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資租賃的會計處理(回租租賃)
售後回租 會計分錄
首先需要確定售後回租交易形成的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
1、售後回租交易形成的是融資租賃(以固定資產為例)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 (賬面價值)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原值)
(2)出售該固定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3)年末分攤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5年內回租,每年的租金支付比率為20%
攤銷額=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租金支付比率2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攤銷額)
貸:製造費用——折舊費
(4)年末支付租金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2、售後回租交易形成經營租賃
(1)結轉出售固定資產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 (賬面價值)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原值)
(2)出售該固定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3)年末分攤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5年內回租,每年的租金支付比率為20%
攤銷額=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租金支付比率2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攤銷額)
貸:管理費用——租賃費
(4)年末支付租金
借:管理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總之,第一步,判斷租賃類型。
第二步,計算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售價-資產的賬面價值
第三步,在租賃期內按直線法分攤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
第四步,會計分錄。
② 融資租賃直租和回租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賃直租和回租的區別為:車輛的所有權不同、買賣雙方不同、門檻不同。
一、車輛的所有權不同
1、直租:融資租賃公司購買車輛,車輛懸掛在融資租賃公司的名義下。
2、回租:客戶為買方,把汽車抵押給了融資租賃公司,得到了資金。
二、方式不同
1、直租:融資租賃公司把車輛出租給消費者,租賃期結束後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回租:融資租賃公司把汽車租給了顧客並收取租金。顧客保留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門檻不同
1、直租:直租的門檻低,對信用和資質的要求低,許多被銀行等金融機構拒絕的消費者可以通過租金和購買來成功地處理。
2、回租:回租的門檻高,對信用和資質的要求高,融資租賃公司要根據顧客的實際情況選擇出租。
③ 融資租賃方式中售後回租與直接融資租賃的區別是什麼
融資租賃方式中售後回租與直接融資租賃的區別如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售後回租主要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直接融資租賃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職責不同
售後回租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直接融資租賃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售後回租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直接融資租賃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4、內容不同
售後回租分為發票管理、供應商管理、支票管理、賬齡分析等。
而直接融資租賃分為核算范圍、例題核算、審計程序、科目設置、會計處理。
5、核算內容不同
售後回租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而企業經常發生的應付供貨單位的貨款,則是在直接融資租賃科目中核算。
6、核算程序不同
售後回租實施分析性復核,抽取其他應付款進行函證,對發出詢證函未能收回的或回函結果與企業賬面記錄不符的,採用替代程序,審查下一年度明細賬,或追蹤至其他應付款發生時的經濟業務憑證等。
而直接融資租賃核算長期掛賬的其他應付款,查明原因,並做出記錄,檢查債權人不明確和數額異常的其他應付款項目,檢查應付股東、高級管理人員、董事、聯營企業和關聯企業的款項。檢查企業有無利用其他應付款截留收入、虛掛費用或隱瞞盈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售後回租
網路-直接融資租賃
④ 關於售後回租融資租賃的幾個問
一、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可行嗎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規定,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這從根本上認定了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是可行的。
2、《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稱,「本辦法所稱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根據商務部《2015年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報告》:「2014年,我國融資租賃企業新增融資額5374.1億元,直接租賃融資額佔比22.4%,售後回租融資額佔比61.7%,其他租賃方式佔比15.9%。」由此可見,售後回租融資已經成為我國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部分。
二、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有哪些風險
1、承租人在租賃物上設定了權利負擔
(1)承租人在售後回租之前給租賃物上設定了其他負擔。
如果是不動產,由於《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已明確規定,其抵押權需經登記才能設立。如果是動產,如機器設備、辦公設備、交通運輸車輛等,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八條之規定,動產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針對這兩種情況,只要查詢抵押登記即可。對於不需要登記的動產,抵押合同的效力
(2)承租人在售後回租之前已經以租賃物設定質押。
根據《物權法》二百一十二條之規定,動產質權自質押財產交付時始能設立,故承租人在售後回租之前如果設定了質權其必然要向質權人交付質物(租賃物)。因此,融資租賃公司在簽訂售後回租合同時,需要檢查承租人出售的標的物是否仍然為承租人自己佔有。
(3)承租人在售後回租之後又在租賃物上設定其他負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出租人可採取的措施有以下幾種:
a 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
b 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並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
c 在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辦理租賃物登記。
2、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為其他合同,如民間借貸的法律風險。
售後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區分融資租賃與一般企業之間的借貸,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租賃物是否客觀真實存在。
(2)轉讓價格與租賃物真實價值是否合理匹配。
(3)承租人與出租人是否辦理了必要的租賃物所有權轉讓手續(佔有與約定所有權轉移)。
(4)買賣合同與租賃物之間是否有對應關系等。
以上是關於「融資租賃售後回租可行嗎,融資租賃售後回租有哪些風險」的介紹。融資租賃合同一般涉及金額較大,無論是出租人亦或是承租人都需要予以充分重視,最好請專業的律師參與,在項目操作的過程中把控各個法律風險要點,維護自身的最大利益。
⑤ 售後回租和融資租賃有什麼區別是
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後回租的區別,單單說融資租賃以及融資性售後回回租的概念,是沒有什麼意思的,咱們從其他細處來利阿里奧,以下為相關的內容,先從售後回購本質上屬於一種融資交易說起。簡單的講,融資性售後回租,融資租賃的標的物是當時承租人當時出售的那個動產或不動產,也就是承租人將自己的一個動產或不動產賣給融資租賃公司,再從融資租賃公司租回來。而一般的融資租賃這里的租賃標的物一般是融資租賃公司自行購置再出租給承租人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⑥ 售後回租融資租賃實際利率怎樣計算(有數據)
用xirr計算,年利率7.96%。
每一期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初始確認金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未確認融資費用的累計分攤額 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租賃開始日
向融資公司出售資產
借: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稅務處理:
(1)增值稅和營業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
(6)回租式融資租賃1元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登記入賬後,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企業不得任意變動、調整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如產權變動、股份制改造時對固定資產價值進行重估。
②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③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⑤發現原固定資產價值有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