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融資租賃業務中銷售發票開具給誰
應向承租方開具普通發票。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❷ 融資租賃設備發票如何開具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雲南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雲國稅函[2001]93號)第一條規定,按融資租賃政策規定計征營業稅的必須是經過中國人民銀行或對外經貿部批准、在企業名稱中標明金融租賃字樣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
第二條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對外經貿部批準的企業,從事具有融資租賃性質的貨物租賃業務,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的,應視為貨物所有權已轉移給承租方,按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計征增值稅。
(一)出租方已開具所租賃貨物的銷售發票的;
(二)出租方不作固定資產管理或不提折舊的;
(三)承租方對所租賃的貨物已作為購進固定資產管理或已計提折舊的。
根據以上規定,貴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設備,如果出租方應繳納營業稅,則應開具營業稅發票;如果出租方應繳納增值稅,則應由出租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那種情形,發票都是由出租方開具給承租方。若承租方符合上述條件並按規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❸ 融資租賃服務費可以開增值稅發票嗎
可以的,金融業營改增之後,金融業將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格,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拿銀行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做進項抵扣。而融資租賃公司給承租人開具的銷項發票沒有變化,這就降低了融資租賃公司自身所繳納的增值稅。
❹ 融資租賃銷售方發票開具給承租方嗎
你說的是直租的情況,這種融資租賃分三方:銷售方、出租方和承租方。因為設備款是出租方打給銷售方的,所以發票應該是銷售方開給出租方,而非承租方。
❺ 有關融資租賃開票的問題
要看公司的資質!
增值稅票是銷售,而營業稅票是租金,兩者完全不同,以下提供您一些信息,但是,請您先了解貴司的資質,否則,此題無解.
國稅函[2000]514號文件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國稅函發[1995]656號文件規定,對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 也按融資租賃徵收營業稅.
❻ 融資租賃業務應開具什麼發票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合同中未明確最終是否轉讓所有權的,前先租賃業務繳納營業稅,開具地稅發票,最後若按殘值購買所有權的,應按殘值繳納增值稅,開具國稅發票。若不轉移所有的,全部開地稅發票。
❼ 關於融資租賃開發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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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開汽車銷售發票嗎
形成
大約1984年,中國已經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的第5年,計劃經濟的體制並沒有完全改變。盡管有個體經濟的出現,但絕大多數企業還處於「國有」階段,國家的經濟實力還沒走出百廢待興的局面,租賃行業還沒有法律、法規,中國的經濟剛進入第一輪高潮。當時汽車的總體使用情況偏向於極少數的高層領導。局級幹部用的是「上海牌」轎車,部級幹部用的是「紅旗牌」轎車。企業擁有汽車還受到數量和相應級別限制。「貼近客戶,追求卓越,敏於創新,成就安心」的核心價值體系一直為德國大眾汽車租賃所積極倡導,它的長期租賃模式、售後服務業務和替代性出行解決方案以大眾汽車的理念和產品研發能力為依託,關注細節,關注客戶的體驗。那時租賃公司剛成立不久,到底開展那方面的租賃業務也不太明確。此時國家的政策也逐漸開始允許進口汽車。於是租賃公司就涉及汽車融資租賃層面,當時全國只有10家允許進口汽車的企業,其中就有2家是融資租賃公司。
他們依靠各種途徑,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進口汽車後高價、短期「租」給企業。這就是最早期的汽車租賃服務。當然隨著中國汽車金融的發展,出現了"以租代售"、以融資租賃業務為主體的汽車金融模式。
開展模式
汽車融資租賃[1] ,涉及到汽車廠商,銀行,保險公司,加盟商和客戶的多方面緊密合作。形成包括本公司在內的六方金融網路,最終達到六方共贏。客戶提出融資租賃要求,本公司作為金融平台提供客戶指定車輛,同時客戶只需按照合同按月交付租金,既可享用高級汽車服務。
其工作流程:通過與銀行和加盟商的資金融合,向汽車廠商購買客戶指定汽車,加以保險公司配合,滿足客戶的購車需求,並收取租金以回報銀行和加盟商。
而在商戶和客戶可享受的權利方面:
商戶享受的權力
有著豐厚的資源可共享,如龐大的「租車網」注冊會員、開展異地租車業務、額外渠道贏得租車客戶、不必擔心客戶的信譽問題(「車車網」高級會員由本公司提供擔保)、與異地汽車租賃公司建立戰略聯盟關系等。
會員客戶享受的權力
網路租賃客戶的權力:簡單易操作的定租流程、方便實惠的異地租車、高信譽的租賃公司、保險咨詢、高效險後服務、24小時路面救援、「車車網」各類優惠活動
融資租賃客戶的權力:不必交付首付款、公司報賬時不必擔心動產問題、控制強大的現金流、優質維修服務、代繳罰單服務、保險咨詢、高效險後服務、24小時路面救援、「車車網」各類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