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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務准備金

發布時間:2022-03-31 06:07:08

❶ 什麼是信託賠償准備金

信託賠償准備金是信託公司交給信託業協會的風險准備金。防止項目出現問題的時候。沒發給投資人交待。所以信託業協會專門成立了這樣一個基金來保護信託產品。相當於給信託產品買了一個保險。一般是需要信託公司向信託業協會交產品規模的1%做為准備金。項目結束的時候,退給信託公司。

❷ 什麼叫存款准備金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deposit-reserveratio。存款准備金,是限制金融機構信貸擴張和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資金。存款准備金的比例通常是由中央銀行決定的,被稱為存款准備金率。超額存款准備金是金融機構存放在中央銀行、超出存款准備金的部分,主要用於支付清算、頭寸調撥或作為資產運用的備用資金。
定義
存款准備金(Deposit Reserve) , 存款准備金
就是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各商業銀行按一定的比例將吸收的存款存入在人民銀行開設的准備金賬戶,對商業銀行利用存款發放貸款的行為進行控制。商業銀行繳存准備金的比例,就是准備金率。
簡介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准備金本來是為了保證支付的,但它卻帶來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產品」,就是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職能,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現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目的
實行存款准備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商業銀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銀行存款時,能有相當充足的清償能力。自20世紀30年代以後,存款准備金制度還成為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進行控制的一種制度。中央銀行控制的商業銀行的准備金的多少和准備率的高低影響著銀行的信貸規模。這個制度規定,商業銀行不能將吸收的存款全部貸放出去,必須按一定的比例,或以存款形式存放在中央銀行,或以庫存現金形式自己保持。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重,稱為准備率。
組成
在現代金融制度下,金融機構的准備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自己的業務庫,另一部分則以存款形式存儲於央行,後者即為存款准備金。 存款准備金分為「存款准備金」和「超額准備金」兩部分。央行在國家法律授權中規定金融機構必須將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交存央行,這個比率就是存款准備金率,按這個比率交存央行的存款為「存款准備金」存款。而金融機構在央行存款超過存款准備金存款的部分為超額准備金存款,超額准備金存款與金融機構自身保有的庫存現金,構成超額准備金(習慣上稱為備付金)。超額准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是超額准備金率(即備付率)。金融機構繳存的「存款准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動用的。而超額准備金,金融機構可以自主動用,其保有金額也由金融機構自主決定。一般,人們只研究存款准備金率的提高或降低,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業務規模變化,進而對貨幣供給的影響,而沒有研究「存款准備金」運營問題。
特點
「存款准備金」的特點是典型的規模可測、可控資金,只要 存款准備金
「機構專業」,「規模合理」,「科學運營」,就會發揮既能控制「熱錢」、「准熱錢」,又能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獨特作用。
好處
雖然「存款准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動用,但存款准備金也是財富,是財富就可考慮其科學運營的問題,特別是存款准備金的長效運營,如果運營的好,會給國家帶來很大的好處。
編輯本段起源
銀行(bank)起源於板凳(bench)。起初只是兌換貨幣,後來增加新業務,替有錢人保管金銀,別人把金銀存放在他的保險櫃,它給人開張收據,並收取一定的保管費。天長日久,有聰明人看出其中門道,雖然每天都有人存,有人取,但他們的保險櫃里,總有些金銀處於閑置狀態,很少有保險櫃被提空的情況。於是兌換商玩起「借雞下蛋」的把戲,別人每存一筆錢,他們只在手中保留一部分,剩下的則悉數貸出去。被兌換商保留在手裡的那部分金銀,就是後來的存款准備金。 中國的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來的,至今存款准備金率經歷了二十六次調整(1984-2004年僅調整8次,2005年0次,2006年3次,2007年至今15次)。最底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備金率由8%下調到6%;最高一次為2008年6月由16.5%上調至17.5%。
編輯本段職能
存款准備金的四種職能: 通過建立存款准備金制度,有助於在流動資產狀況發生變 存款准備金
動時穩定隔夜利率--緩沖職能; 為中央銀行提供了准備金需求的一個來源,從而可以補償通過自發性因素產生的流動性資產供給--流動資產管理職能; 可以被作為一種控制貨幣總量的手段--貨幣控制職能; 可以被認為是中央銀行收入的一個來源--收入或稅收職能。
編輯本段作用
准備金本來是為了保證支付的,但它卻帶來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產品」,就是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職能,並最終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金融制度演進到今天,原來的「副產品」已經成為「拳頭產品」,上升到了主要地位。准備金保支付的作用倒不那麼顯山露 存款准備金
水了,因為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商業銀行融通資金的渠道越來越寬,應付客戶提款,已經不像早期那樣過分依賴准備金了。 最簡單的說,就是各家銀行需要交給人民銀行保管的一部分押金,用以保證將來居民的提款,而如果押金交的比以前多了,那麼銀行可以用於自己往外貸款的資金就減少了。
編輯本段影響
1、銀行:由於資金減少,貸款利潤會減少,這對於目前仍然以存貸利差為主要利潤來源的銀行的業績有一定影響;另一方面,會催促銀行更快向其他利潤來源跟進,比如零售業務、國際業務、中間業務等,這樣也會進一步加強銀行的穩定性和盈利性。 2、企業:資金緊張,銀行會更加慎重選擇貸款對象,傾向於規模大、盈利能力強、風險小的大企業,這會給一部分非常依賴於銀行貸款的大企業和很多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造成一定影響。強者更強。 3、股市:影響非常有限,幅度比預期低,而且就目前大部分銀行的資金來說,都還比較充裕,這個比例對其貸款業務能力相當有限;另一方面,市場很早就已經預期到人民銀行的緊縮性政策,所以股市在前期已經有所消化,只是在消息出台時的瞬間反映一下而已。 4、基金:沒什麼影響,基本上是隨股市個債市走的。 5、期貨:如果存款准備金下調,則資金流入期貨市場,從而引發短期的劇烈波動。 6、存款:銀行會加大力度推陳出新吸引存款,但對於老百姓而言,沒什麼影響
編輯本段存款准備金率
名詞解釋
金融機構必須將存款的一部分繳存在中央銀行,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備金;存款准備金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比例則叫做存款准備金率。 打比方說,如果存款准備金率為7%,就意味著金融機構 存款准備金
每吸收100萬元存款,要向央行繳存7萬元的存款准備金,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為93萬元。倘若將存款准備金率提高到7.5%,那麼金融機構的可貸資金將減少到92.5 萬元。 在存款准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能將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於發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即存款准備金,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備金制度有利於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隨著金融制度的發展,存款准備金逐步演變為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准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於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將相應減少。 央行決定提高存款准備金率是對貨幣政策的宏觀調控,旨在防止貨幣信貸過快增長。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但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也進一步凸顯,投資增長過快的勢頭不減。而投資增長過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貨幣信貸增長過快。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可以相應地減緩貨幣信貸增長,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一般意義上,存款准備金率這一貨幣工具被認為是比較猛烈的貨幣政策手段。
功能作用
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的真實效用體現在它對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對貨幣乘數的調節。由於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與中央銀行投放的基礎貨幣量存在著乘數關系,而乘數的大小則與存款准備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銀行採取緊縮政策,可提高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從 存款准備金
而限制了商業銀行的信用擴張能力、降低了貨幣乘數,最終起到收縮貨幣量和信貸量的效果,反之亦然。但是,存款准備金率政策存在這樣三個方面的缺陷:一是當中央銀行調整存款准備金率時,商業銀行可以變動其在中央銀行的超額准備,從反方向抵消了中央銀行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的作用;二是存款准備金率對貨幣乘數的影響很大,作用力度很強;三是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對貨幣量和信貸量的影響要通過商業銀行的輾轉存、貸,逐級遞推而實現,成效較慢、時滯較長。因此,存款准備金率政策往往是作為貨幣的一種自動穩定機制,而不是將其當作適時調整的經常性政策工具來使用。
編輯本段中國制度
存款准備金率調整
中國的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後建立起來的,存款准備金率經歷了多次調整。 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按存款種類規定了存款准備金率,企業存款 存款准備金
為20%,農村存款為25%,儲蓄存款為40%。過高的法定存款准備率使當時的專業銀行資金嚴重不足,人民銀行不得不透過再貸款(即中央銀行對專業銀行貸款)的形式將資金返還給專業銀行。 為克服法定存款准備率過高帶來的不利影響,中國人民銀行從1985年開始將法定存款准備率統一調整為10%。 2007年12月25日起,年內第十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到14.5%,達到二十年高點,凍結資金3924億元。十次上調存款准備金回籠資金1.8萬億元。 存款准備金率上調0.5% 中國人民銀行2010年1月12宣布,決定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即從原來的16%上調至16.5%。為增強支農資金實力,支持春耕備耕,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准備金率上次上調是在2008年6月,本次調整為19個月來首次上調。 去年第四季內地銀行信貸暫告平穩後,新年第一周又大幅攀升,放貸已達6000億元。從央行近期動態亦可看出當局對此十分警覺。央行最新實施的一系列舉措均表明中國政府已開始著手處理全球金融危機期間爆炸性信貸增長的副作用。 此前,央行高層已在多個場合暗示今年將啟動准備金率杠桿,以應對通脹預期。去年末,央行行長周小川曾公開表示,盡管國際上希望簡化貨幣政策工具,但中國仍很強調存款准備金率的作用,因中國存在外匯占款、對沖、國際收支平衡等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1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瑞銀預計中國央行將進一步上調存款准備金率 瑞銀稱,上調存款准備金率有助於中國政府實現多重以及持續政策目標;該舉措有助於回籠過剩流動資金,同時不產生像央行票據對短期利率那樣的影響。瑞銀預計央行將進一步上調存款准備金率,但預計第一季度不會上調利率。 該舉措傳遞出央行有意降低適應性的清晰信號,並在不影響實體經濟總體信貸的情況下抑制風險資產。流動性管理的目標可能是最重要的;瑞銀稱,央行尚未發布11月份基礎貨幣數據以及外匯儲備數據,12月份的數據將在更晚的時候發布,但該行認為數據很有可能顯示外資流入強勁增長,從而導致基礎貨幣供應上升。 隨著出口復甦和人民幣升值預期升溫,外匯流入規模只會增大,這要求央行增強沖銷式干預 -換言之,央行必須不斷進行適應性調整。只要外匯流入規模巨大,預計央行將進一步上調存款准備金率。瑞銀認為央行第一季度不會上調利率。
存款准備金制度改革
1998年存款准備金制度改革 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1998年3月21日起,對存款准備金制度進行改革,主要內容有以下七項: (一)將原各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准備金存款」和「備付金存款」兩個帳戶合並,稱為「准備金存款」帳戶。 (二)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從13%下調到8%。准備金存款帳戶超額部分的總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機構自行確定。 (三)對各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按法人統一考核。法定準備金的交存分以下情況: 1.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投資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人民銀行總行。 2. 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其總行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行。 3. 各城市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總行統一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行。 4. 城市信用社(含縣聯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農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按現行體制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 5. 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統一存入其總部所在地的人民銀行總行(或分行)。 6. 經批准,已辦理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外資金融機構,其人民幣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統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銀行分行。 (四)對各金融機構法定存款准備金按旬考核。 1. 各商業銀行(不含城市商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當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每日營業終了時,各行按統一法人存入的准備金存款余額,與上旬末該行全行一般存款余額之比,不低於8%。 2. 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法人暫按月考核,當月8日至下月7日每日營業終了時,各金融機構按統一法人存入的准備金存款余額,與上月末該機構全系統一般存款余額之比,不低於8%。 從1998年10月起,上述金融機構統一實行按旬考核。 3. 各商業銀行(不含城市商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法人按旬(旬後5日內)將匯總的全行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報送人民銀行。 4. 現在執行按月考核存款准備金的城市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暫按月(月後8日內)將匯總的全系統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報送人民銀行。自10月份起統一執行按旬(旬後5日內)報送一般存款余額表的制度。 5. 各金融機構按月將匯總的全系統月末日計表,報送人民銀行。人民銀行定期對金融機構上報的有關數據進行稽核。 6. 從2001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法人每日應將匯總的全系統一般存款余額表和日計表,報送人民銀行。 (五)金融機構按法人統一存入人民銀行的准備金存款低於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額的8%,人民銀行對其不足部分按每日萬分之六的利率處以罰息。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在人民銀行准備金存款帳戶出現透支,人民銀行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金融機構不按時報送旬末一般存款余額表和按月報送月末日計表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八條予以處罰。上述處罰可以並處。 (六)金融機構准備金存款利率由繳來一般存款利率7.56%和備付金存款利率7.02%(加權平均7.35%)統一下調到5.22%。 (七)調整金融機構一般存款范圍。將金融機構代理人民銀行財政性存款中的機關團體存款、財政預算外存款,劃為金融機構的一般存款。金融機構按規定比例將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為法定存款准備金存入人民銀行。

❸ 風險儲備金業務對於信託投資公司的作用

信託賠償准備是指從事信託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用於賠償信託業務損失的風險准備。
信託風險補償作用
1.准許信託賠償准備金存放中資商業銀行、購買國債的同時,准予信託賠償准備金參與風險相對較低的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等金融投資領域,進行投資活動,由此產生的投資收益計入信託賠償准備金,並給予稅收優惠,以激發信託公司管理信託賠償准備金的積極性,達到信託賠償准備金快速積累的目的。
2.准許信託投資公司用信託賠償准備金購買商業保險,一旦信託計劃出現損失,由保險公司按投保額,提供風險補償,放大信託賠償准備金信託風險的補償效用。
3.准許信託賠償准備金參與信託風險緩沖基金的創建。當信託公司信託計劃出現兌付風險時,信託風險緩沖機制啟動,信託風險緩沖基金可對信託計劃進行收購,保證信託計劃按期兌付,起到信託風險的緩沖作用。

❹ 信託公司計提了信託賠償准備金還計提一般風險准備金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30

❺ 信託賠償准備的信託賠償准備金現狀分析[1]

針對當前信託賠償准備金存在的現狀,具體分析如下:
(一)由於受我國信託業法制環境和現有金融信託制度規定的影響,信託賠償准備金未形成系統完整的制度體系。2001年4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頒布,其後國家相繼出台了一系列信託規章制度,信託法制環境得到較大改善,但與《信託法》相配套的信託稅收制度、信託登記制度、信託產品流通制度等仍是空白,信託法制不健全的問題仍十分突出,信託賠償准備金雖然在不同的金融制度中體現,但始終未出台獨立完整的信託賠償准備金制度,即使現有的關於信託賠償准備金的條款規定,也存在較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因此,要充分發揮信託賠償准備金的作用,首先應出台專門詳盡、系統完整的信託賠償准備金管理制度。
(二)我國信託業經歷第5次清理整頓後,信託公司在《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辦法》(通稱一法兩規)的規范約束下開展業務,從信託業整體情況看,信託公司在綜合經營能力、資產管理水平、業務結構調整、信託發售規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均取得較大提高。然而部分信託公司由於歷史原因,仍存在資產質量不高、包袱沉重、產品創新能力不強的狀況,未能形成良性的獲利機制,收益水平低下,甚至多年從未分配利潤,嚴重影響了信託賠償准備金的計提數量,直接造成信託公司信託賠償准備金缺口較大的局面。
(三)2005年信託公司年報披露數據顯示,48家信託公司信託賠償准備金余額1.9億元,較2004年增加8807萬元,增長 86%。增速較快,增量較小,成為信託賠償准備金變化的主要特徵,其根本原因是我國信託賠償准備金基數太小,稍有增量,就會顯示出較高的增長比例。即使按照2005年信託賠償准備金的增長比例推算,48家信託公司信託賠償准備金達到信託管理辦法規定的最高計提限額82億元,需要8年甚至更長時間。2005年信託賠償准備金余額121.9萬元,較2004年增長50%,若照此增長速度計算,兩家信託公司達到信託管理辦法規定的信託賠償准備金最高計提限額1.88億元,大約需要13年左右的時間。因此,如果不改變信託賠償准備金來源途徑單一,缺乏有效自我「造血」機制的局面,信託賠償准備金漫長的積累過程無法避免,我國信託賠償准備金制度優勢將很難發揮。
(四)我國信託業快速發展的良好局面已經形成,信託資產規模將進一步擴大,而信託賠償准備金由於受最高提取限額的約束,信託財產規模與信託賠償准備金比例懸殊的矛盾會越來越大。信託賠償准備金對於超出自身金額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信託產品,一旦發生信託賠償事件,很難形成有效的賠償效果,只能起到「杯水車薪」的作用。因此,信託賠償准備金制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改進,其風險防範作用必將會更加弱化,甚至發展到形同虛設的地步。

❻ 金融企業准備金 與貸款損失准備金是一樣的嗎

  1.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准備金計提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2〕20號):金融企業准備金指:「金融企業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金融資產計提的准備金,包括資產減值准備和一般准備。」其中:

    (1)資產減值准備指"金融企業對債權、股權等金融資產(不包括以公允價值計量並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合理估計和判斷,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賬面價值部分計提的,計入金融企業成本的,用於彌補資產損失的准備金。"

    (2)一般准備,是指金融企業運用動態撥備原理,採用內部模型法或標准法計算風險資產的潛在風險估計值後,扣減已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從凈利潤中計提的、用於部分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准備金。

  2.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銀行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指引》的通知(銀發〔2002〕98號):「銀行應當按照謹慎會計原則,合理估計貸款可能發生的損失,及時計提貸款損失准備。」"貸款損失准備的計提范圍為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具體包括:貸款(含抵押、質押、保證等貸款)、銀行卡透支、貼現、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進出口押匯、拆出資金等。"

  3. 對比可知:

    (1)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計提單位為銀行,金融企業准備金的計提單位除了銀行,還有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2)貸款損失准備金是銀行僅就部分資產(范圍見第2條)計提的損失准備金,而金融企業准備金除了資產減值准備還有根據風險管理要求計提的一般准備。

    綜上可知:金融企業准備金與貸款損失准備金不一樣,貸款損失准備金可以算是金融企業准備金的一種。

❼ 每個銀行的資金都要給中央銀行交准備金么

是的。
商業銀行要向中央銀行交存款准備金是為了央行可以調解貨幣供給規模,保證將來居民的提款。
存款准備金是金融機構為保證金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拓展資料: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資金,金融機構按規定向中央銀行繳納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在中央銀行體制下建立起來的,世界上美國最早以法律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准備金。存款准備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證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後才逐漸演變成為貨幣政策工具,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供應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
1998年存款准備金制度改革
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1998年3月21日起,對存款准備金制度進行改革,主要內容有以下七項:
(一)將原各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准備金存款」和「備付金存款」兩個帳戶合並,稱為「准備金存款」帳戶。
(二)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從13%下調到8%。准備金存款帳戶超額部分的總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機構自行確定。
(三)對各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按法人統一考核。法定準備金的交存分以下情況:
1.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投資銀行、中國民生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人民銀行總行。
2.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福建興業銀行、海南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各總行統一存入其總行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行。
3.各城市商業銀行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總行統一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行。
4.城市信用社(含縣聯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按現行體制存入當地人民銀行分、支行。
5.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由法人統一存入其總部所在地的人民銀行總行(或分行)。
6.經批准,已辦理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等外資金融機構,其人民幣法定存款准備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統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銀行分行。
(四)對各金融機構法定存款准備金按旬考核。
1.各商業銀行(不含城市商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當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每日營業終了時,各行按統一法人存入的准備金存款余額,與上旬末該行全行一般存款余額之比,不低於8%。

❽ 信託公司一般風險准備如何計提

按照不同類型、不同行業,銀監會規定的標准計提。
一般風險准備(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
凈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虧損的
風險准備。
企業(金融)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
1.一般風險准備科目設置
「一般風險准備」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提取風險准備時,貸記本科目;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反映公司提取的風險准備結余。
2.一般風險准備的賬務處理
(1)提取風險准備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風險准備
貸:一般風險准備
(2)用風險准備彌補虧損時:
借:一般風險准備
貸:利潤分配——風險准備轉人

❾ 除銀行外,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也要在央行存入存款准備金嗎

不存,准備金是商業銀行庫存的現金按比例存放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實行准備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商業銀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銀行存款時,能有相當充足的清償能力。這項制度針對的是商業銀行和存款性金融機構,上面這幾個都不是,所以不用存的

❿ 信託公司有壞賬准備金嗎

有,是有銀監會監管。詳細請查閱銀監會網站 凈資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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