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主體一般包括三方,分別是出賣人、買受人(出租人)和承租人。此類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⑵ 民法,講到,融資租賃合同,我不太理解,可以舉個例子幫助我理解嗎這種合同有什麼實際意義
你有一家自己的公司,公司上馬了一個新的項目,需要從美國A公司進口一台高級設備,設備價值一千萬,可是你沒有這么多錢。於是你找到B公司,要求A公司、B公司和你,三方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由B公司出資購買美國A公司的設備,但是以出租的方式交給你使用,你每個月交100萬的租金,11個月後,即你交了1100萬以後,這台設備就歸你所有。就相當於AB之間是買賣合同,你和B之間是租賃合同。
A公司不履行義務的,可以你們三方約定由誰向A公司索賠,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就由出租人即B公司索賠。
出租人即B公司擁有設備的所有權,直到你給付了所有的租金,租賃合同結束。如果你在使用設備但未取得所有權的時候破產了,該台設備還是B公司的,不能作為你的破產財產。
如果是你要求B公司購買A公司的某台設備,那麼設備如果有瑕疵的話,出租人B公司不承擔責任,你要承擔不利後果,當然,追償的權利也是你的。
如果你只提出需要什麼樣的設備,是由B公司自己決定幫你購買的A公司的設備,那麼由B公司承擔不利後果和享有追償的權利。
你在使用設備的時候,給他人造成了傷害,你要負責,跟出租人B公司沒關系。
你要是不按時給付租金,B公司有權催告,如果你在B公司給出的期限內依然不給付,那B公司有權要求你一次付清所有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⑶ 融資租賃合同通俗意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融資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3)融資租賃合同簡單例子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
第二條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第三條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 融 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
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後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並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⑷ 什麼叫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什麼意思
融資租賃是指出抄租人應承租人(用襲戶)的要求與第三方(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由供應商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
融資租賃期滿後,租金支付完畢,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全部義務,對租賃物的所有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但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由於融資與融資相結合的特點,租賃公司在出現問題時可以收回和處理租賃,因此在處理融資時對企業信用和擔保的要求不高,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4)融資租賃合同簡單例子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二)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⑸ 舉例融資租賃合同 要具體的例子
甲有一套房子,甲乙達成買賣合同,乙買下房子,租給丙
⑹ 融資租賃合同的相關案例
1986年8月29日,原告德意志公司與被告租賃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並同時簽署了主租賃協議,融資總額度為2390萬德國馬克和1390萬美元。依照合作協議和主租賃協議的規定,雙方於1986年9月2日至1989年5月30日期間先後簽署了43份子租賃協議,約定租賃公司就各子租賃協議項下租賃設備向德意志公司支付租賃費用的金額、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1990年租賃公司要求寬限所有以德國馬克作價的子租賃協議,雙方於1990年12月28日簽署了債務重組協議,將6-7、18-22、30-36以及42-44號17份子租賃協議項下自1990年11月23日起尚欠支付的以「提前付款」方式計算和支付的租賃費用改變為以「租金加出租人出售選擇權價格」方式支付,並相應延長了支付這些租金和出租人出售選擇權價格的期限。1992年開始,租賃公司未能履行1、6-7、18-22、26-28、30-36、以及42-44號21份子租賃協議及債務重組協議項下的承諾,並於1993年完全停止支付。此後經德意志公司多次催付,租賃公司仍未能支付拖欠的租賃費用。1995年12月29日,德意志公司向法蘭克福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法蘭克福地方法院於1998年12月4日做出了《缺席判決》,判令租賃公司向德意志公司支付到1995年12月29日為止的本金及利息,共計8 798 045.00馬克和1 529 974.94美元,以及該等額項自1998年4月21日起5%的利息。1999年3月9日、10月22日,法蘭克福地方法院做出了《關於確定費用的決議》及其附註,判令租賃公司向德意志公司支付183 229.60馬克的訴訟費用以及從1998年12月21日起開始計算的4%的利息。租賃公司未執行《缺席判決》及《關於確定費用的決議》。為此,德意志公司訴至本院請求判令:1、租賃公司向德意志公司支付11 775 332.27馬克和801 370.99美元以及該等款項自2002年6月30日起至實際支付日年息6%的利息;2、租賃公司向德意志公司支付德意志公司為本案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3、租賃公司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被告就管轄問題提出異議。
⑺ 求:生動的「融資租賃合同」例子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與傳統租賃相比,具有一定的融資、融物的性質。企業可以用支付租金的方式用較少的資金先取得所需要的機器設備等,然後邊生產,邊收益,邊還款,最後還可以留購所需要的機器設備。因此融資租賃是企業擴大生產經營規范、更新設備、進行技術改造的一項重要手段。
在融資租賃合同中,首先,出租人必須按照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出資購買租賃物,這點區別於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是按自己的需要購買財物用於出租,或是以自己現有的財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收益。其次,出租人購買租賃物的目的是為了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以獲取租金。這點區別於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中購買方購買標的物的目的是為了自己合作收益。
舉例:比如我想使用一種機器,但是太貴買不起,就找有錢的你協商,你同意之後出錢購買,然後出租給我使用,我付給你租金。這樣我相當於只付租金就用上了機器,你的閑散資金也用在了投資上,過了租賃的期限以後,你可以把機器賣給我,也可以賣給別人。這種行為對於我來說就是一種融資的行為,你間接地就相當於為我提供了發展的資金。
⑻ 急需舉例說明什麼是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來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自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於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後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
舉例:融資租賃一般用於設備租賃。比如建築單位(甲)需用某種機械,但是又不願意去購買時,可以和租賃公司(乙)達成協議,讓該租賃公司按指定的型號、品種去某處(丙)買,然後再租賃。
(8)融資租賃合同簡單例子擴展閱讀:
對於直接租賃行為來講,只要滿足承租人指定租賃物;租金總和基本相當於租賃物購買價款;租賃期滿承租人有權以象徵性價格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這三個條件,某一交易行為就可以直接認定為融資租賃行為。
對於售後回租行為來講,若合同簽署時租賃物已經存在或特定化,只要仍然具備上述三個特徵,當然可以直接認定為融資租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