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支持的含義及其一般內容
金融支持就是為了產業的發展、地區的發展,金融機構和金融政策上專門的、針對性地開展一些工作和出台政策。
針對民營企業,財政部、發改委、銀保監會、證監會等部門的負責人都公開發表了重要講話,並且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整體而言,為了保證民企可以心無旁騖創新創造,在金融支持方面,中央和各部委、地方管理部門已基於市場的真實情況和現實需求。
政府部門提出了系統性的政策方案,全面覆蓋了股權、債權融資支持,優質項目支持和市場信心穩定等方面。
(1)投融資支持的相關措施擴展閱讀:
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銀行的支持作用。各商業銀行向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出發點應是:以效益為中心,加大信貸投入。
健全中介服務機構,建立支持科技進步的多渠道的投融資體系,完善企業內部運行機制,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
建立風險投資機制。建立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風險投資體系,培育和發展促進資本與高新技術相結合的一套新的金融機制和模式。
依託資本市場。資本市場的發展為風險投資建立的退出機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盡管風險投資的成功率一般低至10%一15%左右,但是絕大部分風險投資的創業公司中有一兩個迅速成長並上市。
『貳』 關於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的權威解讀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加大投融資政策支持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答記者問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此接受記者采訪。
問:國家為什麼要出台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
答:循環經濟的產生和發展,是人類對「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傳統增長模式、消費模式深刻反省的結果。循環經濟是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經濟發展模式,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瓶頸約束的根本性舉措。加快發展循環經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有效途徑和重要抓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循環經濟。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要把節約資源作為基本國策,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十一五」規劃綱要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重大戰略任務。黨的十七大提出了促進循環經濟形成較大規模的更高要求。《循環經濟促進法》明確提出發展循環經濟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
近年來,各地方、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採取一系列措施,取得積極進展。短短幾年時間,循環經濟從理念變為行動,在全國范圍內得到迅速發展,出現了一大批循環經濟的典型,探索出了企業、企業間或園區、社會三個層面的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模式。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單位資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大幅度降低,經濟和環境效益明顯提高。重點行業單位產值能耗物耗逐步降低,資源循環利用水平和「三廢」綜合利用率有較大提高,污染物排放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循環經濟具有很好的資源環境和社會效益,是典型的政府推動、政策法規驅動、投資拉動型的經濟模式,需要政府完善政策機制,引導社會投資。目前,國家鼓勵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與循環經濟作為國家戰略還不匹配,社會資金投向循環經濟發展的動力不足,企業長期面臨著投資不足、融資難等問題。國家四部門出台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就是按照政府推動、市場引導的方針,綜合運用規劃、投資、產業、價格、財稅、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一個有利於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支持體系,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循環經濟發展,解決企業發展循環經濟融資難問題。
問:《通知》對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到循環經濟領域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通過制定規劃引導社會資金。按照《循環經濟促進法》的要求,國家將制定全國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同時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區域的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確定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領域、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為社會資金投向循環經濟指明方向,減少社會投資的政策風險。國務院先後批復了甘肅循環經濟總體規劃、青海省柴達木循環經濟總體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在總結這兩個規劃編制經驗的基礎上,正在研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指南。
二是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引導作用。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資金支持循環經濟重點項目建設。各地發展改革委在制定和實施投資計劃時,也要將「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等循環經濟項目列為重點投資領域。對發展循環經濟的重大項目和技術示範產業化項目,採取直接投資或資金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投資力度。
三是發揮產業政策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認真清理限制循環經濟發展的不合理規定,制訂並細化有利於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政策體系,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加大循環經濟技術、裝備和產品的示範、推廣力度。
四是發揮價格杠桿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研究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相關價格和收費政策,引導消費者使用節能、節水、節材和資源循環利用產品,使得循環經濟項目能夠對社會資金產生巨大的吸引力。
問:信貸融資是解決循環經濟發展融資難的一個重要措施,請問《通知》對信貸支持循環經濟發展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一是對列入國家、省級的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園區(示範基地)、企業,和重大循環經濟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給予包括信用貸款在內的多元化信貸支持。
二是對由國家、省級政府支持的節能、節水、節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海水淡化和「零」排放等減量化項目,廢舊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機床等產品的再製造和輪胎翻新等再利用項目,以及廢舊物資、大宗產業廢棄物、建築廢棄物、農林廢棄物、城市典型廢棄物、廢水、污泥等資源化利用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重點給予信貸支持。
三是對示範市、縣園區(示範基地)的循環基礎設施、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公共網路信息服務平台的建設和運營,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應給予相應的信貸支持。
四是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拓寬抵押擔保范圍,創新擔保方式,研究推動應收賬款、收費權質押以及包括專有知識技術、許可專利及版權在內的無形資產質押等貸款業務。
五是對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或產品的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新增授信支持,原有的授信要逐步壓縮和收回。
問:在拓展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直接融資渠道上,《通知》提出了哪些支持措施?
答:一是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省級循環經濟試點園區(示範基地)、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探索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園區(示範基地)內的中小企業發行集合債券。
二是鼓勵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於資源循環利用企業和項目,鼓勵社會資金通過參股或債權等多種方式投資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引導社會資金設立主要投資於資源循環再利用企業和項目的創業投資企業。
三是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資源循環利用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和再融資,鼓勵企業將通過股票市場的募集資金積極投向循環經濟項目。
此外,支持符合條件的循環經濟項目申請使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支持鼓勵循環經濟項目申請清潔發展機制項目(CDM)。
問:投融資政策涉及面廣,涉及部門也較多,在確保政策落實方面,請問《通知》中是怎麼規定的?
答:一是各級銀行業等金融機構要根據循環經濟企業和項目的風險特點,加強人員培訓,引進有關專業人才,努力提高金融機構對涉及循環型企業和項目的授信能力,同時藉助第三方評審和外包等方式,提高對循環經濟實施信貸支持的能力。
二是建立四部門之間的聯動機制,實現政策、法規、技術、項目信息、專家資源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各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部門負責篩選綜合效益好的循環經濟園區(示範基地)、企業、項目,並推薦給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各級銀行業等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
三是加強政策指導,各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發展部門要積極研究制定循環經濟企業和項目的認定核准辦法或標准,為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金融監管部門各派出機構以及有關金融機構支持循環經濟發展提供支撐。同時,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金融監管部門各派出機構要對循環經濟金融服務進行跟蹤監測,及時總結、評估,並加強與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的共同配合,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及時反饋信息。
『叄』 中國當前對於電子商務方面的政策方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不僅創造了新的消費需求,引發了新的投資熱
潮,開辟了就業增收新渠道,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了新空間,而且電子商務正加速與製造業融合,推動服務業轉型升級,催生新興業態,成為提供公共產品、
公共服務的新力量,成為經濟發展新的原動力。與此同時,電子商務發展面臨管理方式不適應、誠信體系不健全、市場秩序不規范等問題,亟需採取措施予以解決。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為減少束縛電子商務發展的機制體制障礙,進一步發揮電子商務在培育經濟新動力,打造「雙引擎」、實現「雙
目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
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依靠改革推動科學發展,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著力解決電
子商務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重大問題,大力推進政策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加快建立開放、規范、誠信、安全的電子商務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電子商務創
新動力、創造潛力、創業活力,加速推動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實現經濟提質增效升級。
(二)基本原則。一
是積極推動。主動作為、支持發展。積極協調解決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各種矛盾與問題。在政府資源開放、網路安全保障、投融資支持、基礎設施和誠信體系建設等方
面加大服務力度。推進電子商務企業稅費合理化,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釋放電子商務發展潛力,提升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水平。二是逐步規范。簡政放權、放管結
合。法無禁止的市場主體即可為,法未授權的政府部門不能為,最大限度減少對電子商務市場的行政干預。在放寬市場准入的同時,要在發展中逐步規范市場秩序,
營造公平競爭的創業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社會創業活力,拓寬電子商務創新發展領域。三是加強引導。把握趨勢、因勢利導。加強對電子商務發展中前瞻性、苗頭
性、傾向性問題的研究,及時在商業模式創新、關鍵技術研發、國際市場開拓等方面加大對企業的支持引導力度,引領電子商務向打造「雙引擎」、實現「雙目標」
發展,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創新動力,加速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步伐。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安全可靠的電子商務大市場基本建成。電子商務與其他產業深度融合,成為促進創業、穩定就業、改善民生服務的重要平台,對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
二、營造寬松發展環境
(四)降低准入門檻。全面清理電子商務領域現有前置審批事項,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嚴禁違法設定行政許可、增加行政許可條件和程序。(國務院審改辦,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進一步簡化注冊資本登記,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改革。(工商總局、中央編辦)落實《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放寬電子商務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完善相關管理措施。(省級人民政府)推進對快遞企業設立非法人快遞末端網點實施備案制管理。(郵政局)簡化境內電子商務企業海外上市審批流程,鼓勵電子商務領域的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匯局、證監會、人民銀行)放開外商投資電子商務業務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探索建立能源、鐵路、公共事業等行業電子商務服務的市場化機制。(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合理降稅減負。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相關優惠政策,小微企業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加快推進「營改增」,逐步將旅遊電子商務、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納入「營改增」范圍。(財政部、稅務總局)
(六)加大金融服務支持。建立健全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資機制。(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研究鼓勵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在境內上市等相關政策。(證監會)支持商業銀行、擔保存貨管理機構及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無形資產、動產質押等多種形式的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商業保理機構、電子商務企業開展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服務,進一步拓展電子商務企業融資渠道。(人民銀行、商務部)引導和推動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電子商務初創企業的支持。(發展改革委)
(七)維護公平競爭。規
范電子商務市場競爭行為,促進建立開放、公平、健康的電子商務市場競爭秩序。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探索建立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
溯、屬地查處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機制,完善部門間、區域間監管信息共享和職能銜接機制。依法打擊網路虛假宣傳、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反國家出口管
製法規政策跨境銷售兩用品和技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電子商務產品質量提升行動,促進合法、誠信經營。(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公安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重點查處達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問題,通過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商務部)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研究進一步加大網路商業方法領域發明專利保護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進一步加大政府利用電子商務平台進行采購的力度。(財政部)各級政府部門不得通過行政命令指定為電子商務提供公共服務的供應商,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電子商務的競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促進就業創業
(八)鼓勵電子商務領域就業創業。把
發展電子商務促進就業納入各地就業發展規劃和電子商務發展整體規劃。建立電子商務就業和社會保障指標統計制度。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
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台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
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應用電子商務、拓展業務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電子商務創業園區,指
導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加強電子商務企業用工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人才供求信息對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統計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九)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支
持學校、企業及社會組織合作辦學,探索實訓式電子商務人才培養與培訓機制。推進國家電子商務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指導各類培訓機構增加電子商務技能
培訓項目,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崗前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加快培養電子商務領域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參加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
鑒定的人員,以及組織職工培訓的電子商務企業,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職業院校、社會培訓機構和電子商務企業開展
網路創業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教育部、財政部)
(十)保障從業人員勞動權益。規
范電子商務企業特別是網路商戶勞動用工,經工商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的,應與招用的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也可參照勞動合同法相
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民事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按規定將網路從業人員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對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網路商戶,其從業人員可按靈活
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長期僱用5人及以上的網路商戶,可在工商
注冊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加企業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滿足統籌地區社會保險優惠政策條件的網路商戶,可享受社會保險優惠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四、推動轉型升級
(十一)創新服務民生方式。積
極拓展信息消費新渠道,創新移動電子商務應用,支持面向城鄉居民社區提供日常消費、家政服務、遠程繳費、健康醫療等商業和綜合服務的電子商務平台發展。加
快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業網路服務能力,支持文化產品電子商務平台發展,規范網路文化市場。支持教育、會展、咨詢、廣告、餐飲、娛
樂等服務企業深化電子商務應用。(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鼓勵支持旅遊景點、酒店等開展線上營銷,規范發展在線旅遊預訂市場,推動旅遊在線服務模式創新。(旅遊局、工商總局)加快建立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及售後維權機制,研究制定7天無理由退貨實施細則,促進網路購物消費健康快速發展。(工商總局)
(十二)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發展電子商務。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零售企業開辦網上商城,積極利用移動互聯網、地理位置服務、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支持中小零售企業與電子商務平台優勢互補,加強服務資源整合,促進線上交易與線下交易融合互動。(商務部)推動各類專業市場建設網上市場,通過線上線下融合,加速向網路化市場轉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鋼鐵、林業等行業電子商務平台規范發展的相關措施。(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制定完善互聯網食品葯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規范食品、保健食品、葯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網路經營行為,加強互聯網食品葯品市場監測監管體系建設,推動醫葯電子商務發展。(食品葯品監管總局、衛生計生委、商務部)
(十三)積極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加強互聯網與農業農村融合發展,引入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等現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務部、農業部)加強鮮活農產品標准體系、動植物檢疫體系、安全追溯體系、質量保障與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大力發展農產品冷鏈基礎設施。(質檢總局、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農業部、食品葯品監管總局)開展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推動信息進村入戶,利用「萬村千鄉」市場網路改善農村地區電子商務服務環境。(商務部、農業部)建設地理標志產品技術標准體系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支持利用電子商務平台宣傳和銷售地理標志產品,鼓勵電子商務平台服務「一村一品」,促進品牌農產品走出去。鼓勵農業生產資料企業發展電子商務。(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支持林業電子商務發展,逐步建立林產品交易誠信體系、林產品和林權交易服務體系。(林業局)
(十四)創新工業生產組織方式。支
持生產製造企業深化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三維(3D)設計及列印等信息技術在生產製造各環節的應用,建立與客戶電子商務系統對接的網路製造管理系統,
提高加工訂單的響應速度及柔性製造能力;面向網路消費者個性化需求,建立網路化經營管理模式,發展「以銷定產」及「個性化定製」生產方式。(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大力開展品牌經營,優化配置研發、設計、生產、物流等優勢資源,滿足網路消費者需求。(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鼓勵創意服務,探索建立生產性創新服務平台,面向初創企業及創意群體提供設計、測試、生產、融資、運營等創新創業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廣金融服務新工具。建
設完善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台,制定相關應用服務的政策措施,推動金融機構、電信運營商、銀行卡清算機構、支付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等加強合作,實現
移動金融在電子商務領域的規模化應用;推廣應用具有硬體數字證書、採用國家密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演算法的移動智能終端,保障移動電子商務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實
性;制定在線支付標准規范和制度,提升電子商務在線支付的安全性,滿足電子商務交易及公共服務領域金融服務需求;鼓勵商業銀行與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多元化金
融服務合作,提升電子商務服務質量和效率。(人民銀行、密碼局、國家標准委)
(十六)規范網路化金融服務新產品。鼓勵證券、保險、公募基金等企業和機構依法進行網路化創新,完善互聯網保險產品審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證券、保險、公募基金產品銷售等互聯網金融活動的新型監管方式。(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規范保險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研究制定電子商務涉及的信用保證保險的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發展小微企業信貸信用保險、個人消費履約保證保險等新業務,擴大信用保險保單融資范圍。完善在線旅遊服務企業投保辦法。(保監會、銀監會、旅遊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完善物流基礎設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終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設。推動跨地區跨行業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設,鼓勵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發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組織新模式。(交通運輸部、商務部、郵政局、發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遞)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設施建設,鼓勵社區物業、村級信息服務站(點)、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務。支持快遞服務網路向農村地區延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商務部、郵政局、農業部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推進電子商務與物流快遞協同發展。(財政部、商務部、郵政局)鼓勵學校、快遞企業、第三方主體因地制宜加強合作,通過設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發室、委託校園郵政局所代為投遞、建立共同配送站點等方式,促進快遞進校園。(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郵政局、商務部、教育部)根據執法需求,研究推動被監管人員生活物資電子商務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條件的城市應將配套建設物流(快遞)配送站、智能終端設施納入城市社區發展規劃,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和物流(快遞)企業對網路購物商品包裝物進行回收和循環利用。(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十八)規范物流配送車輛管理。各
地區要按照有關規定,推動城市配送車輛的標准化、專業化發展;制定並實施城市配送用汽車、電動三輪車等車輛管理辦法,強化城市配送運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
車輛的便利通行;鼓勵採用清潔能源車輛開展物流(快遞)配送業務,支持充電、加氣等設施建設;合理規劃物流(快遞)配送車輛通行路線和貨物裝卸搬運地點。
對物流(快遞)配送車輛採取通行證管理的城市,應明確管理部門、公開准入條件、引入社會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倉儲設施。完善倉儲建設標准體系,鼓勵現代化倉儲設施建設,加強偏遠地區倉儲設施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安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林業局)各地區要在城鄉規劃中合理規劃布局物流倉儲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供地計劃中合理安排倉儲建設用地,引導社會資本進行倉儲設施投資建設或再利用,嚴禁擅自改變物流倉儲用地性質。(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鼓勵物流(快遞)企業發展「倉配一體化」服務。(商務部、郵政局)
六、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二十)加強電子商務國際合作。積
極發起或參與多雙邊或區域關於電子商務規則的談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國與國際認可組織的互認機制,依託我國認證認可制度和體系,完善電子商務企業和商
品的合格評定機制,提升國際組織和機構對我國電子商務企業和商品認證結果的認可程度,力爭國際電子商務規制制定的主動權和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話語權。(商務部、質檢總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效率。積極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檢驗檢疫、結匯、繳進口稅等關鍵環節「單一窗口」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簡化與完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返修與退運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負面清單、風險監測制度,完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與檢驗檢疫監管模式,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及相關物流企業誠信分類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傳入、外來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種資源流失。(海關總署、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大力支持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先行先試,盡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加快在全國范圍推廣。(商務部、發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動電子商務走出去。抓緊研究制定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外匯局)鼓勵國家政策性銀行在業務范圍內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境外投資並購的貸款支持,研究制定針對電子商務企業境外上市的規范管理政策。(人民銀行、證監會、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簡化電子商務企業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拓寬其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業務辦理渠道。(外匯局)支
持電子商務企業建立海外營銷渠道,創立自有品牌。各駐外機構應加大對電子商務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力度。進一步開放面向港澳台地區的電子商務市場,推動設立海
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鼓勵發展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電子商務合作,擴大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點,建立政府、企業、專家等各個層面的對話機
制,發起和主導電子商務多邊合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構築安全保障防線
(二十三)保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電
子商務企業要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相關要求,採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設備和網路安全產品,建設完善網路安全防護體系、數據資源安全管理
體系和網路安全應急處置體系,鼓勵電子商務企業獲得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加強與網路安全專業服務機構、相關
管理部門的合作,共享網路安全威脅預警信息,消除網路安全隱患,共同防範網路攻擊破壞、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部、國家認監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密碼局)
(二十四)確保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研究制定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電子商務交易各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電子認證信任體系,促進電子認證機構數字證書交叉互認和數字證書應用的互聯互通,推廣數字證書在電子商務交易領域的應用。建立電子合同等電子交易憑證的規范管理機制,確保網路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加強電子商務交易各方信息保護,保障電子商務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密碼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十五)預防和打擊電子商務領域違法犯罪。電
子商務企業要切實履行違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記錄及日誌留存、違法犯罪線索報告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銷售管制商品網路商戶的資格審查和對異常交易、非法
交易的監控,防範電子商務在線支付給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洗錢等便利,並為打擊網路違法犯罪提供技術支持。加強電子商務企業與相關管理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跨
機構合作機制,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網路盜竊、網路詐騙、網上非法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公安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八、健全支撐體系
(二十六)健全法規標准體系。加快推進電子商務法立法進程,研究制定或適時修訂相關法規,明確電子票據、電子合同、電子檢驗檢疫報告和證書、各類電子交易憑證等的法律效力,作為處理相關業務的合法憑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制定適合電子商務特點的投訴管理制度,制定基於統一產品編碼的電子商務交易產品質量信息發布規范,建立電子商務糾紛解決和產品質量擔保責任機制。(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逐步推行電子發票和電子會計檔案,完善相關技術標准和規章制度。(稅務總局、財政部、檔案局、國家標准委)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統計制度,擴大電子商務統計的覆蓋面,增強統計的及時性、真實性。(統計局、商務部)統一線上線下的商品編碼標識,完善電子商務標准規范體系,研究電子商務基礎性關鍵標准,積極主導和參與制定電子商務國際標准。(國家標准委、商務部)
(二十七)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電子商務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動電子商務企業信用信息公開。推進人口、法人、商標和產品質量等信息資源向電子商務企業和信用服務機構開放,逐步降低查詢及利用成本。(工商總局、商務部、公安部、質檢總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促進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相關信息的交換共享,推動電子商務信用評價,建立健全電子商務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商務部)推動電子商務領域應用網路身份證,完善網店實名制,鼓勵發展社會化的電子商務網站可信認證服務。(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發展電子商務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務,完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保障制度,推動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務和產品在電子商務中的推廣應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二十八)強化科技與教育支撐。開
展電子商務基礎理論、發展規律研究。加強電子商務領域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能交易等核心關鍵技術研究開發。實施網路定製服務、網路平台服務、網路交
易服務、網路貿易服務、網路交易保障服務技術研發與應用示範工程。強化產學研結合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建設。鼓勵企業組建產學研協同
創新聯盟。探索建立電子商務學科體系,引導高等院校加強電子商務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為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更多的高層次復合型專門人才。(科技部、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建立預防網路詐騙、保障交易安全、保護個人信息等相關知識的宣傳與服務機制。(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二十九)協調推動區域電子商務發展。各地區要把電子商務列入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按照國家有關區域發展規劃和對外經貿合作戰略,立足城市產業發展特點和優勢,引導各類電子商務業態和功能聚集,推動電子商務產業統籌協調、錯位發展。推動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示範基地建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依託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加快開展電子商務法規政策創新和試點示範工作,為國家制定電子商務相關法規和政策提供實踐依據。加強對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電子商務示範城市的支持與指導。(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本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於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體政策。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
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部門要完善電子商務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研究重大問題,加強指導和服務。有關社會機構
要充分發揮自身監督作用,推動行業自律和服務創新。相關部門、社團組織及企業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密切協作,開拓創新,共同推動建立規范有序、社會共
治、輻射全球的電子商務大市場,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肆』 企業的投融資部具體做什麼工作
主要有以下幾項:
1、 負責與各金融機構、銀行及相關機構聯絡、接洽;
2、 負責與外部機構建立廣泛的信息來源和良好的合作關系;
3、 負責公司融資信息的收集、整理,融資渠道的建立;
4、 負責各種融資方式的分析、探討、操作、實施;
5、 負責配合公司戰略部署安排相關投融資事務;
6、 負責參與融資商務談判,撰寫相關報告和文件;
7、 負責協助資金主管辦理其他臨時性工作、協調工作;
8、 負責處理公司與融資、貸款相關的各種外部事宜;
9、 合理進行資金分析和調配,內部融資安排。
(4)投融資支持的相關措施擴展閱讀: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內部控制,規避風險,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公司規范運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投融資決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資及資產項目的管理決策,包括:對內投資、對外投資、對外融資、重大資產重組、對外擔保事項等。
第三條 本制度的決策行為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維護公司利益,爭取效益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揮和加強公司的競爭優勢;
(四)採取審慎態度,規模適度,量力而行,對實施過程進行相關的風險管理,兼顧風險和收益的平衡;
(五)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必要時咨詢或聘請外部專業機構。
『伍』 政策支持體系
在市場經濟國家,為促進礦業的可持續發展,滿足國家建設對資源的需求,通常對礦產勘查工作實行特殊的產業政策。政府對商業性礦產勘查的支持政策一般表現為:法律支持、財政稅收支持、金融支持、信息支持、技術支持等方面。政策支持體系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如圖6-2所示。
圖6-2 商業性礦產勘查政策支持體系框架
一、礦產勘查產業促進政策
礦產勘查位居礦業的最前端,是基礎產業的基礎。我國的礦產勘查業長期以來產業屬性模糊、產業地位不明確,因此有必要實施國家對礦產勘查的產業促進政策。這方面可以借鑒國內外礦產勘查產業促進政策,以及其他行業的產業促進政策,如相近的油氣產業政策、水利產業政策等,研究制定符合我國礦產勘查自身規律的產業促進政策。
(一)促進礦產勘查產業化
按照地勘體制改革的目標方向和要求,切實改變長期以來的礦產勘查依賴事業體制運行的狀況,推進礦產勘查的產業化。明確礦產勘查的基礎產業地位,並把它同一般的公益性地質工作分開,納入到大的礦業體系進行管理。同時,要明確國家實行優先發展礦產勘查產業的政策(適度超前於國民經濟發展,提前1~2個五年計劃。)逐步使礦產勘查融入礦業,形成礦產勘查生產的良性循環機制。
(二)形成礦產勘查產業合理的進入和退出機制
制定鼓勵勘查、有利於探礦權人進入和退出的政策,同時要從政策上限制「跑馬圈地」、「占而不探」的現象,促進探礦權的流轉,在流轉中不斷優化各種勘查要素資源的配置。
1.要對商業性勘查准入實行「低門檻、嚴監管」、「早申請者優先」的原則
商業性礦產勘查是大礦業的起點和生命線。主觀上,探礦權人是為盈利、為采礦而勘查的;客觀上,商業性礦產勘查過程提高了一個國家的國土資源研究程度。對於國家而言,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有利於實現國家對於資源的所有者權益和戰略利益。
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以特別優惠的政策鼓勵商業性礦產勘查,准入門檻和准入成本都比較低。許多重要礦產國家的礦業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均可以取得探礦權,開展商業性礦產勘查活動。市場經濟國家探礦權取得的主要方式是按照早申請者優先原則申請授予(先來先得,同時申請則抽簽決定),這種取得方式大約占市場經濟國家探礦權總數的95%以上。至於技術條件、資金條件、保護環境的能力等,不是商業性礦產勘查者取得探礦權的前提條件。因此,應明確「低門檻,嚴監管」,「早申請者優先原則」是取得探礦權的幾條基本原則。個別特殊情況,採取探礦權的招標等形式。
在實行礦產勘查低准入門檻的同時,要限制「跑馬圈地」和「占而不探」的現象。對實際地質勘查工作資金投入達不到法定要求的,要予以一定限制。
2.要明確「招、拍、掛」的范圍和條件
借鑒國外的通常做法,採取招標方式出讓探礦權、采礦權要有明確的適用范圍:一是對石油的商業性礦產勘查可以實行招標制度。二是對砂石土等礦產資源的開發,常採用招標、拍賣制度。對於砂石土資源因為價值容易確定,一般情況下不設置探礦權,直接對砂石土資源的采礦權進行招標。三是對因種種原因被沒收或原探礦權人放棄的探礦權地而重新設置的探礦權、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中所發現的特別有遠景的成礦帶/區段,可以以招標方式確定礦業權人。這是因為,這些對象已經有了較為明確的勘查目標,競爭也可能較為激烈,可以形成較充分的市場。四是對位於礦產儲備帶內礦產資源的探礦權的出讓實行招標制度;申請國家出資勘查探明的礦產地的探礦權、采礦權。
探礦權「招、拍、掛」,應該是礦業權運作的形式之一,但不應把它作為惟一形式,礦產資源勘查對所有者沒有風險,而對探礦者卻要承擔較高風險,因此,它不能像土地那樣拍賣使用權。對國家出資形成的礦產地,因各種原因原勘查主體退出或滅失或超過法律保護期限的礦產地;某一區塊有多個主體競爭以及確實不需要進行地質勘查工作的或做少量工作即可的礦產地(如砂石、粘土等),可以由政府拍賣形式出讓采礦權;對空白區、工作程度很差的區塊探礦權,不宜實行「招、拍、掛」。對政府「招、拍、掛」探礦權,要充分考慮有利於礦產勘查投資者的進入,嚴格界定哪些可以處置,哪些不可以處置,特別要防止急功近利,殺雞取卵。應當明確,礦業權是出資人在礦產資源所有權基礎上通過追加投入形成的財產權,必須給予強有力的保護,對侵犯者要嚴加查處。
3.要建立勘查的合理退出機制
商業性礦產勘查投資的目的是追求探礦權價值的高成長,以實現勘查企業的高成長,從而實現資本增值。礦產勘查要在礦業權不斷的流轉中實現回報,礦產勘查投資須需要有靈活的退出機制。針對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長周期、高風險特點,其退出機制主要依賴於資本市場、礦業權交易市場等。在市場經濟國家,礦地產買賣選擇權協議(Option)和聯合風險經營協議是最常見的礦產勘查協議形式,是探礦權交易和轉讓的一種主要方式,是商業性礦產勘查企業運行的一個重要機制。構建我國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退出機制,必須建立我國礦業權交易的有形市場、礦業風險創業板等。
(三)促進礦產勘查市場主體企業化
明確商業性礦產勘查的主體是企業,引導和推進現有的礦產勘查主體完成企業化改革,在政策設計上要明確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只對合格的市場主體(企業)開放,同時要為礦產勘查市場主體企業化改革創造外部環境和條件。在推進礦產勘查的機制設計上,一要「斷奶」(國家不再給任何企業無償提供已探明的礦產地。新建礦山或生產礦山接替資源基地,一律通過市場購買礦業權或自行投資勘查礦產資源);二要建立對礦產勘查基礎產業的「反哺」機制(建立勘查補償新機制,允許礦業企業在企業成本中據實列支礦產勘查支出或購買礦業權的費用。礦業權有償出讓收益主要用於礦產勘查)。
加快礦產勘查供求市場主體的改革。首先,要改造國有礦山企業,這是礦產勘查需求大戶。由於歷史的原因,國有礦山企業仍然是我國礦業生產的主要部分,而礦產勘查正是礦業企業整個生產流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國有礦山企業不形成出資勘查的投資主體,礦產勘查的法人出資制度就難以形成。其次,要改造地勘單位,這是礦產勘查成果的供給大戶。由於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絕大部分地質工作是由國家出資、專業地勘單位完成的,在改革中要通過市場機制盤活國有地勘單位的勘查生產力,包括沉澱下來的地質找礦信息。當務之急是把地勘單位的改革真正向前推進一步,地勘主業必須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進行產權制度改革。集中礦產勘查業的優質資源,實行股權多元化改革,組成有限責任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公司改造成為股份有限公司,並進而實現上市:第一,地勘主業的出資者必須到位,執行保護股東權益的職能,把礦產勘查投入作為風險投資,追求保值和增值。第二,明確礦產勘查的最終產出成果是探礦權和采礦權,其價值形態是礦業權價款,以此為目標,追求經濟效益。再次,要大力支持民營規模經營的礦山企業,以及股份制礦業公司進入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民營礦業企業是近年來我國礦業的一支異軍突起的重要力量,民營礦業企業正在成為礦產勘查開發市場上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詐多民營礦業企業按照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運作,十分重視企業後備資源的勘查和儲備。因此,民營礦業企業的參與,有助於激發礦產勘查市場的活力,將為真正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的形成發揮積極促進作用。
(四)建立完善地勘單位和礦業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把探礦權、采礦權作為資產進行核算、管理
探礦權、采礦權的投入都是在礦業生產流程中構成礦產品成本的重要部分。地勘單位在礦產勘查活動的投資,必須實行資本化,按照企業財務制度要求進行全成本核算。對國有礦山企業現在保有的可供開採的儲量,凡是無償取得的,必須經過評估入賬,作為資產管理;國家和地方財政,今後不再為礦山企業無償提供地質成果。這些企業必須同其他市場主體一樣,通過勘查投入資本化,解決自己的後備礦產資源。
(五)促進中小型勘查企業的發展
從國外發展經驗來看,中小型的初級礦產勘查公司和找礦人更加適應勘查市場發展的需要,更加符合資源優化配置的要求,從而在礦產勘查市場上占據主導地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要大力促進中小型初級勘探公司的繁榮和發展。降低礦產勘查的准入門檻,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均可以登記探礦權,開展商業性礦產勘查活動。在市場經濟國家,非法人企業申請取得探礦權,使市場經濟國家的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更為活躍。另外,隨著礦產勘查投資主體與經營主體的分離,對勘查專業技術服務的需求將上升,一部分地勘單位可以適應需要改造為提供技術服務的企業,要鼓勵和促進包括中介服務在內的各種專業技術服務公司的發展。
二、實行促進礦產勘查的投融資政策
針對礦產勘查的特點,提出需要制定的鼓勵勘查的投融資政策。這是實現地質找礦新突破的重要支持條件。
(一)落實法人實體出資制度
這是構建商業性地質工作投資新機制的核心。落實法人實體出資的形式有:國家出資、企業出資、定向國債、股票上市募集資金等。總的原則是要克服事業找礦機制,改變礦產勘查依賴國家財政資金找礦的機制。必須將地質勘查的出資人落實為一個法人實體,承擔保值增值責任,促使其真正關心礦產勘查的成果。近年來世界正常年份的非油氣勘查投資約在35億~40億美元左右。我國目前主要礦產品的消費均在世界消費總量的20%以上。按照這個比例,我國在近期的5年內,非油氣年勘查資本總量不應低於60億元人民幣/年。
(二)建立勘查資本市場
通過資本市場主要是要解決礦產勘查風險分散化、社會化。商業性礦產勘查如果沒有較為完善的資本市場和金融衍生工具支持,就不可能實現迅速成長。商業性礦產勘查是一個資金流量很大的產業,而且屬於長期風險投資,因而它對資本市場具有天然的依賴性。國外市場經濟國家幾乎沒有一家大型礦業公司不是上市公司,而目前我國礦業基本上仍然是現金生產模式,主要依賴企業自身的現金流來支持。如果沒有化解風險和礦業權變現的礦業資本市場,就很難形成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退出機制。據有關分析,商業性礦產勘查依賴於資本市場支持的優點:一是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風險如果由全體股民來承擔,即把風險絕對值降為最小;二是商業性礦產勘查一旦顯現成果,由於資源和資本的聯動性,在上市公司的模式下,股票價值以分、時、天計算,公司融資能力隨之增強,反應靈敏;三是在資源被完全探明,而又有開發價值時,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增發股票籌集項目開發資金,融資效率極為快捷;四是當控股人或股民想要投資其他產業時,可以在股市中退出,將礦業權隨時變現。
依賴資本市場融資,關鍵是對勘查項目的評估要有信譽,我國目前還缺乏獨立地質師等市場中介。初期可以考慮通過政府組織有關地質專家論證通過的地質勘查項目,通過股票上市募集資金搞地質勘查。在發展中逐步建立完善有關的政策和中介體系。
(三)建立多種形式的投融資支持體系
探索多途徑、多方式的礦產勘查投融資支持政策。包括建立國家地質勘查基金(周轉金);建立地方財政和社會資金共同參與礦產勘查、共享權益的風險勘查機制;建立政府分擔風險機制,對經批準的勘查項目擔保貸款或提供補貼。改變礦產資源補償費安排地質勘查項目的作法,增加地方留成比例,將其中的大部分資金用作為發現礦產資源並探明儲量的補貼,凡法人企業自籌發現大中型礦產資源的法人企業,根據其發現礦產資源儲量大小,發放礦產資源補償費。
在科學評估基礎上,允許企業用有商業價值的礦業權(探礦權以及尚未投入開發的采礦權)抵押貸款。為了消除商業性銀行對於風險預期的顧慮(其實風險並不大),在實行這一政策的起步時期,國家可以將任務下達給政策性銀行。
三、實行促進礦產勘查的財稅支持政策
財稅支持政策的功能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降低勘查投入風險(分擔風險);二是增加勘查投入(增強投資能力)。通過財政補貼和稅收政策減少勘查投資風險,鼓勵和增加勘查投資。
財政對礦產勘查的支持主要有3種體現方式:一是事業經費。為公益性礦產資源調查評價提供經費,提高國家或某些地區的地質研究程度,增加地質找礦信息,從而減少或降低礦產勘查出資者的找礦風險。二是勘查補貼。對礦產勘查項目實行補貼。依國家宏觀調控目標和礦產資源形勢來決定補貼的項目。包括:由於國內礦產資源自然豐度差,缺乏國際競爭力,為了提高國內資源的自給程度而補貼;有的為了解決老礦山的資源危機,以緩解失業的壓力、維護社會的穩定而補貼;有的為了支持某些地區、某些礦種的開發,以解決特定的政治、經濟目標而補貼。補貼的機制則是採取財政資金與受補企業的資金按比例搭配,共同投入礦產勘查。找礦成功了,按各自的比例分享權益;找礦失敗了,補貼部分由政府核銷,以減少企業的風險損失。三是資本投入。通過向國有礦山和地勘單位增加資本金,由企業承擔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
(一)改革地勘費制度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地勘費是作為地質工作經費列支的,實行核銷制,不形成投資。屬地化後國家對地勘費的用途分為:離退休人員經費、經常性費用支出、地質勘查工作經費、劃轉10%的國家資本金等4類。從實際來看,現行的地勘費主體部分已經不再承載勘查找礦的職能。應對「名不副實」的地勘費科目進行改革,按照實際支出方向劃開經常性工作經費、公益性地質調查費用、礦產勘查投資等。改革後的地勘費制度應採用復式預算辦法管理,分經常性費用和建設性費用管理。
經常性費用主要保障某年以前離退休人員的人頭費和現在在職人員的人員工資,隨著地勘單位企業化的深入,在職人員將逐漸轉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建設性費用主要用於公益性地質工作(即成果可向社會公開),普查找礦的風險補貼,以及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限量補貼。公益性地質工作其資金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管理一級分配,對有相當資格的國家地勘事業單位開放主要以部門委託方式實施,也要試點招投標方式。普查找礦的風險補貼,主要通過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找礦指南確定補貼的礦種和補貼基數,對落空項目進行核銷,對有商業性開發價值的礦,按無形資產認定該地勘單位對其有優先探礦權和采礦權,並可在市場上對礦權進行交易,還可按有關政策減免稅費。
(二)建立礦產勘查風險補貼
財政資金應該轉為對風險勘查的補貼,對具有較高風險的礦產勘查給予支持。建立財政資金作為補貼性質,明確補貼條件,重點支持某些重要礦種、地區、礦區的重點項目。改變礦產資源補償費安排地質勘查項目的做法,增加地方留成比例,將其中的大部分資金用作為發現礦產資源並探明儲量的補助費,凡自籌發現大中型礦產資源的法人企業,根據其發現礦產資源儲量大小的一定比例,發放礦產資源補償費。借鑒國外做法,實行勘查補助金計劃,對於高風險勘查項目,由勘查者申請,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項目,將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還可對普查找礦工作實行國家風險補貼增資制(國家風險費為全額的70%~80%),勘查失敗國家風險費核銷,勘查成功則登記資產交由原地勘單位負責經營增資,這一工作的勘查程度只能為基礎性到驗證異常為止。
(三)實行「礦產資源耗竭補貼」政策
允許礦業公司動用稅前收入的一定比例進行礦產勘查工作,即國家對礦業公司投入礦產勘查工作的那部分銷售收入免除各種稅賦。以鼓勵礦業公司勘查新的接替資源。實行這一制度的目的是增加勘查投入。對礦山企業實施資源耗竭補貼,用於在礦區深部和近外圍找礦,有利於增強礦山企業的勘查投資能力,使礦業企業逐步過渡到完全由礦山企業自己解決資源接替問題。據有關研究結論,在全球范圍內,可采儲量的增長,主要來自礦區深部和近外圍。這一政策對解決我國危機礦山的接續資源問題很有現實意義。
(四)實行勘查投入稅前抵扣制度
將礦床的勘查費用計入該礦山的生產成本,將企業其他找礦不成功項目的勘查費用,也計入該礦山的生產成本。對具有找礦潛力,國家緊缺的大宗礦產,可實施加倍抵扣成本的鼓勵政策。借鑒加拿大的做法,允許納稅人從「任何收入」中立即扣減所有的勘查和開發成本,無論是任何產業和個人,只要他投資礦業開發和勘查活動,那麼用於礦產勘查開發工作的那部分收入就可減免各種稅賦,而且在不同時期以不同的形式對礦產勘查開發投資實行各種不同程度的稅賦減免政策,從而有效地調節了礦產勘查社會投資的增長幅度。甚至可以加倍抵扣應納稅額,如加拿大馬尼托巴省,150%的勘查支出可以用來抵稅,並允許加速折舊,吸引了勘查投資者進入該省。還應允許礦山企業比照油氣企業的做法,按礦產品產量稅前提取礦產勘查基金,減輕礦山稅賦。
(五)實行分階段降低勘查風險的方法
西方很多國家都是根據勘查階段的不同和社會發展需要,採取「全部扣減」、稅收減免、擔保貸款、耗竭補貼、勘查補助等多種措施,實現國家、個人及組織投資者、勘查者共擔風險,有效地激活了資本市場和勘查活動。
礦業活動的風險性主要集中在勘探階段,尤其是普查(初查)階段的風險最大,分別採取政策措施降低風險或由政府分擔部分風險。一是多數國家對初查支出(有的還包括礦山開采前期投入)可以進行任何收入中全扣減,這種扣減直接增加了勘查投資的收益(降低風險);二是美國、日本等國家除實行各種扣減外,還對經批準的勘查項目擔保貸款或提供資助,勘查失敗予以核銷,勘查成功則在礦山開發盈利後逐年償還;三是美國等若干國家還對采礦實行「耗竭補貼」制度,實行這一制度的目的是增加勘查投入。建議我國在政策中明確免收普查及普查程度以下的探礦權價款。這部分價款數量不大,可讓利於普查和詳查的投資者。這樣,國家可以從整個礦業產業的發展中獲得更大的資源利益和社會經濟效益。
四、鼓勵勘查技術創新的支持政策
地質找礦突破依賴於技術創新和突破。新的成礦理論和找礦技術的創新研發、技術引進和推廣,需要政府強有力的政策支持。
在地質礦產調查評價方面,當前的方法技術滿足不了工作的需求,如缺少快速、低廉、高效的三維地質填圖技術;物探化探技術不能很好解決深部找礦難題;分析測試技術跟不上調查評價工作發展的步伐;地質觀測記錄尚未實現數字化等。由於體制和機制性障礙,我國地質調查工作中科研與調查分家的現象十分普遍。應用基礎研究重視不夠,已有新方法新技術成熟度偏低,實用性不強,地質科技成果轉化率偏低。由於地勘隊伍屬地化後,地質勘查技術的推廣與應用的問題日益突出。在勘查技術應用方面,野外生產第一線實際使用的儀器和方法技術相當落後,相當一部分物探、化探和遙感技術使用者的工作布置水平、應用軟體掌握程度和綜合資料解釋水平不高,鑽探技術使用者的水平也普遍偏低,這些制約因素嚴重影響勘查技術發揮應有的作用。
(一)加大政府對勘查找礦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研究的投入力度,引導和促進地質勘查領域的技術進步
編制和實施地質科技規劃;開展新一輪成礦區劃工作;促進地質科技與礦產勘查的融合;探索調動地質科技人員積極性的收益分配製度。
(二)發揮公益性地質調查和科研機構在技術推廣應用上的促進和示範作用
大力發展地質科技教育,促進地球科學與高新技術的融合,盡快縮小同世界先進水平的差距,努力增強科技進步對地質工作的支撐能力,促進地質工作現代化。通過專業結構調整和隊伍能力建設,充實加強一線技術力量,不斷增強野外調查、科學研究、社會化服務能力。主要是增加技術裝備維護和運行經費投入。為企業提供礦產勘查的技術支持服務。
(三)實行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
鼓勵勘查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理論突破,對不同礦種、不同區域的礦產勘查項目在找礦技術和理論上有突破創新意義的,給予稅費減免和金融上的支持。
五、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務體系
完善商業性礦產勘查的管理機構和職能,加強勘查的行業管理;完善以礦業權保障為核心的政策法規體系;完善以公益性地質調查信息為主的服務體系;建立以規范探礦權市場為核心的市場監管體系。
(一)法規政策支持
建立和完善商業性礦產勘查的法規、政策基本框架;通過實施礦產勘查規劃,引導礦產勘查的合理布局;明確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重點區域、重點礦種,引導商業性勘查投資方向。
(二)加強行業管理
政府加強行業發展和地質礦產勘查的規劃管理、指導、協調、服務,組織行業協會制訂勘查市場需要的各類行業規范、技術經濟標准,以及中介服務和技術服務的資質和執業標准。如區別於公益性地質工作的商業性礦產勘查預算價格標准,通過中介機構或直屬研究機構,研究制訂不同地區勘查市場價格的標准,定期發布,供各地參考。協調有關部門,改善勘查工作的外部環境。目前勘查工作與土地管理部門、礦山企業、林業、農業及環保部門沖突和矛盾時有發生,需要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全面改善我國礦業投資環境。
(三)加強市場監管
政府構建勘查市場監管和服務體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礦業權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礦業權監管信息系統,形成對政府和企業行為的有效約束機制。
(四)有效的宏觀調控
從礦產勘查本身的優化配置和礦產資源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看,政府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一是提高國內礦產資源的有效供給;二是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利用;三是支持某些地方的經濟發展;四是提高國內礦業在世界上的競爭力;五是解決某些社會問題。通過制定礦產資源規劃和礦產勘查規劃,合理布局設置探礦權,引導和規范探礦權市場,形成合理的市場競爭機制。
(五)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務支持
加強公益性地質調查評價,發揮其對商業性礦產勘查的引導和調控作用,建立公益性與商業性地質工作的銜接和協調機制。通過國家礦產資源評價和公益性地質工作,為商業性地質工作提供良好的找礦信息平台,降低商業性礦產勘查的投資風險。公益性工作中的商業性發現依法公開出讓礦產地。規范信息服務的標准、程序,構建便捷的服務平台,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和費用。明確國家和地方的公益性信息服務機構,改善各種信息服務基礎設施,以提供找礦信息。公告公益性、區域性、基礎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成果信息。
建立以信息服務為主要考核指標的公益性地質工作評價體系。把商業性勘查投資的跟進狀況,作為檢驗公益性地質工作成功與否的重要標志之一。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的經驗表明,政府每投1元錢用於地質調查,將引出3~4元錢的商業性礦產勘查投資。如發現有價值的礦床,政府投的1元錢地質調查費用,將帶來250元的財富。
(六)建立完善獨立的中介服務體系
中介組織是商業性礦產勘查市場不可或缺的中間環節。一個礦床從勘查、可研、建設到生產、閉坑,一般需幾十年時間。需要有完善的相關中介服務的支持,包括法律服務、礦業權評估、儲量評估、融資咨詢等。發揮中介機構在建立行業規范、推進行業自律、信息咨詢服務、國內外交流、技術和管理支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陸』 如何創新融資手段
對創業者來說,能否快速、高效地籌集資金,是創業企業站穩腳跟的關鍵,更是實現二次創業的動力。據了解,目前國內創業者的融資渠道較為單一,主要依靠銀行等金融機構。而實際上,風險投資、民間資本、創業融資、融資租賃等都是不錯的創業融資渠道。
1.風險投資
在英語中,風險投資的簡稱是VC,與維生素C的簡稱Vc如出一轍,而從作用上來看,兩者也有相同之處,都能提供必需的「營養」。廣義的風險投資泛指一切具有高風險、高潛在收益的投資;狹義的風險投資是指以高新技術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型產品的投資。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具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
案例學習
重慶江北通用機械廠從1995年開始研製生產大型氟里昂機組新產品,其具有兼容功能,並可以用其他冷凍液進行替代。由於銀行對新產品一般不予貸款。重慶風險投資公司提供了100萬元貸款。兩年後,江北通用機械廠新產品銷售額達7000萬元。
2.天使投資
天使投資是自由投資者或非正式風險投資機構,對處於構思狀態的原創項目或小型初創企業進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資。天使投資雖是風險投資的一種,但兩者有著較大差別:天使投資是一種非組織化的創業投資形式,其資金來源大多是民間資本,而非專業的風險投資商;天使投資的門檻較低,有時即便是一個創業構思,只要有發展潛力,就能獲得資金,而風險投資一般對這些尚未誕生或嗷嗷待哺的「嬰兒」興趣不大。
在風險投資領域,「天使」這個詞指的是企業家的第一批投資人,這些投資人在公司產品和業務成型之前就把資金投入進來。天使投資人通常是創業企業家的朋友、親戚或商業夥伴,由於他們對該企業家的能力和創意深信不疑,因而願意在業務遠未開展之前就向該企業家投入大筆資金,一筆典型的天使投資往往只是區區幾十萬美元,是風險資本家隨後可能投入資金的零頭。
對剛剛起步的創業者來說,既吃不了銀行貸款的「大米飯」,又沾不了風險投資「維生素」的光,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靠天使投資的「嬰兒奶粉」來吸收營養並茁壯成長。
案例學習
牛根生在伊利期間因為訂制包裝製品時與謝秋旭成為好友,當牛自立門戶之時,謝作為一個印刷商人,慷慨地掏出現金注入到初創期的蒙牛,並將其中的大部分的股權以「謝氏信託」的方式「無償」贈與蒙牛的管理層、雇員及其他受益人,而不參與蒙牛的任何管理和發展安排。最終謝秋旭也收獲不菲,380萬元的投入如今已變成10億元。
3.創新基金
近年來,我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國家經濟發展新的重要增長點。政府也越來越關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同樣,這些處於創業初期的企業在融資方面所面臨的迫切要求和融資困難的矛盾,也成為政府致力解決的重要問題。
有鑒於此,結合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和資本市場的現狀,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建立並啟動了政府支持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境。創新基金已經越來越多地成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可口的「營養餐」。
案例學習
蘭州大成自動化工程有限公司自運行一年來,主要進行產品開發,幾乎沒有收入,雖然技術的開發有了很大的進展,但資金的短缺越來越突出。當時正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啟動,企業得知後非常振奮,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鐵路車站全電子智能化控制系列模塊的研究開發與轉化」項目申報創新基金。為此,他們進一步加快了研發的速度,於1999年12月通過了鐵道部的技術審查,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正因為企業有良好的技術基礎,於2000年得到了創新基金100萬元的資助,它不僅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而且起到了引導資金的作用。同年,該項目又得到了甘肅省科技廳50萬元的重大成果轉化基金,教育部「高等學校骨幹教師資助計劃」12萬元的基礎研究經費。2001年,針對青藏鐵路建設的技術需求,該項目被列入甘肅省重點攻關計劃,支持科技三項費用30萬元
『柒』 如何拓寬融資渠道
先做財務計劃
財務評價 對企業經營狀況進行簡要回顧,包括:從經濟角度考慮市場正常與否;你的市場地位;投入經營幾年來的毛利額;對設備或物資的不斷變化的需要;以及薪金稅收和其它主要開支。
盈虧預測 根據從企業建立之初到下一年的財務記錄,預測企業盈虧,預測應詳盡到月,這樣季節性變化就會一目瞭然,有些企業主喜歡做兩年、三年或更長的預測,但實際上一年預測已綽綽有餘。
資金來源 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的來源,這是一種相對金融存量;你對企業投入過多少資金,目前需要多少資金維持企業正常運轉,將來需要多少資金,最後一項估計應該包括所有可能影響資金需求的預期變化。,
預估資金平衡表 這是對下一期企業資產、負債及資產凈額的估計,根據以收入實際的資金平衡表,應能確定今後幾個月需要多少流動資金維持企業運轉。
現金預測 這是對下一年度企業流入流出情況的預報,以此作為日常工作指南,精明的企業管理要求,在不發生現金短缺的情況下,除了必需的現金之外,手頭不要保留更多現金,以往的記錄可以作為預測的根據。
再看要不要借款
財務計劃應能說明,是否有很必要籌集外來資金支持企業發展,但對增加借款你可能心存疑慮。
如何是好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來做一個角色分析,把你自己放在銀行家的位置,來考慮你的貸款申請,你會堅持要求對方提供真實可靠的財務數據,證明這家企業具有償付能力、盈利能力,而且企業處在發展之中,可資證明的是兩個基本財務報表;資金平衡表(這是衡量企業償付能力的標准)和損益報表(這是對企業盈利情況的說明)。
信貸機構特別關心以下數據,它們都是說明企業有多大借貸能力的可靠指標。
目前的財務帳目,你的帳簿是否完整准確地反映應收、應付帳款、薪金、稅收、保險費、職工福利和其它財務項目。
應收帳款,應收款是否有數目不明確的跡象,是不是應歸咎於債權人之信用問題?有沒有遇到過長時間的付款拖欠,或是由於壞帳過多造成庫存現金出現麻煩?
庫存,進行商品交易時,貨品情況是否完好無損,有沒有減價銷售的問題?原材料供應是否適量;足以保證生產需要,又不會產生倉儲問題和不必要的現金支出?
生產設備和其它固定資產,這些資產狀況是否良好?折舊計劃是否現實可行?是否已經提出預留,以便在必要的時候對固定資產進行更新換代?
房地產,租用、抵押或其它類型房地產協議是否合理,是否與你所在行業的可比資產一致?是否有固定的、可行的規劃來降低今後這方面的開支。
分析籌資渠道
實際上,籌資渠道有三大類:短期借款、定期貸款的股東,短期借款是指利率固定的短期借,一般一次償清,最多可分兩次或三次償還,定期貸款的期限稍長,分期多次償還,利率可以固定,也可能變動,通常需要擔保,股東則是由股東提供的那部分資金。
要記住,資金的用途是選擇貸款種類的最重要因素,償還計劃的分析也同樣至關重要,經驗規律是:短期貸款可以通過變現現有資產償運,而長期貸款則要用貸款所得償還,對已經建立並正處在發展之中的企業而言,以下是最常用的籌資渠道。
借貸機構的貸款 銀行是最普通的借貸渠道,而企業家通常已經與他們建立了業務聯系,但是,為了獲得最佳利率的貸款,必須花時間多方尋找比較,短期銀行貸款可以用來,應付應收款掛帳引起的一至三個月的周圍困難:建立最多6個月的庫存。
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的好處是可以把經濟風險分攤給股東,但同時也分散了一部分利潤,在決定採用這種辦法之前,要考慮:是否願意放棄一部分控制權,讓出一部分利潤。
向職工出讓企業產權 這么做的好處很多,比如說能提高職工的工作熱情,但它同時也會削弱你對企業的管理權力,降低你的利潤份額,不過,如果可望增加的利潤能抵償利潤份額的損失,這就失為可行之策。
與其它成功企業合並 雖然結果會給雙方帶來收益,問題是:你是否願意犧牲企業的部分特徵,另一種辦法是與供應廠商協商,允許你先賒帳進貨,日後再結算,這種融資形式對供應廠商頗具吸引力,只要他們相信此舉會顯著增加相關的銷售額。
盤出停滯的部門 如果企業內有些部分沒有獲得預期的發展,就可以賣掉它們,用得資金擴大更有前途的部門,這種籌資方式也可以通過股本轉讓來實現,即放棄一些利潤、把企業的部分產權轉讓給投資者,你還可以有別的選擇,比如重新安排企業的投資結構,或者擴大企業的借貸規模。
評估企業價值
應該養成習慣,定期評估企業的價值,如果每年都做年報,你就可以用數據逐年進行比較,然而,數字也會有欺騙性,例如,如果最近賣掉了一部分業務部門,數字就會很可觀,但是如果同將來的發展和未來的利潤聯系起來,結果又會怎樣?削減銷售隊伍也能夠降低經營成本,但是,銷售力量減弱難道不會給今後幾個月的營業收入帶來影響嗎?
評估應充分考慮所有因素,只要這些因素與利潤、企業發展、顧客增加、競爭關系、行業地位、社會形象有關,評估也有助於決定是否應該尋求新貸款或其它融資形式,壯大企業或者使企業擴展到新的經營領域。
加強信用管理
充分注意財務管理的細節問題,對企業經營結果會產生重要影響,有效的現金管理要求你;現金、支票和其它可生息應收款項要及時存上,規定每月在同一時間上繳發貸憑證,不要把資金閑置在無息或低息帳戶上,哪怕是很短一段時間。
及時清理應收款,避免因不能及時收回應收款而不得不靠融資來維持經營,重新審查所有客房的信用,現實地確定其及時償債的能力,估算拖欠款的利息,建立切實可行的制度處理呆帳和壞帳。
迅速支付各種票據,最好在最後期限以前支付,以保持良好的信用,盡可能用現金支付或及早付款,以便充分享用供應廠商和合同廠家提供的折扣,與債權人和顧客間保持緊密聯系,迅速解決與支付有關的麻煩,讓債權人充分了解你的業務性質、季節因素和其它可能幹擾收入的現金流的問題。
『捌』 投融資的重大舉措一般包括什麼
多年來,商圈內多數商貿經營主體屬中小企業,抵押物少、信用記錄不健全,融資難問題較為突出。支持商圈融資發展,推廣適合商圈特點的融資模式、建立商圈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機制、創造良好的融資服務環境等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本期「中央電視台 經濟日報聯席評論」關注話題——緩解中小商貿企業融資難的重大舉措。
近日,商務部、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商圈融資發展的指導意見》。這個指導意見是緩解中小商貿企業融資困難的重大舉措。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以商品交易市場、商業街區、物流園區、電子商務平台等為主要形式的商圈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中小商貿服務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重要載體。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現有億元以上交易額的商品交易市場4500多個,100億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70多個,已建、在建和規劃中的物流園區近600個,規模以上電子商務平台約2.3萬家。但是,由於商圈內多數商貿經營主體屬中小企業,抵押物少、信用記錄不健全,融資難問題較為突出,亟須探索適應中小商貿服務企業特點的融資新模式。
發展商圈融資,有助於增強中小商貿經營主體的融資能力,緩解融資困難,促進中小商貿企業健康發展;有助於促進商圈發展,增強經營主體集聚力,提升產業關聯度,整合產業價值鏈,推進商貿服務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從而帶動稅收、就業增長和區域經濟發展,實現搞活流通、擴大消費的戰略目標。同時,也有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等培養長期穩定的優質客戶群體,擴大授信規模,降低融資風險。
支持商圈融資發展,應努力做好如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推廣適合商圈特點的融資模式。支持銀行開展商圈融資業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商貿主體特點創新融資產品和工具,針對商圈融資特點完善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對商圈各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積極發展商圈擔保融資,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大力開展針對商貿經營主體的融資擔保業務,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與商圈、再擔保機構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約定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大力促進供應鏈融資,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有效整合利用供應鏈內企業信息的基礎上,開展動產質押融資業務,發展供應鏈融資等金融產品。同時,要深入探索其他融資模式,研究推動商鋪經營權、租賃權質押融資試點。鼓勵商圈內有條件的商貿企業通過發行企業集合債券等多種形式,參與融資租賃、藉助主板和創業板上市等方式籌資,拓寬融資途徑。
第二,建立商圈與金融機構的合作機制。促進實體商圈與各類融資機構開展合作,鼓勵實體商圈管理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等融資機構建立各種形式的合作,支持商圈向融資機構提供各類信用信息,開辟融資機構獲取經營主體信息的徵信通道,降低徵信成本;推動虛擬商圈與金融機構合作,鼓勵各類網路商城、社區、網路交易平台搭建虛擬商圈,在商圈內開展經營主體信用認證和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性擔保機構應科學評價網路經營主體信用狀況,向其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務。
第三,創造良好的融資服務環境。研究制訂地區性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指導商圈建立經營主體信用檔案,提升商貿經營主體的綜合管理水平,增強商圈整體風險防控能力;引入信用服務機構,廣泛開展誠信宣傳教育。同時,要規範金融機構競爭秩序。銀行業監管部門、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管部門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在商圈內開展合理有序競爭,創造和諧的市場環境。
『玖』 中小企業投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針對中來小企業融資一般都是通自過地下錢庄、私募基金、擔保公司、投資公司等來獲取企業發展需要的資金。
由於中小企業自身特徵,償債能力弱、融資規模較小、財務規范性差、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等問題,中小企業抵禦風險的能力一般較弱。因此,大型金融機構一般缺乏相關的金融服務方案,主要因為銀行為了控制風險,設置了復雜的風控手續,最終實現收益一般較低。
我國提倡綜合利用政府資助、科技貸款、資本市場、創業投資、發放債券等方式加強對於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目前,國內正逐漸興起通過網路集合多種營銷渠道,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即網上融資貸款信息服務平台。未來,無論是中小企業還是個人,融資貸款的電子商務化愈來愈成為一種趨勢。
『拾』 重慶在強化投融資保障方面有哪些舉措
鼓勵商業銀行設立科技支行、小微專營支行,鼓勵發展融資租賃、保理、科技保險、科技擔保、小微擔保、互聯網金融等,支持開發有利於創新創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發展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債聯動等新模式,不斷加大對創業創新的融資支持。 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上限不足10萬元的調整為10萬元,個人貸款利率比基礎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部分由財政貼息。 對創新創業主體利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或對擔保與保險機構為知識產權提供相應服務的,按規定給予擔保與保費補貼。探索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利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的風險補償制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鼓勵企業通過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並按規定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積極探索開展眾籌融資等互聯網金融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