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資產減值損失 **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
一,公允價值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事項有關,則沖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
貸:資產減值損失 **
二,與原減值事項無關,僅作為一般的公允價值變動: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
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發生時的會計分錄
借:資產減值損矢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還是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都可以,看你用的什麼教材,cpa用公允價值變動,有人說中級用減值准備,我沒有中級書,不太確定。
根據財政部下發的准則指南,這兩個科目都可以。
Ⅲ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計入什麼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計入資產減值損失;貸方記其他綜合收益。
會計分錄為: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對於轉回後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准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餘威本。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券減值分錄擴展閱讀
資產減值標准:
一、永久性
即對在可預見的未來不能恢復的資產減值給予確認。這個標准雖然避免了確認暫時價值波動形成的損失,但需要會計人員對暫時減值與永久減值進行判斷。
二、經濟性
即在資產負債表日若資產賬面價值低於可回收金額則確認其減值。它能如實反映資產負債表日資產的價值,避開了採用職業判斷區分資產減值類型的難題,便於操作。
三、可能性
即要求對可能的資產減值予以確認。其目的主要在於與歷史成本保持一致,避免對不必要減值損失的確認。
我國的《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准則未明確各項資產減值的確認標准,導致在會計實務中可操作性差。由於不同資產的性質及價值的變化有著不同的規律,因此應對不同種類資產採用不同的確認標准。
例如:短期投資與委託貸款流動性和變現能力較強,企業一般不會長期持有,採用永久性或可能性標准確認其減值沒有實際意義,所以可以用某一時點的價值為標准來衡量,即採用經濟性標准。而對存貨、固定資產宜採用永久性標准。
因為會計人員對此類資產一般相對容易區分暫時性或永久性減值,此類資產一般數量大、品種多,由於採用永久性標准不需要確認大多數資產的暫時性減值,因而大大減少了需要確認減值的資產數量和種類,減少了工作量,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而長期投資在一段時間內其價值變動較大,信息使用者對其關注的已不是歷史成本或現時價值,而是其未來的獲利能力,只有發生價值變動性大的投資才會影響收益,由於不易判斷其屬於永久性還是暫時性減值,宜採用可能性標准。
但考慮到我國會計人員職業素質較低,各種資產相關信息不充分,在確定減值標准時可側重於經濟性標准,待時機成熟後,再進一步確定各項資產減值標准。
Ⅳ 關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會計分錄,求指導。。
無意間看見了這個不知道什麼時候的問題,你選那個滿意回答太誤人子弟了。之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的部分,減值時候沖的是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方出現公允價值變動是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像別的科目,因為是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所以並沒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這個科目,所以減值損失才貸記公允價值變動。貸方那個資本公積是對之前公允價值下降但未計入減值部分的轉出。如果之前是增值,應該先借記資本公積,沖完之前增值部分,剩下的貸記公允價值變動。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和為債券時減值的會計分錄分別是什麼
可以分為計提和轉回兩種情況:
(一)計提
借:資產減值損失
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其他綜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二)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其他綜合收益
Ⅵ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提減值,寫分錄
年初攤余成本 應計利息 年末攤余 年末公允價值
2011年 55,100(成本) 3,504.36 58,604.36 60,000
2012年 58,604.36 3,727.24 62,331.60 65,000
2013年 62,331.60 3,964.29 66,295.89 45,000
2014年 66,295.89 4,216.42 70,512.31 40,000(正式減損)
其中應計利息=年初攤余*實際利息(6.36%);年末攤余=年初攤余+應計利息(因為實際沒收到利息,追加成本)
2013年之前的減值都是暫時減損,損益走資本公積不走資產減值損失。
暫時減損不影響後續利息計量,即每期利息依然使用攤余成本推算。
2014年時正式減損,減值計提總額為70,512.31-40,000=30,512.31,即為答案。其中15,100是暫時減損轉正式(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資本公積),剩下的15,412.31直接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每年末計提利息,所以2015年4月1日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即為14年年末公允40,000,出售價格每份35,共1000萬份,總出售價35,000,虧損5,000。
Ⅶ 一道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的會計分錄,請教老師
2011年6月30日的金額應該為2000吧。
2011年9月30日:
借:資產減值損失 8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6000
2011年12月31日:
題目沒有說的太清楚,所以我分類討論:
一,公允價值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事項有關,則沖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00
貸:資產減值損失 4000
二,與原減值事項無關,僅作為一般的公允價值變動: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