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認購單一資金信託計劃,會記在什麼科目下面
記其他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會計分錄:
借 其他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貸 存放人行備付金存款
希望能幫到你。。。
㈡ 商業銀行可以購買信託產品嗎
你好,現在的大部分商業銀行都有自己的理財產品其中就有一些是信託產品,只是有些銀行只允許優質的客戶買購買
㈢ 銀行理財資金是否可以直接購買信託計劃是否存在監管政策的限制
銀監會發布了《關於信託投資公司開展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創新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第十條規定,「各類金融機構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信託投資公司的創新產品。」那麼什麼是創新產品?實際上這一問題在《通知》第五條中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據此可以認為,創新試點公司所推出的符合《通知》第五條9項規定的產品就是創新產品。商業銀行和其他各類金融機構都可以購買。
㈣ 銀行自有資金可以購買信託計劃嗎如果有規定,是什麼樣的規定
銀行是國家的,銀行本來就沒有資金那裡來的自由資金,一般做的投資理財產品,都是用客戶的資金做的,這個是用國家的信用體系在幫英航支撐的,不然銀行怎麼做。
㈤ 在銀行買信託產品為什麼要做資產認證
在銀行買信託產品,要做資產認證的原因,就是保證你的資金賬戶是有餘額的,有資質能夠購買信託產品。
㈥ 商業銀行購買信託產品與信託投資有什麼不同
信託投資和購買信託產品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從事信託投資」指銀行以受託人的身份所進行的制度安排,在這樣的制度安排下,銀行以受託人的身份出現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而「購買信託產品」是銀行以「委託人」和「受益人」身份所進行的制度安排,在這種安排下,是需要別人對銀行承擔義務的。
㈦ 商業銀行代銷售信託計劃時,承擔什麼風險
政策風險:商業銀行不能代銷信託,只能做信託的代理資金收付。
兌付風險:萬一出現損失,老百姓一鬧,商業銀行不得不承擔兌付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