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間借貸有哪些風險,民間借貸的風險有哪些
民間借貸的風險:
一、借款用途的風險。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情節嚴重的還將構成犯罪。如發現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販毒,賭博,等非法活動的,應當予以拒絕。
二、債務人的身份風險。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並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條,以免受騙上當。
三、借款利息的風險。利息風險包括沒有約定利息、約定的利息超過有關規定、約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規定等、約定利息要合法。借貸關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為了賺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約定也是受到國家相關法律的調整。
四、借款履行的風險。借款是否履行,不僅要看借據,更要看付款憑證,因此,在發生借貸關系的過程中,最好通過銀行交付,不要用現金進行交付。
五、訴訟時效的風險。在借貸案件中廣泛適用一般訴訟時效制度。所謂一般訴訟時效,指法律規定的公民向人民法院請求司法保護的期限,自公民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情形的,就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這樣,債權人就喪失了實體勝訴的權利。
2. 民間借貸和銀行理財哪個有風險有個朋友說給我高息,靠譜嗎
建議最好不要民間借貸,民間借貸風險很大。你惦記人家的高利息,人家惦記你的本金,理財重要的是要保住本金。
3. 銀行貸款是不是很繁瑣民間貸款是不是有風險
資金短缺是任何企業都要嚴防出現的「警戒信號燈」,大型企業也不例外。對於大型國企、上市公司、房地產商等大型企業來說,如果出現資金缺口可能會達到千萬乃至上億元的量級。在緊急時刻通過常規途徑向銀行貸款,極有可能因為流程繁瑣、難以變通等原因不能及時拿到貸款。如何快速破解大額貸款難題、幫助大型企業逃離資本困境,另一個答案就是找到合適的民間融資通道。
根據規定,要從銀行獲取大額貸款,必須有抵押物。對於體制內的大型企業來說,以公司資產抵押,公司內部程序就難以審批。如果是民營企業,老闆以個人資產抵押,對抵押物也有一定要求,銀行規定,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也就是說,企業主必須要拿出2倍於貸款的抵押物才能獲得大額貸款,對於企業來說,這往往是有難度的。
但對於企業來說,一旦出現資金緊缺的狀況,如果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對企業可能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此時民間金融公司就成為重要的選擇項。一些有實力的民間金融公司也推出了大額貸款項目,例如睿錦就能做到最快3天放款,有效解決了大型企業的融資難題。
睿錦這款貸款產品——北京大額短期房屋貸款,主要針對的市場目標是大型國企、上市公司以及房產開發商等,解決短期臨時性資金緊缺的問題。貸款額度千萬級起貸,高達1-3億,貸款周期為1-3個月,是只針對北京房屋進行的抵押貸款業務,周期短,放款也快,最快3天就能放款,在性質上有些接近於典當行。
當今貸款市場,這么高額度民間貸款目前市場上並不多見。不僅如此,靈活調整借貸時間和放款迅速兩大特色,也成為大型企業選擇睿錦這一貸款產品的主要因素。面對客戶的特殊資金需求和周期需求,睿錦迅速做到高級定製,並可在一定程度上靈活調整借貸時間,滿足客戶快進快出的需求。強大的資源通路足可保證貸前風控流程最短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最快3-5個工作日貸方即可拿到「救急救命錢」。
目前民營金融公司、互聯網金融公司正處於蓬勃發展階段,但涉及幾千萬乃至上億量級的貸款產品依然是非常稀缺的。銀行等官方金融機構存在流程復雜、放款慢的問題,大多數民營金融機構缺少經營這種超大額貸款的能力,睿錦恰恰搶占的恰恰是這個市場空檔期。相對於官方金融機構,睿錦大額貸高效靈活、方便快捷,信息安全,是對傳統官方融資渠道的市場補充。對於需要大額貸款借貸方來說,是一個可供參考的較佳選擇。
4. 商業銀行與民間融資的區別
商業銀行與民間融資功能都是一樣的 都是提供資金,區別只是在於機構的性質;商業銀行在我國絕大多數都是國有的 運營相對規范 融資成本低,但要求企業的條件比較高。民間融資主要是指P2P,民間借貸等方式,民進融資的特點是融資成本高 但操作更加靈活 對企業或者個人的要求較低。
5. 關於民間借貸的風險和優勢
這個問題其實我以前就研究過 民間借貸是為了完善銀行而出現的一種體制,彌補了銀行在這方面的不足,全國現在很多這樣的小貸啊 擔保啊 都可以變相的操作這方面的業務,但是金融都是有風險的,做的好與不好其實就是看你的風控技術好不好,國內做這一塊的就三家稍微好點 我之前接觸一家蘇州金石投資他們做這個 ,覺得確實這個民間借貸的確有很大的市場 我也想 以後有錢了 也往這個方面去做,不過嘛 現在沒錢 呵呵 望採納哦
6. 銀行融資的優缺點
一、優點:
1.直接融資的資金供需雙方在時間、數量上均需要實現互相反復協商才能達成交易;銀行融資靈活多樣,銀行作為借貸雙方的中介,可以提供不同的數量、不同的方式滿足雙方融資選擇。
2.證券買賣有時受交易批量的限制,小數額的投資不能享受大規模交易優惠;銀行信用可以積少成多,續短為長,可以為社會提供數量大小,期限長短不一的貸款。
3.直接融資中,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資信狀況未必有足夠的了解,擔負風險較大;而銀行在授信之前,有金融專家對調研資料進行可行性研究,然後做出決策,這就可能比直接融資減少糾紛和風險。
4.直接證券比銀行法相的簡介證券,在急需時,未必能在不受損失的情況下迅速將其賣出。當然,直接融資也有其優點。要發展商品經濟,就不可能無直接融資活動。如商業信用就是在商品流通過程中發生的;股票和公司債券,又是發展現代化大企業、籌措資金不可少的手段。
二、缺點:
(1)籌資數額有限;
(2)限制條款多。負債籌資的方式主要有銀行借款、發行債券、融資租賃、商業信用等。
【拓展資料】
銀行融資就是以銀行為中介的融通資金活動,是我國物流企業及其服務的廣大中小企業通過間接融資方式獲得資金的主要形式。然而,傳統的銀行信貸融資已不適應物流企業和其他產業的廣大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缺口不斷擴大。
優勢:
1.直接融資的資金供需雙方在時間、數量上均需要實現互相反復協商才能達成交易;銀行融資靈活多樣,銀行作為借貸雙方的中介,可以提供不同的數量、不同的方式滿足雙方融資選擇。
2.證券買賣有時受交易批量的限制,小數額的投資不能享受大規模交易優惠;銀行信用可以積少成多,續短為長,可以為社會提供數量大小,期限長短不一的貸款。
3.直接融資中,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資信狀況未必有足夠的了解,擔負風險較大;而銀行在授信之前,有金融專家對調研資料進行可行性研究,然後做出決策,這就可能比直接融資減少糾紛和風險。
4.直接證券比銀行法相的簡介證券,在急需時,未必能在不受損失的情況下迅速將其賣出。當然,直接融資也有其優點。要發展商品經濟,就不可能無直接融資活動。如商業信用就是在商品流通過程中發生的;股票和公司債券,又是發展現代化大企業、籌措資金不可少的手段。
7. 民間融資風險如何防範
民間融資現已成為社會資金融通的重要組成部分,面對民間融資蓬勃發展的勢頭,政府部門不應忽視民間融資的存在,要進行客觀的研究和分析,並及時做出政策調整,面對民間金融的龐大規模和非公經濟融資難的現實,國家應及時調整政策取向,應當把完善立法作為規范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的首要措施。
(一)完善民間融資的法律法規
首先,明確民間融資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對民間融資有關內容存在著一些沖突,導致對民間融資的認定標准把握不一。因此,應盡快研究出台民間借貸管理條例,修訂《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貸款通則》等法律法規,協調立法,為民間融資構築一個合法的活動平台,以規范、約束和保護正常的民間融資行為。其次,完善民間融資立法。在充分調查論證的基礎上,適時出台《民間借貸法》、《放債人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確定民間借貸的定義、適用范圍、期限、管理部門及其職責、合理的稅負、糾紛處理適用法律規定等,明確界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和正常民間融資的界限,以規范、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行為,打擊高利貸,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逐步走向規范化。
(二)適度調整銀行股本金准入的標准
適度提高民間資金注資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比重。充分發揮主體金融的作用,特別是加快金融機構布局縣域和鄉鎮的步伐。針對約八成民間融資流向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的現狀。山東省中小企業辦公室和山東省農信社推出了萬家小企業信貸支持活動,僅2008年,山東省各級農信社將為參與這一活動的約3000家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優惠幅度在現行執行利率的基礎上下浮10%至20%。
(三)加大信貸投資力度,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金融機構要採取有效措施,在控制信貸風險的同時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關心中小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的發展,切實加強和改善對企業的金融服務,在保障銀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盡量滿足有市場、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對符合貸款要求的中小企業簡化貸款手續,及時給予信貸支持。地方政府應重視和支持信用擔保機構拓展業務,積極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拓展渠道,提供服務。同時,應鼓勵中小企業以入股方式吸收民間閑散資金,拓展民間投資渠道,減少民間融資。
(四)優化民間金融的生態環境。
應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體系,為民間融資的發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務、擔保服務和人力資源等服務。如構建民間融資供需的信息服務平台;鼓勵擔保機構與工商聯等組成擔保體系等。同時,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走上契約化和規范化軌道。盡快明確監管職責,加強對民間融資的動態監測。國家尚未明確民間融資監管的具體部門,應該盡快明確民間融資監管的牽頭部門和成員單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民間融資活動的監測分析,及時對銀行進行風險提示,避免民間融資影響到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