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後注冊資本轉資本公積是怎麼處理
實際投入多少看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多出來的0.88萬做資本公積表示不用還的,投入100萬確認99.12萬
『貳』 融資後注冊資本怎麼算
法律分析:注冊資本按照實繳資本或者認繳資本來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叄』 融資的錢一定要轉為注冊資本金么
不一定啊
從銀行貸款也是融資,就只作為負債就行了
『肆』 公司通過股權融資後,那還要擴大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時還是以1:1的形式出資嗎
這可以先增資後股權變更,也可先股權變更後增資,還有一種就是增資擴股,融資進來的應該做融資擴股
『伍』 求懂金融的幫我回答一個問題:上市公司融資之後,注冊資本是不是也要相應的變更啊是如何變更的
只有通過股權融資才需要班更注冊資本的,融資後到注冊地公司部門辦理注冊資本變更就行
『陸』 公司融資前注冊資金變更正常嗎,有哪些內容
1、增加註冊資金的規定如下,「第十四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認購新股,應當分別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繳納出資和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開發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開發行新股方式增加註冊資本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文件。」
2、減少注冊資金的規定如下,「第十五條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程序,減少後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數額應當達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並經驗資機構驗資。
3、《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4、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5、《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6、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7、《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柒』 融資進來的資金入資本公積跟增加註冊資本,對企業有什麼利弊呢
融資進來的資金入資本公積,企業不用繳納印花稅,不用做工商登記變更;融資進來的資金增加註冊資本,企業需要繳納印花稅,還需要修訂公司章程並做工商登記變更。
『捌』 公司股權融資後,注冊資本如何如何修改
企業注冊後注冊資本可以依法變更,依據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版七十八條權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玖』 公司融資後一定需要提高注冊資金嗎
注冊資本是公司民事行為能力的根源。注冊資本100萬就是認繳100萬,而實繳0,差著100萬出資呢,這就是你「需要負擔100萬」的原因。這叫權利與義務對等。這個問題只能說量力而行。
至於是否需要提高注冊資本,常規是增資33.33萬,多餘部分進資本公積。除了這個方案,其實你可以通過減資增資任意調整注冊資本的,只要投資人同意。不管你怎麼調整,實際你的「責任」就是認繳額與實繳額的差,與投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