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託法律網的團隊
「信託法律網」是國內信託資訊、研發、培訓等信息服務的專業平台,在中國信託業內內具有容廣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譽度。
信託法律網的核心團隊成員主要來自於金融信託的實務一線或相關行業,具有良好的從業經驗和團隊協作能力。
曾任全國人大財經委《信託法》《證券法》《基金法》起草工作組組長的王連洲先生,是信託法律網的首席顧問,他一直對信託法律網的成長和發展給予關懷及幫助。
「信託法律網」倡導專業分工、協作創新的信託文化,力推利得財富金融投行領域的「草根成長計劃」,為有志於從事信託專業服務的草根階層年輕人提供「就業+培訓+金融職業提升」的機會。
更名
2011年12月,「信託法律網」正式更名為「信託金融網」,網址不變,主辦方不變。
『貳』 執行遺囑信託的介紹
執行遺囑信託是遺囑信託的一種形式,是指由受託人作為遺囑執行人,內按照遺囑人的遺囑,處理有關事容項並負責分配遺產的業務。執行遺囑信託是為了實現遺囑人的意志而進行的信託。遺囑執行上的事務分為債權的收取、債務的清償、遺贈物的交付、遺產的分割四大類,這些事務大多由信託機構承擔,因而稱為執行遺囑信託。
『叄』 遺囑信託的種類
不知道你想知道的遺囑信託的種類是從什麼方面去區分?遺囑信託首先是個信託,而且回與投資型信託不同,遺囑答信託是私人信託或者家族信託的一種類型,所以我們可以從私人信託的分類來了解。私人信託依據不同的標准有不同的類型:
1、按照信託財產類型的不同,可以分為資金信託、股權信託、房地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等。
2、按照委託人數量的不同,可以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
3、按照受益人身份不同,可以分為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混合益信託;
4、按照受益人范圍不同,可以分為公益信託和私益信託
5、按照信託目的不同,可以分為財產保護與傳承信託、養老信託、教育信託、消費信託等
6、按照受託人所在區域不同,可以分為境內信託和離岸信託;
依據以上分類,遺囑信託可以第一、第四、第五和第六中的一種或者多種,但只能是第二種的單一信託和第三中的他益信託。
『肆』 魯冠球三農扶志基金慈善信託對老百姓來說有什麼意義
做慈善的,越做越富。避稅的手段。
老百姓有便宜就占,即可。
『伍』 信託利益的信託利益沖突表現
信託法律關系中的利益沖突問題是伴隨著信託制度的產生和發展一直存在的問題。現代信託演變為以對金融性資產進行管理和增值為目的的管理投資型信託,受託行為從傳統的無償行為演變為現代的營利行為,這些現代因素不僅加劇了信託當事人內部的利益沖突,而且信託當事人與外部關系交易主體間的利益沖突也隨之發生。
(一)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利益沖突
在英美法下,信託是一種信賴關系,是基於委託人的意志並由委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而成立的。因此,委託人的意志和利益在信託設立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受託人享有的信託財產權是實現信託制度功能的關鍵,在委託人的自由意志與受託人對信託財產的自由管理之間一定會產生矛盾與沖突。況且受託人還需顧慮受益人的利益,受託人一方面必須尊重設置信託關系的委託人的意願,另一方面又難免遭逢主客觀環境變更下受益人認為某些條款對其不利,而認為受託人不必墨守成規的要求。因此,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利益沖突集中體現在對委託人意志的尊重和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權利的肯定上。
(二)委託人與受益人的利益沖突
在自益信託中和沒有保留委託人權利的他益信託中,不存在委託人和受益人的利益沖突問題。但是,在信託契約中保留了委託人權利的他益信託中,委託人與受益人的利益沖突是客觀存在的。雖然委託人一般是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設立信託,但委託人將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而不直接贈與受益人,使受益人喪失了對信託財產的支配自由。在英國的保護信託和美國的浪費者信託中,委託人還可以藉助信託控制受益人對生活形態的選擇。由於信託契約擴大了委託人的自由,而在信託期間受益人並不享有信託財產的支配權,這將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委託人和受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
(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債權人的利益沖突
委託人將自己財產的一部或全部轉移或其它處分給受託人設立信託,導致自己原有財產的減少甚至喪失,這樣顯然不利於其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為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可否允許委託人的債權人對信託財產予以執行呢?如果允許信託財產被委託人的債權人強制執行,是否會害及信託目的和受益人的利益呢?另一方面,由於信託財產具有閉鎖效應而使信託制度具有避債的功能,如果委託人通過設立信託轉移財產,使自己的剩餘財產不足以清償債權人的債務,以達到規避償付債務的目的,將可能害及債權人的利益。因此,信託法對於「詐害債權信託」的認定及其態度,關乎信託財產與委託人債權人利益沖突的調處。即使委託人在設立信託時並無主觀逃避債務的惡意,在債務產生時部分財產已經轉移至受託人處成為信託財產,委託人的債權人能否對該項財產行使請求權,亦影響其債權的實現 。
『陸』 華鑫信託的企業文化
公司使命:為客戶、股東、社會和員工創造更大的價值
公司以價值思維為引領,堅持穩健經營,以最優質的信託產品和服務為基礎,以全面風險管理為手段,以高端人才團隊為保障,確保客戶利益最大化,實現公司發展與股東發展、社會發展相協調,公司利益與員工利益相一致。
公司願景:建設同業領先的專業化、國際化信託公司
公司志向高遠,矢志進取,公司將以專業化的經營優勢和國際化的發展視野,力爭成為業績優良、管理先進、科學發展、質形俱佳、值得信賴,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一流信託公司。
核心價值:誠信 求真 和諧 創新
誠信是公司經營秉承的基本原則。公司始終以誠為根、信為本,以誠信面對客戶及合作夥伴,言必行,諾必踐。
求真是公司科學發展的基本要求。公司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斷探求事物發展規律,提高按照客觀規律辦事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和諧是公司不懈追求的共同理想。公司堅持以人為本、致力科學發展,營造公司與合作夥伴、員工、社會、自然友好共融的和諧環境。
創新是公司發展的不竭動力。公司始終不渝地堅持創新,大力倡導創新意識,加強創新支持,讓一切智慧源泉充分雲涌,讓一切優秀創新成果競相迸發,使公司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蓬勃發展。
公司精神:始於至信 臻於至善
始於至信是公司珍視商譽,崇尚道德品行、堅持職業操守,以「至誠至信」為基本准則、發展基石和出發點;臻於至善是公司永不止息、創新超越的進取狀態和對完美境界孜孜不倦的追求精神,力求把工作完成的具有審美價值,以「至善至美」為目標追求,自強不息,矢志進取,永不懈怠,追求卓越的運營表現。
經營理念:穩健經營 價值至上
風控創造價值。公司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價值思維的理念,把創造價值、創造效益作為重要的決策依據和考核標准,以全面風險管理為手段,保證實現指標更優、效益更佳,努力創造更大價值。
人才理念:德選其人 才盡其用 酬顯其績
優秀人才是企業效益的最大保障。公司堅持「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原則,廣納賢才,堅持用靠得住、敢負責、肯實干、口碑好的人。通過「崗位靠競爭、收入靠貢獻」和「職位能升能降、人員能進能出」的用人用工激勵機制,充分挖掘員工潛力,建設一支品行兼優、團結協作、專業素質優良、充滿創新活力的人才隊伍。
員工守則:
有三種問題必須思考:生存、發展和品牌。
有三種宗旨必須至上:尊重、服務和卓越;
有三種品質必須堅守:忠誠、盡責和奉獻;
有三種管理必須遵守:紀律、執行和穩健;
有三種做法必須注重:溝通、理解和合作;
有三種習慣必須培養:細致、謙虛和好學。
『柒』 執行遺囑信託的基本簡介
遺囑執行信託是為了實現遺囑人的意志而進行的信託業務,其主要內容有清理遺產、收取債權、清償債務、稅款及其他支付、遺贈物的分配、遺產分割等。遺囑執行信託是短期性的,一般遺囑執行的成立有死亡者立的遺囑為依據,繼承人均已存在,因而不易發生制約。除了巨大和
復雜的產業之外,清理工作在兩三年即可完成。
人類創造了繼承法律制度以達財產傳承之目的。為充分發揮當事人對於財產的處分自由,現代社會無不承認繼承法是私法,繼承法的這一私法品格決定了繼承活動必須以意思自治為首要原則;而為了保障財產運作秩序,各國又都賦予繼承法強行法的品格。正是在這種雙重品格作用下,中國現有繼承法律制度呈現下列缺陷:由於繼承法是強行法,繼承製度一定程度上不能確保被繼承人充分發揮意思自治;由於繼承法是私法,國家權力較少干預,從而使繼承法的某些原則性規定(如繼承權平等原則)不能夠充分貫徹以及一些重要的制度(如遺產處分制度) 存在很多運行障礙。本文認為由於遺囑信託具備獨特的理論構造,其可以成為克服繼承法上述制度缺陷的工具;但是我國的遺囑信託制度存在的若干不足制約了遺囑信託功能的發揮,文章在著重研究了遺囑信託的設立生效制度後,試提出若干改進建議。 信託機構辦理執行遺囑信託,作為遺囑執行人,要充分注意掌握以下的幾條原則,以便更好地開展此項業務。
1、要嚴格區分執行遺囑信託與管理遺產信託兩種業務的界限。
2、遵守遺囑的意志,執行遺囑信託契約的規定。
3、信託機構作為遺囑執行人,不得受讓與遺囑執行任務有關的遺產。
4、信託機構被指定為遺囑執行人時不能借故推託。
5、信託機構執行遺囑時以遺囑中指定的任務量為依據。
6、遺囑執行過程中繼承人不能處分與遺囑有關的遺產。 謀求遺囑在執行中的諸多便利。信託機構根據遺囑的要求,並參照有關法律,對遺囑人身後的財務加以整理、清理,對遺產進行分配,以實現遺囑人的意願。信託機構在執行
遺囑上具有優勢和方便: 1、信託機構是獨立法人,在遺囑執行中可以排除各種干擾,做到公平客觀。
2、信託機構社會聯系面廣,對債權債務的清理較為方便。
3、信託機構擁有專職技術人員,對遺產的分割處理有豐富的經驗。
4、信託機構較個人受託執行遺囑更具安全性。
5、信託機構永久存立,不像個人受託人會因事務繁忙而中斷或拖延遺囑的執行,而且信託機構都有固定的辦公時間,便於各方聯系。減少遺囑在執行中的諸多糾紛。信託機構經營執行遺囑信託業務必須依法辦事,一切工作以遺囑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執行遺囑信託的成立與終止,都有明確的規定,便於社會監督和法律監督。一切有利害關系的人或團體都很少產生糾紛。
執行遺囑信託的意義還直接體現在實現該種信託的各種目的上,如不使遺囑受到損害、不給受遺贈人增添任何負擔、滿足死者的子女們的特殊需要等。
『捌』 什麼是信託。詳細說明
漢語里信託是兩個字,英文中信託只是一個詞叫trust。不過它既是名詞也是動詞,更關鍵的是,英文中信託trust詞根和真實true詞根是一樣的,和真理truth也只有一個字母之差。由於真實所以相信,由真而信,先真而後信。也就是只有真的才值得信賴,反之,不是真的就不值得信賴。進一步講,只有值得信賴的才值得託付,不是真的就不值得託付。所以無論漢語和英語,信託這一個鏈條上宣示的就是這樣幾層意思:真實、誠信、託付。
在這個以口頭承諾為基礎、沒有法律效力的層面上,中西方的理念是一樣的。
只是隨著人類進步,信託從一種信用發展成為一種契約。它不僅僅是口頭承諾,還可以是用文字記錄下來的合同。如果說在信託作為個人的誠信而託付這點上中西方相通的話,契約精神的建立則是西方人完成的。契約的理論淵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其倫理學中關於正義的論述蘊含著豐富的契約思想,他還提出交換正義的概念。
西方的契約精神並不僅僅停留在古代宗教理念中,還被作為一種社會政治概念運用於政治制度和社會管理手段中,這便是社會契約精神。啟蒙運動先驅霍布斯和洛克都探討過社會契約,洛克還提出了現代信託意義上的委託人體系,直到法國的思想家盧梭寫下他的集大成之作《社會契約論》。
而在實踐上,英國人最早已經在幾百年前就將信託作為一種制度,創建了第一部法律,並以信託契約的方式,實行了財產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就像股權和管理權分離一樣。以後他們的美國後裔進行了更大規模的商業實踐,時至今日,美國信託資產規模已經超過該國GDP的總量,幾乎是其兩倍,而在中國只是百分之十幾而已。
信託契約,也稱信託合同,是信託當事人之間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文件,也是信託關系成立的法律依據,它明確記載著委託人設立信託的意願,全面地規定了信託當事人的各種權利、義務及其關系。在這種委託關系中,委託人自願將其部分財產的支配權在一定的時間內交給受託人,但是受託人必須按信託文件體現的意願忠實地執行直到信託結束,並且受益人的人選和收益份額等規定都體現了委託人的意志。這份信託文件應該被當作聖經一樣,被不折不扣地執行,即使受託人破產如果是法人的話,或者離開了這個世界如果是自然人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