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融資租賃的利弊
1、融資租賃的利
(1)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2)在還款方面,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3)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4)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企業。
2、融資租賃的弊
(1)在市場環境下,不論是融資租賃、貸款或是投資,只要把資金用於添置設備或進行技術改造,首先應考慮用租賃設備生產的產品的市場風險,這就需要了解產品的銷路、市場佔有率和佔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若對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調查得不細致,有可能加大市場風險。
(2)因融資租賃具有金融屬性,金融方面的風險貫穿於整個業務活動之中。對於出租人來說,最大的風險是承租人還租能力,它直接影響租賃公司的經營和生存,因此,對還租的風險從立項開始,就應該備受關注。貨幣支付也會有風險,特別是國際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時間、匯款渠道和支付手段選擇不當,都會加大風險。
(3)因融資租賃具有貿易屬性,貿易方面的風險從定貨談判到試車驗收都存在著風險。由於商品貿易在近代發展得比較完備,社會也相應建立了配套的機構和防範措施,但由於人們對風險的認識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業性質,加上企業管理的經驗不足等因素,這些手段未被全部採用,使得貿易風險依然存在。
(4)融資租賃的好處之一就是先於其他企業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技術的先進與否、先進的技術是否成熟、成熟的技術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權益等因素,都是產生技術風險的重要原因。嚴重時,會因技術問題使設備陷於癱瘓狀態。其他還包括經濟環境風險、不可抗力等等。
(1)融資租賃需要考慮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
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⑵ 面試融資租賃要注意什麼
面試資融租賃的話,你要去展現一下你一些關於自由的一些相關證明,還有相關證書
⑶ 對融資租賃企業進行審計需注意的重點有哪些
審計時需注意的重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應該了解行業的發展狀況及與企業相關的法律等其他外部因素,委託的目的、時間要求等,經初步風險評價後決定是否承接該業務。
其次,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性質。向被審計單位高管人員詢問被審計單位的所有權結構(屬於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還是其他類型)、治理結構、組織結構、近期主要投資、籌資情況。向營銷人員詢問相關市場信息,如主要融資租賃客戶和合同、主要競爭者、客戶的類型、誠信情況、租金的支付及時性等。向董事長等高級管理人員詢問被審計單位實施的或准備實施的目標和戰略。向財務總監詢問被審計單位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會計政策變更的情況、財務人員配備和構成情況等。查閱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和員工業績考核與激勵性報酬政策、分部信息與不同層次部門的業績報告等。
審計時還應取得並審查近三年年度審計報告和審計調整事項,如果報告類型為非標准意見的報告,要關注保留事項的性質和對報告的影響程度。關注被審計單位是否有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現象。
了解被審計單位是否建立並執行了相關的融資租賃制度,比如《融資租賃業務風險管理實施辦法》《融資租賃業務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等。查閱被審計單位的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記錄,了解所審會計期間的重大業務活動,審閱融資租賃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齊全,並作出必要記錄。做好風險評估結果匯總表、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匯總表、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總體應對方案表、特別風險結果匯總及應對措施表、對重要賬戶和交易採取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方案。
針對了解的被審計單位長期應收款的控制活動,確定擬進行測試的控制活動。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記錄測試過程和結論。
⑷ 注冊融資租賃公司 應該注意什麼事項
主要有以下七點
(一)關於投資者資格:
1.申請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投資者須為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外方投資者或其境外母公司應資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冊並從事實質性經營活動。
2.投資各方應向審批機關提供投資各方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一年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顯示資不抵債的不符合申請資格。外方投資者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3.存續未滿一年的投資者暫不具備申報條件。符合條件的外方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
(二)關於從業人員任職資格:
1.《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款所述「專業人員」指具備履職所需的金融、貿易、法律、會計、工程技術管理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有良好的從業記錄的人員。
2.「高級管理人員」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
3.「具有相應專業資質」指具備其分管業務領域專業知識並且取得本行業主管機構或權威機構頒發的相關執業證照,一般具備本科以上學歷。
4.「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指三年以上融資租賃公司或相關金融機構的管理經驗。
二、申報材料
(一)對新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申請,應注意審查所提交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是否完整,是否涵蓋了擬設公司的未來業務發展規劃、擬開展業務的行業和領域、組織管理架構、效益分析以及風險控制能力分析等主要內容。
(二)對已設立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增資申請,應注意核查原注冊資本是否已全部到位,並要求公司對運營及已開展業務情況、增資資金具體用途等進行如實說明。
(三)同一投資者及其母公司在境內設立兩家以上融資租賃公司,須提供已設立融資租賃公司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須按期到位)、業務情況說明。新設公司的業務領域應與已設公司有明顯區別。
三、審核要點
(一)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名稱中須註明「融資租賃」字樣,名稱及經營范圍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賃」字樣。
(二)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與租賃交易相關的擔保業務,但不得為主營業務,且企業名稱中不得有「擔保」字樣。
(三)應要求境外投資者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嚴格審查其境外資產情況。
(四)合營合同/章程無需規定「投資總額」,批復文件及批准證書中也無「投資總額」項;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
(五)外商投資比例不得低於25%。
(六)合營合同中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外方投資者第一期出資不得低於認繳出資額的15%,且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清。在實繳投資額未達到認繳的全部出資額前,外方投資者不得取得企業決策權,不得將其在企業中的權益、資產以合並報表的方式納入該投資者的財務報表。
(七)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⑸ 想要進融資租賃行業,仲利國際可以考慮嗎
要進租賃行業,仲利國際可以考慮的。仲利國際在融資租賃業的名字還是非常響亮的,尤其是做中小微企業的這部分同行,絕大多數都是以仲利的業務為模仿起家的。不過仲利的模式一般公司是很難模仿的,因為需要很長時間的累積,短期效益來說並不會特別明顯,但看長期來說你會發現它們的模式是逐步穩健的強大起來的。基本目前已經到達小微王者的地位了,基本全行業的小微企業它們都做的比較熟悉了,有自己獨特的風控手法,盡管租賃業現在也競爭激烈,它也能屹立不倒。如果有機會可以考慮進去學 習一下,肯定會有很大的收獲。
⑹ 客戶想要辦理融資租賃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這樣看什麼設備做融資租賃,是新購設備還是現有設備做回租。同時也要看企業信用情況如何。
根據企業信用條件吧,信用、擔保、抵押等都有可能。
另外租賃物要權屬清晰。
問題內容實在太少,真的不知道從什麼角度回答。
⑺ 什麼是融資租賃合同糾紛,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您好: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李志剛博士長期從事融資租賃審判實踐,並參與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的起草。近日,記者趁其參加「前海融資租賃論壇」之機,就融資租賃合同欠租糾紛相關問題對其進行專訪。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李志剛表示,從人民法院受理的融資租賃合同案件情況來看,最主要的糾紛類型是出租人因承租人逾期付租、且已經達到合同解除條件而提起的違約救濟。他將訴請歸納為六種情形,並給出專業意見。
出租人訴請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包括已到期未付租金和未到期租金。根據合同法第248條及司法解釋第20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此應予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此種情形屬於租金加速到期,合同並未解除,承租人在租賃期屆滿前仍享有佔有使用租賃物的權利。
出租人僅訴請收回租賃物。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歸出租人,出租人既可以直接收回租賃物,也可通過訴訟方式請求公力救濟收回租賃物。根據合同法第248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也應予以支持。
出租人既訴請給付全部未付租金(包括到期未付租金和未到期租金),又請求收回租賃物。此時,在合同履行狀態上,出租人實為既請求繼續履行合同,又請求解除合同,根據司法解釋第21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應告知其作出選擇。如承租人拒絕作出選擇,屬於無明確的訴訟請求,應當駁回起訴。如出租人作出選擇後有了明確的訴訟請求,再行起訴,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出租人先訴請支付全部租金,判決後,承租人未予執行,出租人另行訴請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對第二個訴訟,是否因為構成一事不再理而不予受理?答案是否定的。這是因為,第一個訴訟是訴請租金加速到期,但合同仍在履行;第二個訴請是解除合同,二者是不同的訴訟請求,並不屬於基於同一事實同一法律關系提出的同一訴訟請求,因此,根據司法解釋第21條第二款之規定,人民法院仍應予以受理。
出租人訴請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並賠償損失。因未付租金通常高於租賃物的現值,故收回租賃物往往不足以彌補出租人的全部租金債權,此時,如果出租人同時主張承租人賠償其租金債權扣除租賃物價值以外的損失的,人民法院也應予以支持。此種訴請與第3種訴請的差別在於,第3種訴請系同時主張收回租賃物和全部未付租金,而第5種訴請系同時主張收回租賃物並賠償全部未付租金扣除租賃物價值後的差額,前者將導致雙重受償,後者已經折抵,並無雙重受償的問題。故根據司法解釋第22條之規定,此種訴請也應當予以支持。此種訴請與第一種訴請的差別和意義在於,前者承租人可能仍有償債能力,僅無償還善意,故在不收回租賃物的前提下,出租人也可通過訴訟和執行,從承租人處收回全部未付租金;後者則常見於承租人已無償還能力,收回租賃物是減少租金損失的最優選擇。
6出租人訴請支付到期未付租金,同時訴請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此種訴請實際上包含了兩部分內容,對支付到期未付租金的訴請,是對合同解除以前的已到期債權的主張,第二部分有關收回租賃物的訴請,則屬於對合同解除後的責任清理。因此,二者並行不悖,可同時支持。
⑻ 設立融資租賃公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您好 新注冊條件:
1、融資租賃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美元; 2、提供符合要求的外資企業作為投資股東,外資企業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需提供審計報告、資信證明、公證文書等材料; 3、提供2名以上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相關行業的從業經驗人員;
融資租賃公司執照都是全國通用,且可在外地設立辦事處,基本情況是這樣,希望能夠幫到你 謝謝
⑼ 融資租賃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融資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有:
(1)融資租賃合同案件糾紛的當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
(2)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不得採取口頭形式,只能採取書面形式;
(3)合同內容應當具體明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4)融資租賃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⑽ 簡述企業在融資租賃決策須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很多啊
風險、收益、企業自身的資金流、負債,自身的優勢、資源等等,都是融資租賃決策需要考慮到的,因為一個融資租賃項目往往很大,需要考慮的東西自然也就多了。
以上答案參考自融租之家,請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