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轉讓損失的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計提為什麼要增加投資收益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❷ 轉讓金融商品繳納的增值稅為什麼要計入投資收益,增值稅不是不計入當期損益嗎
轉讓金融產品繳納的增值稅,是不能記入投資收益的,應單獨核算。增值稅是不記入當期收益的。
納稅人應設置「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核算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減免、繳納等業務。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應當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不在本科目中核算。
一、稅收政策規定
《營改增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2)第一條第三款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以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附件1)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二十三條關於對應納稅額、銷項稅額以及銷售額的有關規定,一般納稅人金融商品轉讓的銷售額可以按照下面公式計算: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賣出價扣除買入價的余額÷(1+6%)
=(賣出價-買入價)÷(1+6%)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賣出價-買入價)÷(1+6%)×6%
二、賬務處理規定
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來賬務處理。
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
借:投資收益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❸ 初級會計,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年末損失,還得交稅嗎
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所以,只要當時轉讓時有餘額,就必須繳納增值稅,與年末是否損失沒有關系。
❹ 我們銷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虧了,為什麼還要交增值稅
你這種情況應該是跨年了。
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若相抵後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即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年末借方出現余額),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投資收益等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金融商品轉讓按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余額作為銷售額的賬務處理。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等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
❺ 為什麼會計企業轉讓金融,產生轉讓收益,借記投資收益,貸記應交稅費
轉讓金融資產是用賣價-賣價,差額征稅,中間的差額是你掙得錢,你掙了錢是不是的給國家繳稅呀,你交了稅你是不是掙的錢就變少了?所以這時就沖減你的投資收益
❻ 關於轉讓金融資產應交增值稅的問題
1.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果產生轉讓收益,應當做如下分錄: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借記投資收益的原因,是因為只有存在投資收益時,才繳納增值稅,實際減少了投資收益。
2.這是轉讓中產生的稅金,直接從收益中扣除的會計分錄。
實際上,增值稅是價外稅,在確認轉讓收入時就應剝離,不應先計入收入,再從收益中扣減。
其他稅費,可以從收益里扣除的。
拓展資料:
投資所分的利潤、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投資收益在稅收上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應稅項目,應依法計征企業所得稅。投資方企業從被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如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於聯營企業,則不退還已繳納的所得稅,如投資方企業的適用稅率高於聯營企業的稅率,投資方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應按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補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分回的利潤額÷(1-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納所得稅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投資方適用稅率
稅收扣除額=來源於聯營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聯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應補繳所得稅額=應納所得稅額-稅收扣除額
上述聯營分回利潤補稅的規定僅限於地區稅率差異,如果聯營企業因享受稅收優惠而適用稅率低於投資方適用稅率的,則不需補稅。
❼ 金融商品轉讓計提的增值稅為什麼要沖減投資收益
轉讓金融資產計征增值稅,就是對取得的投資收益計算應交增值稅,投資收益=售價-成本,這個投資收益額就是轉讓過程中的「銷售額」,而且是含稅銷售額,所以應交增值稅=投資收益/(1+6%)*6%=(售價-成本)/(1+6%)*6%,而(售價-成本)/(1+6%)並不是直接收益,而是去稅銷售額或者去稅收益的概念。
通過下面的會計分錄,能夠更好理解上面的投資收益是含稅銷售額的概念。
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果產生轉讓收益,應當做如下分錄: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借記投資收益的原因,是因為只有存在投資收益時,才繳納增值稅,實際減少了投資收益。
❽ 為什麼要交轉讓金融資產應交增值稅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金額進行征稅的稅種,類似於貼花的概念。因為合同具有版法律效力,要佔權用一定的社會法律資源,所以,要對合同進行征稅。而個人所得稅的主體是個人,個人收入增長,就意味著佔有了社會財富多,所以繳稅也多。而增值稅的主體是物品,比如一塊土地,原本價值1萬元,第一次轉賣10萬元,第二次轉賣20萬,第三次轉賣50萬。這個過程中,土地的價值不斷提高的,所以,每一次的提高都要繳納一筆增值稅。51個稅問答小程序提醒您,稅種所要面對的主體不同,才會有進行征稅的問題,所以並不是重復征稅。而是對於交易過程中,每一個交易主體所佔用的資源變化,而進行相關的稅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