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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項目融資平台限制

發布時間:2022-03-15 03:25:56

『壹』 項目融資平台有哪些

企業要發展,除了通過自身積累外,藉助金融市場進行融資擴大是必經之路。下面是為大家盤點互聯網創業融資平台:

一、明德乾坤:北京明德集團由投資管理中心(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實業管理有限公司、投行服務有限公司、5741企業成長上市聯盟共同組成。致力於為有上市意願的本土企業提供一站式的上市服務以及強大的資源支持。下屬三大控股公司分別是北京明德天盛投資管理中心(私募股權基金:備案編號7499)、北京明德藍鷹投資咨詢有限公司(IPO上市輔導咨詢機構)、北京明德乾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包括明德商學院,傳媒,母基金,交易所4大板塊)。

二、去融網:深圳前海去融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去融網」),國資旗下安全快捷的企業融資平台。秉承著「為客戶贏得便捷融資服務」的使命,依託網站及移動端的全平台覆蓋,打造金融行業「互聯網+」開放生態圈。

三、投融界:投融界是一個專業的融資服務交易平台,擁有超百萬的投融資機構、企業與個人用戶入駐。網站上線於2012年6月,目前擁有項目方110萬家;擁有資金方20萬家,總持有資金超過3萬億。

四、融諾網:融諾網成立於2014年7月,是中國領先的互聯網金融產品搜索平台,公司秉承「雙贏」的企業核心價值觀,致力於為個人消費者和微小企業提供金融產品的搜索。

創業融資選明德,明德還有1800多家合作基金資源,線下活動的對接率比較高,每一期活動都有幾百人參加,近百位投資人會到現場,不少企業獲得了融資。融資是一個長期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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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配套文件

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清理核實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是規范管理的前提。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清理核實的債務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的債務。
《通知》中「公益性項目」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通知》中「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根據協議約定、項目性質或相關政策規定確定,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一般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等財政性資金的債務。上述財政性資金暫不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因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返還、車輛通行費等專項收費收入。
《通知》中「在建項目」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經相關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並已開工建設的項目。為避免損失浪費,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應當妥善安排在建項目的後續資金。「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中的「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是指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融資的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重大項目,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等,可暫繼續執行既定融資計劃。
《通知》中「信貸審慎管理規定」是指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的相關信貸政策與管理規定及銀行自身信貸管理要求,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監發〔2009〕71號)等。
《通知》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是指地方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對相關項目採取整改、終止等措施,妥善處置。對於整改後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銀行不得再發放新的貸款。如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緩釋措施不到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足額追加抵質押等措施,否則銀行不能追加貸款。
《通知》中「逐包打開」是指要將貸款包內的每筆貸款一一對應到合格的項目,甄別貸款包的潛在風險,確實存在合規性問題和風險問題的,要採取相應保全措施。
《通知》中「逐筆核對」是指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進行逐筆核實查對,從借款主體、擔保主體、貸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貸款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通知》中「重新評估」是指重新評估貸款對應的項目的合規性和可行性,項目的效益性以及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持續性,項目資本金的可靠性,項目融資需求的合理性,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確保項目債務水平與還款水平相匹配。
《通知》中「整改保全」是指針對自查發現的風險和問題,在制度建設、項目合規性、貸款管理、操作流程、還款來源、抵押擔保等方面採取的整改保全措施。按照「規范退出、保全分離」的原則,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全額償還貸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業公司經營性質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將該類公司的貸款整體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進行管理;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一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部分償還貸款本息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採取補充完善合同手續、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等整改保全措施,強化還款約束,將其中規范後滿足一般公司類貸款條件的貸款從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剝離,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
二、關於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時,對於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包括為政府投資項目(含公益性項目)融資而組建,不承擔具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管理職能,且與下屬子公司僅是股權關系的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類型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規定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通知》中「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且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公司自身收益。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收益除項目本身經營性收益外,還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的出讓金收入和車輛通行費等其他經營性收入。
《通知》中「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今後」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後(含7月1日);「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
三、關於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通知》中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通知》中「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的規定,是指貸款資金應用於項目本身,承貸主體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市場主體。《通知》中「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是指對於自身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或者沒有可靠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等不得發放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項目貸款審查流程、程序、授權授信等要嚴格按照商業貸款審查標准,不得放鬆信貸管理條件。《通知》中「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的「項目」是指要符合《通知》第一部分所要求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
四、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於融資平台公司的新增債務,地方政府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通知》中「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種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出具擔保函;承諾在融資平台公司償債出現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提供臨時性償債資金;承諾當融資平台公司不能償付債務時,承擔部分償債責任;承諾將融資平台公司的償債資金安排納入政府預算。
五、關於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監會派出機構等,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協調機制,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報告報送財政部,抄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本次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債務核實情況(包括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的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組織實施情況;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安排情況;規范管理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叄』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通過舉債融資,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籌集資金,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亟須高度關注的問題,主要是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規模迅速膨脹,運作不夠規范;地方政府違規或變相提供擔保,償債風險日益加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意識薄弱,對融資平台公司信貸管理缺失等。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地方各級政府要對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並按照分類管理、區別對待的原則,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問題。
納入此次清理范圍的債務,包括融資平台公司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
(1)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
(2)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
(3)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的債務。
對原計劃由融資平台公司承擔融資的在建項目,對其後續資金應根據不同情況妥善處理。地方各級政府要嚴格審核項目投資預算和資金來源,各類資金要集中用於項目續建和收尾,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經地方政府審核後,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應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或採取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解決建設資金問題。對使用債務資金的其他在建項目,原貸款銀行等要重新進行審核,凡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要繼續按協議提供貸款,推進項目建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
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持按照「逐包打開、逐筆核對、重新評估、整改保全」的原則進行全面清理,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信貸資產安全。
地方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有關債務人償債責任。對融資平台公司存量債務,要按照協議約定償還,不得單方面改變原有債權債務關系,不得轉嫁償債責任和逃廢債務。融資平台公司等要統籌安排資金,制定償債計劃,明確償債時限,切實承擔還本付息責任。
二、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在本通知下發前已經設立的融資平台公司,要按以下要求進行清理規范:對只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且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公司,今後不得再承擔融資任務,相關地方政府要在明確還債責任,落實還款措施後,對公司做出妥善處理;對承擔上述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同時還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任務的融資平台公司,要在落實償債責任和措施後剝離融資業務,不再保留融資平台職能。對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的融資平台公司,以及承擔非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的融資平台公司,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規定,充實公司資本金,完善治理結構,實現商業運作;要通過引進民間投資等市場化途徑,促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改善融資平台公司的股權結構。對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上述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
三、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並符合有關貸款條件的規定。融資項目必須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准入標准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要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資金,講求效益,穩健經營。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要落實借款人准入條件,按商業化原則履行審批程序,審慎評估借款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嚴格執行貸款集中度要求,加強貸款風險控制,堅持授信審批的原則、程序與標准。要按照要求將符合抵質押條件的項目資產或項目預期收益等權利作為貸款擔保。要認真審查貸款投向,確保貸款符合國家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要求。要加強貸後管理,加大監督和檢查力度。適當提高融資平台公司貸款的風險權重,按照不同情況嚴格進行貸款質量分類。
四、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機構和主要依靠財政撥款的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均不得以財政性收入、行政事業等單位的國有資產,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提供擔保。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充分認識加強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落實。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和機構,要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善相關政策,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建立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管理信息系統、會計核算和統計報告制度,以及融資平台公司債務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實現對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的全口徑管理和動態監控。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審計監督。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范、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都要嚴格遵守法律制度規定,確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對清理規范中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對清理規范後仍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規定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責,抓緊落實相關工作,並將工作落實情況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抄送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
國務院
二○一○年六月十日

『肆』 網上投融資平台是不是騙人的我看有的項目資金要求很高,甚至可達幾億元

可靠的投資平台首先要看他的實力有沒有虧損還能力而不是考慮他正規可靠因為投資項目是存在收益和虧損沒有虧損就不存在風險一旦虧損就會行騙擔保方也不一定可靠如果虧損過大擔保方沒有那麼多資金還投資者就會開始騙投資者誤沖封號網路連接不上投資理財有風險天下沒有免費的東西

『伍』 融資平台有哪幾類

有地方融資平台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地方融資平台就是指地方政府發起設立,通過劃撥土地、股權、規費、國債等資產,迅速包裝出一個資產和現金流均可達融資標準的公司,必要時再輔之以財政補貼作為還款承諾,以實現承接各路資金的目的,進而將資金運用於市政建設、公用事業等肥瘠不一的項目。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5)本地項目融資平台限制擴展閱讀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

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陸』 請問:銀行貸款對政府融資平台有哪些限制政策

基本都是遵照銀監會、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執行的了,你上網搜一下一大把。通俗講,老的關在籠子里,只許回收不許新發放,要求逐步增加可靠的抵質押擔保、降低銀行風險;新的必須按照一般公司類貸款辦理,項目必須有可靠的經營現金流,期限不許過長,不允許借款、用款、還款主體不一致,不接受政府無效擔保,不接受問題抵質押擔保,不允許政府和財政兜底等等。

『柒』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風險

從管理角度看
地方投融資平台的融資狀況很不透明,不僅商業銀行難以全面掌握,有的地方政府自身也並不清楚不同層次政府的投融資平台的負債和擔保狀況;商業銀行在與地方政府的互動中相對處於弱勢,使得商業銀行運來一直通行的一些控制與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風險管理手段難以真正落實,主要依靠的往往是並沒有真正法律效率的財政擔保等形式,另外一般投融資平台將從商業銀行借來的貸款置於一個資產池中,再根據不同項目的需要進行資金流的分配,這種資金使用形式不利於商業銀行對所借款在對應項目中的應用程度不能很好的跟蹤監督。這些投融資平台總體上負債率都相當高,負債率普遍超過80%或者更高,資本金普遍欠缺且償債能力低下。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由平台公司統借統還,責任主體十分模糊,因為往往貸款使用人是建設單位,大多數平台公司對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都不實施管理,項目的最終受益也不屬於平台公司,貸款資金實際上完全脫離借款人監控,如果出現償還問題,商業銀行實際上難以進行順利的追溯。
在地方投融資平台推進的各種基礎設施項目中,普遍存在資本金不足的問題,使得不同地方的投融資平台積極變通來補充資本金,使得銀行的貸款風險明顯加大,例如,這些投融資平台會通過委託銀行發行理財產品來補充資本金然後再繼續要求銀行貸款,也可能要求不法代理機構高估實物出資或出具虛假注冊資金證明等手段虛假出資;有的項目以流動資金或搭橋貸款充作項目資本金,還有的以股東借款的形式借到新的投融資平台作為資本金,還有的利用擴大投資規模的名義在增加新的貸款之後抽回初期注入的有限的資本金。
投融資平台所進行的項目過多,導致政府擔保過多,易形成政府有名無實的擔保,是不利於平台和銀行各方的,而且從實質來講政府擔保過多也會造成政府的違規行為。
從財政運行的角度看
這種大規模的地方投融資平台主導的信貸高速增長,實際上增大了財政的隱形負債,在地方財政出現償還困難時,實際上還是由中央財政承擔了事實上的支付責任。換言之,對於具體的投融資平台來說,如果能過通過自身的經營來償還貸款,則理論上來說通過城市化的投資帶來的收益還是大於貸款的投入的,但是如果不能償還這些貸款,則或者轉嫁為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或者由中央財政事實上承擔償還的責任,這在客觀上成為少數地方政府擠占信貸資源以及財政負債能力的一個重要渠道。地方投融資平台天然具備的軟約束機制,使得投資的風險十分容易轉移到中央財政或者商業銀行體系。
地方政府通過投融資平台獲得大量的資金,在不少地方呈現出一些新的風險行為。首先,因為許多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土地收入等來償還這些地方投融資平台的負債,因此在客觀上有強烈的動機來推高土地價格,從而對房地產泡沫形成顯著的推動作用。其次,在具體的項目選擇和決策上,地方政府替代企業,成為主要的決策者,其中的經濟合理性就值得懷疑,這些投資不可避免地出現過於超前的基礎設施投資、或者是加劇產能過剩的投資,從一些地方地方新建在建工程和項目看,低附加值的建築用鋼材、建材和焦炭等投資品需求升推動了這部分原本已過剩的產能投資和生產增速出現加快之勢,有保有壓的產能調整,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往往是一些本來需要退出市場的落後產能不容易被淘汰,反而一些地方政府在相對寬松的融資條件下還繼續支持這些產業的發展。
從宏觀政策的角度看
地方政府通過投融資平台進行大規模的借貸,直接制約了宏觀貨幣政策的調整空間。例如,2009年高速增長的信貸投放大量通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金融到一些大型的中長期基礎設施項目,不僅使得商業銀行貸款的集中度顯著提高,期限明顯延長,還使得明後年的信貸投放的調整空間極大降低,因為2009年啟動的一系列大型基礎設施項目不可能在今後因為信貸緊縮而使其成為「半拉子工程」,這樣就在客觀上倒逼明後年的信貸投放依然保持在相對的高速增長水平。這一點十分類似於1993年宏觀緊縮之後的幾年,信貸投放依然保持了十分快速的被動增長。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產生和發展有一定的客觀必然性。也是投融資體制創新的一種嘗試。它的風險的形成是多種因素產生的綜合結果。
一是地方財政的捉襟見肘,94年分稅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央財政收入的比重快速提高,基本實現了改革的預期目標。但是也出現了財權的上收和事權下放的傾向。地方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財源有限,預演算法又不允許他公開的舉債。因此他只好成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通過向銀行貸款進行融資,貸款的過程中提供各種形式的擔保。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背後隱藏著較大的風險。由於按照現有的法規,地方政府對於貸款進行擔保,實際上是一種違規的行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自身的隱性負債也比較嚴重,所以一些擔保也不務實。這是地方財政方面的原因。
二是商業銀行的短存長貸,起初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貸款主要來自於開發銀行。但是去年以來各家商業銀行蜂擁而至以後,由於地方政府平台貸款一般由地方財政擔保,即使沒有擔保,因為是政府的項目,商業銀行還是願意貸款給地方政府平台。但由於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融資狀況很不透明,銀行從地方政府那裡獲得的財政金融方面的信息有限。難以全面把握平台負債狀況,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從事的基礎設施的建設周期比較長。他的貸款都是中長期的貸款。原來開發銀行屬於政策性銀行的時候,它擁有比較穩定的長期的資金來源。因此,資金貸款的期限相對比較固定。後來商業銀行湧入領域以後,信貸風險就容易出現期限的錯位。
三是平台資產質量及其職能原因。最初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主要是基礎建設項目集中一些。後來發現從銀行貸款可以做地方政府想做許多事情,一些本來可以由民營企業去做的事情也統統由地方平台來包辦代替了。成立平台公司到銀行貸款。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導致平台的資本金不足,平台自身的抗風險能力有所降低。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台的治理結構不健全。管理水平、經營水平都有一定的局限,所以導致這個平台的風險不斷的聚集。 (一)合理定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職能及投融資領域並限制平台的資產負債率
規范地方政府平台的投融資行為,要合理定位。明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投融資領域,比如說基礎設施的建設領域。凡是民營企業能做的事情,盡量讓民營企業做。只有民營企業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才應該由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來做。同時,加強對平台融資使用的監管,較少甚至避免項目貸款挪用。
(二)充實實收資本、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對地方政府平台的資本金狀況進行檢查。把資本金不足、不實的平台限期做實。對於平台的資產負債率有個統一的規定,並且與地方財政的狀況適當掛鉤。同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平台的經營管理水平。明確平台應當披露的信息范圍,包括地方平台資本金狀況,負債規模、承擔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項目貸款情況,項目擔保情況以及貸款資金使用情況等。
(三)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體制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體制,明確地方政府對平台的責任,加強地方政府對平台的債務集中管理。建立由地方財政部門統一掌管政府債務。建立地方債務償債基金,地方政府應該建立與地方平台債務規范相適應的償債基金,並制訂地方平台債務償還管理辦法,規定相應的償債程序。
(四)解決地方政府的基礎設施建設融資問題。
基礎設施建設要考地方政府來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往往時間比較長、資金需求大。由中央政府代發地方債,一方面規模有限,另一方面風險仍然集中在中央政府,而且沒有辦法藉助市場的力量來對地方政府進行約束。能否在適當制度或程序約束下,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地方債的方式解決地方政府的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問題。

『捌』 什麼叫當地政府投融資平台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最近,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明確,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對以前主要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建設的項目,規范後主要有三個渠道:一是對商業房地產開發等經營性項目,要與政府脫鉤,完全推向市場,債務轉化為一般企業債務;二是對供水供氣、垃圾處理等可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的公益性項目,要積極推廣PPP模式,其債務由項目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舉借和償還,政府按照事先約定,承擔特許經營權給予、財政補貼、合理定價等責任,不承擔償債責任;三是對難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確實需要政府舉債的公益性項目,由政府發行債券融資。

『玖』 政府成立的各類投資公司(投融資平台)能否進行房地產開發、土地整理,法律、法規、政策是否有明確規定

首先,你這個問題過於籠統,
其次公司的業務類型是由其營業范圍所決定,再次,在民商事領域,只要沒有觸犯法律禁止性規定等情況,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幾乎沒有限制。現在很多地方的保障房建設就是由國有公司在開發

『拾』 關於銀監會對政府融資平台的限制性規定

針對政府融資平台公司授信增長快、風險隱患大,銀監會提出了監管要求:嚴禁發放打捆貸內款,嚴格按容項目逐個進行調查、評估、審批、放款,不得與地方政府簽署無特定項目的大額授信合作協議,已經簽的不允許執行;結合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加強對融資平台還款能力及貸款風險的評估和把控;項目貸款的期限一般不應超過項目建設期加上10年,最長一般不得超過項目建設期加上15年;搭橋貸款只能用於非生產性項目,嚴禁對生產性項目發放搭橋貸款;原定計劃內資金到位後即應歸還搭橋貸款本息,不得給予優惠利率,不得長期佔用,更不得用作項目資金。
其餘可以看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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