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想開一家養老院不知國家有什麼扶持政策。
國家有一次性建築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等扶持政策。
一,而養老行業恰恰是目前中國為數不多的符合此要求的待開發行業。正當此時,國家在政策層面又暖風勁吹。繼2014年發布《養老服務設施用地指導意見》以後,僅2015年春節之後2個月的時間就緊鑼密鼓地發布了《十部委關於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養老產業債券發行指引》、《民政部與國家開發銀行聯合發文推進養老產業建設》、《關於進一步做好養老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的多項政策指導,在體系、政策、融資等多個方面給予了不遺餘力的支持!
二,根據民政部統計,截至3月底,全國各類注冊登記的養老服務機構31833個。機構、社區等養老床位合計達到584.0萬張,其中社區留宿和日間照料床位197.3萬張。目前,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數達 27.5張。但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這500多萬張床位包括了從五十年代到現在建設的榮軍院、五保院、敬老院、養老院等的總和,有一半以上已經慘不忍睹,不堪使用。他們本身就面臨改造的巨大壓力。根據民政部的「十三五」規劃,到十三五結束時,中國計劃的養老床位將達到每千人四十張,幾乎增加一半,再加上原有床位的改造壓力,預計未來幾年內國家在政策層面還會大力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發展!
三,從養老機構經營的宏觀層面來說,國家始終在用市場化的養老手段來解決本應公益化的養老歷史欠賬,這從國家民辦非的制度設計可見一斑。目前養老機構面對的這一批目標客戶老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中國一個歷史時期的犧牲品。他們絕大多數人的暮年,自身是無支付養老服務的購買力的。靠子女支援又面臨著多種不確定性,這就直接導致了養老機構入住的有效需求不足,老人流失率過高。據觀察,在北京城區的三百多家民營養老機構中,入住率超過一半的不足20%。民營養老機構面臨著巨大的經營壓力。從目前中國的現實來看,中國的養老服務業要真正興起,可能要等下一代真正有購買能力的老人了。五到十年的過渡期是必不可少的。
❷ 養老院應該選擇哪種融資方式
最好不融資,真要融資選擇銀行貸款。
❸ 想開一家民辦養老院需要什麼硬體設施需要多少投資
那要看你要什麼規模的養老院了,政府是會補貼的,但基本的錢需要近百萬元吧,除了房子,象樣點的總要上千萬元。
一、申辦民辦養老院手續:
(一)申辦人向擬辦機構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提交籌辦申請書,可行性報告和申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申辦人經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可開始籌建民辦養老院。
(三)經同意籌辦的民辦養老院具備開業條件時,向批准機關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
二、享受優惠政策:
(一)免繳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施工管理費、防空地下室易地費、牆體革新費、學校校舍修建附加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等有關收費。
(二)免繳城市煤氣和供水的增容費。
(三)用水、電、煤氣,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業的分類價格擇低執行。
(四)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民辦養老院,暫免徵企業所得稅,以及民辦養老院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
❹ PPP養老模式,改變未來養老格局
隨著我國人口框架的變化,整個養老產業鏈的供需關系也日漸失衡,在我國養老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各類資本也參與到養老這條賽道之中。PPP養老模式可謂是順應時代的產物,今天就來談談何為PPP養老模式,以及PPP模式會給社會養老帶來什麼樣的變化?
2014年,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於加快推進健康與養老服務工程建設的通知》:在公立資源豐富的地區,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途徑,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參與醫療、養老、體育健身設施建設和公立機構改革。
❺ 養老保險制度的三種籌資模式
養老保險制度作為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也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制度本身需要規范化,政府和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領域的介入和管理也必須規范化。財政介入基本養老保險領域主要應考慮社會保險稅、養老基金預算管理和養老保險財政補助制度三大方面。
通過社會保險稅方式獲取基本養老保險資金
目前世界各國獲取基本養老保險資金的方式即籌資模式,通常有三種形式:繳稅制、繳費制和預籌基金制(強制儲蓄)。通過對三種籌資模式的比較,我們認為社會保險稅比繳費制更有效率,比預籌基金制和繳費制具有更強的約束機制,比繳費制和預籌基金制更能體現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公平性。因此,通過社會保險稅獲取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在內的社會保險基金,是一種符合我國現階段實際和改革發展客觀要求的選擇。為此,我們嘗試設計了一套適合我國的社會保險稅方案,方案如下:
——納稅人和納稅對象的確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應成為社會保險稅納稅人。農民進城從事工商盈利性活動一年以上者,也應成為社會保險稅納稅人。企事業單位以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社會保險稅課稅對象,私營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可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所得額作為課稅對象。
——稅率的確定:稅率的確定是整個社會保險稅開征的難點,其合理與否關繫到整個社會保險制度能否順利運行。一般地說,養老保險應選擇部分積累模式,而失業、醫療、工傷保險可選擇現收現付的模式。稅率的設計上,應綜合考慮如何滿足不同險種對保險資金的需求。從國外的經驗看,有的國家只設計社會保險總稅率,然後將其分為企業和個人應交稅率;也有的國家按保險項目設置稅率,分解為企業單位和個人交稅率。我國的社會保險稅率設計,應設置一個總稅率,將其分解為企業單位和個人交稅率。然後可將徵收額按固定比例分解為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
按照有關測算,五項社會保險支出占城鎮從業人員工資收入的比重2005年最高僅為27.7%,遠低於現在五項社會保險的實際繳費率40.6%.這說明現在的繳費率過高,其主要原因是現行的社會保險覆蓋范圍仍主要限於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正是養老、失業、醫療負擔最重的經濟成份,大量的非國有經濟發展時間不長,社會保險支出負擔相對輕一些。因此,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是減輕社會保險負擔、降低社會保險繳費率的重要途徑。我們認為,在2005年前我國社會保險稅率設計在30%左右是完全可行的。
——納稅人負擔:如按30.6%的社會保險總稅率,由企業單位負擔19.6%,其中養老保險負擔12%、醫療保險負擔4%、失業保險負擔2%、工傷負擔1%、生育保險負擔0.6%;由職工個人負擔11%,其中養老保險負擔8%、醫療保險負擔2%、失業保險負擔1%.這樣可以體現社會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和企業單位和個人合理分擔的原則。
——將徵收的社會保險稅劃分為相應的保險基金。我們認為,30.6%的社會保險稅徵收額,可以按以下比例劃分:20%作為養老保險基金;3%作為失業保險基金、6%作為醫療保險基金、1%作為工傷保險基金、0.6%作為生育保險基金。其中20%的養老保險基金根據上面的測算可以形成部分積累,應付未來人口老齡化程度提高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需求。
——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在五項社會保險項目中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適宜建立「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包括個人繳納社會保險稅8%的部分,還應從企業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稅中劃入2—4%;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包括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稅2%的部分,還應從企業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稅中劃入1%.
——建立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社會統籌基金」。社會保險稅企業單位繳納的12%部分中除2—4%進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外,其餘的8—10%均進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社會保險稅企業繳納4%的部分,除1%進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外,3%進入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
——起征點與財務處理:社會保險稅的起征點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凡是工資收入沒有達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個人一律免交社會保險稅:凡是工資收入超過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個人,超過部分按規定稅率交納。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稅,列入企業財務費用,作為生產成本;行政事業單位需繳納的社會保險稅一般列入當年經費預算,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凡是有穩定收入來源的行政事業單位,可從其自身的收入中列支一部分,具體比例由同級社會保障部門與財政部門共同協商確定。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稅,可從個人所得額中扣除,免交個人所得稅。
——財政影響的分擔:地方財政承擔本地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費支出,中央財政承擔中央一級社會保障管理機構與經辦機構的管理費支出。
——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條件和方法。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在這里主要涉及到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與「社會統籌」的支付順序與方法。關於養老保險金的支付,可規定凡是達到國家規定領取養老金條件的職工個人,應同時從社會統籌基金中領取相當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25%的社會性養老金;從「個人帳戶」中或按「個人帳戶」儲存額與平均余額等分的份額,或從「個人帳戶」中領取相當於個人離退休離工資水平35%的繳費性養老金,後者不按平均余額等分。醫療保險金的支付可按目前統一規定執行,即「個人帳戶」與社會統籌分開核算,確定社會統籌基金的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控制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開支,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社會統籌基金中開支,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
——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社保基金管理涉及到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分工、管理體制的構建等。我們認為,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要調動各級政府參與管理的積極性,按不同項目社會保險基金的重要性及影響的大小,將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分散於縣(市)、地(市)、省(市)、中央四級管理。可以考慮將工傷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交給縣(市)一級政府管理,失業保險基金交給省(市)一級政府管理,養老保險基金交給中央政府管理。這樣既有利於增強各級政府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責任,也有利於分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風險,提高各級基金的管理水平。按照上述分工,將社會保險基金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管理,專款專用,結余資金主要購買國債和納入中央政府統一規定的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渠道,不得隨意挪用。
對此答案滿意的話,請記得立即採納喲,謝謝!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❻ 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類型和特點以及美國養老社會保險的籌資模式
美國是世界上的頭號經濟大國,其社會保障制度亦有著自己的顯著特色,總體而論,美國仍然屬於社會保險型模式國家。1935年羅斯福簽署的《社會保障法》通常被認為是美國社會保障制度得以確立的標志。自《社會保障法》實施後,經多次修訂和補充形成了比較健全且廣泛的社會保障制度,它主要由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兩大部分組成。美國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私人保險的作用突出,各種非營利機構亦發揮著重要重用。在社會保障管理方面,美國實行州政府管理為主、聯邦政府支持的管理機構,並盡可能把權力下放到地方和基層,以提高效率。但多層次管理也存在機構臃腫現象,且行政管理費亦較龐大。 由於美國屬於社會保險模式,社會保險型模式的制度特點是: 1.以勞動者為核心。制度面向勞動者,且主要是工薪勞動者。 2.責任分擔。強調僱主和勞動者個人分擔社會保險繳費,國家財政適當支持。 3.權利義務有機結合。強調保險待遇水平與繳費多少和個人收入情況相聯系。 4.互助共濟。社會保險基金在受保成員間調劑使用。 5.現收現付。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以現收現付為主。 現收現付式,不考慮資金儲備,只從當年或近兩三年的社會保險收支平衡角度出發,確定一個適當的費率標准向企業和個人征費,特點是以支定收,實際上體現著養老保險負擔的代際轉移。
❼ 國外對養老服務產業的研究有哪些
國家對養老產業的支持具體有:發展養老服務業要按照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要建立公開、平等、規范的養老服務業准入制度,積極支持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鼓勵社會資金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等方式興辦養老服務業。要採取多種形式,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參與老年社會福利事業,增加老年福利服務設施數量,提高服務質量。大力發展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採取積極措施,大力支持發展各類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興建適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學習、娛樂、健身的老年公寓、養老院、敬老院,鼓勵下崗、失業等人員創辦家庭養老院、托老所,開展老年護理服務,為老年人創造良好的養老環境和條件。
❽ 從當代養老需求看養老機構的發展趨勢
我國已進入老年人口密集區,未來的養老需求越來越緊迫,同時也促進了養老機構的發展趨勢。
❾ 最近國外養老地產如何走進國內養老地產或者養老機構的發展道路
近幾年來,外資養老企業大躍進式進入中國,與國內企業合作、項目落地的新聞頻見報端。其中最為顯眼的有三大外資主體:一支是以CPM、Emeritus、Fortress、ABHOW為代表的「美國系」;另一支是以RIEI、WISNET、大阪長壽控股公司、韓國書佑集團為代表的「日韓系」;最後一支是以Colisée、Orpea為代表的「法國系」。
外資的養老服務機構主要布局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以及大連、青島、常州、南京等二線城市(尤其是長三角地區),這主要與外資養老服務機構定位高端有關,它們傾向於選擇有一定消費能力、老齡化趨勢明顯、尚有開發空間的城市。
歸納起來,外資參與國內養老地產及養老服務業有以下八大特徵:
特徵一:社區嵌入型、醫養結合型、CCRC開發模式
外資在我國開發養老地產主要有三種模式:社區嵌入型、城市醫養結合型和CCRC持續照料退休社區。
第一種模式——在社區中嵌入養老公寓,代表項目是凱健國際,凱健國際.浦東苑選址在世博輻射圈高端社區內,北京椿萱茂.凱健選址在遠洋地產高端住宅項目遠洋天著別墅社區內。
第二種模式——城市醫養結合型養老機構,代表項目是上海禮愛頤養院,距離最近的醫院僅有8分鍾車程,頤養院內部提供專業醫療服務的同時,與嘉定地區三家醫院建立了醫療合作關系。
第三種模式——CCRC持續照料退休社區,代表項目有星堡中環項目,為老人提供卓越的一站式退休生活服務與定製化協助式生活服務。宜興九如城養老綜合體也是CCRC模式的典型代表,它要打造的是一個包括養老院、醫院、購物中心、綠色食品基地、酒店、學校、公園、公寓等形態,同時高度集合養老養生需求,覆蓋獨立生活區、協助生活區、專業護理區、老年痴呆照顧區和臨終關懷區等功能區,滿足養老全生命周期的綜合體。
對於國內開發企業極力追捧的度假型養生養老機構,外資企業目前涉獵較少。
❿ 養老機構怎樣通過保險來融資
現收現付制是政府根據養老社會保險支出的需求,按照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養老社會保險資金的一種資金平衡方式,即本期養老社會保險收入僅僅滿足本期養老社會保險支出的需要,本期徵收,本期使用,不為以後年度的養老社會保險支出儲備資金。其優點是簡便易行,在計劃開始時繳費率較低,隨著養老社會保險支出規模的增大,可及時調高養老社會保險繳款率以保持收支平衡。而且,它也不涉及投資及投資回收問題,管理成本較低。其缺點主要是穩定性和適應性較差,尤其是無法應對人口老齡化危機。現收現付制要求經濟發展相對穩定,如果年度間經濟波動較大,就會引起養老社會保險收入的波動,從而引發養老金支付上的危機。此外,現收現付制還要求人口變動相對穩定。現收現付制是以當期的工作人員繳納的養老社會保障稅(費)來支付當期退休人口的養老社會保險支出的,當出現人口老齡化時,就會使當期工作人口的稅負過重而影響其工作積極性。(二)完全積累制完全積累制是在對有關社會經濟發展指標(如死亡率、出生率、退休率、工資率、物價指數等)進行長期綜合預測的基礎上,預計養老社會保險成員在享受養老社會保險待遇期間所需開支的養老保險基金總量,然後將其按一定的比例分攤到勞動者整個就業期間,並對不斷提取而已經積累起來的養老社會保險基金進行有計劃的投資運營,日後再將征繳的稅(費)和投資回報用於向投保人兌現當初的養老社會保險承諾的一種資金平衡方式。這種方式堅持先積累、後受益的原則,一般從開始工作的第一天起,勞動者就必須依法定期繳納一定的養老社會保障稅(費)。與此同時,也可能規定勞動者所在的單位或僱主也必須為其職工定期繳納一定的養老社會保障稅(費)。二者合一,經過幾十年的積累和運營,形成一筆可觀的養老社會保險基金,待勞動者需要享受時,定期或一次性給付,受益的多少與供款的數量直接相聯。其優點是能夠保證養老社會保險有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不會出現寅吃卯糧、入不敷出的問題。並且,它還具有較強的激勵作用。它強調誰積累、誰受益,受益的多少取決於積累的多少;在實際操作上採用個人賬戶,產權界定清晰,有利於調動人們進行積累和勞動的積極性,有利於應付人口老齡化危機。缺點是這種模式要求在開辦初期就實行較高的繳款率,並且運營風險較大,在通貨膨脹的條件下難以保值增值,而且其收入再分配功能較差。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