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函和備用信用證有什麼區別
一、保函有從屬性保函和獨立性保函之分,備用信用證無此區分。保函在性質上有從屬性保函和獨立性保函之分,備用信用證作為信用證的一種形式,並無從屬性與獨立性之分,它具有信用證的「獨立性、自足性、純粹單據交易」的特點,受益人在該信用證為准,開證行只根據信用證條款與條件來決定是否償付,而與基礎合約並無關。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適用的法律規范和國際慣例不同。由於各國對保函的法律規范各不相同的,到目前為止,尚未有一個可為各國銀行界和貿易界廣泛認可的保函國際慣例。獨立性保函雖然在國際貿易實踐中有廣泛的應用,但大多數國家對其性質在法律上並未有明確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保函的發展。
2. 信用證和保函有什麼區別
信用證和保函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五點:
銀行付款責任不同
在信用證業務中,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在銀行保函業務中,見索即付保函銀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而有條件保函銀行則承擔第二性付款責任。
適用范圍不同
信用證業務一般只適用於貨物買賣,而銀行保函除適用貨物買賣國際工程承包、投標招標、借款貸款等業務。
對單據要求不同
信用證項下貨運單據是付款的依據,銀行保函項下單據不是付款的依據。
能否融資不同
信用證項下受益人可通過議付取得資金融通,銀行保函不能取得資金融通。
與合同關系不同
信用證與合同是兩個完全獨立的契約。
3. 銀行保函與信用證相比有什麼異同
銀行保函和信用證是國際貿易中的一種支付工具。銀行保函和信用證在很多方面都是相似的,但它們是兩種不同的東西。
一、兩者不同之處有:
(一) 銀行付款的條件不同
信用證確保交易按計劃進行,而銀行保函則在交易不按計劃進行時減少損失。
信用證是在滿足特定條件時銀行所承擔的付款義務。一旦按照信用證上的條款如期完成並得到確認,銀行將會支付資金。這確保只要服務執行,銀行就可以支付款項。
銀行的擔保,就像信用額度一樣,保證了給受益人一筆錢;與信用額度不同的是,只有當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銀行才支付款項給受益人。這可以用來保證當合同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條款時買方或賣方免於遭受損失。
例如,信用證可用於貨物的運輸或服務的完成。賣方可以要求買方在交易發生前獲取信用證。買方從銀行申請信用證,並將其寄給賣方銀行。這個信用證將代替銀行對其客戶的信用,確保准確及時的付款。
當買方收到賣方的貨物,然後遇到現金流困難,不能支付賣方時,可以使用銀行保函。銀行保函會向賣方支付一筆約定的金額。同樣地,如果供應商不能完成交貨,銀行就會向購買者支付商定的金額。從本質上說,銀行保函作為交易中對方當事人的一種安全措施。
這兩種金融工具常常被用於買賣交易中。在供應商與海外客戶沒有建立業務關系時,供應商向海外客戶銷售或購買貨物時使用這些金融工具。這些工具的使用目的是為了降低當事方所承擔的風險
(二)適用范圍不同
信用證一般只適用於貨物買賣,而銀行保函除適用貨物買賣外,還適用借貸款,工程承包,招投標等大型項目上。
(三)需要的單據不同
信用證是需要履行方提供完整的信用證上規定的資料,銀行方可付款,若單證不符,銀行可拒付。而銀行保函是需要索賠書或其他文件證明對方未能執行合同上的義務方可支付約定的金額給受益人。
(四)能否融資不同
信用證項下的受益人可以通過單據議付融資,而銀行保函項下的單據不成為索匯的依據,受益人不能進行資金融通。
(五)與合同的關系不同
信用證和合同是兩個獨立的契約;而出具的有條件的銀行保函,當一方提供了對方失約的聲明或證明時,銀行會對這一聲明進行調查核對,當合同雙方持有不同的意見時,銀行就會被捲入此合同糾紛中。而美國,日本是禁止銀行被牽扯到合同關系中去的,所以一般外貿交易中,需要了解清楚國外法律規定後,再決定是否要開具銀行保函。
二、兩者的相同之處如下:
(一)定義和法律當事人基本相同。
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他們都是由銀行應某項交易合同項下的當事人的請求或指示,向受益人出立的書面文件承諾對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條款規定的書面索賠聲明或其他單據予以付款。
兩者的法律當事人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申請人,擔保人或開證行,受益人。三者之間的法律關系是,申請人與擔保人或開證行之間是契約關系,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以開立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申請書和銀行接受申請而形成;擔保人或開證行與受益人之間也是契約關系,銀行開出保函或備用信用證,受益人接受保函或備用信用證條款即形成契約關系。
(二) 使用目的相同。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都是國際擔保的重要形式。
(三) 性質相同。國際貿易實踐中的銀行保函大多都是見索即付保函,它吸收了信用證的特點,越來越向信用證靠近,使其兩者在性質上日趨相同。
銀行保函和信用證作為國際結算和擔保的重要形式,都是為了解決交易雙方因缺乏了解和新人給交易達成和合同履行造成一定障礙的問題,而由信譽卓著的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作為擔保人開立的,保證申請人履行雙方簽訂的有關商務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的某種責任或義務。
(3)融資保函信用證擴展閱讀:
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也屬銀行信用,是指銀行應申請人或委託人的要求向受益方開出的,擔保申請人一定履行某種義務,並在申請人未能按規定履行其責任和義務時,由擔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額、或作出一定經濟賠償的書面文件。
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保函的規定承擔絕對付款責任。
保函是依據商務合同開出的,但又不依附於商務合同,是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申請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並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務。
銀行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是銀行(開證行)根據買方(申請人)要求及指示向賣方(受益人)開立的在一定期限內憑符合信用證條款單據即期或在一個可確定的將來日期兌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承諾。這種承諾是有條件的,要求提交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和單證必須相符。
4. 想請大家幫忙翻譯一篇融資性保函(外債保函)信用證,正文如下: 謝謝大家啦!
「借款或融資備用信用證」(FINANCIAL 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STANDBY L / C NO。
發行日期:
申請人名稱和地址
受益人/融資銀行名稱和地址
ISSUING BANK:(我行分行名稱)
發行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我行分行地址)
我們在這里發出我們的無抵押的信用證信用證,以您的喜好為限,不超過合計美元(僅限於SAY),超過我們在上述地址上的地址。
此信用可通過與發行銀行的付款,通過認證的SWIFT或測試電報對您的需求美國狀態:
1)索賠所涉及的L / C的數量和日期
2)您索賠的金額
3)與索賠相關的貸款協議的數量和日期
4)您的索賠金額根據貸款協議,代表您的債權人支付的債務余額(請填寫被擔保人即借款人的英文名稱)。
本待售信用證將對您和收款人之間簽署的貸款協議的有效日期產生影響,並且根據您通過認證的SWIFT或測試的電子郵件向美國確認此類協議的日期和參考號碼,通知您。
本L / C外部發行銀行下的所有費用均為受益人帳戶。
不允許多個圖紙。
本L / C不是可轉讓或可轉讓或可轉讓。
UPON到期,請將原始L / C退還給我們。但是這個L / C將成為空,並且在到期時無效,無論原始L / C是否返回給我們。
希望採納!感謝
5. 融資擔保中的信用證擔保是指什麼怎麼操作
一般指備用信用證,國內做保函比較多,備用證用的很少。具體操作的話肯定要去問銀行啦,不過首先你要有授信,或全額保證金
6. 保函有哪些與信用證有什麼區別
1.保函有哪些:(銀行保函) 借款保函、融資租賃保函、補償貿易保函、投標保函、履約保函、付款保函、預付款保函。 2.保函與信用證區別: 銀行保函與信用證都是銀行開立的,同屬於銀行信用,而且都被用於國際貿易中的貨款支付,區別在於: 1. 銀行付款責任不同 在信用證業務中,開證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 在銀行保函業務中,見索即付保函銀行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而有條件保函銀行則承擔第二性付款責任。 2. 適用范圍不同 信用證業務一般只適用於貨物買賣; 銀行保函除適用貨物買賣外,更多的用於國際工程承包、投標招標、借款貸款等業務,因而適用范圍更廣。 3. 對單據要求不同 信用證項下貨運單據是付款的依據,單證不符銀行可拒付; 銀行保函項下單據不是付款的依據,一般憑索賠書或其他文件付款。 4. 能否融資不同 信用證項下受益人可通過議付取得資金融通; 而銀行保函項下單據不成為索匯的依據,也不能作抵押貸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資金融通。 5. 與合同關系不同 信用證與合同是兩個完全獨立的契約; 而出具有條件的保函的銀行,當受益人以對方不履約,提交書面陳述或證明,要求銀行履行賠償諾言時,銀行一般須證實不履約的情況,如果雙方意見不一,保證銀行就會被牽連到交易雙方的合同糾紛中去。有的國家,如美國、日本等,法律禁止銀行介入商事糾紛,故不允許銀行開立銀行保函。
記得採納啊
7. 中國銀行,金融機構能給外國企業進行擔保開信用證保函融資嗎
因為目前國內採取的是外匯管制,因此,境內銀行或金融機構對境外企業開立融資性信用證或保函,需要咨詢外匯管理局——如果政策允許則可,政策不允許則不可。
8. 供應鏈融資,如銀行承兌匯票與保理、保函、信用證、保兌倉、應收賬款質押之間的區別
銀行承兌匯票融資,是將該承兌匯票拿到票據市場或銀行或融資公司做貼現,即該匯票的收款人通過貼現轉讓或「轉賣」給貼現銀行或融資公司,並承擔貼現利息和手續費。
保理融資是收款人將應收賬款的相關債權轉讓給保理公司或銀行,從而從保理公司或銀行獲得一定比例的價款。
保函(一般是指銀行保函)融資是資金需求方,通過轉讓保函的權益,或者要求保函的申請人直接將受益人做成融資銀行,然後從銀行獲得融資。
信用證融資是受益人通過抵押信用證的方式,向銀行融得一定比例的資金。
保兌倉如果是指保稅倉單的話,那麼就是將保稅倉單項下的貨物抵押給銀行,從而獲得融資的方式。
應收賬款質押則是指貸款人以應收賬款作為質押,向銀行貸款。
那麼,他們之間的區別也非常明顯——銀行承兌匯票融資的特點是比較容易實現,因為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譽,所以貼現容易,且融資人所承擔的只是匯票從貼現日起到匯票到期時的利息,以及一些費用;保理融資的特點是需要保理公司或銀行接受申請,並需要調查付款人的資信狀況和作出評估,最後決定是否受理或授信,和支付價款的比例,即價款的比例與收款難度有關,不同難度比例不同——難度越大則收款的比例約越少);(銀行)保函因為同意是銀行信譽,所以,只要做一個貸款手續,支付貸款利息和手續費即可;信用證融資則需要信用證的開證行的信譽較好,融資銀行接受信用證抵押,而貸款的比例約70%左右;保稅倉單則屬於實物抵押,貸款金額同樣需要打折;應收賬款質押,同樣屬於質押貸款,也要打折。
另外,除了保理融資屬於保理公司購買債權,所支付的價款打了較大的折扣,沒有追索權外,其它幾種融資都有追索權,但它們的追索權又有所不同——銀行承兌匯票的追索屬於付款人不履行付款義務,根據票據法匯票受讓人對匯票的轉讓人實施追索權;而其餘屬於貸款性質,所以,追索是根據貸款法實施追索。
9. 銀行保函和信用證的區別是什麼
銀行保函和信用證的區別主要體現在銀行付款條件、適用范圍、需要的材料以及與合同的關系等方面。
1、銀行付款條件:信用證的目的是為了保證交易的正常進行;銀行保函的目的是在交易無法按計劃進行時盡量減少損失;
2、適用范圍:信用證一般用於貨物買賣;銀行保函一般用於貨物買賣、借貸款、工程承包、招投標等;
3、需要的材料:信用證是需要履行方提供完整的信用證上規定的資料;而銀行保函是需要索賠書或其他可以證明對方未能執行合同上的義務的文件就可以支付約定的金額給受益人;
4、能否融資:信用證項下的受益人可以通過單據議付融資;而銀行保函項下的單據不成為索匯的依據,受益人不能進行融資;
5、與合同的關系:信用證和合同是兩個獨立的契約;而銀行保函是當一方提供了對方失約的聲明或證明時,銀行會對這一聲明進行調查核對,當合同雙方持有不同的意見時,銀行會被捲入合同糾紛中。
拓展資料: 銀行保函和信用證兩者的相同之處
1、定義和法律當事人基本相同。
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他們都是由銀行應某項交易合同項下的當事人的請求或指示,向受益人出立的書面文件承諾對提交的在表面上符合其條款規定的書面索賠聲明或其他單據予以付款。兩者的法律當事人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申請人,擔保人或開證行,受益人。三者之間的法律關系是,申請人與擔保人或開證行之間是契約關系,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以開立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申請書和銀行接受申請而形成;擔保人或開證行與受益人之間也是契約關系,銀行開出保函或備用信用證,受益人接受保函或備用信用證條款即形成契約關系。
2、 使用目的相同。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都是國際擔保的重要形式。
3、性質相同。國際貿易實踐中的銀行保函大多都是見索即付保函,它吸收了信用證的特點,越來越向信用證靠近,使其兩者在性質上日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