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
自2007年金融租賃業務開閘以來,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租賃企業迅速擴張,融資租賃行業一路高歌猛進。"十一五"期間,中國融資租賃業一直呈幾何基數式增長,業務總量由2006年約80億元增至2010年約7000億元,增長了86倍。2011年,由於國內外經濟發展環境的變化,加上國家有關部門對金融租賃企業的業務發展採取規模控制的政策,增長速度有所放緩。到年底,全國融資租賃合同餘額約9300億元人民幣,比年初7000億元增加約2300億元,增長幅度降為32.9%,行業進入理性的代數式增長時代。2012年全國融資租賃合同餘額再次上漲66.67%,達到15500億元。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融資租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目前中國融資租賃業的收益率可分為三檔,較低的一般在8%-9%,主要是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他們往往只做單筆在億元以上的優質大單;中檔的為10%-13%;較高的為15%-17%(一般是小企業、小設備)。
可以看出,融資租賃公司的利潤均達不到17%,這種情況下,先交全額17%的稅,使得融資租賃公司不僅看不到收益,而且連部分本金也要先期納稅,極易造成融資租賃企業現金流中斷。環比增長為零是對"營改增"最明確的回應。
融資租賃首現停滯,正說明行業發展仍處於成長初期,需要政策的持續扶持,理性增長掩蓋不了行業內里的稚嫩。然企業定不會任其延續,目前業內的呼聲引起財政部的高度重視。9月13日,財政部《關於融資租賃營改增政策修改的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已下發到多家融資租賃公司,行業財稅政策有望回歸"營改增"之前。無論如何,融資租賃行業將會繼續發展,行業前景十分良好。
總之,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前景十分廣闊。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2. 融資租賃是什麼
融資租賃,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資租賃方式分類:
1、簡單融資租賃
簡單融資租賃,也成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2、經營性租賃
在融資租賃的基礎上計算租金時留有超過10%以上的余值,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選擇續租、退租、留購。出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提供維修保養,也可以不提供,會計上由出租人對租賃物件提取折舊。
3、項目融資租賃
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
4、回租融資租賃
回租租賃是指設備的所有者先將設備按市場價格賣給出租人,然後又以租賃的方式租回原來設備的一種方式。設備所有者可將出售設備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其他投資,把資金用活,而少部分用於繳納租金。回租租賃業務主要用於已使用過的設備。
5、杠桿融資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杠桿租賃,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6、委託租賃
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種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託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託購買融資租賃。
(2)我國融資租賃措施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是融資方式的一種,其他常見得融資方式包括: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5、海外融資
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6、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2)我國融資租賃措施擴展閱讀來源:網路-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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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融資租賃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務部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第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本辦法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七條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通過直接租賃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強資產管理綜合能力,開展專業化和差異化經營。 第八條 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條件下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九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
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第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購買租賃物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第十四條 為控制和降低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對融資租賃項目進行認真調查,充分考慮和評估承租人持續支付租金的能力,採取多種方式降低違約風險,並加強對融資租賃項目的檢查及後期管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融資租賃企業在向關聯生產企業采購設備時,有關設備的結算價格不得明顯低於該生產企業向任何第三方銷售的價格或同等批量設備的價格。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企業對委託租賃、轉租賃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十七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注意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企業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系統進行登記,明示租賃物所有權。
第十九條 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應為能發揮經濟功能,並能產生持續經濟效益的財產。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
第二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後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第二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充分考慮並客觀評估售後回租資產的價值,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二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第二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款,嚴禁偷逃稅款或將非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融資租賃業務進行納稅。 第二十四條 商務部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商務部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的過程中,應依法加強管理,對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相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
第二十六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租賃行業突發事件。
第二十七條 在日常監管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應及時提報相關部門處理並將情況報告商務部。
第二十八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企業關聯交易比例、風險資產比例、單一承租人業務比例、租金逾期率等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對於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加大的企業應給予重點關注。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協助了解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務部書面上報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如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三十條 商務部建立、完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管理,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及簡要說明;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說明,報送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
第三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前述變更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應在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從業人員資質認定、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十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如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4. 我國融資租賃業的成本較高如何解決不通過政府的法律手段
降低成本的手段,本身就有兩種,一種是宏觀層面的,一種是企業微觀層面的。
宏觀層面:
降低融資成本自經濟下行壓力以來,一直是宏觀經濟決策的中心。比如利率市場化和市場化形成機制,創新金融體系,引入創新金融公司和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和融資租賃業。這就是從宏觀環境層面為融資租賃業務降低成本創造條件。
這種條件要看:
1、新進入該領域金融主體和融資租賃公司的規模,即新進入者從數量規模上對傳統融資租賃業務造成壓力,使得融資租賃業務通過價格機制和改善服務來服務承租方市場。
2、傳統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模式的創新
通常該情況下,有一定的周期性,其市場化效果及周期較長。
微觀層面:
主要是企業主體運營和話語權兩個方面。運營還好說點,就是在現有承租價格體系下,通過精細化和現代化管理等等一系列手段,通過流程效益、管理效益、市場效益對沖承租成本。不僅僅是人才。
最主要的是融資租賃融資成本,這一塊。就是談判的話語權,當前情況下,融資成本高主要是出租人掌握定價的話語權,承租人話語權相對較弱一點。
兩種解決辦法:
一、談判能力,可以藉助融租租賃市場開放,不將談判對象定在一家出租方。(融資租賃業務市場主體還是比較多,可以藉助利率市場化的機會)。
註:其他談判能力更突顯企業家的專業力和談判力,個人能力和團隊能力方面也要重視一下。
二、尋找多途徑融資方式,及優化資本結構,通過財務杠桿將運營成本。
三、商業模式的市場空間,提升對上游出租方的議價能力。
等等。
5. 融資租賃的幾種風控模式
1、全程風控
全程風控,就是從業務擴展、市場營銷、客戶信息管理、盡職調查一直到項目審批、合同管理、租後的資產管理以及合規性管理,租賃業務操作的全過程,風險控制都一環不漏,層層把關。
2、全員風控
全員風控,就是指不僅業務一線人員,如客戶經理、項目經理等、業務二線風控人員,如風控經理、評審委員等需要特別進行風險控制,公司的其他人員,如財務人員、行政人員等,也應從不同角度、不同的信息渠道關注公司業務經營的風險。融資租賃的風險控制體系要與公司組織架構、企業管理制度、業務流程緊密的聯系在一起。
3、全面風控
融資租賃是金融和貿易結合的邊緣產業,涉及面比較廣,是個系統工程,風險控制也要是系統工程。融資租賃的風險控制必須建立在產業鏈的基礎之上,充分利用相關政府部門的管理職能,有效整合融資租賃公司、設備供應廠商、出資方和擔保、保險等融資租賃中介等租賃產業鏈的各方優勢,資源互補,將事前風險分析、事中項目控制、租後資產監督等過程環環相扣。
與傳統租賃的區別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
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與分期付款的區別
(1)分期付款是一種買賣交易,買者不僅獲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權,而且獲得了物品的所有權。而融資租賃則是一種租賃行為,盡管承租人實際上承擔了由租賃物引起的成本與風險,但從法律上講,租賃物所有權名義上仍歸出租人所有。
(2)融資租賃和分期付款在會計處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資租賃中租賃物所有權屬出租人所有,租賃物作為長期應收款;承租方計入固定資產,進行計提折舊。分期付款購買的物品歸買主所有,因而列入買方的資產負債表並由買方負責攤提折舊。
6. 融資租賃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1、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
研究出台融資租賃行業專門立法,建立健全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體系,研究建立規范的融資租賃物登記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2、完善財稅政策
鼓勵各級政府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買和提供公共服務。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獲得農機的實際使用者可享受農機購置補貼。鼓勵地方政府探索通過風險補償、獎勵、貼息等政策工具,引導融資租賃公司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對融資租賃合同比照「借款合同」稅目計稅貼花。擴大融資租賃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和覆蓋面。
3、拓寬融資渠道
鼓勵銀行、保險、信託、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支持力度。支持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發行外債試行登記制管理,支持融資租賃公司開展人民幣跨境融資業務,鼓勵商業銀行利用外匯儲備委託貸款支持跨境融資租賃項目。研究保險資金投資融資租賃資產。支持設立融資租賃產業基金。
4、完善公共服務
逐步建立統一、規范、全面的融資租賃業統計制度和評價指標體系,建立融資租賃業標准化體系,研究制定行業景氣指數。
5、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自主設置融資租賃相關專業。支持行業協會開展培訓、教材編寫、水平評測、經驗推廣、業務交流等工作。
7. 目前在我國,針對政府的融資租賃業務具體有哪些方式
做政府就是做政府融資平台了,最多的是城投,還有醫院、學校、公共事業單位等。一般就是正常回租。主要看本級政府負債率和一般預算收入,省級和百強市很難做進去的。最近國家有限制,財政不給出擔保函了,估計明年這類業務會被限制。
8. 關於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中小企業融資】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對策措施
(一)建立扶持政策體系
首先,必須充分認識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它們是構成國民經濟的基礎。同時我們還必須看到,大企業也是由中小企業發展而來的。因此,必須從促進國民經濟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來認識中小企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其次,國家應通盤考慮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在鼓勵中小企業發展,不斷為中小企業拓展生存空間的同時,更主要的是要為中小企業創造和完善良好的創業和發展環境,從政策層面上給予中小企業以具體而明確的支持。如給予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不僅應對新辦的中小企業給予一定年限的稅收減免,對一些新辦的高科技中小企業,稅收減免年限還必須適當予以延長,而且還可以採用如加速折舊、投資稅收抵免等間接的方式予以優惠,以扶持中小企業健康成長。
第三,徹底改變傳統的「成分」觀念和政策,對民營經濟一視同仁,在融資方面還應對民營中小企業給予必要的傾斜政策。
(二)建立中小商業銀行,增大商業銀行資本供給
目前,如果我們一味要求作為「經濟人」的國有商業銀行和其他股份制大銀行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也不現實,因為僅比較利益和成本障礙這樣一些問題就難以克服。而中小商業銀行由於其資本規模較小,難以同大銀行對大企業進行競爭,其市場定位也只能是中小企業。
(三)建立票據鑒定事務所,增加票據貼現融資
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一些國家,商業票據承兌貼現非常普通。目前,由於種種原因我國商業票據的貼現融資規模還不大,銀行在進行貼現業務時一般僅局限於自己比較熟悉的企業,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傳統的計劃信用貸款將會越來越少,而作為資金市場重要工具的票據貼現將會越來越多。
為了防止票據貼現中的不法行為發生,促進票據貼現市場的正常發展,筆者認為建立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票據鑒定事務所,用現代化的鑒別技術,為銀行打消貼現的顧慮,促進貼現市場的健康發展。
(四)完善資本市場,擴大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目前由於政策限制,我國一些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高新中小企業,因不能發行股票、債券融資,而錯過了發展的大好時機。因此,建立和完善適合於中小企業資本融通的資本市場,對中小企業的發展來說十分迫切。就現階段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來看,筆者認為應該:
1.推行中小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所謂資產證券化是指資產的擁有者以其未來的現金收入作為一種抵押,並以此抵押為前提,在資本市場上以發行證券的方式進行變現性融資的過程。其融資工具為「資產抵押證券」。廣大資本短缺的中小企業,可把部分資產以證券化形式實現變現性融資。
2.逐步完善專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二板市場。出於高科技企業具有高風險、小規模、建立時間短等特點,一般難以進入證券主板市場。因此,在目前已經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市場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專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二板市場顯得十分必要,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一個入市門檻較低的直接融資渠道。
3.增大證券市場中櫃台交易的力度。進入二板市場融資固然是解決高新技術企業資本短缺的重要途徑,但這對於眾多傳統行業的中小企業來說畢竟是不大可能的事。
4.大力發展產權交易市場。企業資本金的形成,既可以發行股票,也可以吸收直接投資,且通過吸收直接投資而形成資本金的企業占絕大多數,它們的資本仍然需要流動和轉讓。
5.在加強監管前提下開放民間信用市場。民間信用市場是民營企業、個人自由借貸資本,確定利率的市場。它無固定場所、交易費用低、多憑信用而不需擔保抵押,利率隨行就市,不受國家政策法規約束。
(五)建立金融信息網路,提升金融機構服務質量
應建立一個連接所有商業銀行的面向所有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網路,及時發布資本供求信息,讓企業和銀行及時掌握社會資本的運行動態,在雙向選擇中打破區域界限,在一個更大的范圍內配置金融資源。這不僅可以使企業得到融資便利,而且也可以使銀行的資產更富效率。
(六)強化內部管理,增大企業自有資本積累
企業發展必需大量資本,因此,中小企業應加強資本結構的管理,以保持良好的資本結構。在創立之初,應根據投資規模籌集必要的資本;或者在資本有限的情況下,選擇所能達到的投資規模。在生產經營中,則應加強營運資本管理,以實現生產經營的內涵擴大。並通過利潤留成等辦法擴大企業內源融資的實力,提高外源融資信用潛力。
(七)發展融資租賃業,推進社會資源的重組
融資租賃於19世紀80年代初在我國興起後,發展很快,作用很大。但是目前我國的融資租賃,在資本市場中只是簡單地充當銀行貸款的替代品,尚未完全脫離銀行信用,而租賃公司所進行的業務也形同於「變相的高利貸款」。
因此,要充分發揮融資租賃的重要作用,首先是要把金融性租賃企業放在優先發展的位置,對租賃業要貫徹稅賦從輕、優惠從寬、手續從簡的原則;其次是要允許各種租賃公司同時並存。具體地講,就是要促使金融機構類租賃公司、製造商類租賃公司、綜合專營租賃公司並行發展,允許各種主體(包括私人)參與租賃經營,積極探索直接租賃、售後回租、合作租賃、杠桿租賃等多種租賃形式,沖破租賃地區封鎖,以期形成以供求關系為導向、多層次、多方式、公平競爭、相互制約的開放型的良性運行的租賃市場體系;第三,還必須培養一大批租賃經銷商和經紀人,把融資租賃業更好更快地發展起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9. 融資租賃公司風險防範的主要措施
根據各種風險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對策,形成一個完整的風險防禦體系,合理的控制、降低、分散各種風險,將風險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以促進融資租賃公司的健康發展。
1.信用風險的防範措施。融資租賃交易是一種以物為載體,以融資為目的的交易。一方面承租人憑借自己的良好信用來吸引融資租賃公司為其融資,另一方面融資租賃公司也要靠它的良好的資信來吸引社會集資,為其注入資金。由此可見融資租賃交易過程中任一方當事人出現資信問題都會導致融資租賃風險的產生,因此需要建立全方面的信用風險防範體系。
融資租賃公司在訂立買賣合同前,應利用各種信息對供貨方的信用情況進行調查。對於信譽差或者資信情況確實無法查明的供貨方,可以要求承租人更換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以防止供貨方的違約風險。融資租賃公司在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時,可以要求相對人提供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以便當承租人發生交付租金困難時,可用保證金沖抵租金。融資租賃各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嚴格的依照我國相關的法律法令,明確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糾紛解決時採取的方式。在融資租賃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融資租賃公司要健全內部風險控制機制,對承租人進行定期的業務監控,須定期進行現場檢查,並要求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提供業務統計報表,以利於掌握租賃資產的動態狀況。
2.匯率風險的防範措施。對於在購買租賃設備到支付貨款之間匯率的變動可能造成融資租賃公司支付人民幣的損失的交易風險,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採取全額避險的策略。所謂全額避險策略就是指融資租賃公司利用各種彌補匯率風險的方法和技巧來彌補外匯頭寸的暴露,來達到減小或者消除融資租賃公司未來因匯率變動可能遭受的損失。如果融資租賃公司在購買承租人需要的租賃設備的過程中,實力較強,處於競爭的絕對優勢,融資租賃公司可以通過採用貨物的價款用我國人民幣計價的方式來消除匯率的交易風險。
3.利率風險的防範措施。利率風險規避的基本原則是:融資租賃公司將未來的不確定性的利率風險降低到可以承受的范圍內。中央銀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決定利率水平的制定及利率結構的調整,融資租賃公司是不能控制的,也是無能為力加以控制的,同時預測利率變動的水平也是很難做到的。因此對於利率浮動所帶來的融資租賃風險,特別是未來預期利率水平升高而增加的融資租賃公司的成本時,融資租賃公司可以與承租人簽訂浮動利率合同,約定當銀行利率升高時相應的調整原來的利率水平,提高租金;或者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按支付租金時的市場利率計算每期應付的租金,從而提前降低利率波動帶來的風險。
4.政治風險的防範措施。政治風險來源於國家政策的變動和調整並不是融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通過各種的途徑所能預測和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風險,因此融資租賃公司對政治風險的控制幾乎是無能為力的,所以企業要綜合考察國內外的政治經濟形式變化走向,隨時的關注我國政府的政治經濟形式,並及時的採取必要的措施來降低經營風險。
5.技術落後風險的防範措施。技術落後風險的降低措施,重點是要進行項目和財務經濟的可行性研究,做好同類產品的調查和預測。技術落後的風險在科學技術不斷日新月異的今天顯得尤為重要,通常情況下,承租人都會根據市場的行情及發展的趨勢,在充分了解租賃物的技術水平和更新換代的速度的基礎上,進行租賃物的選擇。在融資租賃交易中,租賃物一般情況下是由承租人選擇的,但融資租賃公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應對租賃物的技術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和預測,因為租賃物的技術過於落後,就會因技術更新而被很快的淘汰掉,從而導致承租人支付租金能力的下降,影響融資租賃公司的租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