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
在地方財政緊張、基建壓力大的背景下,投資城市基礎設施的錢從何而來,《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正式頒布。《意見》中明確提出,在政府投入基礎之上,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運營機
制改革,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有合理回報或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可
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
題的決定》中也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
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
在吸引民間資本投資城市基礎建設的道路上,一些外地城市已經走得很遠。北京市發改委近期表示,將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
綜合交通樞紐、污水處理、固廢處置和鎮域供熱等 6個領域成為試點,擬推出126個項目,引進社會資本
1300億元。武漢市也出台了《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民資參與公路、橋梁、隧道、
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建設。民間資本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如何使用好這些資本特別重要。
②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文件全文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於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推動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職能,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拓寬項目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培育規范的投資中介服務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完善調控手段;加快投資領域的立法進程;加強投資監管,維護規范的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通過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最終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二、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一)改革項目審批制度,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徹底改革現行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並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對於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的項目,政府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各地區、各部門要相應改進管理辦法,規范管理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下放給企業的投資決策權利。(二)規范政府核准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圍,並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未經國務院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准。對於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准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准。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准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並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三)健全備案制。對於《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四)擴大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決策權。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大型企業集團,投資建設《目錄》內的項目,可以按項目單獨申報核准,也可編制中長期發展建設規劃,規劃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准後,規劃中屬於《目錄》內的項目不再另行申報核准,只須辦理備案手續。企業集團要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規劃執行和項目建設情況。(五)鼓勵社會投資。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逐步理順公共產品價格,通過注入資本金、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於涉及國家壟斷資源開發利用、需要統一規劃布局的項目,政府在確定建設規劃後,可向社會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業主。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六)進一步拓寬企業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允許各類企業以股權融資方式籌集投資資金,逐步建立起多種募集方式相互補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證券監管機構批准,選擇一些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試點,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建設資金。在嚴格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改革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按照市場化原則改進和完善銀行的固定資產貸款審批和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運用銀團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等多種業務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允許各種所有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國外貸款。制定相關法規,組織建立中小企業融資和信用擔保體系,鼓勵銀行和各類合格擔保機構對項目融資的擔保方式進行研究創新,採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資本實力,推動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機制。規范發展各類投資基金。鼓勵和促進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七)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各類企業都應嚴格遵守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准,不得投資建設國家禁止發展的項目;應誠信守法,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投資風險約束機制、科學民主的投資決策制度和重大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的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三、完善政府投資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范圍。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夠由社會投資建設的項目,盡可能利用社會資金建設。合理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投資事權。中央政府投資除本級政權等建設外,主要安排跨地區、跨流域以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二)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和堅持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資項目一般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咨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並制定合理的競爭規則;特別重大的項目還應實行專家評議制度;逐步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三)規范政府投資資金管理。編制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政府投資資金按項目安排,根據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調控需要,可分別採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等方式。以資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確定出資人代表。要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確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逐步實現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和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四)簡化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劃分審批許可權。按照項目性質、資金來源和事權劃分,合理確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項目審批許可權。對於政府投資項目,採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從投資決策角度只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除特殊情況外不再審批開工報告,同時應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批工作;採用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方式的,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具體的許可權劃分和審批程序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頒布實施。(五)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標准,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按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資金計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管理,對咨詢評估、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實行資質管理,提高中介服務質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後移交給使用單位。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風險管理機制。(六)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有合理回報和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公益事業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於具有壟斷性的項目,試行特許經營,通過業主招標制度,開展公平競爭,保護公眾利益。已經建成的政府投資項目,具備條件的經過批准可以依法轉讓產權或經營權,以回收的資金滾動投資於社會公益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一)完善投資宏觀調控體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在國務院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全社會的投資活動,保持合理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二)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教育、科技、衛生、交通、能源、農業、林業、水利、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戰略資源開發等重要領域的發展建設規劃,包括必要的專項發展建設規劃,明確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總體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發展建設規劃是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努力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引導社會投資。制定並適時調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確國家鼓勵、限制和禁止投資的項目。建立投資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政府對投資的調控目標、主要調控政策、重點行業投資狀況和發展趨勢等信息,引導全社會投資活動。建立科學的行業准入制度,規范重點行業的環保標准、安全標准、能耗水耗標准和產品技術、質量標准,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三)協調投資宏觀調控手段。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宏觀調控需要,合理確定政府投資規模,保持國家對全社會投資的積極引導和有效調控。靈活運用投資補助、貼息、價格、利率、稅收等多種手段,引導社會投資,優化投資的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適時制定和調整信貸政策,引導中長期貸款的總量和投向。嚴格和規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土地供應對社會投資的調控和引導作用。(四)加強和改進投資信息、統計工作。加強投資統計工作,改革和完善投資統計制度,進一步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全社會固定資產存量和投資的運行態勢,並建立各類信息共享機制,為投資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建立投資風險預警和防範體系,加強對宏觀經濟和投資運行的監測分析。五、加強和改進投資的監督管理(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詢、投資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都應有相應的責任約束,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完善政府投資制衡機制,投資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能分工,對政府投資的管理進行相互監督。審計機關要依法全面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完善重大項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監督。(二)建立健全協同配合的企業投資監管體系。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質量監督、銀行監管、證券監管、外匯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在建設過程中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及時改正,並依法嚴肅處理。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事中和事後監督檢查,對於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準的項目,以及不按規定履行相應核准或許可手續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其停止建設,並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審計機關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企業投資誠信制度,對於在項目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予以懲處,並公開披露,在一定時間內限制其投資建設活動。(三)加強對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各類投資中介服務機構均須與政府部門脫鉤,堅持誠信原則,加強自我約束,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中介服務。鼓勵各種投資中介服務機構採取合夥制、股份制等多種形式改組改造。健全和完善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行業協會,確立法律規范、政府監督、行業自律的行業管理體制。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中介服務市場,強化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法律責任。(四)完善法律法規,依法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與投資有關的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投資要素合理流動、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的市場環境,規范各類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和政府的投資管理活動。認真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財經紀律,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執法檢查,培育和維護規范的建設市場秩序。
附件: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
國務院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③ 如何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方面的內容
進一步轉變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建立完善自主決專策、融資渠道暢屬通,職能轉變到位、行為規范,宏觀調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
一是改善管理,充分激發社會動力和活力。
二是完善體制,發揮好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三是創新融資機制,暢通項目融資渠道。
四是切實轉變職能,提升綜合服務管理水平。
五是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
④ 如何深化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
幾年復來,政府財政融資平台雖然制有所發展,但已經不能適應現行財政和金融政策,無法繼續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籌集政府投資,政府財政融資平檯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急需改造和完善。據《中國政府投融資平台建設模式與發展戰略分析報告》建議,欠發達地區城投公司必須告別傳統的發展願景,回歸到「市場經濟」,才是各地政府及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的根本。對縣級平台而言,要進行資源整合,將政府資源、資本通過市場化模式,以「產業合營、區域合作」的思想,以實實在在的產業為基礎,從政府性的投融資主體、投融資平台向市場化的產業發展運營平台轉變。
⑤ 建立規范透明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由什麼部門牽頭做
在地方財政緊張、基建壓力大的背景下,城市基礎設施的錢從何而來,《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正式頒布。《意見》中明確提出,在投入基礎之上,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運營機
制改革,通過「特許經營、補助、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建設和運營有合理回報或一定回收能力的可
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主體同等對待。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
題的決定》中也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
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和運營。
在吸引民間資本城市基礎建設的道路上,一些外地城市已經走得很遠。北京市發改委近期表示,將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
綜合交通樞紐、污水處理、固廢處置和鎮域供熱等 6個領域成為試點,擬推出126個項目,引進社會資本
1300億元。武漢市也出台了《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民資參與公路、橋梁、隧道、
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建設。民間資本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如何使用好這些資本特別重要。
⑥ 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
具體內容還沒有對社會發布,還需要經表決通過才能公布。
⑦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
(2019年4月15日)
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但城鄉要素流動不順暢、公共資源配置不合理等問題依然突出,影響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尚未根本消除。為重塑新型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進高質量發展,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以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為抓手,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為目標,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促進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堅持遵循規律、把握方向。順應城鎮化大趨勢,牢牢把握城鄉融合發展正確方向,樹立城鄉一盤棋理念,突出以工促農、以城帶鄉,構建促進城鄉規劃布局、要素配置、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生態保護等相互融合和協同發展的體制機制。
——堅持整體謀劃、重點突破。圍繞鄉村全面振興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目標,強化統籌謀劃和頂層設計,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著力破除戶籍、土地、資本、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弊端,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全方位制度供給。
——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充分考慮不同地區城鄉融合發展階段和鄉村差異性,穩妥把握改革時序、節奏和步驟,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分類施策、梯次推進,試點先行、久久為功,形成符合實際、各具特色的改革路徑和城鄉融合發展模式。
——堅持守住底線、防範風險。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在推進體制機制破舊立新過程中,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底線,守住生態保護紅線,守住鄉村文化根脈,高度重視和有效防範各類政治經濟社會風險。
——堅持農民主體、共享發展。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切實保護農民權益,調動億萬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不斷提升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目標
——到2022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消除,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基本建成,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能力明顯提升,農村產權保護交易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高,鄉村治理體系不斷健全,經濟發達地區、都市圈和城市郊區在體制機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
——到2035年,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城鎮化進入成熟期,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城鄉有序流動的人口遷徙制度基本建立,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全面形成,城鄉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鄉村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
——到本世紀中葉,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製成熟定型。城鄉全面融合,鄉村全面振興,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實現。
二、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要素合理配置的體制機制
堅決破除妨礙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平等交換的體制機制壁壘,促進各類要素更多向鄉村流動,在鄉村形成人才、土地、資金、產業、信息匯聚的良性循環,為鄉村振興注入新動能。
(四)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加快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增強中小城市人口承載力和吸引力。建立健全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全面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政策,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的城鎮傾斜政策。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提升城市包容性,推動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
(五)建立城市人才入鄉激勵機制。制定財政、金融、社會保障等激勵政策,吸引各類人才返鄉入鄉創業。鼓勵原籍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外出農民工及經商人員回鄉創業興業。推進大學生村官與選調生工作銜接,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紮根基層、發揮作用。建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長效機制。建立城鄉人才合作交流機制,探索通過崗編適度分離等多種方式,推進城市教科文衛體等工作人員定期服務鄉村。推動職稱評定、工資待遇等向鄉村教師、醫生傾斜,優化鄉村教師、醫生中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引導規劃、建築、園林等設計人員入鄉。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探索人才加入機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六)改革完善農村承包地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並長久不變,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政策。加快完成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在依法保護集體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並進一步放活土地經營權。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強化規模經營管理服務,允許土地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
(七)穩慎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完成房地一體的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尊重農民意願前提下,允許縣級政府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鄉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設用地。推動各地制定省內統一的宅基地面積標准,探索對增量宅基地實行集約有獎、對存量宅基地實行退出有償。
(八)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完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允許村集體在農民自願前提下,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閑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推動城中村、城邊村、村級工業園等可連片開發區域土地依法合規整治入市;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所有權房地一體、分割轉讓。完善農村土地徵收制度,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民集體權益。
(九)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鼓勵各級財政支持城鄉融合發展及相關平台和載體建設,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提高資金配置效率。調整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支持地方政府在債務風險可控前提下發行政府債券,用於城鄉融合公益性項目。
(十)完善鄉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強鄉村信用環境建設,推動農村信用社和農商行回歸本源,改革村鎮銀行培育發展模式,創新中小銀行和地方銀行金融產品提供機制,加大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依法合規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房屋財產權、集體林權抵押融資,以及承包地經營權、集體資產股權等擔保融資。實現已入市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在資本市場同地同權。建立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鼓勵有條件有需求的地區按市場化方式設立擔保機構。加快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推動政策性保險擴面、增品、提標,降低農戶生產經營風險。支持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城鄉融合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培育一批國家城鄉融合典型項目。完善農村金融風險防範處置機制。
(十一)建立工商資本入鄉促進機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法律規劃政策指導和誠信建設,打造法治化便利化基層營商環境,穩定市場主體預期,引導工商資本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資金、產業、技術等支持。完善融資貸款和配套設施建設補助等政策,鼓勵工商資本投資適合產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的農業領域。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進入鄉村生活性服務業。支持城市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探索在政府引導下工商資本與村集體合作共贏模式,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建立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範機制,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確保農地農用,防止農村集體產權和農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十二)建立科技成果入鄉轉化機制。健全涉農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和產學研用合作機制,鼓勵創建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服務網路,建立科研人員到鄉村兼職和離崗創業制度,探索其在涉農企業技術入股、兼職兼薪機制。建立健全農業科研成果產權制度,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發揮政府引導推動作用,建立有利於涉農科研成果轉化推廣的激勵機制與利益分享機制。探索公益性和經營性農技推廣融合發展機制,允許農技人員通過提供增值服務合理取酬。
三、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的體制機制
推動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社會事業向農村覆蓋,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准統一、制度並軌。
(十三)建立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優先發展農村教育事業,建立以城帶鄉、整體推進、城鄉一體、均衡發展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鼓勵省級政府建立統籌規劃、統一選拔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為鄉村學校輸送優秀高校畢業生。推動教師資源向鄉村傾斜,通過穩步提高待遇等措施增強鄉村教師崗位吸引力。實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推行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和城鄉教育聯合體模式。完善教育信息化發展機制,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城鄉共享。多渠道增加鄉村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推行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標准化建設,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
(十四)健全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增加基層醫務人員崗位吸引力,加強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改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條件,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提高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和重大傳染病防治能力,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倡導優生優育。健全網路化服務運行機制,鼓勵縣醫院與鄉鎮衛生院建立縣域醫共體,鼓勵城市大醫院與縣醫院建立對口幫扶、巡迴醫療和遠程醫療機制。全面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實行差別化醫保支付政策。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
(十五)健全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統籌城鄉公共文化設施布局、服務提供、隊伍建設,推動文化資源重點向鄉村傾斜,提高服務的覆蓋面和適用性。推行公共文化服務參與式管理模式,建立城鄉居民評價與反饋機制,引導居民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項目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推動服務項目與居民需求有效對接。支持鄉村民間文化團體開展符合鄉村特點的文化活動。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立文化結對幫扶機制,推動文化工作者和志願者等投身鄉村文化建設。劃定鄉村建設的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好農業遺跡、文物古跡、民族村寨、傳統村落、傳統建築和灌溉工程遺產,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發揮風俗習慣、村規民約等優秀傳統文化基因的重要作用。
(十六)完善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鞏固醫保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建立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建立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為統一入口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構建多層次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創新多元化照料服務模式。
(十七)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做好城鄉社會救助兜底工作,織密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推進低保制度城鄉統籌,健全低保標准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動態管理下應保盡保。全面實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務質量。做好睏難農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殘疾人福利制度和服務體系。改革人身損害賠償制度,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准。
(十八)建立健全鄉村治理機制。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發揮群眾參與治理主體作用,增強鄉村治理能力。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負責人,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加強農村新型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引導其堅持為農村服務。加強自治組織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打造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線上線下結合的村級綜合服務平台,完善網格化管理體系和鄉村便民服務體系。
四、建立健全有利於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放在鄉村,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加快推動鄉村基礎設施提擋升級,實現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
(十九)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規劃機制。以市縣域為整體,統籌規劃城鄉基礎設施,統籌布局道路、供水、供電、信息、廣播電視、防洪和垃圾污水處理等設施。統籌規劃重要市政公用設施,推動向城市郊區鄉村和規模較大中心鎮延伸。推動城鄉路網一體規劃設計,暢通城鄉交通運輸連接,加快實現縣鄉村(戶)道路聯通、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完善道路安全防範措施。統籌規劃城鄉污染物收運處置體系,嚴防城市污染上山下鄉,因地制宜統籌處理城鄉垃圾污水,加快建立鄉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美麗鄉村建設長效機制。加強城鄉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規劃、建設和聯網應用,統一技術規范、基礎數據和數據開放標准。
(二十)健全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機制。明確鄉村基礎設施的公共產品定位,構建事權清晰、權責一致、中央支持、省級統籌、市縣負責的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機制。健全分級分類投入機制,對鄉村道路、水利、渡口、公交和郵政等公益性強、經濟性差的設施,建設投入以政府為主;對鄉村供水、垃圾污水處理和農貿市場等有一定經濟收益的設施,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積極引入社會資本,並引導農民投入;對鄉村供電、電信和物流等經營性為主的設施,建設投入以企業為主。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將城鄉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實行一體化開發建設。
(二十一)建立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管護機制。合理確定城鄉基礎設施統一管護運行模式,健全有利於基礎設施長期發揮效益的體制機制。對城鄉道路等公益性設施,管護和運行投入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明確鄉村基礎設施產權歸屬,由產權所有者建立管護制度,落實管護責任。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入專業化企業,提高管護市場化程度。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事業單位改革,建立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的企業化管理模式,更好行使城鄉基礎設施管護責任。
五、建立健全有利於鄉村經濟多元化發展的體制機制
圍繞發展現代農業、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完善農企利益緊密聯結機制,實現鄉村經濟多元化和農業全產業鏈發展。
(二十二)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走質量興農之路,不斷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完善支持政策。按照增加總量、優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則,強化高質量發展導向,加快構建農業補貼政策體系。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全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完善支持農業機械化政策,推進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發展,加強面向小農戶的社會化服務。完善農業綠色發展制度,推行農業清潔生產方式,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和輪作休耕制度。
(二十三)建立新產業新業態培育機制。構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依託「互聯網+」和「雙創」推動農業生產經營模式轉變,健全鄉村旅遊、休閑農業、民宿經濟、農耕文化體驗、健康養老等新業態培育機制,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和農業眾籌等新模式,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支持政策,實現城鄉生產與消費多層次對接。適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制定便利市場准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政策,制定相關標准,引導鄉村新產業改善服務環境、提升品質。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安排一定比例支持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探索實行混合用地等方式。嚴格農業設施用地管理,滿足合理需求。
(二十四)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城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展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通過政府對公共生態產品采購、生產者對自然資源約束性有償使用、消費者對生態環境附加值付費、供需雙方在生態產品交易市場中的權益交易等方式,構建更多運用經濟杠桿進行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的市場體系。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維護參與者權益。完善自然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建立自然資源政府公示價格體系,推進自然資源資產抵押融資,增強市場活力。
(二十五)建立鄉村文化保護利用機制。立足鄉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推動鄉村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推動優秀農耕文化遺產保護與合理適度利用。建立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資源挖掘利用機制,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創新傳統工藝振興模式,發展特色工藝產品和品牌。健全文物保護單位和傳統村落整體保護利用機制。鼓勵鄉村建築文化傳承創新,強化村莊建築風貌規劃管控。培育挖掘鄉土文化本土人才,引導企業積極參與,顯化鄉村文化價值。
(二十六)搭建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平台。培育發展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推動城鄉要素跨界配置和產業有機融合。把特色小鎮作為城鄉要素融合重要載體,打造集聚特色產業的創新創業生態圈。優化提升各類農業園區。完善小城鎮聯結城鄉的功能,探索創新美麗鄉村特色化差異化發展模式,盤活用好鄉村資源資產。創建一批城鄉融合典型項目,形成示範帶動效應。
(二十七)健全城鄉統籌規劃制度。科學編制市縣發展規劃,強化城鄉一體設計,統籌安排市縣農田保護、生態涵養、城鎮建設、村落分布等空間布局,統籌推進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建設,更好發揮規劃對市縣發展的指導約束作用。按照「多規合一」要求編制市縣空間規劃,實現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有機融合,確保「三區三線」在市縣層面精準落地。加快培育鄉村規劃設計、項目建設運營等方面人才。綜合考慮村莊演變規律、集聚特點和現狀分布,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編制村莊規劃。
六、建立健全有利於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體制機制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持續縮小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二十八)完善促進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環境。推動形成平等競爭、規范有序、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統籌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就地創業就業。規范招工用人制度,消除一切就業歧視,健全農民工勞動權益保護機制,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平等就業制度。健全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努力增加就業崗位和創業機會。提高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健全農民工輸出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
(二十九)健全農民經營性收入增長機制。完善財稅、信貸、保險、用地等政策,加強職業農民培訓,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農產品優質優價正向激勵機制,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三品一標」農產品、打造區域公用品牌,提高產品檔次和附加值。引導龍頭企業與農民共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讓農民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完善企業與農民利益聯結機制,引導農戶自願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企業,通過利潤返還、保底分紅、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拓寬農民增收渠道。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培育專業化市場化服務組織,幫助小農戶節本增收。
(三十)建立農民財產性收入增長機制。以市場化改革為導向,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加快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把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加快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對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鼓勵各地探索將其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探索混合經營等多種實現形式,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農民收益。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完善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擔保、繼承權。
(三十一)強化農民轉移性收入保障機制。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調節職能,完善對農民直接補貼政策,健全生產者補貼制度,逐步擴大覆蓋范圍。在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基礎上,探索建立普惠性農民補貼長效機制。創新涉農財政性建設資金使用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規模化項目。
(三十二)強化打贏脫貧攻堅戰體制機制。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進一步完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採取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細的工作,著力提高脫貧質量。改進幫扶方式方法,更多採用生產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機制,推動貧困群眾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脫貧致富。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貧困人口,綜合實施保障性扶貧政策。聚焦深度貧困地區,以解決突出制約問題為重點,以重大扶貧工程和到村到戶幫扶為抓手,加大政策傾斜和扶貧資金整合力度,著力改善發展條件,增強貧困農戶發展能力。
七、組織保障
各地區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的重要意義,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根據城鄉關系發展特徵,把握節奏、持續用力、久久為功,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扎實有序推進。
(三十三)加強黨的領導。確保黨在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做到「兩個維護」。加強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充分發揮城鄉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保障。
(三十四)強化分工協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建立城鄉融合發展工作協同推進機制,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和跟蹤督導。各有關部門要圍繞人口、土地、財政、金融和產權等任務,制定細化配套改革措施。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三十五)壓實地方責任。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增強主體責任意識,當好改革促進派和實幹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可操作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政策措施,整合力量、扭住關鍵、精準發力,以釘釘子精神抓好落實。
(三十六)注重試點引路。把試點作為重要改革方法,選擇有一定基礎的市縣兩級設立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支持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先行先試、觀照全局,及時總結提煉可復制的典型經驗並加以宣傳推廣。
⑧ 淺談如何進一步發揮政府城建平台投融資功能
這些服務於地方政府這幾年全國各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量日益加大,並且有一城市建設投融資的平台,為各地城市基礎設施的開發和建設,完成了種互相攀比、愈演愈烈之勢。各地政府結合未來的「十一五」規劃,均大量的融資,對各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提升本地城市形象等方提出了大強度的城市建設投資計劃,繪制的城市建設藍圖也非常宏面都做出了重大的貢獻。偉,因此,對各地城建平台而言,未來的融資壓力可想而知。我們相信,與此同時,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和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變化,這各地城建投融資平台都在想方設法創新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尋些平台積極創新融資方式、勇於探索融資渠道、大膽進行市場化的改找融資突破口,但是如果不能在城投公司的定位和運作,在城建平台革實踐,創造了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可借鑒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投融資機制上有所突破、有所創新。面對未來更加繁重的融資任務,的先進經驗。像通過土地出讓和運作籌資方式;市政公用項目如公將難以完成,而要擔負起政府下達的融資目標將成為一句空話。交、燃氣、污水、自來水、垃圾處理等的BOT、TOT以及產權和股權轉4、國資經營和管理的壓力增大讓融資;此外還有城建資產的資產證券化(ABS)融資方式等,都在全各城建平台作為政府的投融資平台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平國范圍內產生了積極的反響。台,不僅承擔代替地方政府融資的責任,還承擔著龐大的城建國有資然則,作為跟隨和推動市場經濟改革的產物,面對當前政府城建產在市場競爭中保值、增值的經營管理壓力。這也對城建平台的經營投融資平台的運作面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如何進一步發揮城建平管理水平和投融資運作能力提出了挑戰,也將對各地城建國有資產台投融資功能值得我們深入探討和研究。的可持續經營和良性發展產生重要的影響。一、困擾城建平台發揮投融資功能的幾個問題二、影響城建平台投融資功能發揮的內在問題據我們調查了解,目前政府城建投融資平台的運作主要存在以以上這些矛盾和困難的出現,我們認為全國各地的政府投融資下幾方面困擾:平台或多或少存在。它表現的是作為具有政府和企業雙重性質的、國1、資產負債率偏高有資產經營管理平台和投融資平台,客觀上存在著在公司定位、管理據調查,目前絕大部分政府城建平台的資產負債率都在70%以體制、運作方式、多元化投融資格局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先天不上,這種資產負債結構,一方面使這些企業承擔了較高的財務費用,足。目前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還沒有徹底到位,有效的政府投融資體另一方面也影響了他們為政府項目所進行的進一步融資,同時企業制和國有資產運行管理機制尚未形成,因此,這些矛盾和困難需要在在推動多元化的融資創新方面也難以發揮作用。更長的時間內、更深的層次上不斷完善和解決。2、財務風險較大三、城建平台進一步發揮投融資功能的幾點建議由於所有的政府城建平台都承擔了大量的政府公益性的建設項對此,我們對在目前形勢下,如何進一步發揮好各地城建平台的目,往往投資量大、效益產出慢。因此這些企業的資金運行經常是捉投融資功能,提出如下建議:襟見肘,基本處於「借新債還老債」的狀態下。1、在完善投融資體制方面,要領導重視,健全組織這些城建平台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主要體現在資金流轉風險、要在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上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就應當立足於償債風險和有效資產不斷縮水的風險上。只是反映出的情況有所不政府這個層面,要打破行業界限、部門界限,拋棄小團體的利益,共同同。(1)資金流轉風險,它基本出現在那些沒有穩定的利潤來源、高投做好城市建設這個大文章,實現城建融資渠道上的開拓創新。政府應資、高負債、低投資回報的情況下,受企業資產質量和運營效率影響當象重視國有企業改革那樣,重視城建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和城建平較大。(2)償債風險,主要是由於負債結構的影響,導致按期償還銀行台的資本運作。本息出現困難,往往是「拆東牆補西牆」,且受金融貨幣政策的剛性制我們建議,各地可以成立一個象各地改革辦那樣的、超脫於政府約和影響非常大,尤其是資金供給不足,負責結構不合理的企業。(3)部門的市一級的聯席機構,負責領導城建投融資體制改革,對政府重有效資產不斷縮水的風險,是指企業當每年的資金收入不夠償還銀大項目的投資和融資進行協調和推進,並負責投融資創新工作,以提行利息情況下,不斷用平台的有效資產填補缺口,導致企業的有效資高整個地區的城市資產和城市資源的運作效率。產不斷縮水的情況。2、在資源利用方面,要統籌規劃,集中利用的那部分責任,對被審計對象來說只是間接責任。度。積極開展不同形式不同內容的評估活動,對全面提升內審工作的(三)、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工作。為了進一步提高內審工作質質量將起到促進作用。量,建議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要求對內總之,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小學校長審人員進行審計工作規范的培訓,制定一套統一的內審工作的具體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會出現許多新問題、新情況,需要在以後的操作指南,以此作為指導內審人員開展內審工作的依據。如審計工作實踐中不斷地去總結、探索、完善。為了不斷完善中小學校長任期經流程、審計文書格式、審計案卷的歸集整理等方面,從而進一步提高濟責任審計,內審人員應該認真學習和借鑒審計工作的新理論,堅持審計工作的質量,防範審計風險。與時俱進,積極創新,要牢固樹立「服務經濟,服務教育」的新觀念,強(四)、內審部門應積極利用各種不同形式的評估活動,充分發揮化依法審計意識,學習教育審計工作中的先進經驗,探索和運用先進「以評促改,以評促建」的積極作用。考評活動不僅使內審部門在迎評的審計觀念、技術方法,不斷激發創新意識,營造創新氛圍,提高教育中促改促建,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領導對內審工作的重視程內審工作的質量和效率。22城市建設2009年總第41期�4�5�0�0�3�8�1�4 財經論壇CONSTRUCTION在高速公路項目中計量工作的一些體會湯淳1湯榮英21.長江重慶航道工程局;2.重慶實力公路開發總公司摘要:中國高速公路建設已逐步形成了一個開放的市場,其工程管理的各個方面制度化、合同化、規范化,而且基本均引用了國際上通用的FIDIC條款對工程施工進行管理。基於這種管理模式下筆者結合所參與項目的情況,對高速公路項目的計量工作前期准備、工作內容及方法等進行全面的總結,並淺談了一些個人經驗和體會,以期為相似工程提供參考借鑒。關鍵詞:高速公路;計量工作;經驗體會中國高速公路建設在上世紀80年代末起步,歷經20年的快速其要求,嚴格按本合同計量細則的規定進行計量,不能按習慣方法。發展,已逐步形成了一個開放的市場,其工程管理的各個方面也制度哪些工作項目該計,哪些工作細目已包含在相應的清單項目里,如涵化、合同化、規范化,而且基本均引用了國際上通用的FIDIC合同條洞、擋牆的土石方開挖做為附屬工程,不予單獨計量支付,預應力砼款作為其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工程施工進行管理。根據合同的模板、錨夾具、張拉、壓漿和養生等不予單獨計量支付,這些都要有的要求,生產過程中的資金來源必須通過計量支付來實現。因此工程充分的了解。在這基礎上更要積極尋找哪些項目是在規則內可以爭計量支付是公路工程施工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其目的在於確定和計取單獨計量的,保證合理的利益。如筆者所在項目上,原先的合同內算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並按合同中有關支付規定取得工程費用,在預制T梁和空心板的預埋鋼板沒有單獨列為計量項目,後來經過多工程施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所謂計量,就是按合同規定的條件次與業主和監理的溝通和據理力爭,最終業主同意將其作為新增項與方法對已完成的工程數量進行測量與計算,並予以確認。所謂支目單獨計量支付,就此可計A3鋼板43噸多。像類似的項目申請上付,就是在確認工程數量的基礎上,按合同規定和清單單價計算出金報了10多項,雖然有些被業主否定了,有些還在繼續申報,但只要是額,對承包人進行付款。本文結合作者在武水高速公路B9合同段施我們去爭取了就有可能變成效益,不爭取那也就是白白流走了。作為工管理實踐經驗,談談在這種規范化、合同化的操作模式下大型工程一名計量人員還應該全面熟悉施工圖,做好工程量的復核工作,並且計量工作的一些個人體會。截止目前本項目部已計量金額2.5億元,要建立完整詳細的計量台帳。占變更後合同總價的93%。二、計量的原則和程序一、計量支付的前期關聯工作1、計量依據計量支付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問題,要做好計量支付工作,首先必1)工程量清單及說明;2)合同圖紙;3)工程變更令及修訂的計量台須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其次必須熟悉有關的合同管理文件,如帳;4)合同條款;5)技術規范;6)有關計量的補充協議;7)索賠時間/金額《合同書》、《技術規范》、《監理實施細則》等,通過熟悉了解這類文件審批。可以明晰高速公路計量的方法和程序。尤其要細讀《技術規范》裡面2、計量原則:的計量規則,對各個工程量清單項目的計量都作了說明和規定,整個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計量;2)、按合同文件所規計量工作的范圍和內容也都是圍繞著這個開展的,計量時必須遵守定的方法、范圍、內容、單位計量;3)、按監理工程師同意的計量方法目前,每個城市一方面認為缺少資金、缺少資源,但是另一方面,城建平台建議發展的目標。各地對城建資產和城市資源的開發利用很低,缺少對城建資產、城市如現階段,隨著資本市場投融資環境的不斷規范和完善,我國債資源的統一運作和管理的主體,也難以發揮這些資源的綜合效益。如券市場的容量也在不斷擴大,債券以其期限長、成本低的特點,成為各地區上市公司資源、城市的公共物業、城市空間資源(城市廣告、城大型建設項目的重要融資方式。符合發債要求的城建平台企業發行市公共停車場所、場站)、城市旅遊資源、包括土地資源、管線資源等,企業債券,將有效地維持企業負債結構的穩定性,優化負債的期限結都沒有發揮出應有的效益。隨著國家經濟建設的發展和城市化建設構,降低企業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拓寬融資渠道,提高企業整體步伐的加快,所有城市資源的價值也將越來越大。我們建議各地政信用水平,改善企業負債結構,使財務結構更加合理,降低融資成本,府,對自己所在城市的資源和資產情況,要進行統一研究、統一規劃、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使資源配置結構與項目運作周期相吻合。統一管理和統一運作,以發揮城建資產和城市資源的最大效益,降低4、在平台運作上,要大膽創新,形成合力其他方面的建設和融資壓力。城建平台的可持續發展和融資必須要有主導產業的構成、現金我們認為,對城建資產和城市資源進行分析、梳理,重組和整合,流和利潤的支撐,通常情況下,債務融資有賴於資產規模、信譽擔保對發揮城市資源的綜合效益十分重要。目前,由於城市化及城市基礎和盈利能力,而項目融資、股權融資、信託融資等幾乎都是建立在項設施不斷建設,部分城市資源已經從公共消費轉為私人消費,具備了目或公司的未來盈利能力上。為此,對城建平台而言,需要對下屬企資產屬性。目前這些城市資源分布散亂,管理混亂,如果對此進行整業的經營性、准經營性國有資產按照資產規模、協同性、贏利能力、盈體分類整合,通過市場化運作,將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利周期等進行重新整合、分類管理,並運用現代管理的企業制度加強3、在運作方法方面,要積極探索,勇於實踐管理,逐步構築起自己的利潤中心和「現金流」,構建起自己平台的可各地政府應鼓勵城建平台大膽進行市場化融資的實踐,積極探持續、多元化融資基礎,較強的核心競爭力。索城建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新路子。城建平台要機遇與挑戰共存。城市建設232009年總第41期�4�5�0�0�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