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樣建立農村資金迴流的長效機制
一是加快構建農村金融體系。目前,農村金融體系的不完整和農村金融組織的功能不健全正日益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農村經濟發展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影響農業產業化、市場化發展。從縣域實際看,農業發展銀行局限於政策性支農,農業銀行體制上的因素難以提供支農資金,只有農信社在孤軍奮戰。因此,要充分發揮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三駕馬車」作用,當務之急是要按照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對農村金融改革作出的整體部署:加快構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產權明晰、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體系。
二是運用法律手段支持「三農」。盡快制定支農資金管理法規,如《農村投資管理法》,制定縣域內金融機構承擔支持「三農」義務的政策措施,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各類金融機構在縣及縣以下機構、網點新增存款必須有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支持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同時,規范和引導民間金融活動,激活農村金融市場活力,引導社會資金向農村市場流動,壯大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資金實力。
三是提高政策性資金支農比重。首先正確運用貸幣信貸政策支農效應,積極發揮央行的資金調劑融通作用,尤其是擴大對欠發達縣域支農再貸款的投放,緩解支農資金不足的矛盾。其次增加財政支農資金總量,提高財政支農資金在總支出的比重,使國家支農資金穩定增長。
四是切斷農村資金外流渠道。由於資金外流嚴重,承擔支農「主力軍」重任的農信社面臨資金實力不足的困境。面對遍布鄉村大大小小的農村經濟組織、中小企業和廣大農戶的多樣化資金需求,農信社顯然力不從心,資金來源渠道少,吸存能力較弱,資金來源與運用的矛盾十分突出。盡管國有商業銀行撤出農村留下大片陣地,但「吸血機」功能尚未切斷,加上郵政儲蓄機構的吞噬,組織資金舉步維艱。據調查,湖南某縣農信社到2月末各項存款余額6.7億元,僅佔全轄各項存款總額的27.5%,而貸款卻佔全轄總額的48.6%。因此要建立金融支持的補償機制,保證農業領域的內生金融資源在本領域的廣泛使用。在目前市場無法調節的情況下,必須採用政府強制手段保證內生金融資源在本土使用,限制農村資金外流,加快郵政儲蓄資金迴流於農村。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行政督導作用,通過政府協調、牽頭,促使地方涉農單位、「農字型大小」企業在農信社開戶、存放資金,要求農口部門的預算外資金特別是各種農業發展基金、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須存放在農村信用社,擴大農信社資金來源,聚集更多資金以利支農。與此同時,農信社應強化服務意識,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暢通結算渠道,更好地服務於客戶。
五是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小額農貸機制。小額農貸運營成本較高,在財務上其獨立性也較差,為保障其可持續發展,國家財政部門應建立小額農貸補償機制,對目前處於農村資金投放主渠道的農村信用社投放的小額農貸,根據其支持的農業項目的風險程度給予適當的補償,同時,鼓勵商業銀行向農村投放小額農貸,拓寬農村資金迴流渠道。
❷ 農村金融服務站賺錢嗎
農村金融服務站肯定是賺錢的,不然不會有人從事這個行業的。
個人建議:
服務站的所有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夠再進行辦理之前了解相關的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的降低我們的損失,就農村金融服務站來說,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代收快遞,對我們的財產收入也有著非常積極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相應的業務辦理需求的話,一定要攜帶好相關證件前往正規銀行進行咨詢才行,這樣才可以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在生活中如果有交易糾紛的話,也要學會正確處理才行。
(2)廣東省農村金融資金外流擴展閱讀:
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完善,資金的迴流政策離不開國家的支持,建立資金迴流機制應該以政府部門為主體,制定相關的農村資金迴流措施,確保農民存入的資金切實投入到農業生產中,減少資金被轉移的現象。政府和各金融機構主管上級應制定信貸導向,健全貸款制度,用優惠條件吸引金融機構將資金投入農村信貸體系中;建立專項補償基金,減少因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引起的金融損失,保證農村信貸資金的安全,降低資金損失,防止資金外流。
對農村金融機構進行工具創新,首先應該做到對原有金融工具的改造,改變落後的現金結算手段,並逐步引入先進的多樣化結算工具,比如在農村中推廣信用卡、鼓勵村民進行互聯網貸款等等。擴大貸款品種和范圍,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貸款需要。政府要做好政策引導,完善擔保機制,優化擔保業務的流程,完善抵押方式,允許宅基地抵押、林權抵押等等,不斷促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的創新。
❸ 什麼是農村資金外流
農村資金外流就是農民手裡沒錢啦,家窮吸不住寶啊
❹ 為什麼資金外流導致本國貨幣貶值
本國貨幣貶值,假設你有100元,換算為美元為15美元,10天後,你的100元錢只能買以前50元的東西,就等於你現在只有50元錢,即你的錢縮水了。而如果你的錢是15美元,10天後仍然是15美元,購買力不變。資本外流主要是為了保值。
❺ 村鎮銀行出現之前,農村的融資狀況
這是我的課題研究的一部分,吐血給你。
(1、 農村金融服務存在空白點。
截至2007年底,全國在縣及縣以下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共有 108173個,佔全國機構網點總量的 57% ,平均每個縣(市、旗)分布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53.63個,每個鎮(鄉)分布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3.56個。目前我國還存在2868個「零金融機構鄉鎮」,其中2645個在西部地區,佔全國總數的80%。此外,有2個縣(市)、8901個鄉鎮僅有1家金融機構。寧夏回族自治區13個縣(市、旗)中尚有24個鎮(鄉)未設任何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這不僅制約了農村的經濟發展,影響了農民的日常生活,更不能適應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因此村鎮銀行在農村有了生存空間。
2、農村金融競爭不充分。
自1995年至2005年約十年左右,國有商業銀行紛紛收縮農村網點,開始一場對未來農村金融生態影響極大的「集體大出走」;其根本原因在於這些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績效欠佳。亞洲金融危機後,我國政府對國有商業銀行的監管更為嚴格,為了降低不良貸款率,提高銀行的資產質量和核心競爭力,四大國有銀行不得不退出農村金融市場。而現有的農行分支機構現行高度集中的信貸管理模式不利於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農行普遍實行集權式的信貸管理模式,信貸決策權在省分行和地市行,縣支行的信貸權基本被剝奪。由於基層行只有申報推薦權,卻要承受組織資金平衡、收貸收息的責任,在經濟環境欠佳,信貸風險加劇的情況下,基層行無心擴大信貸投入,但為了完成上級行存款任務,商業銀行通過各種途徑,大量組織吸收當地存款上存上級行,造成當地有限的資金被抽走,同時,國有商業銀行把大中型企業以及大中型企業密布的大中型城市作為主要支持對象,將下一級的資金層層向上集中,不斷從基層支行抽取資金回灌大中型城市,而大大忽略了縣域經濟對信貸資金的需求,尤其是對一些能盤活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由於銀行怕擔風險,信貸資金也不敢大膽投入,使中小企業得不到正常發展。目前,只有農村信用社不受貸款審批權上收的影響,可以將吸收存款全部用於當地經濟發展,但大量的資金被商業銀行佔有,信用社規模得不到發展。 組建村鎮銀行,使各行在存款、貸款方面展開合理競爭,有利於廣大農民得到更加便捷、有效的金融服務。
3、民間融資旺盛。
近幾年來,我國民間借貸無論像「合會」這樣有組織的活動,還是互助性質的自由借貸,一直非常活躍,是廣大農民借貸資金的主要來源。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農業產業化發展迅猛,資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機構融資出現困難的情況下,轉而向民間籌措資金。二是發放高息借貸。資金相對比較富裕的農戶、個體戶和中小企業主,在暫時沒有新的資金投向的情況下,為了給閑置資金尋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資金匱乏且又急需資金的企業及個人提供高息借貸;三是村民及親朋好友之間的借貸,這種情況最普遍。有關統計數字表明,中國農村「高利貸」高達8000億~1.6萬億元。另據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對2萬多農戶的調查,2007年的農戶借款中,銀行信用社貸款佔32.7%,私人借款佔65.97%,其他佔1.24%。寧夏各級政府財力有限,有限的資金投入城市建設的份額較大,對「三農」的投入普遍不多,農村經濟發展除了農民自有資金外,主要還是要依靠信貸資金。但是金融部門的貸款規模卻相對萎縮,特別是對「三農」的貸款慎之又慎,有些地方名義上是放貸於「三農」,實際上是挪作它用。各項經濟主體貸款難,難貸款,影響了農村經濟進一步發展。據抽樣調查,寧夏農村獲得貸款的農戶比例僅為16.5%,還有35.5%的農戶需要資金而難以獲取貸款,只能依靠民間借貸。農民人均私人借款215.2元,僅比人均獲取銀行貸款234.6元低19.4元。可見,農村金融市場廣大,信貸需求旺盛。
4、農村信貸投放不足。
隨著外向型農業的發展,農業產業化、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資金需求呈增長態勢,需要金融部門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和支持,而日前的農村金融體系明顯存在組織機構單調、服務功能不全、支持而狹窄等問題。
目前,農村信用聯社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但信用社資本金少,存貸款規模都相對較小,且其他金融機構基本不向農村貸款,再加上郵政儲蓄對資金的「抽水」作用,農村信用社為了支持「三農』,只能依靠拆借資金或支農再貸款,但相對於新農村建設巨大的資金需求,無疑是杯水車薪。此外,農信社的金融產品少,越來越不能適應市場需求。而且農信社的內部管理及開展業務的電子化程度較低,難以適應現代金融業務運行的需要。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信社的效率,甚至制約了當地的經濟發展。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核心是發展經、實現農民增收。國家啟動新農村建設後,廣大農民發展經濟的積極性高漲,普遍希望增加投入搞規模化、集約化農業生產,渴望信貸資金;另一方面,支農項目也非常多,但國家項目要求都比較嚴格,資金投向明確,農民由於現金缺乏,負擔項目自籌部分就很困難,更拿不出流動資金,使項目綜合效益往往顯現慢。同時,農民普遍自身積累少、底子薄,設備少、設施簡陋,基礎設施條件差,改變靠天吃飯的傳統、走集約化之路,必須大力加強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因此,組建村鎮銀行有利於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村鎮銀行投資人也會因為需求旺盛而得到豐厚的回報。
❻ 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分析
對於農村金融體系而言,最重要的功能是把農村剩餘資金轉化為農村儲蓄,再把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投資。
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比較成功的把農村剩餘資金轉化為儲蓄,農村儲蓄在向農村投資轉化過程中受阻,農村較多的資金流出農村。因此,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最大問題是農村資金的外流。閑置資金轉化為農村儲蓄的現狀,我國農民儲蓄率高,我國農民具有較強的儲蓄能力較高的儲蓄率較大的儲蓄額,這是農村金融機構能夠吸收大量存款的根本原因,為農村資金外流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可能。農村儲蓄轉化為農村投資主要表現為貸款,從農業得到的貸款與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及其不相稱。雖然我國農村貸款有了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與農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和其他產業的到的貸款相比,支持率偏低。
改革開放三十年過去了,農業貸款的相對份額不但沒有得到任何改善,而且呈現不斷擴大的趨勢。沒有充分發揮農村金融體系對農業的應有的支持,我國農業貸款仍有巨大的潛力。農村存款大於貸款,農村存款與農村貸款不僅差額越來越大其增長速度明顯加快,存貸款額逐年增大資金外流嚴重。相對於工業城市居民城市,農業比較利益低下,農民收入低,農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捷,造成對農業農戶及農村企業的貸款無利可圖,甚至虧損,一些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無法延伸到偏遠的農村,甚至從廣大農村地區撤出,導致農村金融發展十分緩慢。
目前我國金融體系缺乏足夠規避農業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的機制。由於農業經常面臨巨大的自然風險和變化多端的市場風險,如果沒有相應的規避機制或者規避機制不健全,往往是農業生產者及其有關參與者不得不面臨巨大的難以承受的自然和市場風險。出於理性的選擇,有關的農業參與者會減少對農業的投入,農村金融機構也相應的減少了對農業的貸款。農村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使得農村金融機構難以了解農村企業和個人的資信情況,導致農村信貸過程中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等機會主義盛行,農村金融機構惜貸嚴重,大量資金流向城市和工業。農村金融機構規模小風險大,儲蓄存款向大銀行集中的現象比較突出,制約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也導致大量農村資金外流。
❼ 中國資金外流的原因及處理對策有哪些對國家有什麼危害
一、中國公民在外國工廠、超市、餐廳等場所消費不主動索要發票(很多人根本沒有這個意識),導致外資企業漏稅。
二、外資企業借法律漏洞避稅等。
三、外國通過立法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
四、貪官賭博,捲款潛逃。
等等。
解決第一問題就是要每個中國人在外資企業買了東西,吃了飯等等,請開尊口,要一張發票。
解決第二個問題,就是要中國的立法機構研究對策。
第三個問題我不太清楚,請大家補充。
解決第四個問題就是要健全反腐倡廉的法律及相關監督機制。
❽ 我國農村金融服務中還存在哪些問題
(1)農村金融體系結構與運作機制存在嚴重缺陷,機構網點少。農村金融機內構網點分布不均勻。容在東部地區,網點過於集中,但是在中西部有些鄉鎮都沒有設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
(2)現有農村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還不完善。2003年以來,作為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已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仍存在一系列問題。
(3)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相對來說還是比較高的。比如2007年末,全國縣域金融機構不良貸款平均數達到13.4%,而這個比例高於全國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比例。
(4)產品和服務單一,支農功能不強,農村資金外流嚴重,農民貸款難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等問題依然存在。
(5)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政策性金融和商業金融沒有形成合力,在農村地區進行信貸資金投放缺乏寬松的政策環境和信用基礎。
❾ 農村資金外流的原因有哪些
在農村的資金外流可能是個別情況,現在城鎮化建設比較快的。而且政府對農村的支持很大的,現在資金外流很正常,是投資階段。收益期就會資金迴流的。
❿ 什麼叫做農村金融邊緣化
農村金融邊緣化,是指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農村金融相對於國家金融的發展主流被嚴重削弱,其發展空間受到嚴重擠壓,難以發揮好支撐農村經濟的主力作用。從當前來看,我國農村金融資源供求正沿著兩個極不對稱的方向發展。一方面是農村經濟的快速成長對金融資源的需求不斷擴大;另一方面,我國經濟體制內正規金融的資金供給渠道卻面臨著不斷減少甚至資金「抽血」的威脅。具體地看,這種邊緣化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縣級金融機構大幅撤銷,導致農村金融體系嚴重萎縮。縣級及以下營業機構和網點,將經營重心轉向大城市、大行業、大企業、大客戶、大項目,加速了農村金融邊緣化。
二是銀行信貸資金投放不足,農村資金大量外流。倖存下來的縣級以下營業網點普遍被剝奪了貸款決定權,變成單純的吸存窗口,存款大多通過上存流向城市。郵政儲蓄在農村的貸款業務發展也不足。農村資金的「非農化」,使飽受資金短缺困擾的「三農」資金供給雪上加霜,農村信用社雖然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但因其資本充足比率低,不良資產比率高,對「三農」的支持顯得力不從心。
三是機構縮減,農村金融的服務功能弱化。面向農村的信用社只有最基本的存貸款業務,且貸款手續繁雜,貸款利率一浮到頂,加重了農民負擔。農村信用社依然鍾情小額農貸,不能根據種植和養殖產業化的周期規律來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和期限。農村金融服務功能的弱化,使金融機構對農民的服務水平很低,農民幾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金融發展的成果。
四是農村保險業嚴重落後。農業生產周期長,受自然因素的影響大,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不強。實現農業產業化,確保農業穩定和發展,迫切需要保險業保駕護航。但我國的農業保險一直處於停滯不前的狀態。農業保險的保費收入,尚不足全國財險保費收入的1%,難以應對「三農」風險需求。
同時,服務農業的銀行「移情別戀」的現象十分嚴重。我國成立農業發展銀行的初衷是國家用專項貸款對糧、棉、油等農業戰略性物資實施壟斷性收購以保護農民利益,但在棉花、油料及部分糧食作物已經市場化收購後農業發展銀行的原有職能並沒有做出相應調整。農業發展銀行支持農業、幫助農民、振興農村的政策性金融作用不但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反而逐步萎縮。原以支持農業發展為主的國有專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其貸款余額中支農份額也急劇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