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口徑融資 一般本外幣賬戶是什麼賬戶
全口徑跨境融資改變了什麼?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構建了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約束機制,對本外幣跨境融資實行一體化管理。
此前,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對跨境融資實行逐筆審批、核准額度的前置管理模式。
而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金融機構和企業在上限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不再需要審批,監管部門為每家金融機構和企業設定與其資本或凈資產掛鉤的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杠桿率為0.8。
比如,中資企業可以在凈資產1倍限額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借用的外債資金也可以按現行外商投資企業外債管理規定結匯使用。
全口徑跨境融資有何好處?
對於企業和金融機構而言,今後可以利用境內、境外兩個市場融資,利用不同的利率和匯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具體而言,企業和金融機構可根據匯率和境內外資金成本情況到境外融資,不再需要事前審批。
顯然,企業和金融機構從境外借入低成本的資金,降低了融資成本,改善了以往「融資難、融資貴」的狀況。
B. 什麼叫全口徑跨境融資
全口徑跨境融資是指自2016年5月3日起,將本外幣一體化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版點擴大權至全國范圍內的金融機構和企業。
C. 銀發2016年132號外匯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
銀發[2016]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把握與宏觀經濟熱度、整體償債能力和國際收支狀況相適應的跨境融資水平,控制杠桿率和貨幣錯配風險,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在總結前期區域性、地方性試點的基礎上,將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跨境融資,是指境內機構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的行為。本通知適用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以下稱企業)和金融機構。本通知適用的企業僅限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本通知適用的金融機構指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各類法人金融機構。
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宏觀經濟熱度、國際收支狀況和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對跨境融資杠桿率、風險轉換因子、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等進行調整,並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見附件)跨境融資進行宏觀審慎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企業和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進行管理,並對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全口徑跨境融資統計監測。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三、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產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企業和金融機構均可按規定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按風險加權計算余額(指已提用未償余額,下同),風險加權余額不得超過上限,即: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
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Σ本外幣跨境融資余額*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類別風險轉換因子+Σ外幣跨境融資余額*匯率風險折算因子。
期限風險轉換因子:還款期限在1年(不含)以上的中長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還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短期跨境融資的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為1.5。
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表內融資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設定為1,表外融資(或有負債)的類別風險轉換因子暫定為1。
匯率風險折算因子:0.5。
四、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中的本外幣跨境融資包括企業和金融機構(不含境外分支機構)以本幣和外幣形式從非居民融入的資金,涵蓋表內融資和表外融資。以下業務類型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一)人民幣被動負債:企業和金融機構因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產生的人民幣被動負債;境外主體存放在金融機構的人民幣存款。
(二)貿易信貸、人民幣貿易融資:企業涉及真實跨境貿易產生的貿易信貸(包括應付和預收)和從境外金融機構獲取的人民幣貿易融資;金融機構因辦理基於真實跨境貿易結算產生的各類人民幣貿易融資。
(三)集團內部資金往來:企業主辦的經備案的集團內跨境資金(生產經營和實業投資等依法合規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集中管理業務項下產生的對外負債。
(四)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金融機構因境外同業存放、聯行及附屬機構往來產生的對外負債。
(五)自用熊貓債: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並以放款形式用於境內子公司的。
(六)轉讓與減免:企業和金融機構跨境融資轉增資本或已獲得債務減免等情況下,相應金額不計入。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的業務類型進行調整,必要時可允許企業和金融機構某些特定跨境融資業務不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五、納入本外幣跨境融資的各類型融資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外幣貿易融資: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外幣貿易融資按20%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期限風險轉換因子統一按1計算。
(二)表外融資(或有負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的內保外貸、因向客戶提供基於真實跨境交易和資產負債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服務需要的衍生產品而形成的對外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因自身幣種及期限風險對沖管理需要,參與國際金融市場交易而產生的或有負債,按公允價值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金融機構在報送數據時需同時報送本機構或有負債的名義本金及公允價值的計算方法。
(三)其他:其餘各類跨境融資均按實際情況納入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計算。
中國人民銀行可根據宏觀金融調控需要和業務開展情況,對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中各類型融資的計算方法進行調整。
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的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資本或凈資產*跨境融資杠桿率*宏觀審慎調節參數。
資本或凈資產:企業按凈資產計,銀行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外資銀行)按一級資本計,非銀行金融機構按資本(實收資本或股本+資本公積)計,以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為准。
跨境融資杠桿率: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為1,銀行類金融機構為0.8。
宏觀審慎調節參數:1。
七、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
八、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及上限的計算均以人民幣為單位,外幣跨境融資以提款日的匯率水平按以下方式折算計入:已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含區域掛牌)交易的外幣,適用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區域交易參考價;未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掛牌交易的貨幣,適用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幣參考匯率。
九、中國人民銀行建立跨境融資宏觀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在跨境融資宏觀風險指標觸及預警值時,採取逆周期調控措施,以控制系統性金融風險。
逆周期調控措施可以採用單一措施或組合措施的方式進行,也可針對單一、多個或全部企業和金融機構進行。總量調控措施包括調整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結構調控措施包括調整各類風險轉換因子。根據宏觀審慎評估(MPA)的結果對金融機構跨境融資的總量和結構進行調控,必要時還可根據維護國家金融穩定的需要,採取徵收風險准備金等其他逆周期調控措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企業和金融機構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包括跨境融資展期在內的新的跨境融資業務。
十、企業跨境融資業務: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具體細節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發布細則明確。
(一)企業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但不晚於提款前三個工作日,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資本項目信息系統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為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結算銀行應向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企業的融資信息、賬戶信息、人民幣跨境收支信息等。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結算銀行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二)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後以及金融機構自行辦理跨境融資信息報送後,可以根據提款、還款安排為借款主體辦理相關的資金結算,並將相關結算信息按規定報送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系統,完成跨境融資信息的更新。
企業應每年及時更新跨境融資以及權益相關的信息(包括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和自身凈資產等)。如經審計的凈資產,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及時辦理備案變更。
(三)開展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往來,企業可採用一般本外幣賬戶辦理,也可採用自由貿易賬戶辦理。
(四)企業融入外匯資金如有實際需要,可結匯使用。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並符合國家和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
十一、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對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實行統一管理,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法人為單位集中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相關材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對除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跨境融資業務進行管理。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外幣跨境融資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內控制度,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後實施。
(一)金融機構首次辦理跨境融資業務前,應按照本通知的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以及本機構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資本數據,計算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和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並將計算的詳細過程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
金融機構辦理跨境融資業務,應在本機構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處於上限以內的情況下進行。如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低於上限額,則金融機構可自行與境外機構簽訂融資合同。
(二)金融機構可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發布)等管理制度開立本外幣賬戶,辦理跨境融資涉及的資金收付。
(三)金融機構應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後執行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報送資本金額、跨境融資合同信息,並在提款後按規定報送本外幣跨境收入信息,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後報送本外幣跨境支出信息。如經審計的資本,融資合同中涉及的境外債權人、借款期限、金額、利率等發生變化的,金融機構應在系統中及時更新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於每月初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本機構本外幣跨境融資發生情況、余額變動等統計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所有跨境融資業務材料留存備查,保留期限為該筆跨境融資業務結束之日起5年。
(四)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可用於補充資本金,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並符合國家產業宏觀調控方向。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金融機構融入外匯資金可結匯使用。
十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按照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對金融機構和企業開展跨境融資情況進行非現場核查和現場檢查,金融機構和企業應配合。
發現未及時報送和變更跨境融資信息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在查實後對涉及的金融機構或企業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發現超上限開展跨境融資的,或融入資金使用與國家、自貿區的產業宏觀調控方向不符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可責令其立即糾正,並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借款主體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跨境融資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將金融機構的跨境融資行為納入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考核,對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還可視情況向其徵收定向風險准備金。
對於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責令整改;對於多次發生辦理超上限跨境融資結算的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暫停其跨境融資結算業務。
十三、對企業和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企業改為事前簽約備案,金融機構改為事後備案,原有管理模式下的跨境融資未到期余額納入本通知管理。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實行的本外幣境外融資等區域性跨境融資創新試點設置1年過渡期,1年過渡期後統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
企業中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可在現行跨境融資管理模式和本通知模式下任選一種模式適用,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一經選定,原則上不再更改。如確有合理理由需要更改的,須向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出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金融機構過渡期限長短和過渡期安排,另行制定方案。
十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3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附件
27家銀行類金融機構名單
1
國家開發銀行
2
進出口銀行
3
農業發展銀行
4
中國工商銀行
5
中國農業銀行
6
中國銀行
7
中國建設銀行
8
交通銀行
9
中信銀行
10
中國光大銀行
11
華夏銀行
12
中國民生銀行
13
招商銀行
14
興業銀行
15
廣發銀行
16
平安銀行
17
浦發銀行
18
恆豐銀行
19
浙商銀行
20
渤海銀行
2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2
北京銀行
23
上海銀行
24
江蘇銀行
25
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6
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7
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D. 跨境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任何企業要進行生產經營活動都需要有適量的資金,而通過各種途徑內和相應手段取得這些資容金的過程稱之為融資。並購融資方式根據資金來源渠道可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但應用較多的融資方式是從外部開辟資金來源,通過與其他投資人聯合投資,或以股權、債權、混合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一般來說,企業並購的融資渠道可以分為債務性融資、權益性融資、混合性融資。債務融資是指企業按約定代價和用途取得且需按期還本付息的一種融資方式。債務融資往往通過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民間資本等渠道,採用申請貸款、發行債券、利用商業信用、租賃等方式籌措資金,企業債務融資主要包括三種方式:貸款融資、債券融資、租賃融資。權益性融資指的是企業通過直接吸收投資或發行股票或利用權益資本融資籌集資金。權益資本是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金。企業並購中最常用的權益融資方式包括吸收直接投資、權益資本融資,發行股票融資。混合性融資並購指的是企業通過發行混合性融資工具籌集資金而進行的並購。常見的混合性融資工具主要有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
E. 外債政策調整不適用於房地產企業
3月22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周亮、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超、國家外匯局副局長宣昌能介紹應對國際疫情影響,維護金融市場穩定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國家外匯局副局長宣昌能回答了近期外債政策調整的問題。其指出,2016年,人民銀行、外匯局建立了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取消外債事前審批,極大便利了境內機構跨境融資。這次的政策調整主要是將全口徑跨境融資的宏觀審慎調節參數由1上調到1.25,進一步擴大借用外債空間,降低實體企業融資成本。
從初步測算來看,這次調整可對企業產生幾百億美元融資規模的支持力度。目前,中小企業主要通過境外銀行、境外關聯公司等渠道借用外債,借款成本因企業個體財務和經營狀況及發展前景等情況有所不同。參數調整後,企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由原來凈資產的2倍提高到2.5倍,向境外融資的空間較之前擴大了25%,預計對企業支持力度可能達到幾百億美元的規模。這將有助於境內機構特別是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多渠道籌集資金,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特別是當前境外市場的政策利率水平普遍處於低位,所以這對我們的企業到境外進行融資提供更大的空間。
這次政策調整不會引發外債規模的大幅上升,當前我國外債規模和結構合理,外債總體的風險可控,企業向境外銀行、關聯公司等借款的規模不大,占外債總規模的比例並不高,提高宏觀審慎調節參數在便利境內機構跨境融資的同時,不會引發外債規模的大幅度上升。
此外,宣昌能強調,這次政策的調整不適用於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所以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不得按照這個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政策借用外債。
F. 內保跨境融資與跨境直貸的區別
一、資金流向不同
1、內保跨境融資:將境外資金「用出去」,主要應用於境內企業的境外公回司或境外項目的融資答需求。
2、跨境直貸:將境外資金「引進來」,用於境內借款人的境內資金需求。
二、借貸人不同
1、內保跨境融資:接受境內公司的申請,為客戶或客戶指定的境內企業向境外銀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保證客戶或客戶指定的境內企業向境外銀行履行貸款本息償還義務或授信額度協議規定的資金償還義務。
2、跨境直貸:境內企業作為反擔保人向本行申請開立受益人為境外銀行的跨境融資性保函,直貸行憑本行保函為境內債務人(可為保函申請人自身或其他境內企業)發放貸款的一項融資業務。
三、業務不同
1、內保跨境融資:業務便於「走出去」企業以境內資產為擔保為境外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在境外融資提供便利。
2、跨境直貸:憑自身良好信譽為債務人提供擔保,促進交易順利進行,利用境外低成本融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G. 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是什麼
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是指以人民幣計價並作為支付手段的跨境結算業務以及相關的金融服務,包括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等。
對企業而言,就是有條件的企業在自願基礎上以人民幣進行的跨境貿易和投資;對於商業銀行而言,就是在人民銀行規定的政策范圍內,為企業或個人提供跨境人民幣相關的結算服務。
企業可辦理的跨境人民幣業務主要類型:貨物貿易進出口、服務貿易、外商直接投資、境外直接投資、外商投資企業人民幣境外借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非金融機構境外放款、全口徑跨境融資、企業境外發債、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等。
跨境人民幣好處
跨境人民幣可以節省匯兌成本;增加資金收益;規避匯率風險;優化風險管理;降低交易費用;鎖定成本收益。相對於外幣可以說是好處多多、優惠多多。
辦理跨境人民幣業務以後,制度障礙減少,貿易結算不納入核銷管理、投資結算行政審批環節減少。
業務手續簡化,企業報關、結算和退(免)稅不需提交核銷單;資金到賬快捷,企業出口收入不用先進待核查賬戶,可直接入賬;資金使用自由,企業可按規定將出口收入存放境外,開展貿易和投資結算等。
H. 26條重量級政策"落戶"大灣區 帶來哪些影響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實施一年多後,5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五個方面提出26條具體措施。5月15日,《意見》發布和工作部署會議在廣州召開。
「《意見》的發布顯示了我國改革開放的步伐並未因疫情的影響而放緩,彰顯了我國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的鮮明態度和決心。」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在發布會上指出,《意見》將有力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注入經濟增長新動能,為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提供堅實的金融支撐。
1
綱領性文件帶來哪些影響
總體來看,《意見》是在前期一系列政策基礎上進一步的創新與突破。興業研究報告指出,《意見》中部分措施在此前《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匯發〔2019〕28號)、《關於外匯管理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發展的通知》(粵匯發〔2020〕15號) 等政策中已經落地,包括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簡化外債注銷登記、簡化資本項下境內資金支付程序、擴大跨境資產轉讓業務試點、支持非投資性企業開展股權投資試點(由上海自貿區推廣到全國) 等。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何飛也談到,《意見》是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相關金融內容的進一步細化,同時又在新的形勢下增加了粵港澳建設進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內容,是政策集成創新的典範,具有重要意義。
他續稱,《意見》的出台有三方面重大意義:
一是表明了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堅定不移支持重大區域發展的決心。
二是提升跨區域金融服務水平是當前深入推進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關鍵保障。
三是表明了國家堅定不移推動金融開放取得更大成效的信心。
《意見》立足於通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持引領作用,特別是通過對港澳加大開放助力打造高質量開放新標桿和新樣板。
另外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管濤撰文指出,深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城市之一,《意見》的出台進一步推進了金融開放創新試點,為深圳更好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契機,推進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指明了方向,開拓了空間。同時,也為深圳在更高的起點和層次上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今年2月,《關於進一步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已落地。時隔三個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再次發布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至此,兩大重點區域都有明晰且強大的政策框架與細則,為下一步區域發展指明方向。
2
重點:理財通、人民幣跨境使用、
銀證保對外開放……
作為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支持綱領性文件,《意見》都有哪些亮點呢?
《意見》圍繞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提出多項舉措,在傳統貿易、貿易新業態和保險業務跨境收支等方面簡化匯兌管理,大力提升本外幣兌換和使用便利度。在資本項目開放方面,推動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開展跨境貸款、跨境資產轉讓和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支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展跨境投資試點。
其中,「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具體指的是「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港澳銀行購買港澳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以及港澳居民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興業研究指出,關於理財通的討論自2019年起就已經在香港金管局和內地相關部門之間發起,《意見》發布後,相關規則的制定有望加速,待管理細則出台後,關注額度管理、資金匯兌等方面的安排。
何飛表示,完善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推進資本項目便利化改革、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等舉措,具有很強的創新性。特別是建立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或將對現有銀行賬戶格局形成深遠影響。
值得關注的還有金融業開放方面。《意見》提出進一步擴大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對外開放,在大灣區率先落地各項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重點支持港澳銀行、證券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拓展發展空間。
對此何飛談到,支持境外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業銀行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等政策,是協同推進擴大開放和區域發展的重要舉措。
資金融通方面,《意見》提出「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型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型企業赴港澳融資、上市」,以及「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興業研究的報告指出,通過整合粵港澳地區金融優勢力量,充分發揮金交會等金融交流平台優勢,建立國際商業銀行不僅能夠支持大灣區內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建設,還能夠對區外形成溢出,有望成為類亞投行的綜合投融資機構。
管濤指出,《意見》的一個重要方面在於金融改革開放先行先試,例如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其中包含了,推動人民幣在大灣區跨境便利流通和兌換;支持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支持三地開展跨境融資、跨境擔保、跨境資產轉讓、再保險業務等業務時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強化香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支持香港開發更多離岸人民幣、大宗商品及其他風險管理工具。
在上述內容中,推動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備受關注。對於此,香港監管局近期發布《發展人民幣資產市場 提升香港人民幣樞紐地位》,提出爭取開通債券通南向通和ETF通,研究建立人民幣巨型基金,推出以港交所RXY指數為基礎的期貨、期權和ETF產品,允許CMU以系統內的債券作為抵押品,在債券回購產品中設計包括對沖人民幣匯率波動的條款等。
3
多項創新已落地大灣區
事實上在《意見》制定過程中,部分開放創新工作已經穩步推進並落地。
潘功勝在上述會議上指出,在民生金融方面,人民銀行根據各方意見,已經制定推出近期大灣區內社會訴求較為強烈的幾項金融政策。包括,採用遠程方式,為港澳居民代理見證遠程開立內地銀行結算賬戶試點,並逐步擴大機構使用范圍和規模;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電子支付;港澳版銀聯「雲閃付」、微信和支付寶(香港)電子錢包等項目均已投產。在投融資便利化方面,更高水平的貿易投融資便利化和貿易新業態外匯管理等舉措已在廣東進行初步嘗試。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廣東自貿區率先開展貨物貿易收支便利化、資本項目本外幣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同時,部分重大創新政策也在穩妥有序推進,包括探索建立與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跨境理財通」機制等重大措施,正在進一步完善,將在條件成熟時陸續推出。
更多先行先試在粵港澳大灣區「開花結果」,如,對廣東自貿區南沙、橫琴片區保險支公司及以下機構的設立、遷址和撤銷事項實現由審批制改為備案管理;再如,港澳保險代理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所需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年限由10年降低至3年;又如,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保險服務中心等重點機構或平台籌設,國內首單在澳門本地登記發行、託管清算並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簡稱「蓮花債」)開創內地企業赴澳門發債先河等等,大灣區多層次金融體系建設正有條不紊持續推進。
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方面也有大幅度突破。2019年,大灣區內地9市與港澳地區發生人民幣跨境收付2.32萬億元,同比增長17.3%,占本外幣跨境收支的45.4%,比全國高出5.8個百分點,人民幣已持續成為粵港澳跨境收支第二大結算貨幣,香港成為全球最大的人民幣離岸業務中心,澳門人民幣清算行已初步建立起覆蓋葡語國家的人民幣清算網路。在跨境人民幣融資業務方面,截至2019年末,大灣區內地9市企業通過全口徑跨境融資業務融入資金839.84億元。在跨境人民幣資金集中運營業務方面,截至2019年末,大灣區內地9市共設立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580個,累計辦理資金池收付1.42萬億元。在便利港澳股權投資基金在大灣區內地投資方面,廣東粵澳合作發展基金以QFLP方式引入的200億元澳門財政儲備資金已全部匯入,有力推動了廣東基礎設施和重點項目建設。
I. 投注差和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什麼區別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復,自2016年5月3日起制,將本外幣一體化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擴大至全國范圍內的金融和。
意思是:
對金融和,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行外債事前審批,而是由金融和在與其資本或凈資產掛鉤的跨境融資上限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
J. 國外資金在中國投資,資金該通過什麼方式進入
境外資金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入中國市場:
一、外商直接投資的合法途徑。
二、利用我國經常項目可兌換進入中國市場。常見的方式有進出口價格虛報、預收貨款、延遲付匯造假、平行貸款、提前錯後及借用外債等。
除了企業,個人也通過個人外匯匯款,將資本項下的資金混入經常項目而流入境內,這種情況一度相當普遍,主要有三種情況:
(一)是境內居民將在外投資本金或收益以非貿易外匯形式匯入境內結匯;
(二)是境外投資者以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的名義匯入款項,並以個人名義結匯;
(三)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總公司以個人捐贈款等名義將資金匯入境內外資企業的法人代表或董事會成員,並採取化整為零的方法結匯作為企業的流動資金。
三、以在華外資企業為通道。
(一)是通過在華建立投資性公司或生產型子公司及合資公司,或者以建設合資及獨資項目的名義,以企業注冊資本金或增資等形式,從境外收取外匯並辦理結匯。
(二)是通過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貸款,即外商投資企業以股東貸款方式進行對外短期借款並結匯。
(三)是境內外資企業與境外關聯企業相互配合,以暫收應付款、預收貨款、延遲出口等方式,為境外資金入境提供便利。四、通過境內企業進行外匯貸款並結匯。
五、境內中外資銀行的自主資金調配。
六、資本市場渠道。
境內資本進行境外投資和境外融資有以下途徑:目前國內企業主要通過直接投資、境外借款及貿易信貸等手段,進行境外投資。
企業境外投資除採用貿易信貸預收貨款、延期付款方式外,還經常會選擇境外股權融資、境外債務融資和境外上市等形式進行外匯融資。
(10)全口徑跨境融資包括擴展閱讀:
常用融資方式
(1)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想要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本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因為融資租賃側重於考察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關心租賃項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除此之外,企業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銀行放貸一樣,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貸的基礎。
(2)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3)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如《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避免上當受騙。
(4)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資的過程。因此,股權出讓對對象的選擇必須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則搞不好,企業會失去控制權而處於被動局面,建議企業家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先咨詢公司法專業人士,並謹慎行事。
(5)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的優勢主要在於可以把握市場先機,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這種貿易中小企業融資適用於已在銀行開立信用證,進口貨物已到港口,但單據未到,急於辦理提貨的中小企業。進行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企業一定要注意,一旦辦理了擔保提貨手續,無論收到的單據有無不符點,企業均不能提出拒付和拒絕承兌。
(6)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這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如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融資,要注意,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的內容是: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標等,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優先支持。
(7)互聯網金融平台
相比其他的投資方式,互聯網金融平台對申請融資的企業進行資質審核、實地考察,篩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項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資信息對接平台網站上向投資者公開;並提供在線投資的交易平台,實時為投資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貸合同;監督企業的項目經營,管理風險保障金,確保投資者資金安全。愛投資創造的融資方式是讓專業的機構做專業的事。
一方面利用互聯網公開的優勢、開放性的優勢,同時結合傳統的金融機構在風險控制、信貸審核等等方面的專業度。作為一個投融資的平台,處在中間的結合的地位,兩邊是投資者和有融資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擔保機構進行密切合作。對用戶的投資進行專業性的擔保。同時還和像信用評級機構、資產管理機構合作,為用戶的投資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讀,以及對資產處置後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