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4年新建小微企業,當年營業收入10萬元,營業成本11萬元,利潤-1萬元。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如何申報
今年以來扶持小微企業的舉措,可謂是「大珠小珠落玉盤」,力度大、措施實。 ——既「財政」又「金融」。8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發布,提出來的十項措施劃歸一行三會和財政部、發改委、外匯局
㈡ 如何改善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高的問題
1、充分認識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性。中小企業在充當經濟增長主體、創造就業機會以及優化調整產業結構方面的獨特功能為我國所認可,因此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不僅是商業銀行當前擴大資產規模和贏利總量的現實需要,也是商業銀行為將來培植金融資源和擴大中型客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還是實現社會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通過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政府部門、財稅部門、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責任心和積極性。
2、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同類型、不同行業的中小企業具有不同的融資特點,一是政府和銀行要在政策和實際操作中體現區別對待,其政策扶持的重點是有產品、有市場、有發展前景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對於污染環境、能源消耗高、質量低劣的中小企業,政府下決心採取必要的措施予以關閉。銀行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的方向對部分經濟過熱的行業、夕陽產業和國家調控行業實行信貸退出,並根據企業的發展狀況,在必要時予以清收。二是對於處於創業初期的中小企業,財稅部門應給予減免營業稅和所得稅,政府部門應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出台相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增強中小企業的原始資本積累能力。人民銀行應積極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積極支持和引導中小企業向親屬朋友籌借生產經營資金,以解決中小企業自籌資金困難。
3、建立評價機構,健全信用制度。該機構可由人行牽頭,匯集商業銀行、工商、經貿、司法、稅務等部門,對中小企業的合同信用、質量信用、勞動信用、環保信用、納稅信用、司法信用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信息進行全面評價,以解決在融資問題中的信息不對稱以
至產生「逆向風險」和「道德風險」,同時也可減少商業銀行貸款審查的難度和監督的成本,減少交易的相關費用。逐步建立民營企業良好的信用環境和秩序。
4、創新金融產品,加強金融服務。
㈢ 國家如何多措並舉降低民企融資成本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8年1月至7月,民間投資同比增長8.8%,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4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高1.9個百分點。
在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劇錦文看來,對於中小企業的融資、降稅措施逐步落實,將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的活力,提振民間投資保持向好勢頭。
國家多個部門及地方近期密集部署一系列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重點聚焦降低融資成本、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減稅降費等領域。分析人士指出,隨著政策的落實見效,中小企業有望獲得較好的投資發展環境。與此同時,下半年民間投資有望延續向好勢頭。
「國家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政策非常及時,能有效鼓舞中小企業家的投資信心。」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劇錦文說。
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章俊表示,最近國務院和各部委連續出台政策是希望把流動性引入困難較大的中小企業來真正發揮政策的支持效應。
他同時強調,除了通過貨幣財政政策來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之外,目前在中小企業集中的傳統領域都面臨著不同程度的產能過剩,是供給側改革的重點行業和領域,應該加快讓更多領域對民間資本開放,激發中小企業的投資熱情。
㈣ 企業融資成本為什麼高
首先,從小微企業方面看,其所存在的先天性不足是造成其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內在原因。眾所周知,小微企業規模小、競爭力弱、抗風險能力差、管理欠規范,所有這些都使得對小微企業的融資具有高風險,這種高風險性一方面造成資金融出方不願意對小微企業融資,另一方面,即使資金供應方願意對其提供資金融通,也必然要求小微企業支付比較高的「風險溢價」,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小微企業的融資難和融資貴。
其次是小企業相對於其他的大企業而言相關的融資費用也要高一些。比如貸款需要擔保,而有些擔保公司一般的擔保費要到2%至2.5%,這是一個很大的數字。還有比如咨詢費等,所以相關費用高。
第三是銀行籌資成本比較高,並且政策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不夠,比如在財稅政策上,缺乏針對小微企業融資方面的優惠和支持政策,導致銀行不願意自擔風險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所以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
那麼,出現以上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呢?由於造成小微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只有多方共進、多措並舉才能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有效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
第一就是中小企業自身要不斷完善,小微企業應當在治理結構、經營管理、財務制度、信用意識等方面不斷實現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最大限度地滿足銀行的貸款條件,才能有效降低銀行貸款的信用風險。
第二銀行也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採取切實措施減少企業的融資費用和融資成本。銀行要改變過去對待小微企業的態度,重視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服務,把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當做是社會責任,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務和產品。
第三是國家應該加大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扶植力度,盡可能的降低小企業的融資難度和成本,拓寬小微企業的融資渠道,推進小微企業健康穩步發展。
㈤ 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 貨幣政策有哪些空間
「當前我國經濟面臨穩增長和促轉型的雙重任務,這就意味著要開啟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活力,以實現『穩中有轉』的經濟發展目標。然而,長期以來,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居高不下,這也是中央近期再度聚焦這一問題的重要原因。」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李建軍表示。
今年以來,貸款利率和企業債券利率有所下行,整體融資成本較上年末穩中略降,但部分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不易、成本較高的結構性問題較為突出。央行8月1日發布的《2014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以專欄的形式對社會融資成本問題進行了詳細闡述,也為下一步如何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提供了參考。
報告認為,融資難、融資貴的成因非常復雜,既有宏觀經濟因素又有微觀運行問題,既有實體經濟因素又有金融問題,其中債務率較高及風險溢價上升是重要原因,這又與股本融資不足、部分主體存在財務軟約束、經濟增長對投資的依賴較大等體制機制性因素有關。報告還指出,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標本兼治。
從今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看,對於緩解實體經濟融資難問題,貨幣政策可謂精準發力。上半年先後兩次定向降准,多次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對「三農」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
李建軍分析說:「6月末M2同比增速已超出二季度GDP名義增速達5.7個百分點,流動性總體充裕,同時,社會融資規模也超預期增長,從資金供給角度看,其實市場並不缺錢。在融資總量總體穩定的情況下,融資難、融資貴更多是結構上的問題。」他指出,這既與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宏觀發展階段有關,也有微觀主體自身、市場環境等多方面原因。
當前,緩解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必須多管齊下。而具體到貨幣政策,其還有哪些空間?「央行本次發布的二季度貨幣政策報告認為,當前融資成本居高不下是結構性問題,而貨幣是總量政策,並不適合解決結構性問題,但這並不意味著貨幣政策對於緩解融資成本問題沒有空間。」來自華安證券的宏觀分析師表示。
采訪中,專家對記者表示,對於貨幣政策來說,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持適當的貨幣信貸和流動性的供應。要繼續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貨幣市場流動性相對寬松。
「為避免企業融資成本上升過快,控制貸款利率上升,促進票據融資和債券發行的成本降低,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應繼續適度加大公開市場資金投放力度,並繼續靈活使用再貸款、再貼現、SLO和SLF、定向央票等定向調節工具,加強對重點金融機構有針對性的調節,在保持市場流動性充裕的條件下,促使市場利率水平平穩運行並小幅下降。」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近日撰文表示。
其次,貨幣政策應在總量調控的基礎上,繼續發揮好「定向」政策和信貸指導等結構性政策的作用,把最有效、最緊缺的資源真正用到最有經濟效益、最能支持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的一些基礎設施項目和企業中。
就此,李建軍建議,首先,要進一步落實好今年以來兩次定向降準的措施,不斷完善後評估機制,從約束和激勵兩方面著手,加強對政策效果的監測和跟蹤。同時,下大力氣盤活社會資金的存量,做到「盤活存量、優化增量」,進一步改善融資結構和信貸結構。
其次,從中長期看,要繼續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通過改革建立市場化的利率形成機制,疏通利率傳導機制,激活市場配置資源的能量,將資金同實體經濟有效對接,從根本上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此外,在貨幣政策中長期著力的同時,還應從金融體系的整體架構上著眼考量,發展多種形式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金融機構來增加資金有效供給,增進市場公平競爭。通過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疏通融資渠道。
相關鏈接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完善金融支持、多措並舉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的問題進行了部署,包括繼續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抑制金融機構籌資成本不合理上升,縮短企業融資鏈條,清理整頓不合理收費,優化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管理,積極穩妥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特色中小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完善商業銀行考核評價體系,大力發展支持小微企業獲得信貸服務的保險產品以及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等十方面舉措。
此後,銀監會和證監會相繼出台通知和措施,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央行也在7月31日的公開市場操作中,重啟14天正回購取代28天品種,且中標利率降低10個基點,進一步明確釋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的信號。從8月1日起,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免收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費、常年財務顧問費等費用,加大了服務收費減免優惠力度。
㈥ 商業銀行時點存款考核合規嗎
按照這個規定,是不合規的。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完善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8〕48號
各銀監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外資銀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9號)有關要求,相關部門聯合建立了加強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相關制度。結合近年來商業銀行業務經營新特點、風險管理新情況,為進一步督導商業銀行合規發展、有效防控風險,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進績效考評
商業銀行應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改進績效考評體系,加強存款的基礎性工作,強化存款日均貢獻考評,從根源上約束存款「沖時點」行為。商業銀行應繼續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績效考評管理,合理分解考評任務。
商業銀行不得設立時點性存款規模考評指標,也不得設定以存款市場份額、排名或同業比較為要求的考評指標,分支機構不得層層加碼提高考評標准及相關指標要求。
二、強化合規經營
商業銀行應進一步規范吸收存款行為,不得採取以下手段違規吸收和虛假增加存款:
(一)違規返利吸存。通過返還現金或有價證券、贈送實物等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
(二)通過第三方中介吸存。通過個人或機構等第三方資金中介吸收存款。
(三)延遲支付吸存。通過設定不合理的取款用款限制、關閉網上銀行、壓票退票等方式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四)以貸轉存吸存。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貸款資金轉為存款;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向「空戶」虛假放貸、虛假增存。
(五)以貸開票吸存。將貸款資金作為保證金循環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並貼現,虛增存貸款。
(六)通過理財產品倒存。理財產品期限結構設計不合理,發行和到期時間集中於每月下旬,於月末、季末等關鍵時點將理財資金轉為存款。
(七)通過同業業務倒存。將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科目核算;將財務公司等同業存放資金於月末、季末等關鍵時點臨時調作一般對公存款,虛假增加存款。
三、增強自律意識
商業銀行應強化自律意識,培育合規文化,倡導公平競爭,抵制不當交易。商業銀行應督促員工遵守行業行為規范,恪守職業道德操守,廉潔從業,嚴禁採取不正當競爭方式,甚至欺騙、行賄、其他方面利益交換和遠期利益輸送等方式獲取存款。商業銀行應充分尊重存款主體意願和服務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與存款主體開展業務。
四、加強存款偏離度管理
商業銀行應加強存款穩定性管理,約束月末存款「沖時點」行為。商業銀行的月末存款偏離度不得超過4%。
月末存款偏離度=(月末最後一日各項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100%。
五、加強監督檢查
(一)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督促並指導銀行落實有關要求,發現商業銀行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按照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有關規定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二)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對存款偏離度不達標銀行,區分情節採取有關措施。對自然年內月末存款偏離度首次超過4%的銀行給予風險提示。對自然年內月末存款偏離度超過4%兩次(含)以上的銀行,自下月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有關規定採取暫停部分准入事項等監管措施,並且作為其年度監管評級參考因素。對自然年內月末存款偏離度超過5%兩次(含)以上的銀行,自下月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規定採取暫停或限制其部分業務等監管措施;並要求其自下月起連續3個月以上提高90天以上存款比例,提高基數為本月90天以上存款比例,提高幅度為月末存款偏離度超出5%的部分。90天以上存款比例=剩餘期限在90天以上存款/各項存款*100%。
(三)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密切跟蹤、及時通報和糾正存款異動較大的銀行。要求存款偏離度超過要求或存款管理不規范的銀行制定詳盡的整改計劃,明確具體的整改措施和時間表,嚴格落實整改方案和責任。
(四)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督促並指導商業銀行將存款偏離度作為扣分項納入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區分嚴重程度相應扣減績效考核評價得分。
本通知所稱存款為一般性存款,不包含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款項。本通知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參照執行。銀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對特定機構的存款偏離度監管另有規定的,依照相關規定執行。2014年9月11日印發的《中國銀監會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加強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辦發〔2014〕236號)同時廢止。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018年6月8日
㈦ 存款偏離度的監管層表態
2014年7月25日,尚福林在召開的2014年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暨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議上,談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時表示,進一步改進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辦法,從制度源頭遏制「沖時點」沖動。
尚福林指出,對期末、期初指標波動過大,或與日均指標有明顯差異的,可採取高管談話、限制准入、降低監管評級、罰款等監管措施,以降低「沖時點」意願;研究商業銀行負債業務管理辦法,進一步落實日均存貸比監管,完善監測通報制度;嚴禁表內外業務互轉、甚至直接調整會計科目等弄虛作假行為,堵截「沖時點」通道。 2014年8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完善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商業銀行糾正單純追逐利潤、攀比擴大資產規模的經營理念,優化內部考核機制,適當降低存款、資產規模等總量指標的權重。發揮好有關部門和銀行股東的評價考核作用,完善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評價體系,合理設定利潤等目標。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偏離度指標,研究將其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評價體系扣分項,約束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沖時點」行為。
㈧ 企業融資成本高原因有哪些
通常情況下,融資成本指標以融資成本率來表示:融資成本率=資金使用費÷(融資總額-融資費用)。這里的融資成本即是資金成本,是一般企業在融資過程中著重分析的對象。但是光看資金成本,不能完全滿足現代理財的需要,我們應該從更深層次的意義上來考慮融資的幾個其他相關成本。
1、機會成本
如果是企業內源融資,一般是「無償」使用的,它無需實際對外支付融資成本。但是,如果從社會各種投資或資本所取得平均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的角度看,內源融資的留存預期年化預期收益也應於使用後取得相應的報酬,內部融資和,所不同的只是內源融資不需對外支付,而其他融資方式必須對外支付以留存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為代表的企業內源融資的融資成本應該是普通股的盈預期年化利率,只不過它沒有融資費用而已。
2、風險成本
企業融資貸款的風險成本主要指破產成本和財務困境成本。企業債務融資的破產風險是企業融資的主要風險,與企業破產相關的企業價值損失就是破產成本,也就是企業融資的風險成本。財務困境成本包括法律、管理和咨詢費用。其間接成本包括因財務困境影響到企業經營能力,至少減少對企業產品需求,以及沒有債權人許可不能作決策,管理層花費的時間和精力等。
3、代理成本
資金的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間會產生委託一代理關系,這就要求委託人為了約束代理人行為而必須進行監督和激勵,期間產生的監督成本和約束成本就是代理成本。另外,資金的使用者還可能進行偏離委託人利益最大化的投資行為,從而產生整體的效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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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國家政府對中小企業有哪些補貼
國家政府對中小企業的補貼政策:
1、支小再貸款: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於開辦支小再貸款支持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通知》。正式在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類別下創設支小再貸款,專門用於支持金融機構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同時下達全國支小再貸款額度共500億元。
2、所得稅優惠:財政部、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徵收還是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的,均可按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減按20%徵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萬元(含10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並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發展專項資金:財政部、商務部、工信部、科技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專項資金的宗旨是,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戰略,彌補市場失靈,促進公平競爭,激發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促進擴大就業和改善民生。專項資金綜合運用無償資助、股權投資、業務補助或獎勵、代償補償、購買服務等支持方式,採取市場化手段,引入競爭性分配辦法,鼓勵創業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公共服務機構等支持中小企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4、支持小微文化企業:財政部、文化部、工信部發布《關於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對於小微文化企業的新的支持政策,將涉及市場准入、減輕稅賦、信貸支持等方面。其中,針對小微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成本較高的問題,意見明確將商業用價變為工業用價,相關花費將由此降低30%左右。
5、小微企業貸款:銀監會出台《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在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著力解決小微企業倒貸(藉助外部高成本搭橋資金續借貸款)問題,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同時,證監會也提出了資本市場扶持小微企業的十條意見,其中,「大力培育私募市場」和「擴大公司債券范圍」備受市場矚目。
6、緩解融資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具體包括以下十方面:保持貨幣信貸總量合理適度增長、抑制金融機構籌資成本不合理上升、縮短企業融資鏈條、清理整頓不合理金融服務收費、提高貸款審批和發放效、完善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直接融資、積極發揮保險和擔保的功能和作用、有序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
(9)評價多措並舉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擴展閱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為了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就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上述計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七條同時停止執行。
三、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規定,抓緊做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同時,要及時跟蹤、了解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新問題及時反映,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