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去瓜子二手車買車合同上寫的是貸款買車,讓我簽的卻是融資租賃合同這個有什麼
這個最好是不要簽了,這份合同其實就是一份租車合同,這台車的所有權並不是你,一旦對方把車開走,你報警都沒有用,因為這台車不是你的。記住購買二手車必須把車輛過戶到自己名下,才可以購買。
貸款買車者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購車者必須年滿18周歲,並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購車者必須有一份較穩定的職業和比較穩定的經濟收入或擁有易於變現的資產,這樣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這里的易於變現的資產一般指有價證券和金銀製品等。
(3)在申請貸款期間,購車者在經辦銀行儲蓄專櫃的帳戶內存入不低於銀行規定的購車首期款。
(4)向銀行提供銀行認可的擔保。如果購車者的個人戶口不在本地的,還應提供連帶責任保證,銀行不接受購車者以貸款所購車輛設定的抵押。
(5)購車者願意接受銀行提出的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2. 貸款買車合同是租賃是什麼意思
辦理車貸簽訂的不是貸款合同而是融資租賃合同的話,那很可能是工作人員拿錯了材料,畢竟貸款合同和租賃合同是不一樣的。也有可能是某些貸款公司的套路。雖然融資租賃合法,但由於汽車所有權不屬於車主,所以如果客戶還款逾期,對方也許會收回車輛。
【拓展資料】
貸款合同是可以證明客戶與經辦銀行(汽車消費金融公司)的借貸關系的,但融資租賃合同並不能,其只能證明租賃關系,是出租人把物品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過程中承租人應有物品的使用權但卻並無所有權。
融資租賃其實是讓客戶以租代購、分期付款,而還完之後客戶往往需要再支付一筆費用才能正式過戶車輛,要麼就只能退還汽車。如果客戶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了融資租賃業務,且對該業務不認可,那是可以進行投訴、主張權益的。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徵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3. 我在二手車買的車當時是貸款買的告知我抵押貸款最近收到合同後才發現變成了融資租賃合同還多出來很多錢
你應該是被TA們算計了,去法院勝訴的可能性也很小,合同上該有你簽字的地方都你的簽字。
4. 名為融資租賃合同在什麼情況下會被認定為借款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徵是: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於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5. 為什麼在大眾4S貸款買車貸款是個融資租賃合同
是的其實貸款是另外的機構在做,4S店沒有金融業務的。這個現在是通用的,祝你好運
6. 車貸變成租賃合同有可能打贏官司嗎
摘要 有可能的
7. 貸款買車,對方給我的不是貸款合同而是租賃合同,怎麼辦
客戶去貸款買車,但卻變成了租賃關系,簽訂的不是貸款合同,而是融資租賃合同的話,客戶可以趕緊聯系汽車消費金融公司的客服人員進行咨詢,若對方是拿錯了合同,可以重新簽訂貸款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對方是故意給的租賃合同,那客戶就需要注意了,即使之後還完了款,車輛的所有權仍屬於汽車銷售商,客戶在此期間只有使用權。要想獲得汽車的所有使用權,還得再簽訂一份附條件合同,在合同中說明貸款還清後對方會移交汽車的所有權。如果對方還要求自己交錢,融資租賃合同又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的,那客戶可以去投訴該貸款公司,糾紛和解不成,還可以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建議客戶平時辦貸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完合同條款再簽名,以免弄不清各項法院的收取,甚至被對方給套路,造成錢財損失。如果客戶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且租賃公司規定客戶償清租金後得另外再繳納一筆費用才能轉移汽車所有權,不然客戶將無法擁有車輛的話,那客戶是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8. 辦的貸款卻成了融資租賃合同還沒有抵押物這個屬於什麼情況
你簽是一個合同,最後卻變成了另一個合同,這是你自己簽的時候沒看到,還是合同又改了?
前者屬於意思表示有瑕疵,後者有詐騙嫌疑。
9. 銀保監投訴熱線2021年一月份,本人從獅橋金融有限公司用車抵押貸款,合同變為融資租賃合同,實際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