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團伙非法集資詐騙金額達8萬,吸收公眾存款5億,數罪並罰嗎
問:團伙非法集資詐騙金額達8萬,吸收公眾存款5億,數罪並罰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發現非法集資行為可以報警處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② 非法集資22億的女人 怎樣處理非法集資詐騙
按照刑法規定的「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22億元屬於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對集資詐騙罪的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③ 欺詐,詐騙,非法融資,非法集資類這類案件如果發生最佳的報案方式有哪些
對於欺詐,詐騙非法融資,非法集資等金融類詐騙方式,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公安局110的普通報案,由派出所進行處理。
2.直接向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報案,經偵大隊負責金融犯罪的處理。
3.向公安局和縣區市政府的掃黑除惡辦公室報案,提交證據材料,如果受到重視的話,就會指示公安局緊急處理。
④ 非法集資詐騙案有三千多人是每一個人的受害者都要到經偵去做惡案件筆錄嗎
從法律上來講,應該如此,因為:一是對違法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需要,二是公安機關立案、檢察院公訴、法院判決程序的需要,三是返還受害者財產的需要,等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⑤ 涉嫌資金融資詐騙案,已經被公安局拘留了
可以去問問人是否拘留了,如果拘留了問問公安機關涉嫌的罪名,還可以去看守所給他送日常用品其實拘留的話如果不涉嫌泄密是應該通過郵寄或是其他送達方式給家屬或是單位送達拘留通知書的。
⑥ 我的錢被非法融資詐騙了,請問我怎樣才能追回我的錢
你現在唯一能做的是報警,由公安機關調查處理,非法融資詐騙也是警方打擊對象,
⑦ 非法集資詐騙了三千萬大概怎麼判
集資詐騙3000萬,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⑧ 關於女子涉嫌集資詐騙超12億死刑未核准 改判無期事件的介紹
原標題:最高院未核准集資詐騙犯蘇葉女死刑鄂爾多斯市中院重審改判其無期徒刑
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3日電(記者湯計劉懿德)涉嫌集資詐騙12.29億多元,實際集資詐騙5.53億多元的蘇葉女,因犯集資詐騙罪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2013年的一審、二審中判處死刑,但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復核中認定蘇葉女有自首情節,將案件發回重審;2017年1月3日上午10時,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蘇葉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鄂爾多斯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1月25日依法作出(2012)鄂刑二初字第19號刑事判決,判處蘇葉女死刑,被告人蘇葉女不服,上訴至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於2013年10月17日依法作出(2013)內刑二終字第24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復核中認定蘇葉女有自首情節,於2015年3月30日依法作出(2013)刑二復74503010號不予核准刑事裁定,將蘇葉女案發回內蒙古自治區高院重新審判。
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又於2015年10月22日裁定,將蘇葉女案發回鄂爾多斯市中院重新審判。鄂爾多斯市中院依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於2016年6月23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鄂爾多斯市中院重新審理查明,2006年被告人蘇葉女開辦俏姿美容院後,在沒有資金保障的情況下,以投資煤礦為由,以月4-5分的利息為條件,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並將吸收回來的資金融資給了高俊亮。後因高俊亮無法返還本金及利息,造成蘇葉女巨額資金虧空。蘇葉女為了償還前面借款人的本金及利息,虛構事實,以投資煤礦、酒店、開發別墅項目、資金周轉等名義,以支付月4-5分的高額利息為誘餌,進行非法集資。
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蘇葉女向集資參與人王莉琴、高翠娥、柴桂娥等327人非法集資人民幣12.29億多元,扣除退還本金及支付利息數額,實際騙取5.53億多元。在集資過程中,蘇葉女因害怕出事燒毀了2006年至2009年10月間的賬目及借款條。
被告人蘇葉女融到巨額集資後,部分用於成立公司、農家樂、養生館、火鍋城,部分用於投資養殖場、煤場,支付蘇自來等人還本付息。同時,用巨額集資款為自己購買房產、車輛(大部分抵頂他人)。集資期間還購買各種首飾、手機靚號、福利彩票,參與賭博等。
2011年9月20日,蘇葉女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蘇葉女非法集資的情況下,在蘇葉女集資過程中,為蘇葉女提供銀行賬戶、存取集資款、收取和退還集資款、出具借條、虛假宣傳、核對賬目,累計幫助蘇葉女吸收資金人民幣12.29億多元。其中任文祥從張雪飛、李雲等10人處低利息非法吸收5679200元,高利息放給蘇葉女,收取利息差價。2011年10月16日被告人任文祥經電話傳喚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案發後公安機關查封蘇葉女及相關涉案房產22處,部分無手續未查封。扣押汽車三輛,現金140萬元及部分黃金首飾等。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蘇葉女在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虛構投資煤炭、開發酒店、別墅等事實,營造其實力雄厚的假象,以支付高額利息為誘餌,採用詐騙方法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
蘇葉女集資詐騙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集資詐騙的事實,構成自首。被告人任文祥在明知蘇葉女非法集資的情況下,為被告人蘇葉女提供賬號、存取集資款、核對賬目、虛假宣傳,幫助蘇葉女非法集資,同時其從張雪飛等10人處非法吸收資金高息放給蘇葉女,收取利息差價,其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蘇葉女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任文祥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五十萬元。同時依法判處查封、扣押的涉案資產依法退賠各集資參與人。
⑨ 普通百姓出現非法融資,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甚至出現詐騙錢財,最低的刑法是多少年
你好!非法集資只是民間的說法,刑法上沒有這個詞! 應該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 依照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來量刑
⑩ 非法融資詐騙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先報案,如果可以破案的話就可以追回,或者追回部分資金,不過也有可能一分錢都無法追回,一旦遭遇網路詐騙破案的幾率比較小,所以目前國家大力打擊電信網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