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債券作為不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會計處理的不同
您好!
資產類的加上發行費用,負債類的減去發行費用。
不管是資產還是負載,可以這么來看待,先確定付出對價或者收到現金,而後調整相關資產、負債的利息調整科目。
這里糾正一下,債券類的只能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能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權益類的只能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
發行費用計入【投資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
根據實際付出的貨幣等,面值與對價的差額計入對應科目下的【利息調整】
3.應付債券
根據實際收到的貨幣等,面值與收益的差額計入對應科目下的【利息調整】
希望對您有用!
Ⅱ 債券屬於哪個會計要素什麼科目
債券屬於資產類科目:短期投資(一年以內)或長期債券投資(超過一年的投資)。
Ⅲ 股票,債券,商譽,基金,哪個不屬於金融資產
商譽不是資產,商譽就是一種無形資源,是企業持續經營擁有的一種,能使企業獲得未來超額收益的無形資源。它不具可辨認性故不屬於無形資產,它不能獨立存在。
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時進行減值測試。由於商譽難以獨立產生現金流,所以商譽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應當是能夠從企業合並的協同效應中受益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但不應當大於企業所確定的報告分部。
企業進行資產減值測試,對於因企業合並形成的商譽的賬面價值,應當自購買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難以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的,應當將其分攤至相關的資產組組合。
對於已經分攤商譽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不論是否存在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每年都應當通過比較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進行減值測試。
Ⅳ 什麼是「金融資產」
金融即貨幣的資來金融通,是貨源幣流通、信用活動及與之相關的經濟行為的總稱。包括貨幣的發行與回籠,銀行的存款與貸款,有價證券的發行與流通,外匯買賣,保險與信託,國內、國際的貨幣支付與結算等。
金融涉及到金融主體、金融客體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金融主體就是在金融活動中的人和單位,包括投資者和融資者;金融客體就是人們參加交易的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期貨期權等。金融關系就是哪些人有資格發行股票等有價證券,哪些人有資格可以購買相應的金融產品。
Ⅳ 購入的股票,債券是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不是有企業自己劃分的
要看投資當局的購買意向了,一般作為普通投資是放在交易性金融資產
Ⅵ 股票/基金/國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屬於金融資產的哪一類
股票有可能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也有可能屬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債券只能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 基金有可能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也有可能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也有可能屬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轉換公司債券有可能屬於持有至到期投資,也有可能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也有可能屬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Ⅶ 債券類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貨幣性還是非貨幣性
單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它屬於非貨幣性資產,在外邊折算章節,外幣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屬於外幣貨幣性項目,外幣可供出售權益工具屬於外幣非貨幣性項目。
Ⅷ 債券是屬於資產嗎
債券屬於資產。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8)債券屬於什麼金融資產擴展閱讀:
債券的優點:
1、資本成本低
債券的利息可以稅前列支,具有抵稅作用;另外債券投資人比股票投資人的投資風險低,因此其要求的報酬率也較低。故公司債券的資本成本要低於普通股。
2、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債券的利息是固定的費用,債券持有人除獲取利息外,不能參與公司凈利潤的分配,因而具有財務杠桿作用,在息稅前利潤增加的情況下會使股東的收益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3、所籌集資金屬於長期資金
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一般屬於長期資金,可供企業在1年以上的時間內使用,這為企業安排投資項目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
4、債券籌資的范圍廣、金額大
債券籌資的對象十分廣泛,它既可以向各類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籌資,也可以向其他法人單位、個人籌資,因此籌資比較容易並可籌集較大金額的資金。
Ⅸ 債權屬於金融資產嗎
金融資產與債權人權利的區別主要是基於許可權定義的不同,因此債權人的權利具有非常廣泛的權利,而金融資產是對另一項金融資產的付款或權利. 只有一種手段。 它是債權,不一定是金融資產。
因為債權是債權與權利之間的關系,主要涉及的是兩個權利和義務不同的問題。權利的內容不管是債權還是權利所有者,權利都不得自行轉移,不能直接由他人取得,所以要求債權的主要內容是權利的權屬范圍、支付條件或其他權利能力。義務的主要內容是權利的行使和履行,義務是要求權利有一定的內容。比如債權的內容是對於債務人的,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提供一些財產的擔保,也可以提供相應的財產物權,或者提供擔保物權,或者提供其他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