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追索權保理
有追索權租賃保理:
租賃公司作為融資主體,納入其徵信,有任何逾期付款情況,銀行均有權要求其回購債權。
承租人不納入徵信,可改善報表(因其將固定資產變換為貨幣現金)。
無追索權租賃保理:
租賃公司作為融資主體,不納入其徵信,在非貿易糾紛及欺詐的情況下由銀行獨自承擔付款風險。
承租人不納入徵信,可改善報表(因其將固定資產變換為貨幣現金)。
Ⅱ 有追索權保理的介紹
有追索權保理是指保理商不負為債務人核定信用額度和提供壞賬擔保的義務,僅提供包括融資在內的其他服務。無論應收賬款因何種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權向供應商索回已付融資款項並拒付尚未收回的差額款項。
Ⅲ 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保理的區別是什麼
你好,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保理的區別如下:
追索權之差別
有追索權保理: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應收賬款不能收回,保理公司均可對賣方行使追索權。
無追索權保理:可以根據合同進行約定,一般而言,只有在買方發生信用風險時放棄追索權,對於商務合同糾紛爭議而導致應收賬款不能收回時,保理公司仍對賣方享有追索權。所以,無追索權保理僅是相對的,沒有完全意義上的無追索權。
出表之差別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轉移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
有追索權保理:應收賬款轉讓後,賣方要承擔回購責任,所以該筆應收賬款的風險和報酬幾乎沒有轉移,不能終止確認,即不能實現出表。
無追索權保理:應收賬款轉讓後,賣方僅在特定條件下承擔回購責任,所以該筆應收賬款的風險和報酬幾乎已經轉移,可以終止確認,即能夠實現出表。
拓展資料:一:什麼是追索權
追索權是指持票人在匯票到期被拒付或發生其他法律原因時,有權要求其前任償還匯票金額及相關損失和費用。追索權是持票人在無法滿足債權人受付權時向票據債務人追償的權利。它是一種彌補受付權對持票人票據權利實現的限制的制度。在金融活動和票據流通過程中,當付款人拒絕付款時,持票人有權向票據背書人和出票人追償票據款項。
在票據流轉過程中,到期票據持有人向應付票據索取票據並兌現票據時,付款人拒不付款的,可以向付款人所在地法院(或其他法定出票人)申請付款人拒絕付款的證明,然後該證明向票據背書人索要票據。金額為賬單金額加利息加拒付證明費。被請求人付清款額後,可以從原手中追回,直至追回出納人為止。匯票背書人如欲免除該責任,可在背書時註明無追索權。
Ⅳ 隱蔽保理業務項下債權轉讓不通知債務人的風險什麼意思
一、保理行受讓債權合法性的風險
如果所轉讓給銀行的應收賬款債權本身存在法律問題,將制約債權轉讓的合法性,影響保理行債權的合法實現。具體來說,受讓債權的合法性風險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商務合同雙方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二)是商務合同是否完全生效。例如,商務合同的簽署人是否獲得相關授權等;
(三)是商務合同標的是否合法。商務合同標的是否屬於法律禁止交易的范圍;
(四)是商務合同標的是否超過銷售方的經營范圍。
防控措施: 對銷售方和購貨方主體審查,對其經營范圍審查,對商務合同標的等進行審查,以及是否因違法經營而被監管部門處罰過等。 4.關聯客戶利用保理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的風險,如果購銷雙方互為關聯客戶,就有可能會以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商務合同來向銀行騙取保理。
防控措施:對存在關聯關系的購銷雙方簽訂的商務合同,銀行不辦理保理。
5.購銷雙方存在相互交易導致債權抵消的風險如果購銷雙方存在相互交易的情況,有可能會出現雙方將債權債務相互抵消,影響銀行債權實現。防控措施:客戶經理應在貸前審查購銷雙方是否存在相互交易情形,若有則不予辦理保理。另外,可要求銷售方向銀行做出承諾,若今後其與購貨方出現相互交易,其必須放棄主張債權抵消的權利。 6.購貨商以及銷售商的償債能力風險
對國內保理而言,其最根本的還款來源是購貨商支付的款項。另外在有追索權保理項下,銀行在第一還款來源不足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銷售商回購應收賬款債權。因此,如果購貨商和銷售商的償債能力出現問題,會嚴重影響保理融資資金的到期回收。 防控措施:
第一,客戶經理在貸前調查時,需特別強調對購貨商的償債能力進行調查分析,正確判斷購貨商在保理期到期日有無足夠的現金流償付貨款;
第二,在有追索權保理項下,還需調查銷售商的回購能力
二、債權轉讓不通知債務人的風險
隱蔽保理項下主要存在以下兩類風險:一是合法性風險。根據《合同法》第八十條:債權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部分法律人士認為該條表達了「通知到達生效」的原則,也就是對已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債權人未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因缺乏法定的生效要件而未生效。這樣的理解對銀行的隱蔽保理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可以採取的應對措施是延後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事實,確保銀行在行權時具備生效要件。另一風險是銷售商的欺詐性風險。由於隱蔽保理項下不存在銀行和銷售商向購貨商通知債權轉讓這一環節,因此無法取得購貨商確認相關債權是否真實存在的可靠依據,因此可能存在銷售商虛構商務合同和債權憑證來騙取銀行信貸資金的情況,對銀行而言,增加了銷售商的欺詐性風險。 購銷雙方存在相互交易導致債權抵消的風險如果購銷雙方存在相互交易的情況,有可能會出現雙方將債權債務相互抵消,影響銀行債權實現。防控措施:客戶經理應在貸前審查購銷雙方是否存在相互交易情形,若有則不予辦理保理。另外,可要求銷售方向銀行做出承諾,若今後其與購貨方出現相互交易,其必須放棄主張債權抵消的權利。購貨商以及銷售商的償債能力風險:對國內保理而言,其最根本的還款來源是購貨商支付的款項。另外在有追索權保理項下,銀行在第一還款來源不足的情況下,可以要求銷售商回購應收賬款債權。因此,如果購貨商和銷售商的償債能力出現問題,會嚴重影響保理融資資金的到期回收。
Ⅳ 有無追索權的保理如何判斷
依保理商是否承擔債務人的信用風險分類,保理可分為有追索權保理(回購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買斷保理)。
有追索權保理:又稱非買斷保理、回購保理,指保理商不承擔為債權人提供信用風險擔保義務的保理。無論應收賬款因何種原因不能收回,保理商都有權向債權人索回已付融資款項並拒付尚未收回的款項。
無追索權保理:又稱買斷保理,指保理商承擔債務人付款風險的保理。如債務人發生信用風險,保理商不能向債權人追索已發放的融資款,並應履行全部付款義務。
Ⅵ 有追索權保理的有追索權保理適用范圍
此種保理適用於供應商不需要買斷賬款及調整報表,而僅需要融資及賬款收取服務的情況。
Ⅶ 無追索權保理和到期保理均是保理商承擔全部風險的保理方式。( )
正確
答案解析:
[解析]
無追索權保理是指保理商將銷售合同完全買斷,並承擔全部的收款風險;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並不提供預付賬款融資,而是在賒銷到期時才支付,屆時不管貨款是否收到,保理商都必須向銷售商支付貨款。
Ⅷ 保理有追索權還是無追索權是什麼意思,能不能用通俗的方法來解釋
用通俗的方法來解釋,然後銀行是喜歡做有追業務還是無追業務,每次跟銀行溝通,銀行都會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