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工商銀行一年期理財5萬元以上 有風險拜託了各位 謝謝
理財產品都有風險,很多理財產品,信託都是借給了房地產開發商或能源類企業,這些企業現在的風險都很大,雖然好像收益挺高,但是公司沒法償還你也沒辦法。在2014年1月份,中誠信託30億兌付危機事件,就是很明顯的1個例子,可以在網上搜1下。不過,少許的理財產品是銀行間的資金拆借,那個應當問題不大。 查看原帖>>
② 在中國工商銀行支店營業人員的勸導下,鄧紅國購買了中誠信託推出的理財產品「誠至金開1號」。這款產品將
不是的,這些收益都是年化收益率,實際拿到手的就是0.06*38/365.理財產品的風險看他的風險評級和投向,一般投向金融工具如國債、國債票據、協議存款的,風險是0,其他的都有風險。
③ 保險金信託業務中中誠信託作為保單的受益人可持有受益人的份額是多少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8
④ 如何打破剛性兌付
深受海內外關注的中誠信託30億元礦產信託產品兌付危機,也化險為夷。這是迄今為止,中國信託業最嚴重的一次單項兌付危機。雖然初步結局有驚無險,整個事件的警示意義卻十分顯著,表明影子銀行剛性兌付蘊藏的金融風險越來越大,危機正在逼近。
中誠信託在三年前發出的誠至金開1號信託產品,存續三年,籌資30.3億元,預期收益率10%,至今年2月1日存續期滿。中介機構也收取了較高的中介費用。不過,此項目的收益基礎,以信託發行時的高煤價保持不變為前提,而近年來煤價出現了周期性下滑。項目融資方山西振富集團,更在早年捲入非法集資,去年即陷入系列債務糾紛,實際控制人王彥平去年5月已因此被捕,案件涉資利滾利之後已高達70億元。
此外,當初這一項目最令人看好之處,就是振富集團據稱有可能通過關系,搞定呂梁地區的白家峁煤礦。這個優質焦煤礦山,當年估值在70億元,如今仍值30億元。不過,直到去年底,此事仍只是振富集團一廂情願,並未獲得山西省政府同意。早年曾發生過血案的白家峁煤礦利益糾葛十分復雜,礦權至今屬於村辦集體企業(參見本刊第4期封面報道《非剛性兌付》)。
有此背景,則振富集團礦業危機爆發實屬必然。依法辦事,讓市場做決定,發行人、委託人和投資人理應承擔投資失誤的嚴重後果,發行人和委託人的責任尤其重大。不過,就在最後一刻,此信託項目再次以剛性兌付承諾而告「解決」,中誠信託與投資者達成協議,承諾如期兌付所有本金和大部分利息。
至於其解決方式,又是「以時間換空間」——該項目的發起人中國工商銀行和委託人中誠信託尋找第三方接盤,把信託資產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等國企。這種做法,與2013年以來十多起規模相對較小的信託兌付危機的解決方案無異,正是多年來「政府背書+風險後移」傳統思路的繼續。
近期以來,金融監管部門屢次強調打破剛性兌付、理順風險定價機制,有意強化「賣者有責、買者自負」的市場化意識。市場輿論對此也相當認同。故中誠信託風波發生後,業內也曾預計,此事可能成為首次允許自然違約的斷腕之舉。但是,真實的考驗來臨之時,監管者徘徊於監管責任和「社會穩定」等諸多選項,仍未能破釜沉舟;涉事其中的工行、中誠信託和地方政府,更無意坦然面對風險、承擔後果。主事各方聯手,再次製造了皆大歡喜的假象,融資企業的真實風險水平仍無從測知,投資者獲得了本無可能收獲的幾乎全部預期收益,道德風險重新蔓延開來。
「大而不能倒,小也不能倒」的結局反復出現,雖有其必然性,也不能不使人深以為憂。對此次中誠信託風波,相關方均應反思教訓、嚴肅問責、一查到底。在金融機構一方,中誠信託和工商銀行均為業內翹楚。但是,在這一礦產信託的履職管理環節中,兩機構雖然收取了高額中介費,卻在盡職調查、風險審查、投後管理、信息披露等諸多環節均有明顯失職。其中,中誠信託作為委託人的責任是顯而易見的。但以銀信合作每由強勢銀行主導的慣例,工行雖僅以項目發起人、代銷行和資金託管行身份出現,仍無法撇清自身重大責任。
此次風波階段性平息,金融和制度成本都極為高昂。特別是地方政府涉身其中,承諾將把白家峁煤礦批給相關項目,為項目延續、第三者接盤提供了關鍵條件,有形之手的作用何其顯著。顯然,在涉及房地產、礦產等事項的金融風險事件中,由於交易不透明、有法不循相當普遍,地方政府的權力操作空間很大。地方領導人對於「地方金融信用」的考量,地方政府與國有銀行的明暗交易,在金融博弈中均能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未來監管部門如有意直面局部風險,打破剛性兌付僵局,讓市場實現風險定價,則應以切實措施切斷地方政府不當干預的鏈條。
近年來,中國以銀行理財和信託理財為主的影子銀行不斷擴張,有海外機構估測其總規模約為40萬億元。在經濟增長放緩的背景下,2014年金融違約事件將不可避免。金融系統的存量風險如何化解,成為擺在監管者和利益相關方面前的緊迫任務。中國的影子銀行問題究竟壞賬幾何,單個項目的風險和系統性風險之間的關系如何,依然缺乏系統的、科學的評估,缺乏真實、准確、完整的信息披露。若不能打破剛性兌付,有效切割個體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相關各方綁架政府,繼續抱薪救火,則等於所有的影子銀行都以政府和國有大銀行持續背書,風險將越來越大。
解決這些嚴峻問題需要專業素養,更需要責任擔當。國辦2013年底的「107號文」試圖解決影子銀行的問題,但對於存量風險化解,仍需更明確的方案。中央政府應該提出主動防範金融風險的原則和系統辦法,對監管部門加強問責與賦權,才能防止蟻穴繼起,危及千里之堤。這既是金融治理的當務之急,也關乎金融改革的長久之計。
⑤ 中誠信託30億礦產信託出事,客戶的本金權益是否會有損失
按照目前的行情,客戶的本金及收益應該不會有損失,但兌付恐怕要推遲
⑥ 中誠信託 30億 結局
兌付的是本金,最後一期的收益沒有兌付,加上以往的收益,總體收益是年化7%,接盤方很神秘,沒有披露
⑦ 建設銀行的理財產品至今有沒有不能兌現的
1.如果是建行正規的理財產品都兌現了。2.但是有的是飛單的。是有,沒有兌現的。3.所以買的時候,要認清是否是建行自己退出的理財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