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信託的一些知識
一、 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他的核心內容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它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有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信託關系中的當事人有三個,即: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其中受託人是以自己的名義管理、處分財產的。其中,財產權的含義包括:1、對財產的實際使用權;2、獲取財產收益的受益權;3、實施對財產管理的權力;4、對財產處分的權利。
二、 信託的種類有哪幾種
根據信託目的性質的不同,信託劃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出於私益目的設立的信託即為私益信託,出於公益目的設立的信託,屬於公益信託。私益信託又可以分為營業信託和非營業信託。營業信託是個人或法人以財產增值為目的,委託營業性信託機構進行財產經營而設立的信託。非營業信託既是信託法所稱的民事信託,是個人為撫養、扶養、贍養、處理遺產等目的而設立的信託,委託受託任意非營利業務進行財產的管理而設立的信託。公益信託是處於發展公共事業的目的而設立的信託,該信託財產只能用於公益事業。我國的信託法將其使用的客體范圍包括了公益與私益信託,涵蓋了各類的信託活動。
從信託理論和國外信託業發展經驗看,信託業的職能主要有財產管理、融通資金、協調經濟關系、社會投資和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五種。
三,信託業以其獨特的,有別於其他金融機構的職能,牢固地在現代各國金融機構體系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並以其功能的豐富性,而獲得「金融百貨公司」之美譽。但必須明確的一點是,雖然時值今日,信託業的職能很多,但其原始功能——財產管理功能是其基本職能,其他諸種職能,都是在這一職能的基礎上行生而來。
(一)財產管理職能
財產管理功能是指信託受委託人之託,為之經營管理或處理財產的功能,即「受人之託、為人管業、代人理財」,這是信託業的基本功能。現代信託業所從事的無論是金錢信託還是實物信託,都屬於財產管理功能的運用,其理論支持是現代產權理論。在該功能下,信託業作為受託人,必須按委託人的要求或其指定的具體項目,發放貸款或進行投資,為委託人或受益人謀利。而且,信託財產所獲收益,全部歸受益人享有,信託機構只能按契約規定收取相應手續費。
(二)融通資金職能
融通資金功能是指信託業作為金融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本身就賦有調劑資金餘缺之功能,並作為信用中介為一國經濟建設籌集資金,調劑供求。由於在商品貨幣經濟條件下,財產有相當一部分以貨幣資金形態存在,因此對這些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就必然伴隨著貨幣資金的融通。表面上看信託業的這一功能與信貸相似,但實則有質的區別:在融資對象上信託既融資又融物;在信用關繫上信託體現了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多邊關系;在融資形式上實現了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結合;而在信用形式上信託成為銀行信用與商業信用的結合點。因此,信託融資比信貸融資有顯著優勢。
(三)協調經濟關系職能
協調經濟關系功能是指信託業處理和協調交易主體間經濟關系和為之提供信任與咨詢事務的功能。因其不存在所有權的轉移問題,所以有別於前二種功能形式。在現代經濟生活中固有的信息不完備和交易主體內存的機會主義行為傾向,使得交易費用越發昂貴。因此,為降低交易費用,弱化交易對方的機會主義行為,交易主體通常都要了解與之經營有關的經濟信息,如經濟政策、技術可行性、交易對方資信、經營能力、付款能力、經營作風、市場價格、利率、匯率以至生活習俗等。信託機構通過其業務活動而充當「擔保人」、「見證人」、「咨詢人」、「中介人」,為交易主體提供經濟信息和經濟保障。
(四)社會投資職能。是指信託業運用信託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功能。信託業務的開拓和延伸,必然伴隨著投資行為的出現,也只有信託機構享有投資權和具有適當的投資方式的條件下,其財產管理功能的發揮才具有了可靠的基礎,因此,信託機構開辦投資業務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信託機構的普遍做法。信託業的社會投資職能,可以通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在我國,自1979年信託機構恢復以來,信託投資業務一直是其最重要的一項業務,這一點,從我國大多數信託機構都命名為「信託投資公司」可見一斑。因此,社會投資功能可以定位為中國信託業的輔助功能之一,但一定要按照信託原理的要求來對這一功能加以運用和發揮。
(五)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的職能。是指信託業可以為欲捐款或資助社會公益事業的委託人服務,以實現其特定目的的功能。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熱心於學術、科研、教育、慈善、宗教等公益事業,紛紛捐款或者設立基金會,但他們一般對捐助或募集的資金缺乏管理經驗,並且又希望所熱心支持的公益事業能持續下去,於是就有了與信託機構合作辦理公益事業的願望。信託業對公益事業的資金進行運用時,一般採取穩妥而且風險較小的投資方法,如選取政府債券作為投資對象。信託機構開展與公益事業有關的業務時,一般收費較低,有的甚至可不收費,提供無償服務。
綜上分析,所得的結論是:由於信託制度是一種財產轉移和管理制度,信託業的本質是財產管理機構,所以中國信託業的職能定位應當是:以財產管理功能為主,以融通資金功能次之,而以協調經濟關系功能、社會投資功能和為社會公益事業服務功能為輔。
㈡ 什麼是信託
信託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託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託受益權是信託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託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後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託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託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信託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託人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託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託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託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託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託人違反信託的處分權、受託人的解任權。信託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徵:其一,信託受益權屬於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信託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託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其二,信託受益權屬於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託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
㈢ 信託風險大嗎收益高嗎優點和缺點是什麼最後請仔細的講述一下信託方面的知識(不需要你們復制粘貼,
信託目前在我們國家屬於比較畸形的理財產品,也就是影子銀行存在的另外一種方式。因為一般高收益肯定有高風險,但信託法及牌照等因素導致了這個有「特色」的理財產品。
信託項目屬於融資類,對廣大客戶融資,拿房地產、礦產、股權等作為抵押,好的項目可能還有大的國有企業連帶擔保,或者有自有資金劣後。安全邊際高的信託融資利息不會太高。但高於同期銀行理財產品。
一般收益區間在7%-10%區間浮動,隨投資金額與期限不同而不同;風險:近期一些地產項目融資信託到期後兌付出現困難,信託會到一個集中兌付期,潮水退了會發現誰在裸游!
具體分析與建議如下:
1、安全性
通過客戶融資投向項目,信託投資的風控、投向標的物、抵押率以及有沒擔保,有沒有進行劣後資金保障,這些要素是保障信託本金安全的基本條款,任何一款信託需要搞清楚這些要素;
2、收益率
收益與安全成正比,太高的收益率的信託項目的安全性是值得懷疑的,如果到客戶手中的收益都有12-15,試想:投向哪個領域有這么好的收益率?
3、流動性
信託產品的時間一般都比較長,建議優先考慮時間期限不超過1年的產品,到期違約、及風險暴露可能性小。
4、渠道
渠道也是決定購買信託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現在理財的渠道很多,目前常見的渠道:銀行、券商、信託公司和第三方理財機構。低風險、低收益的產品可以直接去各家銀行購買,差異性不大;券商剛開始做信託產品,監管與風控都還可以,不自於剛開始就做差;一般不建議參與第三方理財機構,監管或風險防範等方面目前國內不很健全;
5、忠告
家庭理財主要家庭理財結構應該是,保值是首要因因素,不能保值如何增值?期限上長中短相互結合,收益上不要被高收益所蒙蔽,收益與風險是一堆孿生兄妹。
以上供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若有其他問題可以追問或私信,望採納。
㈣ 怎樣學習信託知識,成為信託方面的專家
這個年代,還是自學吧,信託的知識其實能用上的不是很多,把相關的制度了解一下,運作的流程及其和其他投資工具的比較了解一番,就基本ok了,不過要成為專家,要看你自己的造詣了,祝你成功
㈤ 關於信託的知識
首先你要明白什麼是信託,像你說的財產權信託,公路信託這些都是信託公司展現的公司產品,信託公司會在一段時間出來一款新的產品,要投資人投資在一定時間後產生效益,一般的話信託費用在100萬。
㈥ 信託理財的理財知識
1.什麼是信託?
信託是指委託人(資產所有人)基於對受託人(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思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2.信託有哪些功能?
信託的本義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所以信託業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理財功能。信託本身就是一種財產管理的制度安排,財產管理功能應該構成信託業首要的和基本的功能。金融財產與非金融財產等等多樣化的財產形式都可以通過信託方式交由信託公司經營,信託公司通過開辦信託業務、提供專項服務,發揮為財產所有者經營、管理、運作、處理各種財產的作用,以此實現財產的保值、增值,進而實現社會財富的增長。
(2)中長期金融功能。在貨幣信用經濟條件下,社會財產的相當大部分必然以貨幣形態出現,對這部分財產的管理必然伴隨貨幣資金的融通過程,因此理財功能的發揮必然在某種程度上表現為金融功能,信託公司越來越具有財產管理機構和中、長期金融機構的雙重性質與機能。
(3)社會投資功能。通過開辦信託業務參與社會投資行為是信託業的重要功能。信託公司開辦投資業務是世界上許多國家普遍的做法,信託業務的開拓和延伸,必然伴隨著投資行為的出現。只有信託業享有投資權和具有相適應的投資方式的條件下,其代人理財功能的發揮方能建立在可靠的基礎上。
(4)中介服務功能。信託公司作為委託人和受益人的中介,對其提供信任、信息與咨詢服務,協調和處理經濟過程中各個環節上的各種經濟關系是信託業的特有功能。因此,經濟咨詢、資信調查、投資咨詢、擔保見證等應構成信託的特有業務。(5)為社會公益服務的功能。在西方發達國家,辦學基金、慈善機構一般都由信託公司代理經營,隨著我國經濟的逐步發展,社會公益需求正逐步上升,近年來出現的扶貧基金、養老統籌基金等也可以由信託經營。
3.什麼是資金信託?
資金信託是指以貨幣形態的合法資金作為信託財產的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把貨幣資金支付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當信託終了時,受託人將仍以貨幣資金的形式給付本金和收益。
4.資金信託的特色有哪些?
①安全的法律保證:《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為信託投資公司開展資金信託業務提供了法律保障;②獨立的財產地位:信託財產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和破產隔離效應,能夠充分保障委託人的意願和受益人利益的實現;③特色的專家理財:高素質的理財專家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設計理財方案,使受益人安享投資收益;④靈活的運作方式:資金可以單獨或組合投向項目貸款、實業投資、證券投資、同業拆放等多個領域,滿足委託人不同的投資需求;⑤單獨的理財帳戶:每個信託計劃單獨設立帳戶、單獨進行管理,運作規范、透明。
5.什麼是信託當事人?
信託關系中規定信託當事人分為三方:①委託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它組織);②受託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③受益人(指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它組織)。受益人和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託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託的唯一受益人。上述三者關系既是一種經濟關系,又是一種法律關系。
6.什麼是信託財產?
因設立信託而取得的財產是信託財產。受託人因對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而增值的財產,也歸入信託財產。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不得作為信託財產;法律、行政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依法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以作為信託財產。
㈦ 信託的概念是什麼
1、什麼是信託?
官方定義: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有些晦澀,不要緊,往下看)。
疑問:不對啊,信託不是一種投資理財商品嗎?
真相:在咱們國家,信託有點“變味”,原本是一種信任託付,而如今變成了理財投資產品。
2、真正的信託應該什麼樣?
如果追根溯源,那還要追溯到數千年前古埃及的“遺囑託孤”。long long ago,有一位古埃及男子寫了一份遺囑,指定他的妻子繼承財產,他的兒子為受益人,並為他的兒子指定了監護人。是不是很好理解,信託其實就是一種基於信任下的託付。比如你要外出旅行,家裡的寵物沒人看管,於是託付給好友或寵物寄存店照顧幾日。
世界上最著名的信託案例非羅斯柴爾德家族莫屬。當時羅斯柴爾德一世由於坐擁巨額資產,在臨終前考慮到整個家族過於龐大,加上家族資產數額巨大,為了讓家族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家族財富得以世代傳承,羅斯柴爾德果斷將自己的資產納入信託架構,這是一個史上最完整的信託架構之一。這個信託內容包括約定未來世代的財富的分配、嫁娶金、大學獎學金、生育子女獎金等等。以至於業界有句話流傳至今:羅斯柴爾德雖死,但他的思想永生!
信託的概念是什麼小編就說到這里了。更多關於信託的干貨知識,新聞資訊等內容。小編會持續更新。
㈧ 公司培訓信託知識,應該講哪些內容
信託的起源, 發展,現在,未來。按時間段分。信託是怎麼引進來的。發展過程中又出現在了跟國外不同的模式。現在發行信託的一般流程,以及開發過程,銷售模式,及售後管理。客戶購買信託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件,信託的合作方式,目前信託的分類,以及金融改革下的信託變革。等等。按時間段分,最好分。培訓就得專業,多做功課。信託不是大家想的那麼浮躁。
㈨ 信託理財:這些信託知識你知道嗎
1.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
集合資金信託是指信託投資公司辦理資金信託業務時可以按照要求,為委託人單獨管理信託資金,也可以為了共同的信託目的,將不同委託人的資金集合在一起管理,這種資金信託方式稱為集合資金信託。
信託除了是一種理財方式,還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也是一種金融制度。目前我國信託公司僅有68家,與銀行、保險、證券同為國家的四大金融機構。信託和銀行的理財產品都需要銀保監會批准後才能發行。
2.什麼是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是一種信託機構受個人或家族的委託,代為管理、處置家庭財產的財產管理方式,以實現富人的財富規劃及傳承目標。在家族信託,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相分離,富人一旦把資產委託給信託公司打理,該資產的所有權就不再歸他本人,但相應的收益依然根據他的意願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離婚分家產、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債,這筆錢都將獨立存在,不受影響。家族信託能夠更好地幫助高凈值人群規劃“財富傳承”。
相對於傳統的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家族信託的優勢是比較明顯的,能夠實現破產風險隔離機制等合理規避風險功能。在制定和變更受益人(遺囑繼承人)方面,家族信託的安排也更加靈活。他同時提醒以家族傳承為目的的高凈值人群在設立家族信託時,應該關注信託計劃中關於信託受益人的規定。
3.什麼是受益權證書?
受益權證書是證明受益權的存在和內容的憑證。信託受益權證書,在信託設立後,由受託人向受益人簽發,受益人可憑該證書按規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受託人領取信託收益。
信託契約規定可以流通的受益權證書,在其轉讓給新受益人的同時,不影響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在信託受益權證書中可以流通的部分,被稱為"信託受益權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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