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融資信託 > 山東民間融資法規

山東民間融資法規

發布時間:2022-03-18 06:19:28

1. 我國民間融資法律法規有哪些順便回下法律法規的詳細出處

1、【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借款合同依主體不同分為兩類:一類是商業銀行為貸款人的商業借貸合同;一類是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前者是商事合同,後者是民事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貸當然是合法的,它是一種互通有無的互助行為,是符合民法要求的,是城鄉居民解決生產、生活資金需求的一種行之有效的行為。一般情況下,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是無償的,且約定利息不得超過最高額度限制。依現行司法解釋,最高額不得超出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的,超出部分無效。另外,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合同禁止復利,即「驢打滾。

2、【自然人向單位之間】的資金融通。自然人向單位的資金融通又可以細分為因公借貸和因私借貸兩類。前者在現實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其合法性勿庸置疑,它的存在有實踐上的可操作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因而是為財經制度所允許的。因私則會因單位性質的不同而構成不同的犯罪構成,觸犯不同的罪名。若是非國有單位,則構成《刑法》272條的挪用資金罪,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的、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若是國有單位則構成《刑法》382條的貪污罪。在這一點上是沒有太大疑問的,其行為不但違反了財經制度,而且情節嚴重者還會觸犯法律。即自然人不論是向本單位還是外單位進行融資,不論是用於合法或者非法用途,只要是因私,就會因為構成挪用行為而遭到法律的否定評價。

3、【單位向個人】的資金融通行為。至於企業法人、其他組織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則為現行法律所禁止,被視為無效合同。
4、【單位與單位之間】的資金融通。從金融學的角度來看,單位之間的資金融通行為即盈餘單位(最終貸款人)直接把資金貸給赤字單位(最終借款人)使用,其間不需要經過金融中介機構的融資方式。該種融資方式可以及時、靈活、有效地調劑資金餘缺,從而達到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社會快速高效的發展。但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中,不管是何種資金融通行為都遭到了法律的否定評價。在我國出台的一系列司法解釋中,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行為也因為規避法律而歸於無效。

2. 民間借貸法律規定是什麼

我國法律目前主要規定了借貸利息和訴訟時效。其中關於利息問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借貸關系適用普通訴訟時效,即三年的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3.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民間融資規范發展的意見的詳細內容

一、進一步提高對促進民間融資規范發展的認識
1.正確認識民間融資的地位和作用。民間融資是指在依法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經濟主體之間的資金借貸活動。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省民間融資日趨活躍,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中小微型企業和「三農」融資難題,增強了經濟運行自我調整和適應能力,在彌補正規金融不足、滿足部分市場主體融資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由於法律法規缺失、行業監管缺位,民間融資基本上處於自發和無序狀態,其部分資金流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影響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其利率較高,有的已明顯超出當地實體經濟贏利水平和借款方實際承受能力,容易引發實體經濟風險;其交易隱敝、高趨利性的特點也易誘發非法集資、高利轉貸、暴力討債、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影響、干擾正常經濟金融秩序、社會和諧穩定。
2.科學把握引導民間融資規范發展的總體要求。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持民間融資不能擾亂金融市場秩序、不能擾亂宏觀調控大局、不能擾亂社會穩定的原則,統籌考慮經濟、法律和社會效益,立足於服務中小微型企業、「三農」和居民融資需求,以改革創新精神解決民間融資中存在的問題,採取有效方式規范和引導民間融資,發揮其積極作用,抑制其負面影響,促進我省民間融資有序健康發展。
二、切實加強對民間投融資的合理引導
3.積極引導民間資本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實體經濟。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鼓勵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探索開展民間資本投資服務,暢通民間投資渠道。進一步開放投資市場,降低民間投資准入門檻,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能源、交通等壟斷行業和領域,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等領域,進入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旅遊等社會事業領域,進入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鼓勵和引導企業、投資機構通過合法途徑集聚民間資本,參與省內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重大項目建設。通過設立政府引導基金和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吸引更多民間資本通過股權、債權方式流入實體經濟。
4.鼓勵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地方金融業發展。適應產業資本向金融資本不斷轉化的需求,在防範風險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村鎮銀行、資金互助合作社、典當行等機構數量,並鼓勵已設立的機構增資擴股,增強對民間資本的吸納能力。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組設立,引導民間資本更多進入地方金融產業。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開發更多的適合民間資金投資需求的金融產品與服務。
5.進一步拓寬各類市場主體的融資渠道。強化各類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型企業和「三農」的職責,支持金融機構加強對中小微型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服務,加大對中小微型企業和「三農」的信貸支持,實施差異化的貨幣信貸和金融監管政策,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積極引導中小微型企業通過利用銀行表外業務融資,發行集合票據、集合債券和短期融資券融資,引進股權投資、實施股權轉讓、利用融資租賃工具融資;推動中小微型企業上市融資,鼓勵科技型小企業到創業板融資。多措並舉,緩解中小微型企業和「三農」融資難題。
三、著力推動民間融資陽光化、規范化發展
6.規范民間融資交易行為。民間融資交易必須守住三條底線,一是民間融資交易中出借方資金嚴格屬於合法自有財產,不得進行非法集資,不得套取銀行信貸資金;二是民間融資利率或變相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三是民間融資中發生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問題,當事各方應協商或通過訴訟途徑妥善解決,不得採取暴力等方式追債。在民間融資交易中,提倡和鼓勵簽訂規范的書面協議,資金往來主要從銀行轉賬,減少現金交易和口頭約定;提倡和鼓勵民間融資實施公證、擔保、抵押、質押等手段,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降低違約風險。
7.嚴厲打擊和防範民間融資中違規違法行為。對以欺騙手段或者以高利率為誘惑,吸收單位和他人資金從事放貸的行為堅決予以取締。對民間融資利率或變相利率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4倍的,其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嚴厲打擊高利放貸和暴力討債行為,嚴厲打擊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進行高利轉貸的行為。要強化對投資類機構、擔保公司、典當行等企業的監管,防止其借用各種名義非法從事吸收公眾存款和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高利放貸等行為。對民間融資活動中有關行為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開展民間融資規范引導工作試點。選擇東營市、臨沂市和省級金融創新發展試點縣(市)及民間融資活躍、積極承擔民間融資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責任的縣(市、區),開展民間融資規范引導工作試點。探索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嘗試建立民間融資服務平台,開展民間融資登記備案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科學評估試點風險的基礎上,適時適度擴大試點區域。開展試點工作的地方政府要明確相關部門負責民間融資規范引導工作,制定民間融資規范引導具體辦法,積極探索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實現形式。鼓勵民間融資組織在承諾遵守相關規定後進行登記備案,在接受有效監管下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鼓勵民間融資主體對其交易行為進行登記備案,尤其是借款規模和次數達到一定程度的借款方進行登記備案。對登記備案的民間融資組織、民間融資交易行為,重點予以保護和扶助。
四、加強民間融資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9.落實管理責任。各級政府對當地民間融資管理負總責,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原則,明確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各項具體工作。省金融穩定工作聯席會議要加強工作指導,協調解決民間融資管理和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有關部門要鼓勵創新,全力支持民間融資規范引導工作試點;同時,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切實負起對從事民間融資相關業務機構的監督責任。開展試點工作的地方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思路,推動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政府主管部門要指導建立民間融資組織協會,充分發揮其自律功能,強化對民間融資組織的約束,促進其合規經營。
10.加強協調配合。省金融辦要充分發揮省金融穩定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用,牽頭做好民間融資管理和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制定民間融資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辦法,並及時總結完善。工商部門要積極配合民間融資管理和監督相關部門做好民間融資規范引導工作試點。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密切關注民間融資資金流向,分析民間融資對宏觀調控和金融穩定的影響,及時提示風險。銀監機構要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信貸管理,嚴防信貸資金流入民間借貸領域,嚴禁銀行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活動。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民間資本投向的引導工作,暢通民間投資渠道。公安機關要加大對民間融資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保護民間融資當事人的合法財產和公民人身安全。
11.強化風險管理。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加強民間融資風險管理擺上重要位置,做好各方面工作。建立科學的民間融資監測機制,監測民間融資總體規模、地區分布、期限結構、資金流向、利率水平和還款情況等,為社會融資總量統計、加強民間融資管理提供信息支持。開展民間融資活動調查和風險排查,對風險隱患或違法案件依法妥善處置。制定民間融資風險防範和處置預案,做到一旦事件發生,反應迅速,應對有力,防止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加強金融知識宣傳和風險教育,切實增強社會公眾對非法金融活動的風險意識和鑒別能力。加強對各種形式民間融資業務宣傳、廣告的管理,防止借其他名義開展非法融資活動。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4. 十八屆四中全會會出台有關民間融資法律法規文件么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優化財政金融資源配置,積極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要積極擴大有效投資,發揮好投資的關鍵作用,進一步釋放民間投資潛力。目前,國家對民間資本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出台了支持政策。今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要對互聯網金融加強規范監管。4倍都承認其合法性。據了解,國家已經在溫州開展金融創新試點,其中包括民間借貸的規范管理問題。

5. 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對民間借貸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對貸款合同的內容作出了規定,例如民間借貸是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6. 中國民間借貸法律規定有哪些

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定主要有: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閱讀全文

與山東民間融資法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剪刀杠桿畫法 瀏覽:950
國外留學未確定學校可以先換外匯嗎 瀏覽:998
國際貴金屬交易手續費 瀏覽:603
大連土地交易網融科 瀏覽:283
互聯網公司金融部門 瀏覽:495
鏍紋鋼價格1710 瀏覽:130
港幣換人民幣匯率10月份 瀏覽:379
融資落地要多久 瀏覽:836
郫縣的上市公司 瀏覽:597
信威集團軍工 瀏覽:479
交易大亨是詐騙 瀏覽:929
外匯期貨貴金屬杠桿可調嗎 瀏覽:917
生豬期貨證監會 瀏覽:734
非公開增發價格高 瀏覽:201
委託肯交易所平台 瀏覽:715
上市公司小額快速融資 瀏覽:228
融資融券杠桿楊方股票配資 瀏覽:703
杠桿力臂括弧 瀏覽:700
建行家裝貸款 瀏覽:863
用房產證做抵押貸款手續 瀏覽: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