終觀察金融風險的演變,觀察市場之手是否失靈,伺機而動,該出手時就出手。

從銀行角度來看,商業銀行的存款、貸款、理財產品等資源配置都要由市場機制決定,以效率效益為目標。貼近市場配置貸款資源,貼近需求設計理財產品,深入市場吸收存款資金,所有金融資源價格都應該根據市場來確定。

從保險市場看,這幾年競爭最為激烈,市場化程度較高,市場決定保險資源配置較為充分。目前的重點是整頓保險市場亂象,恢復保險市場秩序。

對市場化程度極高的股市來說,必須要讓市場在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要切實尊重供求規律,按照供求規律決定IPO資源供給等,這樣才不會透支股市,破壞股市生態,造成股市流動性過度失血,最終大大地傷害股市,傷害投資者。對照股市現狀,對照無節制IPO,顯得尤為重要,就像照妖鏡把無節操者裸露於眾了。

還是那句話,無論是注冊制還是審批制,都應該尊重市場規律,敬畏供求關系。讓A股IPO回到供求關系內在要求決定上,就是「市場導向」,就是「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一些宏觀金融層面的市場化改革必須取得新突破。深化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穩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可完全自由兌換已經不能再拖了。俄羅斯早就完成了利率匯率貨幣自由兌換的市場化改革,擁有3萬億美元外儲的中國,沒有理由再拖延了。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貴在落地。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的金融改革大計,要有抓鐵留痕的釘釘子精神,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一個腳印一個腳印落實推進,一個全新的金融生態將會很快形成!

⑥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步驟與進展

1993年《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最先明確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基本設想。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九五」時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1996年6月1日放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實現由拆借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自主確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銀行間債券市場正式啟動,同時放開了債券市場債券回購和現券交易利率。 1998年3月改革再貼現利率及貼現利率的生成機制,放開了貼現和轉貼現利率。 1998年9月放開了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市場化發行利率。 1999年9月成功實現國債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利率招標發行。 1999年10月對保險公司大額定期存款實行協議利率,對保險公司3000萬元以上、5年以上大額定期存款,實行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雙方協商利率的辦法。 逐步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權,簡化貸款利率種類,探索貸款利率改革的途徑。1998年將金融機構對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由10%擴大到20%,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擴大到50%;1999年允許縣以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將對小企業貸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規定擴大到所有中型企業;2002年又進一步擴大試點。同時,簡化貸款利率種類,取消了大部分優惠貸款利率,完善了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體系。 2000年9月21日實行外匯利率管理體制改革,放開了外幣貸款利率;300萬美元以上的大額外幣存款利率由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確定。2002年3月將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對中國居民的小額外幣存款,納入人民銀行現行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管理范圍,實現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外幣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2002年擴大農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農信社利率浮動幅度;統一中外資外幣利率管理政策。利率市場化是一個世界性的問題,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對經濟轉軌中包括利率市場化在內的金融體系市場化就作為「不得不玩的一個游戲」(the only game in town)風行全球,並正在中國大地上蓬勃進行。中國利率的決定和傳導機制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改革已進入到存貸款利率市場化的最後攻堅階段,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階段性目標基本得以實現。為確保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活動按照適應金融資源特徵、符合金融可持續發展思路進行,在此承前啟後的重要時刻,對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行階段性評價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它將在某種意義上指導甚或決定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剩餘道路的前進方向、路徑選擇和制度安排。
一、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總體評析
利率市場化是一個國家金融深化質的標志,是提高金融市場化程度的重要一環,它不僅是利率定價機制的深刻轉變,而且是金融深化的前提條件和核心內容。利率市場化首先是一個過程,是一個逐步實現利率定價機制由政府或貨幣當局管制向市場決定的轉變過程,是一個利率體制和利率決定機制變遷的過程,隨著這一過程的不斷深化,整個利率體系由借貸雙方根據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利率的比例越來越多,由政府或貨幣當局直接干預的成分越來越小。從范圍過程來看,即是從部分利率市場化向全部利率市場化過渡的過程;從程度過程來看,即是從較低程度的利率市場化向較高程度的利率市場化轉變的過程;從階段過程來看,完整的利率市場化過程包括利率市場化准備、利率市場化進展和利率市場化成熟三個階段。作為一個動態過程,利率市場化從時間上觀察,在短期內利率可能會維持在相對穩定的水平上,但從長期來看,其變動由市場貨幣供求決定。同時,利率市場化又是一種狀態,是一種金融生態的可持續狀態,在理論上是指利率能否靈敏地反映資金供求狀況,其衡量標志主要是金融機構有沒有確定利率的自主權;作為其階段性目標,利率調整頻度以及浮動幅度,也是衡量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指標,其最終目標是實現社會資金及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金融經濟的和諧發展與可持續發展。
利率市場化作為一項既涉及金融體制改革,又涵蓋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系統性改革,中國經濟特定的體制背景和金融環境決定了中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長期性、多樣性和復雜性。利率市場化的長期性是指始於1978年的中國利率市場化的過程,直至1996年6月,才真正揭開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第一幕,放開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利率;直至 2000年9月21日,才邁出具有真正實質性的第一步,實現外幣貸款利率的市場化;到目前為止才基本走到了存貸款利率市場化的最後攻堅和破解階段,這不僅與激進式改革相差甚遠,與中國經濟其它領域的漸進改革比較,利率體制改革也是滯後的。利率市場化的多樣性是指利率市場化的改革模式、體系內涵、程度范圍、次序安排等是層多面廣、不一而同的,既有利率市場化內涵的多樣化,包括利率決定的市場化、利率傳導的市場化和利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也有利率市場化體系的多樣化,包括中央銀行基準利率市場化、金融機構法定存貸款利率市場化、銀行間利率市場化和債券利率市場化,只有以上部分均得以實現市場化,才是真正實現利率市場化。利率市場化的復雜性是指衍生於融資活動的利率制度與金融產權制度、金融市場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錯綜交雜,相伴相隨,無論是對宏觀經濟社會,還是對銀行、企業和個人,都將產生較為深遠的影響。由於與中國市場經濟改革相符合的金融產權制度約束的弱化、金融市場機制及結構的不完善、中國企業和銀行的不完全市場化、金融救援機制的不健全等障礙的存在,不可避免地給中國利率市場化未來的改革增添了變數和難度。
二、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評析
從1978年起,我國開始了對整個經濟體制的改革,金融體制改革隨之進行。利率體制改革作為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也在逐步深化,根據利率走勢和利率改革內容,可將我國利率改革分為前期的調整利率水平和結構、改革利率生成機制和利率市場化快速推進等三個階段。在調整利率水平和結構階段(1978年—1993年):經過近15年的改革,基本改變了負利率和零利差的現象,偏低的利率水平逐步得到糾正,利率期限檔次和種類得到合理設定,利率水平和利率結構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銀行部門的利益逐步得到重視。在改革利率生成機制階段(1993年—1996年):利率改革主要任務是不斷通過擴大利率浮動范圍,放鬆對利率的管制,促使利率水平在調整市場行為中發揮作用,以逐步建立一個有效宏觀調控的利率管理體制。中央銀行的基準利率水平和結構是金融市場交易主體確定利率水平和結構的參照系,中央銀行主要是根據社會平均利潤率、資金供求狀況、通貨膨脹率和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及世界金融市場利率水平,合理確定基準利率,利率逐漸被作為調節金融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成為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杠桿。但在此期間,我國的利率管理許可權仍然是高度集中的。在利率市場化快速推進階段(1996年—至今):從1996年開始,中央銀行才在利率市場化方面進行了一些根本性的嘗試和探索,推出一些新的舉措,其目的在於建立一種由中央銀行引導市場利率的新型體制,實現利率管理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的過渡。同業拆借利率、貼現率與再貼現率、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券發行利率、國債發行利率、 3000萬元以上和期限在5年以上的保險公司存款利率、外幣貸款利率、300萬元美元 (或等值的其他外幣)以上外幣定期存款利率先後得以放開,開展了利率衍生工具試點,銀行間市場利率基本實現市場化,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化機制正在逐步增強和深化。盡管部分金融市場的利率市場化程度大大提高,但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還遠未結束。其主要表現特徵如下:
(一)社會資金配置的市場化機制正在逐步形成
1.以基準利率為核心的利率體系正逐步形成。經過多年的改革實踐,我國利率體系已出現兩個變化:一個是基準利率種類越來越少,如存貸款利率種類得到簡化,大部分優惠貸款利率被取消,外幣利率管理的幣種減少,並正在朝最終保留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方向前進;另一個是各金融交易主體實際執行市場化利率越來越多,過去單一性地執行基準利率的時代已被執行以基準利率為核心上下浮動的利率體系時代所取代。中央銀行通過基準利率的變動,在短暫的時間內對貨幣市場利率和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產生影響,貨幣市場利率對中央銀行利率的變動做出快速反應,而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則對中央銀行利率和貨幣市場利率做出充分的響應。從實際情況來看,商業銀行對存貸款利率執行浮動制度越來越多,其利率水平基本圍繞著中央銀行基準利率這一軸心而變動;其他各種金融產品的利率水平也受一個時期內平均基準利率的影響,並充分反映長期資金供求關系和各種心理預期,一個以央行基準利率為核心、以市場利率為主導的多層次利率體系正逐步形成。
2.部分領域資金定價初步實現市場化。近年來,國家嘗試將一些資金置於市場中,通過市場機制來確定其價格,在部分領域實現了資金定價的市場化。從市場來看,包括銀行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貼現、再貼現市場等在內的貨幣市場以及外匯市場,已基本實現了市場化;從區域來看,在農村先行試行了存貸款利率市場化;從產品來看,國債、金融債券等非存款金融工具的市場利率已基本實行放開,大額外幣利率初步實現了市場化,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管制已經放鬆到「存款利率只管住上限,貸款利率只管制下限」的階段,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階段性目標基本得以實現。就市場化程度而言,貸款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存款利率,外幣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本幣利率,農村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城市利率,大額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小額利率,長期利率市場化程度要高於短期利率,隨著企業、居民金融意識的提高和商業銀行經營機制改革的推進,利率的全面市場化目標距離我們已經越來越近。到目前階段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只剩下少數關鍵步驟,已經到了厚積薄發的攻堅階段,但是利率市場化的改革道路還依舊漫長,促使利率形成機制的市場化仍將是未來金融改革的重點。
(二)利率市場化的實際程度落後於名義上的利率市場化
盡管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已經取得階段性進展,但是各類金融市場上資金的互相流動問題沒有真正解決,利率的微觀機制還是不完善的,價格機制、市場機制的不健全性和存款利率的強管制性,導致了中國利率市場化的實際程度要落後於名義上的利率市場化的程度。其主要表現為:
1.操作層面上的利率市場化程度落後於制度層面的利率市場化。制度層面的利率市場化是指根據制度框架設計利率可以按照價值規律自發調節高低;操作層面的利率市場化是指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具備利用利率自主對各類資金合理定價的能力。在某種意義上,制度層面的利率市場化是具有象徵意義和法律意義的市場化,操作層面的利率能否實現市場化才是利率能否真正市場化的關鍵。從我國利率體系的現實情況來看,現在除了貸款下限和存款上限以外,其他各類利率基本是可以浮動的。也就是說,從制度層面看,中國利率體系的「市場化」水平已經比較高了。但是「新興加轉軌」的經濟體系,經濟結構中非市場化成分較多。對各商業銀行來說,長期以來,利率只是計算利息的指標,並沒有被真正作為資金價格來控製成本和風險,利率的功能並沒有發揮其真正的作用。銀行也沒有根據經濟形勢和市場風險調整利率的能力,在操作層面上利率的市場化程度是比較低的。
2.中央銀行利率作為基準利率的調節作用和導向引力小。首先,調整中央銀行基準利率起不到調整貨幣供應量的作用。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調整基準利率政策的同時也就是調整貨幣供應量。准確地說,在這些國家中,存在基準利率水平與貨幣供應總量反向變動的聯系。在中國情況可能就不是這樣:利率的變動並不意味著流動性的相反變動,主要基準利率和貨幣供應兩者之間不具備顯著的關聯效應。其次,現行的利率管理體制下,中央銀行有權管理和制定包含基準利率在內的幾乎所有銀行利率,如存貸款利率水平、種類和期限檔次等,「只緣身在此山中」,因而中央銀行利率作為基準利率很難起到導向和調節作用。第三,再貸款利率調整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很小。因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財政貼息為前提的再貸款在全部再貸款余額中佔比高達54%,剩餘不到一半比例的再貸款又有相當一部分是因農村信用社的改革而享受准備金低利率優惠,故對再貸款利率的調整幾乎沒有彈性,再貸款利率的影響面越來越小。第四,再貼現利率因再貼現量規模較小,而難以擔當起中央銀行基準利率的功能。第五,貨幣市場利率對中央銀行利率形成的貢獻度不大,同業拆借利率和中央銀行基準利率之間的相互關系比較弱。
3.利率浮動定價機制執行缺乏現實基礎。金融機構普遍未建立或使用貸款利率定價模型,沒有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利率管理辦法,利率管理機制僵硬,大部分商業銀行分行以下沒有設置專門的利率管理機構,利率管理人員大多是兼職,利率管理基本上還是停留在文件的上傳下達、報表上報等日常事務上,有的業務人員素質較低,對浮動利率定價機制的形成、具體浮動利率標準的確定及資金成本的測算等相關業務知識知之甚少,無法掌握具有相對難度的浮動貸款利率政策,執行起來就存在嚴重的偏差。也就是說,所謂的利率管制已基本取消,只是假象,缺乏現實基礎。例如,金融機構沒有形成合理的貸款浮動利率定價機制,要麼「浮而不動」,要麼操作手法簡單、「一浮到頂」。同時,國有商業銀行的浮動利率定價機制和貸款浮動利率水平總體上由各自總行制定,層層上報審批增加了貸款決策的成本、延長了資金流動周期,也影響了基層行工作的積極性。
4.利率的風險結構和水平不盡合理。現在的利率結構和水平沒能反映預期投資回報率與風險之間的關系,例如,享有國家信用的「金邊債券」——國債的實際利率高於同期的銀行存款利率,沒有體現「高風險高收益,低風險低收益」的匹配原則,中長期的存貸款利率的差異程度不能夠真實反映現實的風險程度和水平。
(一)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選擇實施漸進模式是適宜的
眾所周知,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方式選擇與模式確定至關重要,它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改革的成功與失敗。從總體而言,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選擇實施漸進模式是正確和適宜的,也是符合我國經濟金融現狀的,其原因在於:第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採取的是漸進性改革,利率市場化改革是整個經濟市場取向改革的組成部分,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採取漸進方式,從實際效果看,改革是成功的。故而,利率市場化改革方式應當與經濟體制市場化改革相適應。第二,從國外利率市場化的過程來看,盡管有部分發達國家採取的是激進的方式進行,這與它們的經濟發展水平較高、金融市場比較成熟、金融監管比較有效、各種法規相對完備等因素密切相關,這些條件在我國還不具備和完善。同時,當今世界各國再也不會象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那樣盲目的開放和放鬆管制,而是更加註重利率市場化對一國經濟所造成的風險,認真研究利率市場化所需要具備的條件,對利率市場化改革大多採取了漸進的和謹慎的做法。所以,簡單效仿發達國家利率市場化方式是不可取的。第三,我國和其它發展中國家一樣,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推進,利率市場化已成為金融改革的必然趨勢,我們不能因為存在風險而裹步不前,也不能因為盲目而造成全面的金融風險,而要認真學習和借鑒其它國家的經驗和教訓,針對自己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開放策略和步驟。鑒於我國整體經濟發展水平不高以及金融市場發育還不夠完善等實際情況,採取審慎態度推進利率市場化,是一種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風險和維護改革成果的現實選擇。例如,確立「貸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這一目標本身就反映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力求穩健的特點,充分考慮了我國金融機構自身約束力和市場機制約束力水平,以防止那些經營上出問題的金融機構通過高息攬存來掩蓋現金流不足,從而嚴重擾亂存款市場秩序的風險,有助於維護金融機構的穩健經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第四,我國經濟正處於轉軌階段,經濟和金融的整體水平有待提高,這就決定了我國利率市場化的過程實際也是創造利率市場化條件的過程,必須漸進推進,穩扎穩打,步步為營,急於求成必然適得其反。
利率市場化是我國金融產業走向市場的重要步驟之一,也是國民經濟運行體制轉變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上來的基本標志之一。我國金融業正經歷著利率市場化的微觀消化過程,許多矛盾和扭曲正在影響著這一改革的質量和下一步抉擇。我國金融體制的既有框架容納了現行的我國的利率體系、利率政策和利率水平決定機制,也決定了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所必然經歷的路徑以及所能達到的最終效果,而利率制度的效率則最終決定了我國金融體系的效率。創造條件、沿漸進路徑從邊際調整中有序推進、盡早防範後利率市場化問題無疑是利率體制改革目前最為重要也是具有戰略意義的三項工作。

⑦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有哪些

我國人民銀行提出的利率市場化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先外幣、後本幣,先貸款、後存款,先存大額長期,後存小額短期的基本步驟,逐步建立又市場供求決定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調控和引導市場利率,使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資源中發揮主導作用。

⑧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具體表現在哪些方面

答:四個方面
①健全促進宏觀經濟穩定、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現代金融體系,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②穩步推進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③加快發展民營金融機構。
④完善金融監管,推進金融創新,提高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競爭力,維護金融穩定。

⑨ 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主要內容是什麼

2012年9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分別從改善金融調控、完善組織體系、建設金融市場、深化金融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維護金融穩定、加強基礎設施等七方面,明確了「十二五」時期金融業發展和改革的重點方向。

規劃還提出,要按照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原則,穩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協調推進外匯市場發展,豐富匯率風險管理工具。進一步研究建立人民幣對新興市場貨幣的雙邊直接匯率形成機制,積極推動人民幣對新興市場經濟體和周邊國家貨幣匯率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掛牌。

此外,依照「突出重點、整體推進、順應市場、減少扭曲、積極探索、留有餘地」的總體原則,進一步放寬跨境資本流動限制,健全資本流出流入均衡管理體制,完善對外債權債務管理,穩妥有序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以直接投資便利化為出發點,實現直接投資基本可兌換;以開放國內資本市場和擴大對外證券投資為重點,進一步提高證券投資可兌換程度;以便利跨境融資為重點,加快改革信貸業務外匯管理,深化外債管理體制改革,規范對外債權管理和監測;以擴大個人用匯自主權為著力點,進一步放開個人其他資本項目跨境交易。

規劃指出,積極探索和拓展外匯儲備多層次使用渠道和方式,完善外匯儲備經營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深入研究和評估外匯儲備經營的風險承受力,加大對各類投資領域、產品和工具的研究,堅持長期戰略性的投資理念,堅持科學有效的投資基準模式,在審慎評估的基礎上穩步推進多元化投資,優化貨幣資產配置,提高投資收益,實現外匯儲備安全、流動和保值增值的目標。創新外匯儲備運用方式,更好地支持配合國家發展戰略,服務國家可持續發展目標。

⑩ 如何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

目前,金融業進入了去杠桿、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階段。而金融改革劍之所指,就版是力圖減少金融資源內權部循環,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助推資金進入實體經濟。

2017年,銀行業針對空轉套利等問題加強整改、嚴肅追責,禁止杠桿多、嵌套多、鏈條長、套利多等行為,主動壓縮同業業務。銀行表外資產擴張放緩,資金空轉現象減少,企業融資鏈條縮短,有效緩解了實體經濟融資壓力。與此同時,5家大型國有控股銀行掛牌普惠金融事業部,為實體經濟進一步提供有效支持。一些關鍵性指標正在發生積極轉變:貸款結構優化,新增貸款更多投向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民生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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