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小琴玩的信託基金你弄明白了嗎
高小琴的信託基金:「2億元港幣的信託基金」。
信託基金的前提條件,就是資金來源合法,高小琴的資金來源並不合法。電視劇畢竟是虛構的,在實際生活中這樣「來路不明」的資產是不可能被用做信託資產的。國家《信託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若委託人以非法財產或者本法規定不得設立信託的財產設立信託,則信託無效。香港地區也有相關規定,信託創立人在建立信託前須簽訂資金證明書,確保其資金源自合法途徑。不論是在內地還是香港,信託財產的合法性都是先決條件。
拋開財產合法性不提,單從高小琴為孩子設立信託基金來說,還是很有規劃意識的,她了解自己和妹妹有可能朝不保夕、沒有辦法照顧孩子,所以提早為孩子做了打算。
信託和基金是相互獨立但是又有交集的兩個內容。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絕對的信任,將財產所有權交給受託人,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來運營這筆財產,而受益人則是受託人指定的人。
基金類似於投資,是幾個人將資金放在一起,按照一定的方式去投資並共同享受收益,其實就是選擇一定的投資方式或產品來獲取收益。
信託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資人把資金集中起來,通過信託法律交給信託公司或受託人來投資運營這筆資金,投資的收益根據比例分配給集資的這些投資人或信託的受益人。
所以在人民的名義中,高小琴就是信託基金的委託人,而其妹妹高小鳳就是受託人,受益人則是兩個孩子。
大陸與香港信託基金的不同
大陸的信託基金更傾向於投資信託,將投資者們的資金集合起來委託專家投資,以此來減少投資風險,共享投資收益,就是一個理財產品;
而在香港成立信託基金是家族信託基金,類似於遺產規劃,是一種財富傳承的工具,並非是理財產品,這就是為什麼高小琴要在香港成立信託基金的原因了。
信託基金能夠保障兩個孩子未來的生活,也可以將這筆財富傳承下去,是比較靈活的財富傳承的方式,它可以決定資產在什麼時間什麼方式分配給受益人,對於高小琴這種高凈值人群來說,信託是將資金傳承下去的法律工具,也是保障她和妹妹的兩個孩子生活的最好選擇。
Ⅱ 高小琴為孩子成立2億港幣信託基金 是為什麼
欠錢太多,還不完了,按照香港法律,可以申請破產。香港法律規定,破產的期限是4年,所以02年10月頒布的,06年10月結束
Ⅲ 高小琴2億信託基金被國家追回了么
如果來源查實,確實是非法收入,國家是可以通過行政干預追回的。
Ⅳ 高小琴為什麼選擇在香港給孩子成立2億信託基金
她肯定想著香港資金涉及到出境。這筆不明來源的資金如果出境以後,國家就比較難追到。所以選擇在香港設立信託基金。
Ⅳ 《人民的名義》讓信託基金大火,高小琴在港2億信託逃得過crs嗎
信託基金具有非常特別的獨立性,劇中高小琴的信託基金成立的前提條專件是2億資產來源正規合法。但從屬《人民的名義》中可以了解到高小琴的收入是不合法的,因此該信託不成立,2億港幣必須沒收。
當然,如果2億港幣合法,部分信託資產的擁有權就從高小琴變更到信託,不會被強制要求沒收,兩個孩子也會在他們的成長過程中得到應得的財產。希望可以幫到您。
Ⅵ 高小琴的2億港幣信託基金,究竟水有多深
目前,西湖的湖水平均深度是2.27米。最深的地方有5米多,最淺的地方也有1米多。西湖的水是活水,來自錢塘江。每一個月左右西湖的水就全部換一次。
Ⅶ 高小琴為孩子成立2億港幣信託基金 這是為什麼
根據今日北京時間19:46分更新外匯牌價:1港幣=0.8868人民幣元,2億港幣=177360000人民幣元,交易時以銀行櫃台成交價為准,請採納!
Ⅷ 在香港存的兩億港元信託基金會被國家沒收嗎
看資金來源。資金來源合法的話,並不會被國家沒收
Ⅸ 高小琴為什麼在香港給孩子成立2億信託基金
為了孩子未來的成長。設置2億的信託資金。讓信託公司在未來。孩子長大到多少歲的時候給他多少錢。相當於給孩子找了另一個監護人。幫他管理高小琴給他的錢。而且還分期給。
Ⅹ 賈躍亭否認的信託是怎麼回事
數月前熱播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山水集團老總高小琴在香港為她和妹妹的兩個孩子設立2億港幣的信託,近日,賈躍亭夫婦又因一份「不可撤銷的信託」成為輿論焦點。在這份隨後被樂視方面發表聲明稱系偽造的「信託文書」中,賈躍亭留給女兒一筆巨額財產,其妻子是信託基金授信委託人……「信託」、「不可撤銷信託」成為大眾熱議話題。
多日不見的賈躍亭,近日成為輿論焦點,竟然是因為一份據說是偽造的「不可撤銷信託」。賈躍亭和樂視的各種爭論糾紛還需要時間給出定論,但「不可撤銷信託」這名詞卻引起了大家的強烈興趣。
為何潘石屹等人熱衷海外家族信託
雖然國內已經有不少機構開展家族信託業務,可大家在新聞上看到的卻是一些人在海外設立信託的消息。包括這次賈躍亭被謠傳的不可撤銷信託也是在美國發生。據報道,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及妻子張欣、龍湖地產董事長吳亞軍、玖龍紙業董事長張茵等都通過境外信託來打理自己家族的資產。今年熱播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山水集團老總高小琴也是選擇在香港為她和妹妹的兩個孩子設立2億港元的信託。
為什麼他們要舍近求遠去境外設立信託?境內外家族信託到底有哪些區別?
律師昨天向記者表示,中國內地信託制度起步較晚,2001年頒布的《信託法》才正式確立信託的法律關系,但它只是一部綱領性的法律,對家族信託並未有更進一步的法律解釋,在很多委託人最關心的關鍵問題上,缺乏詳細的配套條例,也沒有現實的判例可參考。
此外,內地的家族信託受託管理的資產基本僅限於金融資產,不動產尚未囊括其中。目前國內信託更多是一種投資工具。
這就是給有錢人設立的逃避風險的一種投資。