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與信託貸款有什麼區別
信託和銀行信貸都是一種信用方式,但兩者多有不同。
1、經濟關系不同
信託是按照「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經營宗旨來融通資金、管理財產,涉及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個當事人,其信託行為體現的是多邊的信用關系。而銀行信貸則是作為「信用中介」籌集和調節資金供求,是銀行與存款人、與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行為主體不同
信託業務的行為主體是委託人。在信託行為中,受託人要按照委託人的意旨開展業務,為受益人服務,其整個過程,委託人都佔主動地位,受託人被動地履行信託契約,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信貸的行為主體是銀行,銀行自主地發放貸款,進行經營,其行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約,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強求。
3、承擔風險不同
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信託的經營風險一般由委託人或受益人承擔,信託投資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和傭金,不保證信託本金不受損失和最低收益。而銀行信貸則是根據國家規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信貸資金的營運風險,只要不破產,對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
4、清算方式不同
銀行破產時,存、貸款作為破產清算財產統一參與清算;而信託投資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清算財產,由新的受託人承接繼續管理,保護信託財產免受損失。
B. 信託公司和銀行相比,發放貸款有什麼優勢
要說企業如果能夠從銀行貸到錢,那就沒必要找信託公司借錢。
因為信託公司發放貸款流程一般是這樣的,首先信託經理做盡職調查(查資產、負債、擔保等)耗時會在1-3個月。然後向公眾募集資金(這個過程很短。如果項目好,可以幾天內資金到位)
當然銀行如果要貸款給企業,同樣需要做盡職調查。耗時差不多。但是就不需要募集。因為銀行的錢都是募集好的(比如說理財金)。
這樣你可以辨別了吧。如果單純從發放貸款的角度看,銀行更快。
但是很多企業通過銀行不一定能貸到錢。通過信託公司就可以。這也是為什麼從銀行貸款的利息要比信託低的原因。
C. 信託貸款有什麼原則
1.以存定貸,以貸定存,存貸結合。發放信託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吸收的信託存款。
2.政策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發放信託貸款,要支持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用途正當合理、經濟效益好,而銀行正常信貸又難以解決的項目。
3.專款專用。信託貸款是一次性的,必須保證專款專用。
4.有借有還。貸款到期,企業必須還清全部貸款本息。
5.區別對待,擇優扶持。對國家政策鼓勵發展、企業經營管理好、資金周轉快、盈利多的項目,應優先予以支持。
D. 信託貸款是什麼意思啊
信託貸款定義 信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運用信託存款等內自有資金,對自行審定的單位容和項目發放的貸款。 信託貸款分類 信託貸款按委託人是否提出特定要求為標准,可劃分為兩大類:甲類信託貸款和乙類信託貸款;以貸款的用途分,可劃分為固定資產信託貸款、流動資金信託貸款和臨時周轉信託貸款。 根據項目選定主體的不同以及委託人的不同標准和要求,將貸款分為甲類信託貸款和乙類信託貸款。所謂甲類信託貸款,就是由委託人指定貸款項目,項目風險由委託人負責;乙類貸款則是由受託人選定項目,風險相應由受託人承擔。 信託貸款與委託貸款的區別 委託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委託人指定,而信託貸款的對象和用途由信託機構自行選定;國家對委託貸款的管理較松,而對信託貸款的管理則與銀行貸款一樣偏嚴。和銀行貸款相比,信託貸款的利率有一定的浮動幅度,因此,信託機構可以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對一些企業特殊而合理的資金需要給予支持。 信託貸款的主要業務 信託貸款業務主要有聯營投資信託貸款、技術改造信託貸款、補償貿易信託貸款、住房信託貸款等。
E. 什麼是信託貸款
樓主:您好!
貸款信託是指受託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將委託人存入的資金,內按其(或信託計劃中容)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與金額等發放貸款,並負責到期收回貸款本息的一項金融業務。委託人在發放貸款的對象、用途等方面有充分的自主權,同時又可利用信託公司在企業資信與資金管理方面的優勢,增加資金的安全性,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如需要更深入的了解,可直連接 http://ke..com/view/636319.htm#sub636319
F. 信託公司能直接發放貸款嗎
可以的,信託公司說白了就是做一些銀行不願因做的投融資業務。信託公司有發放貸款的資格。
G. 辦理信託貸款有哪些
(1)由企業向金融信託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按要求提供企業的基本情
況,生產經營情況,貸款用途,貸款條件,還款能力及還款來源等有關情況.
(2)由金融信託機構的經辦人員對企業的申請內容和資料進行審查和分
析,並提出自己的分析結論和意見逐級上報.
(3)由主管部門經理根據經辦人員上報的初審材料進行綜合分析,排出
擬貸款企業的順序,並組織調查.
(4)由經辦人員根據需要調查的內容列出提綱,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
後,進行調查,並寫出調查報告.
(5)主管經理根據調查情況和有關資料進行審核,並最終作出決定:貨
與不貸,貸款金額和期限.
(6)經批准同意貸款的企業,應向金融信託機構出具借據,並經確實具
有代償能力的經濟法人出具擔保手續;然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7)金融信託部門根據合同及借據規定的時間,將款項匯劃入借款單位
的帳戶.
(8)貸款發放後,應定期和不定期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監督借款方按合
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並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防止風險損失.
(9)貸款到期時,應及時催收,按期收回貸款本息.借款單位如因暫時
困難不能還款,應在到期前提出展期申請,說明原因,調整還款計劃,提出
保證還款的措施,並經原擔保單位承諾續保,由金融信託機構審查同意後,
可辦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長不超過半年.
(10)固定資產信託貸款結束時,經辦人員還應寫出結束報告,存檔備
H. 信託貸款的貸款新規的信貸流程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需用貸款資金時,應按照貸款人要求的方式和內容提出貸款申請,並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完整、有效。申請基本內容通常包括:借款人名稱、企業性質、經營范圍,申請貸款的種類、期限、金額、方式、用途,用款計劃,還本付息計劃等,並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
二、受理與調查 銀行在接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後,應由分管客戶關系管理的信貸員採用有效方式收集借款人的信息,對其資質、信用狀況、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等進行調查分析,評定資信等級,評估項目效益和還本付息能力:同時也應對擔保人的資信、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如果涉及抵質押物的還必須分析其權屬狀況、市場價值、變現能力等,並就具體信貸條件進行初步洽談。
信貸員根據調查內容撰寫書面報告,提出調查結論和信貸意見。
三、風險評價 銀行信貸人員將調查結論和初步貸款意見提交銀行審批部門,由審批部門對貸前調查報告及貸款資料進行全面的風險評價,設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標和標准,對借款人情況、還款來源、擔保情況等進行審查,全面評價風險因素。風險評價隸屬於貸款決策過程,是貸款全流程管理中的關鍵環節之一。
四、貸款審批 銀行要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對信貸資金的投向、金額、期限、利率等貸款內容和條件進行最終決策,逐級簽署審批意見。
五、簽訂合同 合同簽訂強調協議承諾原則。借款申請經審查批准後,銀行與借款人應共同簽訂書面借款合同,作為明確借貸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件。其基本內容應包括金額、期限、利率、借款種類、用途、支付、還款保障及風險處置等要素和有關細節。對於保證擔保貸款,銀行還需與擔保人簽訂書面擔保合同;對於抵質押擔保貸款,銀行還須簽訂抵質押擔保合同,並辦理登記等相關法律手續。
六、貸款發放 強調貸放分離、實貸實付。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貸款發放審核。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
七、貸款支付 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貸款支付審核和支付操作。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審核交易資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在審核通過後,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採用借款人支付方式的,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定期 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八、貸後管理 貸後管理是銀行在貸款發放後對合同執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監控的信貸管理行為。
其主要內容包括監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情況、跟蹤掌握企業財務狀況及其清償能力、檢查貸款抵押品和擔保權益的完整性等三個方面。
其主要目的是督促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合理使用貸款,及時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糾正、處理有問題貸款,並對貸款調查、審查與審批工作進行信息反饋,及時調整與借款人合作的策略與內容。 收回與處置貸款回收與處置直接關繫到商業銀行預期收益的實現和信貸資金的安全,貸款到期按合同約定足額歸還本息,是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維護信用關系當事人各方權益的基本要求。
銀行應提前提示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對貸款需要展期的,貸款人應審慎評估展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科學確定展期期限,加強展期後管理;對於確因借款人暫時經營困難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人可與借款人協商貸款重組;對於不良貸款,貸款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方式,予以核銷或保全處置。
I. 信託貸款收息的問題請教
俗稱的砍頭息,很正常的。能夠收多少,基本取決於信託公司業務部門和項目方的之間的強勢程度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