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承包商在考慮融資方面應該考慮哪些問題
為確保承包商融資成功,穩定的原材料供貨合同和「照付不議」產品購銷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硬條件。對於項目建設期和運營期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以不同的合同形式將風險具體化,以項目合同、融資貸款協議、原材料供應合同、產品購銷合同、擔保等作為風險控制的具體形式,貫穿於整個項目周期,彼此銜接,規避風險。
『貳』 工程項目融資的參與者都有哪些
1.項目發起方、
2.項目公司、
3 .貸款銀行、
4.項目管理公司、
5.承包商、
6.供應商、
7.產品或服務的購買方或項目實施的使用方、
8.東道國政府、
9.擔保人、
『叄』 業主要求承包商融資的EPC項目,如何理解
很正常,現在比較流行的方式。對你們承包商的要求比較高 管理水平 融資水平等等
還有BOT方式
『肆』 建築企業融資方式有哪些
長遠來看,企業的資信水平是制約負債水平的關鍵,這也要求建築企業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經營活動,全面提高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和履約能力。
截至2017年底,建築行業上市公司流動負債在負債總額中的佔比已高達77.4%。對於建築企業而言,在舉債經營的動態理財過程中,轉移、分擔、防範和化解流動負債風險是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建築企業應強化債務管理,並通過抓工期、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和對應項目實施情況監管等途徑主動應對流動負債風險。
『伍』 BT項目跟承包商融資需要注意些什麼才不會被騙
BT作為一種新型投資建設形式,由於發展時間短,在操作上還處於探索階段,尚未有成熟的運作模式可資借鑒,因而容易引發各種風險。
BT即Build-Transfer(建設-轉讓),是目前時興的一種融資建設方式。其內涵界定有多種,國內建築業較為認同的表述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資金來承建某些基礎設施或公用事業項目的一種投資建設方式。即政府通過特許授權確定項目業主,由項目業主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建設方,建設方負責項目資金籌措和工程建設,項目建成竣工驗收合格後,由政府回購,並由政府向建設方支付回購價款的一種融資建設方式。
重慶巨能建設集團近兩年在 BT模式運用上進行了嘗試。目前在進行涪陵東西幹道二期隧道工程項目BT融資建設工程、酉陽鍾多至渤海快速通道工程、重慶嘉華大橋北延伸段BT工程。這些項目涉及的投融資少則幾億元,多則幾十億元,收益前景可觀。但背後隱含的風險,值得研究和關注。
BT項目的風險
BT工程項目一般建設規模大、周期長,籌集資金數額較大,因而風險也相應較大。筆者認為,BT項目的風險,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適用風險。這指的是由於模式選擇不當,導致的合同條款履行、法律文件執行、政府誠信缺失、銀行信貸和工程施工風險。
目前國內通行的BT模式大體有4種:一是完全BT模式。政府不直接參與項目施工管理,而是通過選定投資人(聯合體),由投資人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公司來履行業主職能。
二是工程總承包BT模式。政府選擇同時具備投融資能力和相應建設資質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或聯合體為建設方,一般不組建項目公司,建設方按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實行全過程的承包或部分承包。
三是施工承包BT模式。業主將規模較大的項目拆分成若干標段,直接與多個建設方簽署合同;要求各個建設單位必須同時具備投融資能力和相應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業主負責工程全過程管理。
四是施工型BT模式。政府選定既直接承擔投資、建設管理,又承擔施工職能的項目投資人(聯合體),由投資人設立項目管理機構對BT項目進行建設管理,但項目管理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勘察、設計和監理單位由業主招標委託。
四種模式,各有優劣,適用於不同的BT項目。模式選擇不當,就可能給建設方造成不必要的障礙,帶來意外的質量、安全、工期、融資和投資回收風險。
法律風險。在中國,BT方式尚屬一種新型的融資建設方式,法律跟進滯後。另一方面,BT模式涉及融資、投資、建設、轉讓等一系列活動,參與人包括政府、項目業主、投資人、BT項目公司、建設方、原材料供應商、融資擔保人、保險公司,以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分包商等諸多主體,參與主體法律關系較為復雜。各參與方在項目建設中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如何規范,尚缺少法律規范的制約,法律風險因此客觀存在。
目前國內沒有專門的BT方面的法律法規,也未形成適於BT模式的通用合同文本。BT項目在實際操作中也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項目承包是否需要招投標,是否需要專門成立BT項目管理公司,對建設方應該有什麼樣的資質要求,如何解決政府部門在管理BT項目時職責交叉、定位不明的問題;在建設期內,資產究竟屬於業主方還是建設方,如何通過有效的監控防範項目公司將資金挪作他用,投資方投入資金如何監控與支付;項目峻工後政府回購時限如何約束,當政府財政無法滿足回購要求又無其他融資途徑時,誰來為政府買單;招投標工程索賠、經濟糾紛的處理,都缺少明確的規范。一旦合同條款、政府誠信、銀行信貸、工程施工等出現問題,法律不能提供有效的保障。
政策風險。即政府誠信、政府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政府到期可支配財政無力回購帶來的風險。
從宏觀看,中國是不完全的市場經濟,這決定了中國經濟帶有「政策經濟」的特點。建築是高投資行業,發展尤其依賴投資拉動,「政策經濟」的影響因此更為明顯。眼下,全球經濟是否渡過危機,我國經濟發展前景如何都存在不確定性,這也導致政策走向不確定。國家宏觀政策調整(比如貨幣政策、稅收政策調整)對整個經濟而言也許是利好,但對建築業的影響卻可能是致命的。
從微觀層面看,政策性風險主要顯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由於地方政府的政策目標與政策手段不對稱,導致企業面臨的政策風險陡增。比如項目投資巨大,政府財力本來就不能承受,卻硬著頭皮上,到回購時卻拿不出錢來,以致帶來風險;二是地方政府換屆,後屆政府不認前屆政府的政策,否定前屆政府決策的建設項目,結果導致BT項目無法繼續實施;三是地方政府缺少戰略決策能力,沒有遠期規劃,政府行為隨意,政出多門,近日一個點子,近日一個政策,後天一個口號,導致政策走勢飄忽不定、難以預期,帶給BT項目極大的風險。
融資風險。BT模式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融資。在政府加大金融宏觀調控力度的當下,項目融資成功與否是BT項目能否成功運作的關鍵所在。是否擁有足夠的融資能力,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將項目資金籌措到位,是建築企業在BT項目上的關鍵性競爭力。
但是,在目前,中國融資結構過於單一,企業難以通過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來解決巨額投資的資金,往往只能靠間接融資,即通過向商業銀行貸款,負債融資,來解決投資資金。然而,BT項目投資動輒幾億、十幾億、幾十億。在現代商業銀行的「嫌貧愛富」的潛規則下,一般建築企業直接融資頗為困難,即便融資成功也存在巨額貸款還本付息的風險。
一是項目開展後,由於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國家實行宏觀調控和貸款限制,企業可能因此無法籌措項目所需的全部資金,由此造成資金不到位,最終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二是企業負債融資,可能因項目效益低下,或者缺乏完善的財務管理體制和資金籌劃能力,負債率超過警戒線,回購資金到位催收乏力,到期無法還本付息,最終導致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甚至面臨破產。
三是企業經營管理效率低下,決策管理信息系統不健全,投資理財能力較差,資金使用效率偏低,企業因此缺少信譽,限制了企業的融資能力,形成企業融資過程的潛在風險。
風險,無法迴避。對之,建築施工企業必須重視,並在謀劃、調研、承攬和組織施工過程中採取措施加以防範和化解。否則,一個方面的失誤,就可能引起無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風險應對的方略
針對BT模式存在的風險,重慶巨能建設集團在實際操作中採取了以下措施。
理順法人治理結構,強化現代企業管理。法人治理效率,是建築集團內部管控和抗風險的保障。巨能集團遵循「國有現代企業制度」的理念,把完善集團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提高法人治理效率,作為提高內部管控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的重中之重。
今年以來,根據出資人(重慶能源集團)批準的公司章程,先後修改完善了董事會工作條例、總經理工作條例,制定了集團高管事權劃分及執行制度,藉以規范集團公司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集團公司法人治理效率,改善總部戰略管理水平和管控能力。
事權劃分和執行程序,包括了8個方面、40條規定,從戰略制定與控制、全面預算的制定與控制、資產管理與投融資管理,到組織結構和組織機構調整、人力資源戰略、各級管理人員任免程序、工資和福利政策、年度員工培訓計劃的事權和程序,都作了明確劃分和規定。我們期待,通過明確責權,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科學決策的水平,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確保資產安全。
強化財務導向管控,提高企業理財水平。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舉措:一是兩級公司實行全面預算管理,以全面預算管理來延伸集團戰略管理,促進資源優化配置;二是建立集團公司資金結算中心,實現資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立內部融資平台;三是通過實行子分公司財務主管委派、定期考核輪換制,委派人員的人事關系和工資發放在總部,考核與子、分公司經營績效掛鉤;四是銀行賬戶集中管理,盡量減少在外部銀行賬戶的資金沉澱;五是建立集團公司財務信息網路,實現靈敏、准確、高效的信息溝通,避免信息失真,減少信息不對稱,藉以強化財務風險控制,提高企業理財水平和融資能力。
堅持三個管控結合,避免內部控制虛化。為確保子、分公司擁有承擔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的經營自主權,提高集團公司與子、分公司戰略發展協同,我們的董事會確定對子、分公司施行戰略管控、財務管控和運營管控相結合的管控模式。
三種模式結合運用,區別子、分公司的情況各有所側重:對獨立法人的子公司,相對放權,主要側重於戰略管控和財務管控,但輔之以運營管控。即在一些事關整體利益的問題上,比如內外招投標,投融資數額較大的BT項目,集團公司內部資質的有效利用等等,實行必要的權力集中,以消除內部競爭帶來的負面效應,減少外部競爭阻力,有效地控制風險。
對分公司,主要側重於運營管控,同時施行戰略管控和財務管控。之所以對分公司要側重於運營管控,是因為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承擔民事責任,資產安全和經營的盈虧責任,是由總公司承擔的,相對集權的管控,是履行資產責任的要求。
根據董事會確定的思路,我們正在修訂子、分公司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包括12章、45條,主要的特點是既有集權性規定,又有明確的授權,讓子、分公司明了應該做什麼,能做什麼,可以怎樣做,做好做不好在利益上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希望通過這個辦法的實施,實現集約化經營、資源整合,從整體上增強協同性,提高集團的外部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
注重外部環境研究,加強企業風險防範。BT項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政府轉嫁風險的一種投資方式。 BT項目合同簽訂後,企業承擔的風險肯定大於政府。基於這個認識,我們巨能集團把環境研究和政策研究,列為風險防範的重點,設立了總法律顧問,成立了董事會領導下的風險監控委員會,明確了風險監控的常設機構,負責進行風險研究和預警。
集團公司強調,項目開發堅持把質量放在第一位,不再不計成本片面追求開發數量;開發堅持不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整個公司的項目結構盡可能多元化,BT佔全部項目的比重一般控制在40%以內;選擇BT項目時必須深入調研,重點在項目投資額度、工程規模、建設難度、建設風險,企業的融資能力、管理能力、實有資質和施工能力是否可以承受;政府的誠信如何,業主是否具有足夠的回購能力,能否提供回購承諾函及相應擔保,如何通過合同規范雙方的行為,規避風險;項目前期工作是否深入,設計方案是否穩定,建設標準是否明確,項目結構是否清晰,建設方是否具有較大的自主權和利潤空間,投資和施工聯合體的約定方式和內容、施工隊伍最優組合方案分析。
組建得力項目經理部,又好又快實現全面履約。BT項目投融資數額巨大,項目交付時間越長,承擔的貸款本息的成本就越高;項目交付時間越長,也意味著環境、政策的變數越多,風險越高,失敗的機會越大。企業規避風險,因此必須力求安全、優質、低耗、高效,以最短時間的最低項目成本,實現高質量的項目交付,確保全面履約,降低風險。
我們因此決定,BT項目由集團公司統一開發和組織;項目部的組建打破子、分公司既有的藩籬,在全集團范圍內擇優選人、統一調集隊伍和裝備;對BT項目的管理,實行子、分公司和集團公司雙重管控,子、分公司側重於施工工期、安全、質量和成本的管理,集團公司側重於資金使用效益和投資回收的督促與監管。集團公司強調,作為承擔BT項目的子分公司必須進行項目全面管理,尤其要加強會計核算,注重三個方面的收益:來源於項目總投資的建設單位管理費;項目施工的正常施工利潤;BT合同約定的、構成BT合同總價的投資回報收益。為此,集團公司財務部加強了項目部財務人員培訓,同時制定相應核算規范,督促嚴格執行。
『陸』 如何解決工程承包商融資不力的問題
擁有雄厚的資金和融資能力已成為能否贏得工程項目的重要因素。一些發達國家的大承包商憑借其融資能力強及其政府出口信貸等的支持,在競爭中占據十分有利的地位。我國對外工程承包企業融資能力普遍較弱,已成為承攬大型國際工程項目的最大"瓶頸"。 融資能力弱首先是融資渠道窄。國際上通行的項目融資在我國尚未開展,企業境外融資還面臨著很大的障礙;國有商業銀行一般不願向無抵押和擔保的工程承包企業提供巨額貸款;我國政策性銀行對國際工程承包企業的支持力度也較小。 其二是融資擔保難。國家設立的對外承包工程保函風險專項資金規模小,而且使用資金的程序復雜、審批時間過長、支持范圍有限。 其三是融資成本高。據統計,大企業的融資成本一般在10%左右,一些中小企業甚至達到20%-30%。現在我國銀行對外工程承包貸款利率為3.8%,雖然低於國內其他企業貸款兩個百分點左右,但遠高於國際通行工程承包貸款利率。 面臨市場准入障礙和技術壁壘我國在技術和法律方面仍未與國際市場完全接軌。國內的設計標准,設備材料標准自成一體,尚未與國際市場接軌。而歐美等發達國家普遍實行專業執照或企業許可、人員注冊資格等制度,許多國家的市場准入條件和管理法規往往制約了我企業進入市場。國際服務貿易的標准化對工程承包商的資質要求和對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將成為市場准入的新的技術壁壘。 惡性競爭嚴重,經營秩序混亂隨著越來越多的我國工程承包企業走出國門,企業之間相互壓價、惡性競爭現象更加突出。有的企業僅以中標為目的,不計成本和利潤,報價遠低於合理的價格水平。此外,低價競標可能導致業主擔心工程質量無法保證而拒絕授標,對中國工程承包行業造成惡劣影響。 安全和風險問題日益突出當前,恐怖主義威脅各國安全,伊拉克等國家和地區局勢非常緊張,導致國際形勢的不穩定因素增加。突發事件和地緣政治動盪不安帶來的風險,給對外承包工程企業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不利影響。 對策和建議:加強金融政策支持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許多國家都把促進外貿出口與實施海外投資戰略結合起來,對本國企業"走出去"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我國為了促進企業"走出去",也採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還有許多不足,需要適度加大支持力度。 國家應該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金融創新,提供適合對外工程承包的新金融產品,對符合國家支持條件的大型工程項目進行項目國內外融資試點。國家在政策上應允許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提供無抵押貸款。 部分國家對外工程貸款利率只有1%左右,我國也要考慮適當下浮對外承包工程的貸款利率和保險費率,或提高貸款的政策性貼息率和延長貼息期限,特別是對大項目給予利率和費率優惠。 利用我國比較充足的外匯儲備,適當增加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資本金,提高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能力,以適應支持企業"走出去"的需要。除了對帶動國內設備出口的工程承包項目給予政策性出口信貸,應將政策性金融支持擴展到其他國際工程承包項目。 向支持對外工程承包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提供信用風險擔保,設立對外工程承包融資擔保基金,以減輕商業銀行承擔的風險壓力。增加對外工程承包保函風險專項資金的數額,簡化使用程序,擴大使用的范圍。 對於從事境外工程咨詢、設計、工程承包的企業,特別是從事資源開采或帶動成套設備及機電產品出口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予以所得稅減免和其他稅收優惠。對我國企業的境外工程承包項目(包括傳統的施工承包、EPC總承包以及BOT等項目)實施有彈性的外匯管理制度,放寬項目的外匯資金融通。 建立對外工程承包風險保障制度國際工程承包是風險較高的領域,特別是大型工程項目投入大、工期長,回報要在工程完工後才能實現,易受不可預見的外來因素如自然災害、暴亂、戰爭等不測事件影響而造成巨大的損失。 我國也應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盡快建立工程承包風險保障制度。鼓勵保險機構向國際工程承包項目提供多種類型的保險服務,為我國工程承包企業在境外開展業務時,因戰爭、政局不穩、國有化等政治因素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風險保障。 支持設立對外工程承包風險基金,提高我國企業抗風險能力。基金可由中國對外工程承包商會運作,資金來源從公司每年外匯凈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韓國為2%),政府對提取的基金相應減免所得稅,中央財政給予部分撥款支持。風險基金主要用於補償商業保險范圍之外的風險。 鼓勵企業進行聯合、重組,整頓規范經營秩序國際承包工程市場上,國內企業之間互相壓價、自相殘殺等惡性競爭現象嚴重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數量多市場相對狹小,企業之間業務同質化嚴重。要整頓和規范經營秩序,必須採取綜合措施。 加快對外承包工程行業聯合、重組、改制的步伐,盡快形成一批專業特點突出、技術實力雄厚、國際競爭力強的對外工程承包的大企業集團,逐步退出低端市場,向EPC、BOT等高端市場和高附加值的環保、通訊、資源開發利用等領域,以及歐美等發達國家市場發展。通過大型建築企業搞工程總承包,搞項目管理,再將中小建築企業帶出去。 通過對我國對外工程承包市場進行規劃,制定對各種類型的企業在市場和項目上的指導意見。按照企業規模、專業等標准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對守規企業給與政策傾斜和鼓勵等措施,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盡快完善出台《對外工程承包管理條例》,明確獎懲措施,依法規范企業的經營行為。對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國家利益的企業,要給予警告、罰款等懲罰,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 加強企業之間合作。在國際工程項目競標中,同一項目有數家中國企業投標的,企業間要加強合作,通過協調報價、聯合報價等方式參與競爭,達到互利互惠,在合作中實現共贏。 作者:
『柒』 成功融資要經過哪幾個階段
項目的運作階段。一般在實踐中,項目的運作可以分成以下七個階段:
第一階段:編制第一個建議書。
1) 項目業主政府之所以採用國際項目融資方式,是為了在其基礎設施的建設上不花費公共開支,而私營合同商則看到了項目機會,它們為此會在項目上進行如下積極的投資研究。
2) 投資前研究。為了確定項目的可行性,私營合同商必須對該項目的工程設計、經濟及融資可行性進行深入而廣泛的研究,擬定項目的范圍並研究適當的技術來滿足其需要。由於國際項目融資是在沒有傳統的政府償還擔保的情況下進行的,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將不得不在國際金融市場上融資解決,因此私營合同商對項目的投資前研究必須做到盡可能的確切。
3) 初步規劃和談判。私營合同商做這項工作的目的是為了確認和建立贏得國際項目融資的潛力,同時應建立建設項目的准則、債務的資金來源、項目股本以及與有關的政府當局初步接觸的方案。
4) 研究項目的初步期限和條件。私營合同商在其第一個建議中應對項目初步期限和條件進行擬定,主要包括如下內容:①項目特許期限;②收費率;③政府在外匯匯率、征稅等方面的資助和保證等。
第二階段:簽訂項目諒解備忘錄。私營合同商編制的第一個技術建議書提交給項目主管當局後,如果其技術參數和內容能滿足當局要求,那麼該合同商在履行完當局規定的一些標准後,將會與項目主管當局進行新一輪的談判並研究對第一個建議書的適當修改,在此基礎上,雙方將簽訂項目諒解備忘錄。
第三階段:簽訂特許權協議或意向書。當有關項目的特許運營期限和條件等經雙方談判確定後,項目部門將會與合同商簽訂特許權協議或意向書。在這個階段項目主管當局的許多政府機構將會參與其中。
第四階段:項目安排和組織。在獲得了項目主管當局的特許權後,私營合同商將為此項目專門建立一個項目公司。在這個階段中,凡是直接或間接涉及該項目的參與者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必須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得到最後的確認與固定對於一項國際項目融資,例如bot,私營合同商通常要在項目所在地,按照該國的法律設立一家專門的項目公司,業主授予該公司在特許期限內進行項目設計、施工、融資管理、運營和維護其產業方面的特許權,然後要求該項目公司在特許期限屆滿後,將合同設施在其良好狀態的情況下免費移交給業主。這樣一旦該私營合同商被授予特許權後,它就必須首先設立項目公司並開始融集資金,以便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及與其他單位簽訂其他有關協議。特許項目公司可以選擇自己來運營和維護其產業,也可以委託或包給其他單位運營。在國際項目融資中,項目的私營合同商通常起到如下方面的作用:咨詢單位: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設計;項目的承辦者:與項目主管政府進行特許權談判,並為項目進行推銷股份等融資工作;③施工承包商:對項目設施進行施工,通常是按總承包交鑰匙方式進行的;④股本持有者:在項目公司中,當該公司有利潤時,其股本持有者可收取利潤分紅。
第五階段:實施施工。在這個階段中,私營合同商將進行實際的項目施工和執行實施,並進行進一步的項目融資工作。項目施工所通常採用的最普通方法是交鑰匙固定價格承包方式。承包商的總包價格不得隨通貨膨脹而浮動,而且承包商必須對不可預見的場地情況承擔風險。國際項目融資的建設合同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工期提前可獲得獎金;而延誤則要被罰款。由於項目融資比傳統項目的施工組織更復雜,因此,為了保證施工工作的合理進行和正確執行,承包商常僱傭獨立
『捌』 工程建設投融資模式有哪幾種
工程建設投融資模式:
1、產品支付:借款方式在項目投產後直接用項目產品來還本付息,而不以項目產品的銷售收入來償還債務的一種融資租賃形式。在貸款得到償還以前,貸款方擁有項目的部分或全部產品,借款人在清償債務時把貸款方的貸款看作這些產品銷售收入折現後的凈值。
2、融資租賃:是一種特殊的債務融資方式,即項目建設中如需要資金購買某設備,可以向某金融機構申請融資租賃。由該金融機構購入此設備,租借給項目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分期付給金融機構租借該設備的租金。
3、BOT融資: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
4、TOT融資:TOT是移交—經營—移交,政府與投資者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後將己經投產運行的可收益公共設施項目移交給民間投資者經營,憑該設施在未來若干年內的收益一次性地從投資者手中融得一筆資金來建設新的基礎設施項目;特許經營期滿後,投資者再把該設施無償移交給政府管理。
5、PPP融資模式:PFI模式和PPP模式是最近幾年國外發展得很快的兩種民資介入公共投資領域的模式,雖然在我國尚處於起步階段,但是具有很好的借鑒的作用,也是我國公共投資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的一個發展方向。
(8)承包商融資擴展閱讀:
PPP模式的內涵:
1、PPP是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PPP融資是以項目為主體的融資活動,是項目融資的一種實現形式,主要根據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ZF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項目投資人或發起人的資信來安排融資。
2、PP融資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營資本參與到項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這也正是現行項目融資模式所鼓勵的。ZF的公共部門與民營企業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進行全程合作,雙方共同對項目運行的整個周期負責。
3、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民營資本「有利可圖」。私營部門的投資目標是尋求既能夠還貸又有投資回報的項目,無利可圖的基礎設施項目是吸引不到民營資本的投入的。
4、PPP模式在減輕ZF初期建設投資負擔和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門和民營企業共同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和運營,雙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長期目標,更好地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
『玖』 為什麼要研究工程融資
Modigliani與MillerModigliani-Miller理論(Frano Modigliani, Merton Miller)為資金體系創立了一個現代化思考的基礎。這一基本理論認為,在缺少稅收、破產資本、非對稱性信息以及收效大的市場的情況下,商業企業價值並不會受到該企業如何獲得資助的影響。這與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出售債務來增加自己的資本並無關系,也與企業的劃分政策無關。所以,Modigliani-Miller理論也常常被稱為資本結構不相關原理。Modigliani於1985年因其傑出貢獻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Miller於1990年與Mark Witz和William Sharpener合作,因「金融經濟學理論」中的重要貢獻而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1958)指出,公司融資的措施在某些條件下對企業並沒有什麼吸引力。它們的「不切題」的提案可以成為現代融資的一個里程碑,而研究每個活動諾貝爾獎(Modigliani與Miller分別於1985年和1990年獲得了諾貝爾獎)的重要原因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可以使人們清晰地認識到指定融資措施的價值所在。他們「不切題」的提案潛在的一個關鍵性假設就在於融資與投資決定是相互分離且各自獨立實施的。根據這一假設,各種融資措施,如企業出面的融資,獲得的資金以及企業所擁有的體系等並不會影響企業的價值或投資決心。構建這一理論基礎的科學家花費了25年多的時間對公司融資進行了大量的經驗性研究,以求表明真正融資體系的真正含義。研究工程融資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它可以為人們勾畫出這種「題型」形成的原因——它頗具吸引力。工程承包公司是這種研究的目標,因為它們具有獨一無二的體系結構。例如,工程承包公司擁有大量舉債經營的資金體系(平均起來,工程承包公司的貸款—公司總額度之比為70%,而相比之下,公有公司的這一比例僅為35%),和集中的股份所有權(一個典型的工程項目具有兩至三家股東,而國有公司的股東則可達數百甚至數千家)。我們更近詳細的檢測體系的性質,可以了解它們存在的原因和所提供的優勢。實際上,本書的中心思想就是關於「體系」的研討,因為它影響著投資決心和隨後的能夠供給資金一方(或多方)的現金流。
工程承包公司具有研究吸引力的第二個原因就在於我們能夠以比當事的公司更清晰、更透明的方式來觀察評論各種融資的決定性因素和所產生的影響。盡管是歷史性的手段,但過去的盈利或是以前的對全局有重要意義的付款項目等,都限制了能夠供現有公司的管理者選擇的范圍,這些因素對於那些設計新的工程承包公司的管理者的影響並不大。事實是,工程體系是復雜而多方談判的結果,最終的體系必須具有對承包企業的吸引力,或者它們不會因和解協議而被起訴。
工程承包公司是一些獨立的實體的事實也得益於一種研究視角,因為這標志著這些體系的各種細節和進展情況更加易於被外界所觀察。當體系運行構成了內部資金多樣化的公司時,則這些選擇與隨後的結果就可能會因其他公司的措施而變得模糊不清。出於這些原因,一些工程承包公司為研究融資措施、體系特徵和創收等而提供了一種新型的、有潛力且效力極高的實驗室。
一個獨一無二的體系特徵實例之一就是舉債經營。一些工程承包工作舉債經營的措施,其廣泛使用可以為我們提供一種關於貸款融資的新觀念,同樣,在一些投資返回措施中,股權的廣泛使用也為我們提供了一種觀察股權融資的新方法由Sahlma Gompers、Lemer(1999)或Kaplan、Stromberg(2003)所做的關於接受過風險投資的企業的研究。。通過研究那些舉債經營的特徵,我們可以檢測已有的資本體系理論之間的分界,並觀察哪種理論可以更好地解釋偏激的觀察材料。在工程承包公司的情況中,舉債經營扮演著一種重要的懲戒性角色,它可以防止管理者浪費或對自由的現金流的不當分配,並阻止相關但無益的參與者,包括當事國政府,使其無法試圖挪用以融資法籌措到的資金。由於舉債經營可以緩解這些代價高昂的沖突,它增加了所期望的能夠給予資金提供者的收益現金,這樣就可以建立起工程體系與工程價值之間的一種聯系。對於一個公司來說,要在一個公司框架內復制工程承包公司的體現特徵就會變得令人不快,甚至是不可能的。鑒於舉債經營影響了人們所希望的返給資金提供者的收益現金,其他一些體系特徵也會影響那些管理者的投資決心。能夠產生一種獨立的工程承包公司以及具有不附追索權貸款融資的能力等因素,會使管理者堅持投資的決心。例如管理者會特別不情願冒著巨大的資金風險進行投資行動。管理者通過分離工程承包公司內有風險的資金方式來防止該工程項目失敗,進而將相關的企業拖垮的情況發生。當一種惡性結果可能出現時,管理者往往就會放棄,即使存在一種直接參與社會事物的凈現值(NPV)凈現值(NPV)或稱NPW的定義為在一個現金流的時間段內的總現值(PV)。這是用金錢的時間價值去評價長期工程項目的一種標准方法。該方法被用於資金預算,並在經濟學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一旦遇到金融變化時,可以用現時價值結賬計算。此方法可以計量現金流的增加或短缺(Theodoropoulos,1999)。、投資。工程融資允許企業在獨立體系內將資金風險分隔開來(這種獨立企業應對擔保金給承包公司所造成傷害的能力欠佳)。這種例子表明一個體系是如何形成的——在工程融資(融資資本相互分離)與公司融資(融資資本合並)之間選擇,此舉通過幫助企業避免在政府行使社會經濟管理職能的NPV工程中的設施、資源浪費等措施來影響企業的價值。總結起來,我們側重於工程承包商的原因就在於它們具有能夠區分已有的資本體系、公司管理與風險掌控的潛力。以此同時,對工程承包公司的分析可以為我們勾畫出一條極為清晰的、如何建立融資系統、影響管理決策和進行評估的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