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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發布時間:2022-04-02 12:00:10

A. 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文件全文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於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推動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職能,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拓寬項目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培育規范的投資中介服務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完善調控手段;加快投資領域的立法進程;加強投資監管,維護規范的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通過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最終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二、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一)改革項目審批制度,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徹底改革現行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對於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准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准,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並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對於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的項目,政府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各地區、各部門要相應改進管理辦法,規范管理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下放給企業的投資決策權利。(二)規范政府核准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圍,並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未經國務院批准,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准。對於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准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准。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准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並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三)健全備案制。對於《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四)擴大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決策權。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大型企業集團,投資建設《目錄》內的項目,可以按項目單獨申報核准,也可編制中長期發展建設規劃,規劃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准後,規劃中屬於《目錄》內的項目不再另行申報核准,只須辦理備案手續。企業集團要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規劃執行和項目建設情況。(五)鼓勵社會投資。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逐步理順公共產品價格,通過注入資本金、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於涉及國家壟斷資源開發利用、需要統一規劃布局的項目,政府在確定建設規劃後,可向社會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業主。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進行境外投資。(六)進一步拓寬企業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允許各類企業以股權融資方式籌集投資資金,逐步建立起多種募集方式相互補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證券監管機構批准,選擇一些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試點,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建設資金。在嚴格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改革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按照市場化原則改進和完善銀行的固定資產貸款審批和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運用銀團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等多種業務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允許各種所有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國外貸款。制定相關法規,組織建立中小企業融資和信用擔保體系,鼓勵銀行和各類合格擔保機構對項目融資的擔保方式進行研究創新,採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資本實力,推動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機制。規范發展各類投資基金。鼓勵和促進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七)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各類企業都應嚴格遵守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准,不得投資建設國家禁止發展的項目;應誠信守法,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投資風險約束機制、科學民主的投資決策制度和重大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的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三、完善政府投資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范圍。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夠由社會投資建設的項目,盡可能利用社會資金建設。合理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投資事權。中央政府投資除本級政權等建設外,主要安排跨地區、跨流域以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二)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和堅持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資項目一般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咨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並制定合理的競爭規則;特別重大的項目還應實行專家評議制度;逐步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三)規范政府投資資金管理。編制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政府投資資金按項目安排,根據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調控需要,可分別採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等方式。以資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確定出資人代表。要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確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逐步實現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和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四)簡化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劃分審批許可權。按照項目性質、資金來源和事權劃分,合理確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項目審批許可權。對於政府投資項目,採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從投資決策角度只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除特殊情況外不再審批開工報告,同時應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批工作;採用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方式的,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具體的許可權劃分和審批程序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頒布實施。(五)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標准,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按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資金計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管理,對咨詢評估、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實行資質管理,提高中介服務質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後移交給使用單位。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風險管理機制。(六)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有合理回報和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公益事業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於具有壟斷性的項目,試行特許經營,通過業主招標制度,開展公平競爭,保護公眾利益。已經建成的政府投資項目,具備條件的經過批准可以依法轉讓產權或經營權,以回收的資金滾動投資於社會公益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一)完善投資宏觀調控體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在國務院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全社會的投資活動,保持合理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二)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教育、科技、衛生、交通、能源、農業、林業、水利、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戰略資源開發等重要領域的發展建設規劃,包括必要的專項發展建設規劃,明確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總體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發展建設規劃是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努力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引導社會投資。制定並適時調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確國家鼓勵、限制和禁止投資的項目。建立投資信息發布制度,及時發布政府對投資的調控目標、主要調控政策、重點行業投資狀況和發展趨勢等信息,引導全社會投資活動。建立科學的行業准入制度,規范重點行業的環保標准、安全標准、能耗水耗標准和產品技術、質量標准,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三)協調投資宏觀調控手段。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宏觀調控需要,合理確定政府投資規模,保持國家對全社會投資的積極引導和有效調控。靈活運用投資補助、貼息、價格、利率、稅收等多種手段,引導社會投資,優化投資的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適時制定和調整信貸政策,引導中長期貸款的總量和投向。嚴格和規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土地供應對社會投資的調控和引導作用。(四)加強和改進投資信息、統計工作。加強投資統計工作,改革和完善投資統計制度,進一步及時、准確、全面地反映全社會固定資產存量和投資的運行態勢,並建立各類信息共享機制,為投資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建立投資風險預警和防範體系,加強對宏觀經濟和投資運行的監測分析。五、加強和改進投資的監督管理(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詢、投資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都應有相應的責任約束,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完善政府投資制衡機制,投資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能分工,對政府投資的管理進行相互監督。審計機關要依法全面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完善重大項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監督。(二)建立健全協同配合的企業投資監管體系。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質量監督、銀行監管、證券監管、外匯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在建設過程中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及時改正,並依法嚴肅處理。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事中和事後監督檢查,對於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准入標準的項目,以及不按規定履行相應核准或許可手續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其停止建設,並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審計機關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企業投資誠信制度,對於在項目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予以懲處,並公開披露,在一定時間內限制其投資建設活動。(三)加強對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各類投資中介服務機構均須與政府部門脫鉤,堅持誠信原則,加強自我約束,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中介服務。鼓勵各種投資中介服務機構採取合夥制、股份制等多種形式改組改造。健全和完善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行業協會,確立法律規范、政府監督、行業自律的行業管理體制。打破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投資中介服務市場,強化投資中介服務機構的法律責任。(四)完善法律法規,依法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與投資有關的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投資要素合理流動、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的市場環境,規范各類投資主體的投資行為和政府的投資管理活動。認真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財經紀律,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執法檢查,培育和維護規范的建設市場秩序。
附件: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
國務院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B. 如何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

在地方財政緊張、基建壓力大的背景下,投資城市基礎設施的錢從何而來,《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正式頒布。《意見》中明確提出,在政府投入基礎之上,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運營機
制改革,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有合理回報或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可
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
題的決定》中也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
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
在吸引民間資本投資城市基礎建設的道路上,一些外地城市已經走得很遠。北京市發改委近期表示,將引進社會資本推動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軌道交通、城市道路、
綜合交通樞紐、污水處理、固廢處置和鎮域供熱等 6個領域成為試點,擬推出126個項目,引進社會資本
1300億元。武漢市也出台了《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重點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民資參與公路、橋梁、隧道、
水廠、污水處理廠等建設。民間資本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如何使用好這些資本特別重要。

C. 課題: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 加快構建國企投融資平台

中國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回顧與前瞻
郭勵弘
文章認為中國的投融資改革嚴重滯後 ,其原因不僅因為受到國資國企延誤改革的拖累 ,而且還因為它既秉承了傳統計劃經濟最核心的內容 (即政府配置資源 ) ,又在漸進改革過程中衍生出了許多與市場經濟不相容的「特色」。投融資體制改革迫在眉睫。其根本措施是完善出資人制度 ,將投融資管理的重點從項目管理轉向資本市場管理 ,從「投」轉向「融」。文章指出 ,中國投融資改革的總體目標應該是 :建立起針對出資人的資信評價體系 ,以資信等級為依據 ,實施對出資人融資能力的宏觀調控。放棄項目的行政審批 ,形成投資決策、資本決策、信貸決策三權鼎立 ,相互制約各負其責的投融資格局。嚴格金融監管、放鬆金融准入 ,嚴格市場清除、放鬆資本管制 ,培育財務投資者與戰略投資者之間良性互動的資金供求機制。釐清企業制度 ,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D. 重磅!淄博市委、市政府將從「這五個方面」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近日,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構建新舊動能轉換政策體系的意見》,正文如下!
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構建新舊動能轉換政策體系的意見
(2019年2月3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推進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部署要求,精準發力全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現就構建新舊動能轉換政策體系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籌資源加快重點產業發展
1.集中發力培育壯大「四強」產業。統籌財政、創新、人才、金融、土地、能源、環境總量等要素資源,加快培育壯大新材料、智能裝備、新醫葯、電子信息「四強」產業。集中市級扶持工業相關財政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四強」產業創新能力提升、重點項目培育引進、骨幹企業發展、產業集群建設等。〔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各區縣政府(含高新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文昌湖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下同)〕
2.改造提升六大優勢傳統產業。將省技術改造獎補資金與市級技改專項資金統籌使用,加快推進綠色化工、機械製造、新型建材、特色紡織、輕工、陶瓷琉璃六大優勢傳統產業新一輪高水平企業技術改造工程,通過技改項目設備(軟體)購置補助、地方新增財力返還、股權投入等方式給予支持。加大對傳統產業信息化支持力度,加快發展應用工業互聯網,支持企業「上雲上平台」,推進智慧工廠和智能車間建設。(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稅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各區縣政府)
3.加快發展三大現代服務業。集中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現代金融等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服務業骨幹龍頭企業、重點項目和重點園區建設。支持淄博新區金融聚集區建設,對外來金融機構、股權投資基金、私募投資機構等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地區總部、職能中心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縣政府)
4.大力發展「四新」經濟。集中市級扶持創新相關財政專項資金,加快「四新」經濟主體培育、載體建設、服務體系和制度環境建設,重點支持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企業設計、生產、運營等環節的深入應用。完善分層孵化體系,對列入國家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培育)企業和山東省製造業「單項冠軍」、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名單的,給予配套獎勵和融資支持。設立「四新」經濟發展專項基金,對產業關聯度高、帶動作用強的「四新」項目給予支持。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四新」項目,與市級重大項目享受同等扶持政策。(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各區縣政府)
5.加快淘汰低效產能。以鋼鐵、焦化、煤電、化工等行業為重點,落實職工安置、債權債務、財稅金融等去產能配套政策,通過完善綜合標准體系,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准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扎實推進電力行業結構調整,支持符合條件的現有機組實施技術改造。(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法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各區縣政府)
二、扎實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
6.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凡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研發創新載體,在國家級、省級研發平台獎勵資金基礎上,分檔給予配套獎勵。將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范圍從首次通過認定的小微企業擴大到首次通過認定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引導補助。(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各區縣政府)
7.支持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和協同創新。圍繞構建「政產學研金服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集中市級扶持科技發展相關財政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骨幹企業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實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採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支持。企業牽頭承擔或參與實施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和科技創新項目,對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的,「一事一議」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科學技術局、市教育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8.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機構財政補助政策,對促成科技成果在我市轉化的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市財政給予獎勵支持。落實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稅收、貸款風險補償等政策,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機制,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能。(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9.支持眾創空間建設發展。支持行業骨幹企業、科研機構、行業組織建設專業化、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雙創」示範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資金支持。對在三年孵化期內成功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市財政給予配套獎勵。支持大學生「零成本創業」,對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給予一次性扶持。(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教育局、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各區縣政府)
三、加快產業園區和優勢產業集群發展
10.統籌全域產業布局。加強園區產業布局統籌,引導各園區錯位競爭、聯動協作,重點圍繞1—2個主導產業培育特色優勢產業集群。支持淄川和博山等邊界關聯片區融合發展,對重大互聯互通項目,搭建投融資平台,合理確定市級及相關區縣出資比例,優先採用市場化方式推進實施。完善「飛地」項目稅收分享機制,對項目轉出地與項目轉入地實行主體稅收共享。(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各區縣政府)
11.培育特色優勢產業集群。依託重點園區,實施產業集群發展提升行動。對獲批的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省級優勢產業集群,以及入圍省級「十強」的產業集群,在省級獎勵基礎上,市財政給予配套支持。對區縣集約程度高、創新能力強、資源節約效果顯著、兩化融合程度高且發展潛力大的支柱產業集群,給予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12.激發園區發展活力。完善園區管理體制機制,全面推行「區轄鎮」模式和扁平化管理。創新園區運營機制,建立按崗定薪的績效薪酬制度,對高層次人才實行特崗特薪、特職特聘。建立重點園區「畝均稅收」領跑者激勵機制,開展以「畝均稅收」為主的績效評價,根據省級評價結果實施分檔激勵,激勵資金主要用於改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開展招商引資等。(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各區縣政府)
四、強化動能轉換支撐
13.強化人才支撐。落實「人才新政23條」及重點人才計劃,加快引進國際國內一流或頂尖創業人才團隊。對新建設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在建站支持基礎上,根據運行情況和成果轉化成效,再給予支持。加大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引進支持力度,對國內外知名大學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強企業等在淄設立或共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總部或研發機構,並引入核心技術、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市財政給予資金支持。(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學技術局、市教育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投資促進局)
14.強化項目支撐。聚焦「四強」產業,加大招商力度,對「四強」產業招商引資項目考核認定在原有基礎上上浮10%,對重大招商項目實行「一事一議」專項扶持。健全完善「要素資源跟著項目走」保障機制,對市重大項目審批手續實行「容缺受理、後置補齊」,各審批部門先行提出項目模擬審批意見,在選址土地徵收為國有、完成施工圖審查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後,企業書面承諾限期補辦相關手續,可先行開展項目開工前期工作。項目取得土地後,各審批部門立即出具正式審批文件,實現項目「拿地即開工」。項目竣工後加強後期監管和信用監督。入選全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庫省重點項目、優選項目並落地實施的,市級相關財政扶持資金優先給予支持。(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投資促進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區縣政府)
15.強化領軍企業支撐。集成政策、土地、資金、人才等要素資源,精準扶持工業企業50強和創新型高成長企業50強,打造一批核心競爭力強、規模與品牌優勢突出的領軍型企業。設立市級企業並購重組引導基金,支持上市公司、龍頭骨幹企業通過並購或引進戰略投資做大做強。支持央企省企與地方融合發展。積極穩妥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國有企業做深做精主業。(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投資促進局,各區縣政府)
五、積極創新保障方式
16.加強財稅金融保障。全面落實各級減稅降費、支持創新創業等政策措施。強化財政體制引導,加快構建與新舊動能轉換成效掛鉤的轉移支付分配、績效評價與預算安排掛鉤等機制。加大專項資金整合力度,統籌中央和地方財政相關專項資金,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全力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項目建設和主導產業發展。充實壯大市級新舊動能轉換基金規模,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領域投入,確保每個「四強」產業至少建立一支基金。(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各區縣政府)
17.加強要素資源保障。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方法,建立市場化、差別化的土地、水電氣等資源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對市優先發展產業生產要素依法優先供給。對市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重大工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的70%執行。土地摘牌後,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探索推行「標准地」供地制度。拓展能耗空間,全市能耗消費增量指標優先保障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建設。(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各區縣政府)
18.加強營商環境保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和「3545」專項改革。全面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實現市場主體全程電子化登記。建立和實施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並向社會公布,不得向企業收取收費目錄清單以外的費用。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提高政策針對性和實效性。大力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在各行業各領域全面建立信用記錄,加大守信聯合獎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力度,營造良好信用環境。(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等)
新舊動能轉換政策體系由市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綜合試驗區建設辦公室定期督導,推動政策落地實施。各牽頭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於2019年3月底前制定政策落實配套實施細則。要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形成正向激勵導向,鼓勵支持部門和區縣大膽創新先行先試,為新舊動能轉換探索路徑、積累經驗。要強化新舊動能轉換政策體系和項目績效管理,對重大政策和項目進行事前績效評估、事後績效監控和評價。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為加快實施新舊動能轉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來源:淄博政務督查)

E. 如何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方面的內容

進一步轉變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建立完善自主決專策、融資渠道暢屬通,職能轉變到位、行為規范,宏觀調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資體制。
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
一是改善管理,充分激發社會動力和活力。
二是完善體制,發揮好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三是創新融資機制,暢通項目融資渠道。
四是切實轉變職能,提升綜合服務管理水平。
五是強化保障措施,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

F. 如何深化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

幾年復來,政府財政融資平台雖然制有所發展,但已經不能適應現行財政和金融政策,無法繼續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籌集政府投資,政府財政融資平檯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急需改造和完善。據《中國政府投融資平台建設模式與發展戰略分析報告》建議,欠發達地區城投公司必須告別傳統的發展願景,回歸到「市場經濟」,才是各地政府及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的根本。對縣級平台而言,要進行資源整合,將政府資源、資本通過市場化模式,以「產業合營、區域合作」的思想,以實實在在的產業為基礎,從政府性的投融資主體、投融資平台向市場化的產業發展運營平台轉變。

G. 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

具體內容還沒有對社會發布,還需要經表決通過才能公布。

H. 結合經濟生活說明投融資體制改革將如何激活社會資本的作用(高中政治)急,謝謝

投融資體制改革:堅持、完善和發展了我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有利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小微型企業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利於打破行業壟斷, 積極引入競爭機制,讓各種所有制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有利於推進所有制結構的調整和優 化,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I.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內設處室

組織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委機關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承擔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辦、信訪、財務、政務公開、安全保密、資產管理等工作。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組織研究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承擔有關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承擔相關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承擔組織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的有關工作。 研究提出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
編制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
統籌協調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參與全省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等有關前期論證工作;
協調擬訂全省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 分析研究全省及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維護經濟安全的對策建議;
組織擬訂全省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出年度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標及相關政策建議,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提出全省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擬訂並協調省級重要物資儲備計劃。 研究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省經濟體制改革;
組織擬訂全省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參與研究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組織實施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實驗區的有關工作;
組織推進全省風險投資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機制;
組織研究全省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承擔全省城鄉統籌發展改革和小城鎮綜合改革的調研與指導工作;
協調指導全省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編制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提出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提出安排省級財政投資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投資計劃,協調指導專項建設資金和政策性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使用方向;承擔省基本建設基金管理工作;
承擔省重點項目建設調控資金、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貸款管理的相關工作;
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全省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承擔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省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備選項目;承擔國外貸款、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編制全省對外招商項目名冊;承擔有關內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 (掛應對氣候變化處牌子)
綜合分析全省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戰略問題,推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提出經濟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省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及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組織協調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全省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和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規劃、防災減災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綜合平衡並協調實施全省資源環境相關領域的規劃;組織擬訂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參與保稅區和各類開發區設立的審核工作;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
監測和分析能源、交通發展建設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銜接平衡全省能源、交通發展規劃,提出有關重點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規劃有關重大項目布局;
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省發展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掛省稀土辦公室牌子)
分析預測工業發展現狀和趨勢,研究工業發展戰略,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匯總編制全省工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承擔車用乙醇汽油推廣、稀土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綜合分析全省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全省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
統籌全省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
組織實施全省重大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工業性試驗和產業化示範工程;
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創新能力平台建設;
提出省級高技術產業化資金使用意見;
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研究提出全省社會發展戰略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提出有關體制改革建議;組織擬訂和銜接平衡全省社會發展規劃,匯總編制全省人口、教育等社會事業發展年度計劃;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勞動就業、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社會保障等發展政策;
牽頭組織開展全省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工作;
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推進全省社會事業發展;
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承擔全省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的相關工作;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銜接平衡、匯總編制全省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管理省級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儲備計劃,指導、監督采購、儲備、輪換和投放;
組織擬訂全省性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和調控市場;
協調全省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承擔全省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協調工作;
參與擬訂全省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
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研究分析我省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
研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以及有關體制改革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全省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承擔全省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債券的審核、上報工作;
參與全省社會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
研究提出全省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調控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
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
承擔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有關監管工作。 擬訂全省重點項目名單,參與項目前期研究和論證工作;
監督檢查省重點項目、省級財政投資的重大項目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控制;
指導協調全省招標投標工作,擬訂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規模和標准;
依法對省重點項目、國家和省政府出資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掛省援藏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省對口支援工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我省對民族地區、中西部地區和重點工程的對口支援工作;提出省對口支援項目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級對口支援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承擔援藏的有關工作。 擬訂全省經濟合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
承擔省際間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協調全省國內招商引資工作和重大經濟技術洽談工作;
負責省際間區域經濟協作組織及友好關系單位的日常聯絡和協調工作;
承辦外省(區、市)駐山東辦事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承擔組織實施相關職業資格制度和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受理各類行政審批事項的申請;
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分辦、協調、督辦和辦理結果的統一送達工作;
負責組織重要行政審批事項聯審會議。 省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組織擬訂全省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相關工作;對國民經濟動員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協調相關重大問題;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承辦省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組織擬訂全省縣域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縣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綜合改革方案和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經濟強縣與欠發達縣對口幫扶工作;
承擔組織實施全省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年度綜合評價及考核工作;承擔加快菏澤發展的有關工作。 研究提出全省鐵路建設發展戰略和政策,編制鐵路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協調解決全省鐵路發展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提出省鐵路建設資金的投向意見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承擔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委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處承擔。
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建設辦公室
負責落實和推進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膠東半島高端產業聚集區發展戰略;承擔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建設的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藍色經濟區發展總體規劃,提出支持藍色經濟區建設、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和一體化發展的重大政策建議,審核規劃區域內由省統籌安排的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產業項目;
承擔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膠東半島高端產業聚集區規劃建設領導小組、規劃建設推進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山東省推進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辦公室
負責研究提出加快推進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指導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工作,承擔山東省推進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山東省對口支援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省對口支援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我省對民族地區、中西部地區和重點工程的對口支援工作;提出省對口支援項目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級對口支援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工作;承擔省對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我委設立對口支援西藏處(掛省援藏辦公室牌子)、對口支援新疆處(掛省援疆辦公室牌子)和對口支援協調處,承辦省對口支援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省宏觀經濟研究院
委所屬社會公益一類副廳級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經濟研究所、社會發展研究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主要職責是:調查研究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及改革問題,為我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提供決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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