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募股權基金怎麼進行賬務處理
私募股權基金的賬務處理程序當中,最重要的一個版塊,無非就是會計科目的設立,以及會計報表的制定。在這一系列的程序當中,大家能夠很輕松的感覺到,私募股權基金的特殊能量。同時,它所能夠帶給大家的利潤,也是相當豐富的。
不僅是如此,在私募股權基金這一個領域內,從事賬務處理相關的工作人員,也是具備了很高的專業素養的。
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每一筆賬目處理清晰明確,不會產生任何的賬目問題。同時,也是為了給大家帶來更好的投資氛圍。
(1)私募股權融資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概述
私募投資基金按其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股票、證券、資產支持計劃等,本文不予詳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指在我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設立的對非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並提供增值服務的非證券類投資基金。
(一)類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設立為下列三種形式:
1.公司型
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投資者即為基金公司的股東(股東人數需受《公司法》限制),公司成立後,對外以股權投資的形式投資於非上市企業,取得投資收益後按基金公司《公司章程》的約定或出資比例進行股息、紅利的分配。同時,可另成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該基金公司的投融資運作。
2.有限合夥型
這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較為常見的一種類型。通常,某項目的發起人先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然後以該有限責任公司作為GP(普通合夥人)、其他基金投資人作為LP(有限合夥人)共同成立有限合夥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再以該有限合夥對外進行股權投資,取得投資收益後按《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在GP與各LP之間進行利潤分配。有限合夥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投資人數上受《合夥企業法》二至五十個合夥人的限制。
㈡ 基金收到投資款後的賬務處理
1、風險投資收到的資金通過投資收益科目來核算;
2、具體的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3、投資收益,是對外投資所取得的利潤、股利和債券利息等收入減去投資損失後的凈收益。嚴格地講所謂投資收益是指以項目為邊界的貨幣收入等它既包括項目的銷售收入又包括資產回收(即項目壽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的價值。投資可分為實業投資和金融投資兩大類,人們平常所說的金融投資主要是指證券投資。投資活動也可能遭受損失,如投資到期收回的或到期前轉讓所得款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即為投資損失。投資收益減去投資損失則為投資凈收益。
㈢ 定向增發股票如何做會計分錄
一、增發股票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 ——股本溢價
股本溢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時實際收到的款項超過股票面值總額的數額。
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溢價,在股票溢價發行時,公司發行股票的收入,相當於股票面值部分計入「股本」賬戶。超過股票面值的溢價收入(含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計入「資本公積」賬戶;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手續費、傭金等交易費用,借記「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等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
二、定向增發股票相關內容:
1.定向增發股票是指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的股票。根據證監會相關規定,關於非公開發行,除了規定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大股東認購的為36個月)不得轉讓,募資用途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違規行為等。非公開發行並無盈利要求,即使是虧損企業只要有人購買也可私募。
2.上市公司實施定向增發的動機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㈣ 公司賬戶代老闆轉給分公司作為老闆私人的投資款,如何做賬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 其他應付款-法人
㈤ 非公開發行股票 會計分錄怎麼做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發行費用: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銀行存款
㈥ 投資合夥企業如何賬務處理
首先:說明公司以合夥人的身份投資到合夥企業的並不多,常見的是在PE與VC比較多見.(PE簡稱私募股權投資,VC為風險投資)。所以,如果你作為注冊會計師審計基金公司,弄明白這一點是非常必要的。在我查閱大量的資料,得出以下幾點結論(財政部官員講話說,實務中的會計處理是我國會計准則有規定的按我國的會計准則規定處理,我國會計准則沒有規定,按國際會計處理規定)我查閱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都沒有明確說明,我在查一些文獻,我認為最合理的處理方法是如下:
(一)合夥企業是否適用《企業會計准則》問題
我認為目前的《企業會計准則》是針對具有股權或股份性質的公司而言的,其整個邏輯體系及其假設和前提都不適用合夥企業:一是,《企業會計准則》中對資產的定義是: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顯然與合夥企業的以勞務出資的規定相沖突。
(二)合夥份額及其投資的會計核算方法
1,合夥份額的會計科目。有限合夥人投資於合夥企業後,即按占合夥比例在合夥企業中相應的份額。此時,對於企業法人投資人在賬面上如何進行財務處理,《企業會計准則》和會計制度均未作出作出明確規定。如果記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顯然不妥,因為合夥企業不存在股份和股權問題;如果計入「長期應收款」等作為普通債權性資產也存不當
,因為《合夥企業法》中規定,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一般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為此,我建設增設「長期投資」,用於核算有限合夥人的投資資產。由於現在,《企業會計准則》沒有改變,我建議最好還是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2,如果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那核算的方法是什麼,權益法還是成本法。我因為基於合夥企業的特性及謹慎性原則,特別是基於一般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間在控制管理能力與風險承擔能力的區別,對待有限合夥人應採用成本,這種核算方法是基於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對待執行合夥人或普通合夥人,則基於其在《合夥企業法》中規定的控制權,管理權條款,應該採用權益法,反應其動態權益。
㈦ 合夥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多個項目時,其中一個項目退出,本金和收益對股東進行分配的會計分錄應該怎麼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銀行存款
㈧ 私募基金如何做分錄涉及什麼稅
當前與私募基金相關的稅收主要是所得稅和營業稅,營業稅稅率相對單一,而涉及所得稅的政策較復雜。私募股權基金按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公司制、有限合夥制和契約制。對於公司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適用的法律有《公司法》、《企業所得稅法》。對於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而言,主要適用的法律是《合夥企業法》。
對於契約型私募基金而言,傳統的通道型私募基金主要依據各類通道的規定,例如銀監會發布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規范信託制私募股權基金,而直接私募尚無明確依據。
基金層面的稅收問題因私募基金組織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證券交易或股權交易所得收入應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納稅,按照「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計算所得稅,稅率為25%。
由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故當公司型私募基金獲取被投資企業的股息、紅利時,可免交所得稅。其中,「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此外,對於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有專門的稅收優惠政策。2007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31號文)、2008年《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9年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 號)均有相關優惠政策,其中87 號文提出;
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 年(24 個月)以上,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 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二、直接私募如何納稅?
相比通道類私募產品,直接私募有眾多優勢:不僅可以節省通道費用,也可以引導私募公司走向規范化。不能否認的是,對於直接私募如何納稅的問題卻一直處於模糊的狀態,並不明朗。目前關於這方面的主流觀點分成兩派:
非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不是獨立工商實體,僅僅投資者的集合體、是一種契約關系。因此,非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在基金層面不用納稅,僅需在投資者層面納稅即可。實體課稅模式:認為契約制私募運行中有兩個層面的法律關系,一是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進行投資,二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間的募資和分配。由於是兩個法律行為,故需要分別履行納稅義務。在基金層面,要適用投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制度;而在投資者層面,要適用收益取得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稅收制度。
但是,如前所述,我們認為,目前通道式的私募產品屬於國內契約制私募的雛形,因此,直接私募產品或將參照原通道類的私募產品,在基金產品環節不交稅,而由投資者分別納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 號)提出的「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此通知在表述中均是使用「暫不徵收」字眼,意味著我國或認為契約型基金應採納「實體課稅模式」,只是當前為了鼓勵契約型基金的發展而暫不徵收,這給未來直接私募的稅制增添了不確定性。
㈨ 私募股權投資公司 會計科目及賬務處理
我也想知道同樣的問題,有知道的朋友幫忙解答一下
㈩ 企業購買基金,應當如何做會計處理
這個可以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來核算:
1.購買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
2.如果購買的基金要明年再賣,年末需要根據基金凈值和購買成本的差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上面的是升值的情況,如果是貶值需要做相反分錄。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我們現在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不同標准,可以將證券投資基金劃分為不同的種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這要看情況),通過銀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購和贖回,基金規模不固定;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基金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資基金公司的形式設立,通常稱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投資人三方通過基金契約設立,通常稱為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